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北京中建地产有限责任企业
招投标管理措施
(修订后)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中建地产有限责任企业招投标工作管理,明确招标标准和程序要求,细化招投标工作步骤,加强招标过程监控,提升采购效率,依据《中国建筑法》、《中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北京中建地产有限责任企业协议管理措施》及《北京中建地产有限责任企业授权管理措施》等相关规章制度,制订本措施。
第二条 本措施适适用于北京中建地产有限责任企业总部各职能部门、直营项目、北京中建地产有限责任企业所属独资或控股含有法人地位子企业(不含唐山建瑞房地产开发和中建华远房地产开发)。
第三条 北京中建地产有限责任企业本措施以下简称为“企业”,北京中建地产有限责任企业所属直营项目、独资或控股含有法人地位子企业及城市企业本措施以下简称为“项目企业”。
第四条 企业总部直营项目及项目企业遵照本措施制订城市企业招投标管理措施,并报送企业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审议修改后实施。
第二章 招标工作各级权限及职责
第五条 依据标大小、关键程度将招标工作分为企业主导和项目主导两级实施,由成本审计部依据各项目情况协调并有序实施招标工作。
(一)建安工程招标:总包工程招标、500万元以上专业工程类招标由企业成本和审计部牵头组织招标,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项目配合完成,500万元以下专业及其它零星工程类招标类由项目自行组织招标,但招标前应该报企业同意,招标完成后将中标比价表和中标结果报企业成本和审计部立案。
(二)咨询服务类招标:项目销售、设计、监理及100万元以上咨询服务类招标由企业成本和审计部负责牵头组织、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及相关项目配合完成,100万元以下咨询服务类招标由项目自行组织招标,但需招标前报企业同意,招标完成后将中标比价表和中标结果报企业成本和审计部立案。
第六条 企业成本和审计部是大宗材料、设备集中采购、承包商招投标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招投标管理对应职责以下:
(一)确定企业招投标管理措施,监督各项目企业实施情况;
(二)负责企业层面集中采购设备(如电梯)招(议)标工作,负责专业分包商授权额度外招投标评审工作;
(三)牵头组织并全程参与工程设计部进行设计院招标和销售管理部进行咨询企业和销售代理、广告策划招标等相关工作。
第七条 工程设计部招标管理对应职责以下:
负责对设计单位考察及推选工作,招标及议标组织工作,协议起草、谈判工作。
第八条 销售管理部招标管理对应职责以下:
负责咨询企业、销售代理企业、广告合作方及各个合作单位选择和谈判。
第九条 招投标承接单位管理职责以下(承接单位是指:企业所属直营项目、独资或控股含有法人地位子企业及城市企业及其它招投标办理部门等):
(一) 在企业成本和审计控制部指导下完成总承包招标工作,包含:招标文件编制、评标、议标、定标等。
(二) 负责专业分包招投标管理工作,包含:编制招标文件、开标、评标、定标等。
第十条 招投标管理小组
由企业领导、业务部门和相关项目(城市企业)人员组成。
第三章 招标管理
第十一条 编制招标(采购)总计划
项目企业在项目总体计划编排完成后,应立即编制项目招标(采购)总计划,包含监理、总承包、专业分包、材料和设备等分项招标和直接委托内容。项目企业编制和修订招标(采购)总计划由所属相关业务部门会签,项目企业总经理同意后报企业总部审核。
归属于企业相关部门组织招标,相关部门应依据审核经过后招标总计划编制《招标关键点审批表》(见附件一)并上报企业主管领导审批,审批经过后开启招标程序。归属于项目企业组织招标,项目企业合约商务部依据审核经过后招标总计划编制《招标关键点审批表》(见附件一)并上报项目企业主管领导审批,审批经过后开启招标程序。
第十二条 投标单位选择
投标单位从承供商名册中候选、初用、合格等级中直接选择,可免资格审查;首次参与企业项目分项投标承供商、以往参与过企业投标但为不一样物业类型或不一样承包内容投标承供商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经过后成为候选承供商,方可参与投标。
(一)总包单位选择。假如总包单位为二局内部单位,则由企业和项目企业经过协商后指定;假如选择外部单位,则由项目企业在企业指导下组织发包及招标工作;二局内部产生总承包单位也可选择多家议标后确定。
项目企业负责招标阶段对总包具体对接工作,企业审计和成本部参与招标过程中协议谈判、议价等相关工作。
(二)监理单位选择。项目开工前,标准上应经过招标方法择优选择含有正当资格和有效资质等级监理单位。监理单位由项目企业选定。
