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银行会计科目设置管理办法xx总发xx44号,xx年3月21日印发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会计科目设置的具体操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与本行有关会计科目的设置、分类、编号与使用说明,都属本办法管理范围。第二章 会计科目设置原则第三条 本行会计科目根据下列原则设置:(一)配合组织管理会计科目应该配合内部管理报表所要表达的事项进行设置。(二)适合营业需要会计科目的设置应能保证对各会计要素作全面的反映,要覆盖全部核算内容,对本行所有营业活动涵盖无遗。(三)便于分类编号会计科目的设置要考虑会计信息化
2、的要求,配合计算机化作业,对会计科目进行必要的分类并赋予编号。(四)容易了解记忆会计科目设置应简单明了、通俗易懂,要突出重点,对不重要的信息要合并或删减,要尽量使报表阅读者一目了然,易于理解,并能充分显示会计事项的性质。(五)预留扩充弹性会计科目须有弹性,便于业务扩充发展时,及时新增相关会计科目。(六)适合会计原理会计科目的设置使用,应能符合一般公认会计原则。(七)遵照法令规定会计科目的设置,应参酌相关法令规定,并结合本行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第三章 会计科目的制定、修改及废止第四条 本行会计科目的制定,修改、废止由业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见附件1)并附简要说明,经会计结算部审核,确定有制定、修改、
3、废止必要时,以本办法前述设置原则制定、修改新科目,同时编制科目使用说明书。第五条 会计科目制定,修改、废止的实际生效日,由会计结算部确定,填制相关会计科目设置表(见附件2),并按系统参数配置的相关要求,由参数配置主管部门在相关业务系统中进行具体实施。第六条 涉及到会计科目的制定、修正、废止时,会计结算部须在前项条款制定、修正、废止实际生效日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向上级管理部门进行报备。第四章 会计科目分类与编号第七条 本行所使用的会计科目为配合报表的编制和计算机作业的需要,分以下七大类:(一)资产类(二)负债类(三)所有者权益类 (四)资产负债共同类(五)损益类(六)表外类(七)备忘类第八条
4、本行会计科目应按以下说明的方式进行排列,以便于不同时期各类报表比较分析。(一)资产类以流动性的大小顺序排列,流动性大的在前面,流动性小的在后面。例:现金、贷款、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等。(二)负债类以到期日的远近排列,近的放在前面,远的放在后面。例:活期存款、定活两便、定期存款等。(三)所有者权益类以永久性的大小顺序排列,大的在前,小的在后。例: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利润分配等。(四)损益类以营业内容的不同,按营业收入(利息收入等)、营业外收入、营业成本(利息支出等)、营业费用、营业外支出的顺序排列。另将其它损益科目(如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按税后净额列于所得税科目的后面,以免影响经营绩效的评
5、估。第九条 本行会计科目应根据下列原则编号:(一)精简明了原则编号的码数(数字代号)及科目的设置均应力求精简,以节省计算机储存资料的容量并增加处理的速度。(二)便于记忆原则会计科目的名称与其编号间的关系,应力求理解性、联想性与记忆性,以便于计算机操作,并防止错误的发生。(三)预留弹性原则会计科目的编号应该考虑未来发展的需要,须预留扩充与追加的位置,以因业务发展变动时增删的需要。(四)确定唯一原则每个会计科目只能有一个计算机编号,一个号码只能代表一个科目,并固定不变。(五)自由运用原则会计科目的编号应便于资料的自由重组运用,以配合编印各种管理报表的需要。第十条 本行会计科目的编号方法采用(类级编
6、号法),依照不同码位,分别代表不同类级。也就是在全部科目中,将码位依不同阶区分为大、中、小三类,在同一分类中设置连续性的编号。如下所示:1 (大)2 (中)3 (小)4 (小)小类编号 中类编号 大类编号(一)第一码代表大类别,第二码代表中类别(一级科目),第三码代表小类别(二级科目),第四码代表细目类别(三级科目)。(二)对于同类会计科目的编号,应保持若干空号,预留作为扩充,并在实际应用时先留用的空号先使用。对于已使用的编号科目,不得任意更动,以免造成资料混淆。第五章 附则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会计结算部负责解释和修改,自xx年4月1日起执行。附件1:xx银行设置会计科目申请表日期: 年 月 日
7、申请部门设置原因申请部门意 见 负责人签名: 部门盖章:会计结算部意 见 负责人签名: 部门盖章:本申请表一式二份,申请部门与会计结算部各执一份。附件2:xx银行会计科目设置表会计科目设置内容:以上会计科目设置生效日为: 年 月 日 1、请科技部在我行核心系统中作相应设置; 2、请计划财务部在我行财务系统中作相应设置。 经办人: 年 月 日会计结算部意见: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以上会计科目在核心系统中已于 年 月 日按要求设置。 负责人签名: 盖章:年 月 日以上会计科目在财务系统中已于 年 月 日按要求设置。 负责人签名: 盖章:年 月 日备注:注:在“”内打“”选择;本设置表一式三份,会计结算部、计划财务部、科技部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