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境保护奖惩管理制度一、 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提高员工环保意识,防止污染事故发生,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强化责任到部门、责任到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南通、如东环保部门文件规定,制定本制度。二、 范围 凡本公司所属各生产车间、职能部门、辅助车间均在管理范围之内。三、 职责1、安环部负责环境保护考核的归口管理,会同设备工程部、质量管理部、生产技术部、综合管理部等管理部门对公司内的环境管理运行和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提出考核意见,实施考核。2、人事部会同财务部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扣分。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环境保护及环境风险活动的管理,接受安环部对环境保护及环境风险的
2、整改要求和考核,并对本部门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考核。四、 定义“异常排污”是指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超标排放、无组织排放、环保设备停运排污、有毒有害废弃物处理不当,以及各种有害污染物严重跑冒、泄露、溢流等影响环境的情况。“环境污染事故”是在生产过程中,因管理、操作、施工不当、工艺控制、设备设施装置或者其它因素,造成公司内部环境和周边环境污染的事故。五、 考核项目及内容 考核项目为综合管理、污染物排放监督、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环保举报投诉、异常排污及环境污染事故等。六、 考核形式 采用日常检查与综合检查相结合,考核评分和先进个人、集体相挂钩。七、 考核办法1、各部门、车间应提高环保认识,强化公司整体意
3、识,严控用水和排水,除特殊需求外,严禁有长流水行为,严禁人离水不停行为,严禁生产(生活)废水进入清水管网,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部门、车间绩效考核扣10分。2、各部门因操作失误、设备失灵等异常行为导致废水超标超量排放的,责任部门负有主管责任,主管部门绩效考核扣10-50分不等。3、车间加强对废气设备的巡检,严格控制生产废气,除意外情况不得随意直排,生产开始废气处理设施不运行的,责任车间考核扣20分,运行过程各喷淋塔药剂、水添加不及时,考核扣5分。台账记录不及时,扣2分。4、对于各部门、车间产生的危险废弃物随意丢弃,不放在指定地点的,对责任部门、车间考核扣10分。5、环保设施设备发现异常,所在部门必须
4、及时组织检修,并通知安环部。6、安环部人员日常巡查不及时,导致废水、废气排放因子超标的,扣5分;如有该行为事发部门不停止超标排污的,安环部有权要求该部门减产或限产,并告知主要负责人。7、故意损坏绿化或者土壤的,责任部门考核扣5分。8、发生较大环境污染事故的(经济损失超过10万,含超标排污费、环保部门罚款等),对责任单位处罚5000-10000元,当事人罚款500元。9、在正常生产、污水处理系统正常的情况下,污水处理岗位及时处理生产废水,生化处理合格排放率96%,如不能完成,将在绩效考核中扣分。10、向污水厂申请排水不及时,导致废水溢出进入公司清水管网的,处罚责任部门:考核扣5分,责任人扣5分。八、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给予奖励。1、严格执行环保规章制度,在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上坚持原则,对环境保护做出特殊贡献者,年终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2、精心操作,保持生产稳定,认真巡回检查,发现环境污染重大隐患、事故及时处理和上报的员工,公司一次性给予50-500元奖励。3、对积极提出环境保护合理化建议的,公司应一次性奖励50-500元。4、对积极参加环境污染事故抢险的,公司一次性奖励100-1000元。 5、对他人污染环境行为进行举报的,公司一次性奖励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