(三)计划设计单位选择。标准上选择资质等级高、设计实力雄厚、并能胜任计划设计工作单位,由企业工程设计部牵头组织招、议标工作,报招标管理小组审批经过后走定标程序。需委托设计院进行计划设计工作,应采取议标方法,择优确定。
(四)广告策划、销售代理企业、单位选择。选择含有较强广告策划能力、有一定策划经验单位,由企业销售管理部牵头组织招、议标工作,报招投标管理小组审批经过后走定标程序。
(五)分包协议金额估计超出100万元,投标单位数量不得少于3家。总包工程建筑面积超出5万平方米、其它工程协议金额估计超出1000万元,投标单位数量不得少于4家;总包工程建筑面积超出10万平方米、其它工程协议金额估计超出3000万元,投标单位数量不得少于6家。
(六)经过资审确定拟参与投标候选承供商标准上不少于3家,且应属于同一档次(或同一资质等级),如依据招标需要(如采取合资或国产品牌在招标时还未最终确定),拟同时对两种不一样档次进行询价,则每种档次投标单位标准上不少于3家。
第十三条 编制招标文件
归属于企业部门负责招标工作,由招标工作实施部门组织企业相关部门和项目企业编制招标文件;归属于项目企业负责招标工作,由项目企业合约商务部组织项目各部门编制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编制要求: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公正地处理业主和承包单位正当利益。
3. 完整、正确地反应项目实际情况。如招标工程性质、规模、结构特征、工期要求、质量要求、建设条件等,方便使投标单位投标建立在可靠基础上,避免履约过程中争议。
4. 招标文件中各部分内容应努力争取统一,用词应努力争取明确、严谨,避免对文件了解和解释产生分歧而出现纠纷。
(二)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1.投标人须知:工程概况、工程内容、招标范围、质量标准、工期、招标文件组成、招标文件内容及封装要求、时间安排及要求、投标注意事项、评标及其它。
2.工程建设条件、招标图纸及技术规范等:工程建设条件、招标图纸及资料、勘察资料、工程采取技术规范 。
3.投标文件格式及报价说明:投标文件组成、经济标部分(材料设备清单、投标报价方法、投标报价组成、投标报价表、投标函及附件——法定代表资格证实书、授权委托书、相关资信证实资料、投标确保金证实)、技术标部分(项目经理简历表、项目经理多年完成项目情况及再建工程、关键施工管理人员表、关键施工机械设备表、劳动力计划表)。
4.拟签署协议关键条款。
(三)招标文件拟稿完成后,归属于企业部门负责招标,由相关部门组织企业各部门对招标文件进行评审,填写《招标文件及协议评审统计表》(附件二),企业主管领导提出评审结论及修改意见,部门经理实施修改,完成招标文件编制;归属于项目企业负责招标,由项目企业合约商务部组织项目企业各部门对招标文件进行评审,填写《招标文件及协议评审统计表》(附件二),项目企业主管领导提出评审结论及修改意见,合约商务部经理实施修改,完成招标文件编制。
5.招标工作小组对招标文件所做任何修改或补充,投标人应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期3日前或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同时发给全部取得招标文件投标单位,投标单位须以书面形式给予确定。
修改或补充文件是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第十四条 招标工作实施部门按《招标关键点审批表》确定名单向拟投标单位发出《投标邀请函暨确定书》(见附件三)。投标单位向企业或项目企业财务部交纳投标确保金、招标文件工本费及其它费用后,凭其收据领取招标文件。
第十五条 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踏勘现场。招标答疑由招标工作实施部门负责组织。
指定专员在招标文件约定地点和时间,收取密封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文件。且应做好接收核正确统计,并给投标单位出具接收证实。
第十六条 开标
归属于企业部门负责招标,企业招投标管理小组组员和经办人员参与;归属于项目企业负责招标,项目相关领导和经办人员参与。招标工作实施部门填制《开标统计表》(见附件四),参与人员署名。
第十七条 评标
归属于企业部门负责招标,由招标工作实施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标,汇总后报招标管理小组审批。
归属于项目企业负责招标,由项目企业合约商务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标。在定标步骤如需考虑技术标原因,依据该标类型,技术标由工程部负责评价;带设计方案投标,其投标设计方案合理性和经济性由计划设计部负责评定。评标部门双方之间应该互不干涉,独立、公平、公正进行评标工作,确保评标工作正确性。经济标评标汇报和技术标评标汇报由项目企业合约商务部汇总,报项目企业领导审批。
