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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附件-江苏宿豫东吴村镇银行财务系统管理规定模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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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xxx村镇银行财务系统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xxxxxx村镇银行财务系统的运行管理,保证财务系统的正常有序运行,根据《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09]19号)和《银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银发[2002]374号)、《苏州银行财务系统管理规定(试行)(苏州银行[2013]466号)》,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财务系统依托发起行系统支持,运行管理依托苏州银行计划财务部和苏州银行信息科技部。苏州银行信息科技部负责财务系统运行维护,苏州银行计划财务部负责财务系统用户及权限管理和业务应用管理,我行财务会计部负责财务系统用户及权限的申请,我行科技信息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财务系统日常维护。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xxxxxx村镇银行总行和营业部、支行(以下简称“支行”)。 第二章 用户及权限管理 第四条     财务系统用户及权限实行集中管理,我行财务会计部负责支行申请的初审,苏州银行计划财务部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管理。 第五条     财务系统用户及权限按不同级别机构和岗位进行设置。 总行财务系统用户:具有记账和建资产、低值易耗品卡片的权限,具有查询分支机构汇总或单个财务系统数据或报表打印的权限。 支行财务系统用户:具有查询所在支行财务系统数据和打印报表的权限。 第六条     财务系统用户如需新增、停用或变更权限时,由用户所在机构向财务会计部提交《财务系统用户信息新增(变更)申请表》(见附件1)进行审批。财务会计部负责人初审通过后,报送苏州银行计划财务部审批。 第七条     财务系统用户如发生岗位调整、离职等情况,其所在机构应于岗位变动之日向财务会计部提交《财务系统用户信息新增(变更)申请表》(见附件1)进行系统用户权限调整、撤销。财务会计部负责人初审通过后,报送苏州银行计划财务部审批。 第八条     财务系统用户需对密码进行设置,长度至少6位,需由字母和数字共同组成;应妥善保管本人密码,不得泄露,每隔1个月定期修改用户密码;重置密码应由用户所在机构向财务会计部提交《财务系统用户信息新增(变更)申请表》(见附件1)进行审批,财务会计部负责人初审通过后,报送苏州银行计划财务部审批。 第九条     《财务系统用户信息新增(变更)申请表》应作为会计档案进行保管,保管年限为5年。 第十条     财务会计部应于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对用户申请进行初审并报送苏州银行计划财务部。 第十一条     财务会计部应至少每年对所有财务系统用户权限进行一次审阅,对发现的授权不当用户积极联系苏州银行计划财务部,按照流程申请权限调整。 第三章 业务应用管理 第十二条     财务系统中的记账业务必须由一人进行记账,另一人进行复核。 第十三条     记账人,是指具有记账权限的用户将记账凭证的要素按要求录入财务系统。记账人录入财务系统的数据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向财务系统输入虚假或不真实的账务数据。 第十四条     复核人,是指具有记账权限的用户按记账凭证的要素对已录入并须复核的记账内容进行核对。复核人应保持职业谨慎,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对不能确认的异常现象,应及时报告。 第十五条     记账人和复核人均应对原始单据的完备性、审批手续的齐全性以及账务处理的规范性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记账人和复核人必须熟悉会计科目说明,明确了解具体的账务处理要求,熟练运用财务系统的操作,努力学习会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第十七条     财务系统用户对于财务系统中的所有报表和数据必须严格保密,不得任意泄露。 第十八条     财务系统用户在操作中间离开办公室,必须注销登录,再次操作时必须重新登录。 第十九条    财务会计部应定期组织自查,不定期进行抽查,对于发现的记账错误应及时进行的账务调整。 第四章 系统运行维护 第二十条    苏州银行信息科技部负责财务系统运行保障,做好财务系统设备的定期检测和系统数据的定期备份工作。 第二十一条      苏州银行信息科技部统一管理和实施对财务系统的升级和补丁,并做好登记工作。 第二十二条     信息科技部负责管理财务系统的日志文件,包括用户登录尝试、数据修改、错误信息等,应采取适当措施保证日志文件的完整性。 第二十三条      财务系统的日志文件保存年限为3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财务会计部负责制定、解释、修改。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财务系统用户信息新增(变更)申请表 编号: 申请机构名称 机构码 申请人 申请日期 申请类型: 新增 变更 注销 密码重置 其他 申请内容: 村镇银行财务负责人签字/盖章: 报账中心负责人签字: 填写说明: 1、权限内容包括:总账模块,固定资产查询,应收应付模块,低值易耗品查询,报表查询。 2、当申请类型为“新增”时,填写内容应包括“用户工号”、“姓名”、“年龄”、“性别”要素;其余申请类型应包括“工号”和“姓名”要素。 3、此申请表一式三份,支行、村镇银行财务会计部、苏州银行总行报账中心各自留存一份。 4、机构可通过OA邮件将经过授权的申请表扫描件发送至苏州银行计划财务部经办人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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