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入伙协议甲方: 身份证号:地址: 乙方1:身份证号: 地址: 乙方2: 身份证号: 地址:鉴于:1、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乙方1和乙方2共同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该有限合伙企业投资并持有【】(以下简称“公司”)的股权,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平台(以下简称“持股平台”),该持股平台只能投资并持有公司的股权,不得进行其他投资或从事其他经营活动。2、经乙方1、乙方2同意,甲方通过自乙方1/乙方2处受让财产份额的方式成为持股平台的有限合伙人。现经各方同意,就甲方作为有限合伙人入伙持股平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甲方以【】万元的价格自乙方1/乙方2处受让持股平台【】%的财产份额。第二条
2、 甲方义务1、应当按公司所聘岗位的要求,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为公司的发展做出应有贡献;2、用于付款的资金应为自筹资金;3、应按时支付转让款;4、因持有持股平台财产份额获得的收益,应按国家税收法规交纳个人所得税及其它税费;5、持有的持股平台的财产份额不得设置质押等担保、权利限制,未经公司董事会及持股平台执行事务所合伙人同意不得转让予公司股东及员工外的第三人;第三条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持股平台的利润,原则上由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但是,若合伙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经执行事务合伙人认定,可以不向其进行利润分配:1、在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任何单位工作或兼职;参加与公司的业务经营有竞争性
3、的活动,或为其他单位谋取与公司有竞争性的利益;2、利用公司的资源为自己、与自己有关联的单位和个人或其他人谋取利益;3、非经公司同意的自动离职,或未按照规定与公司办理离职手续的;4、从事任何有损公司声誉、形象和经济利益的活动;5、未经公司许可,有意或无意地向任何第三人披露、交付、传递公司的商业秘密,或以任何形式使之公开(包括发表、网上发布、申请专利等)。6、出现严重有损公司利益的其他行为。持股平台的亏损,由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分担。第四条 财产份额转让甲方同意在公司于新三板挂牌及/或上市前不转让其持有的财产份额。如甲方确有必要转让的,应转让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主体。第五条 合伙人除名的特别情形合伙
4、人(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执行事务合伙人认定并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的规定,或发生劳动合同约定的失职、渎职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或给公司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2、公司有充分证据证明合伙人在公司任职期间,存在泄露经营和技术秘密等损害公司利益、声誉等的违法违纪行为,直接或间接损害公司利益;3、因犯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条 持股平台应于甲方支付出资份额转让价款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合伙人变更等与之相关的工商登记工作。第七条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的外,新入伙的合伙人与原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安排按合伙协议
5、及历次修订的内容为准。第八条 本协议经甲乙方签字后生效。第九条 本协议壹式五份,合伙人各执壹份,其余用于报有限合伙企业登记机关备案及合伙企业存档备查之用。第十条 本协议约定的事宜,如有需要,各方另行签订报工商备案版本的入伙协议。各方一致确认,如本协议与报工商备案版本的入伙协议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第十一条 各方因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的,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持股平台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所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由败诉方承担。第十二条 本协议于_2018_年_月_ _日在中国广州市签署。(以下无正文,下接全体合伙人签字页)(本页无正文,为入伙协议之全体合伙人签字页)甲方: 乙方1: 乙方2: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