(一)评标汇报中应说明合理最低标标价和投标单位。合理最低标是指报价范围和项目分项招标范围一致(或出现不一致时,已由该投标单位进行了书面确定)、标价计算上不存在算术错误、且标价水平处于该专业分包市场上平均水平以下并可取得合适盈利最低报价和对应投标单位。假如最低标价已经处于市场平均价格水平之上,合约商务部提出提议分项价格,并以此为依据和投标单位进行议标。如中标标价超出项目预算,应在评标汇报中列明超预算情况并分析原因。
(二)无工程量清单招标和投标,评标汇报中应该说明在综合考虑各项原因以后,评定出最优惠定价标准和投标单位。
第十八条 议标
归属于企业部门负责招标,议标单位由招标工作实施部门召集相关部门责任人及企业领导讨论决定;归属于项目企业负责招标,议标单位由项目企业合约商务部召集相关部门责任人及项目企业领导讨论决定。协议金额超出100万招标,不得实施“开标即定标”制,必需组织一次或数次议标后,方可定标。
(一)每次选择议标单位数量,标准上不得少于投标单位数量或上次参与议标单位数量50%。议标单位选择,应以标价为次序,不得跨越标价次序人为地挑选投标单位安排议标。
(二)议标由成本和审计部组织,项目企业总经理、财务部、工程部人员参与。成本和审计部应向议标单位提出和会人员职务等级、授权充足性等具体要求。
(三)议标内容应形成书面议标统计,由合约商务部统一签发,并要求议标单位给书面回复。议标单位书面回复中对招标文件和议标问卷未做出响应或未做出令我方满意回复,合约商务部应在评标汇报中做出说明,供定标决议时考虑。
(四)承供商选择标准为:“货比三家、三堂会审、性价比优、合理低价中标”。
第十九条 定标
归属于企业部门负责招标,由招标实施部门组织定标会议;归属于项目企业负责招标,由项目企业合约商务部组织定标会议。
定标会议能够决定中标价格和中标单位,也能够制订出定标标准,指示招标实施部门在此标准上深入和意向中标单位洽谈。
(一)定标会议结束后,招标工作实施部门应组织填制《承供商选择及中标审批表》(见附件五)(后附《项目分项评标汇报》(见附件六)),提交定标会议审批。
(二)归属于企业部门负责招标,《承供商选择及中标审批表》由企业招投标管理小组审批。归属于项目企业负责招标,协议额在1500万以下,《承供商选择及中标审批表》由项目企业审批,报企业审计和成本部立案;协议额在1500万及以上,《承供商选择及中标审批表》由项目企业审批经过后,报企业招投标管理小组审批。
(三)同次招标,以投标单位数量计算,中标机率不得超出35%,且中标单位必需为有效最低标单位。
第二十条 《承供商选择及中标审批表》审批签署完成后,由项目企业合约商务部起草《中标通知书》(见附件七),经会签后签发。
第二十一条 归属于项目企业负责招标,项目企业合约商务部在招标工作完成后,应立即整理相关资料,报企业相关业务部门进行立案。
第四章 直接委托管理
第二十二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项目分项能够直接委托:
(一)对于单项工程、工程物资类采购协议估算价在人民币10万元(含)以内招标(采购);
(二)政府垄断工程施工;
(三)垄断经营材料设备采购业务;
(四)特急业务(不立即开展会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应急事项)。
第二十三条 符合第二十条要求直接委托,应根据审批程序填写直接委托审批会签表(见附件八):
(一)由所属项目企业经办直接委托,由合约商务部提出申请,报工程部经理、各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同意后存档备查,每个月5日前由所属项目企业将上月发生直接委托(不管协议是否签署)汇总后报企业审计和成本部及相关业务分管部门立案。
(二)50万元(含)以上,200(不含)万元以下,除按上述步骤审批外,项目企业还需报企业总经理同意。
(三) 200万元(含)以上,除按上述步骤审批外,还需报企业董事长同意。
第五章 集中采购管理
第二十四条 在集中采购活动中,成本和审计部负责确定集中采购合作模式,并总体组织协调集中采购活动;财务资金部负责付款和资信审核;所属项目企业负责对交货质量提出要求;工程设计部负责提出技术标准。
第二十五条 集中采购应根据以下要求实施:
(一)集中采购招标文件由企业成本和审计部组织相关部门共同编写,关键应明确报价模型和评标措施。
(二)集中采购确定中标单位后,企业和合作供给商签署集中采购合作协议;企业成本部和审计部向所属项目企业发出通知,所属项目企业和各供给商立即进行对接。
(三)集中采购选择材料设备若不满足具体项目标特殊技术要求,报企业成本和审计部同意后,所属项目企业应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另行组织招标采购。
第六章 供给商管理
