结算通知书(工程类)致 :现 工程已经竣工,具备结算条件,请贵公司准备完整的预/结算资料,按 合同规定的计价条款,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于 年 月 日之前将合格的结算资料报送至 项目经理部 。若结算延迟报送,则每延迟一天按照100元/天予以罚款,在结算总额中一并扣除(因资料不合格退单引起的时间延迟一并进入罚款范围),且因此而导致不能按时办理结算、付款等后果我司不承担责任。报送的预算资料必须完整,审价过程中我司不再另外接受结算资料,包括图纸、签证、设计变更单等,审价过程中发现遗漏项目原则上不得增加调整,特殊无法预计的需甲乙方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增补。为方便双方核对,减少核对时间,报送的结算资料内容不得弄虚作假、高估冒算;若结算造价最终核减额超出 %,则因造价超出部分而引起的造价咨询酬金之增加部分由贵公司支付,按超出部分造价的 %承担违约金;如情节严重,将取消今后参与我公司工程的投标资格。特此通知! 工程部(盖章) 经办工程师: 成本工程师: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