第二十六条 对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供给商(如通立电梯),应和供给商在项目所在地所属企业约定协议价格并签署协议。
第二十七条 企业成本和审计部主导建立承供商信息库,并负责承供商/供给商名册维护和更新,企业管理层审批。
第二十八条 首次参与企业项目分项投标承供商、以往参与过企业投标但已跨年度或为不一样物业类型或不一样承包内容投标承供商,均应填写《承/供商资格审查表》(见附件九),资质符合分项招标要求,由项目企业合约商务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察。
第二十九条 工程、工程物资类承供商考察管理措施:
(一)对承供商承建工程考察应优先选择和拟建工程相类似工程。在候选工程中,优先选择在建工程(需达成一定形象进度);无在建工程,能够考察承供商近期已完成工程;
(二)无在建工程或已完工程被覆盖无法考察,能够对承供商施工装备或企业基地进行考察;
(三)对于需要在工厂制作半成品专业工程,如门窗、栏杆等,除应考察承供商在建或已完工程外,还应该考察其工厂,以了解生产技术装备、生产工艺、材料品质、成品包装和运输等情况。
第三十条 《承供商考察意见表》(见附件十)作为承供商资格审查一项关键组成部分,依据考察意见、承供商资质情况、企业综合实力及履约能力等综合评价,项目企业合约商务部组织填写完善《承/供商资格审查表》,报项目企业管理层审批。审批经过承供商称为“候选承供商”,列入《承供商名册-候选分册》(见附件十一),资格审查经过方可参与项目分项投标。
第三十一条 协议金额估计不超出100 万元项目,未能立即安排考察承供商,能够先行领取招标文件并做好投标准备工作。但在回标之前,项目企业必需组织完成考察工作。对于未取得投标资格承供商,即时通知对方中止投标。同一项目分项招标,未经考察先行投标承供商不得超出2家。协议金额估计超出100 万元项目分项,未经考察承供商不得参与投标。
第三十二条 初用承供商及其评价:
(一)首次和企业建立合作关系承供商,视为“初用”承供商。
(二)在初用承供商项目分项履约完成后,项目企业合约商务部组织企业相关部门对其履约情况做出评价,填写《承供商履约评价表》(附件十二)。
(三)履约情况评价未获经过承供商,自动丧失以后项目分项投标资格,并应在《承供商名册》更新时从《承供商名册-初用分册》中删除。经评价取得认可承供商,列入《承供商名册-合格分册》。
第三十三条 合格承供商履约情况调查:
(一)合格承供商在合作过程中或在项目分项履约完成后,如有企业领导、项目企业、成本和审计部对其履约情况提出质疑、提议重新评价,项目企业合约商务部需组织进行调查,并填写《承供商履约情况调查表》(附件十三)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报项目企业管理层审批。对承供商履约情况不满意,则应取消其合格承供商资格,在《承供商名册》更新时,将其从名单中删除。
(二)取消“初用”和“合格”资格承供商,2年之内不得参与企业项目分项投标活动。2年后重新参与投标,按首次参与投标承供商进行考察。
第三十四条 承供商名册分类和更新:
(一)承供商资格分三个等级:候选承供商、初用承供商、合格承供商。
(二)承供商名册建立时,取得投标资格但未中标承供商列为“候选”承供商,同年度内同物业类型同承包内容项目招标时,可不再考察,直接纳入各项目候选承供商名单。已和企业建立首次合作关系在建工程承供商,自动取得“初用”承供商资格,在其首次合作项目分项完成后,应进行承供商履约评价,评价后经过进入《承供商名册--合格名册》,列入合格承供商,评价不经过,从承供商名册中删除。承供商名册建立时,曾经合作但无在建工程承供商,也应进行承供商履约评价。参考项目为承供商已完成企业项目。对于跨年度未合作,在每十二个月更新承供商名册时还需重新进行资格审查。
(三)每十二个月12 月31日,成本和审计部负责更新承供商名册,期间亦可不定时更新。
第三十五条 在相同条件下,合格承供商较初用承供商和候选承供商在中标机会上有享受优先权。
第三十六条 集中采购供给商名册管理,适用本管理措施。垄断行业专业工程承供商选择,不适用本管理措施。
第七章 招标纪律
第三十七条 严格严禁以任何方法将任何相关投标、清标、评标信息透露给任何投标人及任何第三方(如亲朋、同学、无关同事等)。
第三十八条 在有经办人员/评标人员/审批人员亲朋、同学等非业务关系人参与投标情况下,该经办人员/评标人员/审批人员应该在内部向其主管领导说明情况,并自动回避,不进入清标、评标小组,并不得以任何方法影响招标评标;按上述要求应回避而未回避各级职员均组成违纪,一经企业发觉或其它职员举报属实,企业将依据情节和影响对违纪职员做出处理。
第三十九条 严格严禁企业任何职员在招标、项目合作全过程中收受承/供商任何形式赠礼、请吃、旅游、回扣等行为;违反各级职员均组成违纪,一经企业发觉或她人举报属实,企业将对违纪职员做出处理,严重将经过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在承/供商选择过程中须严格实施公平、公正标准,除企业尤其同意外,均应本着合理最低价中标标准,清标、评标、审批人员须规范本身行为,严禁清标、评标小组及审批人员内部进行任何非正常操作行为。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投标结束后,项目企业合约部应做好项目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承包人考察结果审批表、答疑统计、开标和评标统计、评定标评审表、相关会议纪要等)搜集、整理、归档工作。
第四十二条 本管理措施各项目企业务必严格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如和实际情况确有不适宜之处,项目企业可依据实际情况请示企业成本和审计部、相关部门或主管领导,由成本和审计部依据实际需要进行修改完善。
附件: 1.投标单位来文记录表
2.招标关键点审批表
3.招标文件及协议评审统计表
4.投标邀请函暨确定书
5.项目分项开标统计
6.承供商选择及中标审批表
7.项目分项评标汇报
8.中标通知书
9.直接委托审批会签表
10.承/供商资格审查表
11.承供商考察意见表
12.承供商名册
13.承供商履约评价表
14.承供商履约情况调查表
附件一:
投标单位来文记录表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来文日期
来文时间
送件人
联络电话
传真
送件人署名
注:1.每个投标单位一页表格分别填写,以免投标人串联。
2.内部汇总另表列示
附件二:
招标关键点审批表
项目名称
采购类别
□顾问、咨询类供给商
□工程、物资类供给商
□营销、服务类供给商 □其它
采购方法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快捷采购程序 □零星采购
候选供给商
采购内容
采购协议形式
□固定单价
□固定总价
开标地点
考察安排
□安排考察,时间 □ 不安排考察
考察小组名单
开标方法
□公开开标、唱标 □非公开开标、唱标
投标人报价标准
□总价包死 □工程量清单固定单价 □ 其它
评标措施
评标小组名单
采购工作开始时间和完成时间
付款方法
其它说明
填表人
工程部
合约商务部
审核人
年 月 日
审批人
年 月 日
附件三:
招标文件评审统计表
工程名称
唐山中建城二、三期项目
评审时间
3月19日
招标内容
唐山中建城二、三期项目景观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
招标文件
编号
工程概况
项目在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北侧为居民回迁用地,西侧为居民回迁房,用地北侧是园东道(未修建完成)。项目地势错落,高差相对较大。
评审内容
招标文件、协议书、设计任务书、限额指标
评审部门
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
工程和设计
管理部
署名: 日期:
财务资金部
署名: 日期:
销售管理部
署名: 日期:
成本和审计部
署名: 日期:
总法律顾问
署名: 日期:
主管领导
意见
署名: 日期:
备注
附件四:
投标邀请函暨确定书
致: 企业
经本企业研究,诚邀贵司参与 项目(招标内容)投标,现将相关内容和要求明确以下,请贵司确定: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为 年 月 日,投标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点前,请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资料。
2、招标文件答疑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地点为 ,请贵司相关人员参与。
3、请在收到邀请函 工作日内填写确定并交回本企业。
以下无文。
北京中建地产有限责任企业
年 月 日
北京中建地产有限责任企业:
上述确定书条款清楚明白,本企业现给予确定并承诺照办。
投标单位责任人签署:
投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五:
项目分项开标统计
项目名称
分项内容
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
主持人
统计人
参与开标人员签到
(参与开标人员应是《招标关键点审批表》中确定评标小组组员)
序号
承/供商名称
投标价格
名次
开
标
结
果
情况说明:
附件六:
承供商选择及中标审批表
项目名称
分项内容
价格评价结果
承/供商名称
原报价
最终报价
最终报价名次
综合评价提议
依据评价结果,提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当选承/供商。
工程设计部:
成本和审计部:
审核意见
日期:
同意意见
日期:
说明:1.填表人应将对比表、简明招标过程说明及全套承/供商选择文件作为本表附件。
附件七:
项目分项评标汇报
项目名称
分项内容
投标承/供商名称
一、 概述
1、过程简明说明:
2、 评标会议说明(如有,简明):。
3、 评标小组人员名单及意见(如有)(此处意见为:评标小组讨论定标意见)。
二、经济标评审情况(包含总价及单价对比分析、和预算成本对比分析等):详见后附评标汇报-商务对比表
三、技术标评审情况(包含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产品性能、管理水平、人员配置等):现在技术参数符合设计及使用要求。详见后附评标汇报-技术对比表
附件八:
中 标 通 知 书
企业:
依据 年 月 日下发 招标文件和你单在 年 月 日提交投标文件和双方议标统计和往来文件,现确定你单位为上述招标项目标中标人,关键中标条件以下:
项目名称
建筑面积
建设地点
中标价格
RMB 元大写:(人民币)
中标条件
中标范围
中标工作周期
计划进场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质量等级
支付方法
首次付款:
中期付款:
结算付款:
尤其说明:
备注
1、 实际进场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 中标人于收到本通知书二十四小时内向招标人书面回复,完全同意本通知书且没有疑义,本中标通知书方可生效。
招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九:
直接委托审批会签表
项目名称: 直接委托编号:
直接委托类型
不符合制度直接委托
直接委托事项
拟委托单位
经办部门
经办人
直接委托金额
申报日期
直接委托原因
直接委托
合作条件
项目企业相关部门
审批意见
项目企业总经理
审批意见
审计和成本部审批意见
(金额<50万元)
企业总经理
审批意见
(50万元≤金额<200万元)
企业董事长
审批意见
(金额≥200万元)
附件十:
承/供商资格审查表
企业名称
承供类别
承供规模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联络人
职务
电话
网址
传真
项目所在地办事处地址
邮政编码
联络人
职务
电话
网址
传真
承供商提供资料清单
□ 企业介绍 □ 业绩 □ 营业执照
□ 资质证书 □ 安全生产许可证 □特种作业许可证
□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进入项目所在地运行许可证 □ 质量证书
其它:
合约商务线审查意见
1. 承/供商提供资料是否属实? □ 是;□ 否
2. 承/供商资质是否满足要求? □ 是;□ 否
3. «承/供商考察意见表»是否经过?□ 是;□ 否 (意见表须附后)
审查人:
对口业务线会签意见
项目企业会签意见
审核意见
审批意见
1. □ 同意纳入候选分包商名单
2. □ 不一样意纳入候选分包商名单
审批人:
附件十一:
承供商考察意见表
编号: 考察日期:
承供商名称
考察企业/工程/基地/工厂概况
考察情况综述
评语:
综合评价:
□良好 □通常 □尚可 □较差(尚可及较差者不能参与投(议)标)
参与考察人员署名
填表人: 日期:
附件十二:
承供商名册
更新日期: 年 月 日
□合格分册 □初用分册 □候选分册
专业类别:
序号
企业名称
资质等级
企业地址
联络人
联络电话/传真
合作项目
履约评价表编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附件十三:
承供商履约评价表
编号: 评价日期:
承供商名称
参与工作概况
评价内容综述
项目企业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成本和审计部
签字: 年 月 日
评价
结论
□经过评价,取得合格承供商资格 □未经过评价,不再安排参与投(议)标
审核: 审批:
附件十四:
承供商履约情况调查表
项目名称: 填表日期:
协议名称: 表格编号:
承供商名称
承供内容
1.
2.
3.
投诉部门
投诉内容
调查结果
经办人: 日期:
审核意见
成本和审计部
□ 保留合格商资格
□ 取消合格分判商资格
署名:
工程设计部
□ 保留合格商资格
□ 取消合格分判商资格
署名:
销售管理部
□ 保留合格分判商资格
□ 取消合格分判商资格
署名:
审批意见
□保留合格资格 □取消合格资格
署名:
北京中建地产企业企业招投标工作步骤
北京中建地产项目企业招标步骤(修订后)
备注:1.招标步骤责任部门为项目企业合约商务部,责任岗为合约管理员。 2.每个步骤完成时间节点应该在上一个步骤完成后3-5个工作日之内。
3.各个步骤完成工作统计均以管理措施中附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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