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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综合项目工程综合项目施工合同管理论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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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诲本科毕业论文浅谈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 作 者宋 学籍批次1112学习中心 教诲学习中心层 次专 本专 业工程管理指引教师宋 内 容 摘 要摘 要:公路工程施工具备投资大,周期长,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特点。本文阐述了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在工程领域中重要性,同步列举了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对问题存在因素作出了一定限度分析,并提出理解决这些问题某些办法。 核心词:工程管理 公路工程 合同管理目 录一、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及因素(一)施工公司合批准识淡薄.4(二)“阴阳合同”充斥市场.4(三)业主行为不规范.5(四)施工合同索赔难度大.6(五)监理

2、职责有待加强.6(六)合同法律环境不完善.7二、加强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一)施工合同选取.7(二)控制施工合同订立.8(三)加强合同履约.9(四)合同索赔风险管理.9(五)提高监理人员业务素质. .10 (六)工程合同法律基本.10三、结论 参照文献.11 浅谈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建筑产品在社会物质交流中是一种比较特殊商品。公路工程是非工厂化生产单件产品,生产周期长,耗费人力物力大,生产过程和技术复杂,受自然条件和政策法规影响大。这些特点决定了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特殊性和复杂性。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订立和履行这项工作对于任何一种单位来说都不是一件经常性、容易做好事。一、公路工程施工

3、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及因素(一)施工公司合批准识淡薄施工公司合批准识淡薄,缺少专业合同管理人才。合同订立是指招标人与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中标告知书发出后30天内)订立施工合同。合同是影响利润最重要因素,每个承包商都应当关怀施工合同订立工作。国内建筑施工公司,特别是老国有公司,大多是从筹划经济时期走过来,不少公司领导及管理人员思想办法、管理方式和管理制度还不同限度带有筹划经济色彩,还受着筹划经济体制影响,不习惯按照合同办事。有公司对合同订立虽然非常注重,但合同订立后就束之高阁,忘掉了合同履行过程是实现权利义务过程,而仅仅把它当作是生产过程。许多建筑施工公司不设合同管理部门,缺少可行、有效合同管理体

4、系和详细操作流程,同步合同管理人才缺少也极大影响了国内施工公司合同管理水平提高,不能对合同从订立到履行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管。(二)“阴阳合同”充斥市场“阴阳合同”是指发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场通过公开招标选取承包人,按照招标文献及中标告知书规定,与中标承包人订立施工合同,俗称“阳合同”;在有形建筑市场以外,另行与承包人订立一份合同书或补充合同。该合同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备案,但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承认,即所谓“阴合同”。各种“阴阳合同”尽管体现形式各异,但归纳起来“阴合同”重要在造价方面与“阳台同”存在明显差别:发包人运用建设工程发包中主导地位,将自身某些风险转移到承包人身上。导致阴阳合同重要因

5、素有如下几种方面:一是垫资,在国内建筑市场,垫资已经成为建设单位不成文融资渠道。由于国内现行法律和行政法规并没有明文禁止施工公司垫资,因而依照合同法规定带有垫资条件合同并不必然无效。在实际操作过程当中,如果招标文献中有垫资规定,很难通过招标文献备案程序;而如果在合同中加入垫资条款,又很也许无法通过合同备案程序。二是压价,招标人与投标人信息不对称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一大特点。因而,招标人从利益最大化角度出发,迫切但愿打破这种“信息不对称”以将价格控制权掌握在自己手中,特别是在紧张投标人之间也许串标行为从而使报价被人为抬高时,招标人打破这种信息不对称规定就更加强烈了。三是肢解发包,招标人,

6、特别是私人投资领域招标人,是以追求工程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最大化、成本最低为目的,因而,对某些价格空间较大分某些项工程,招标人通过肢解发包或者指定分包方式也许获得更低价格。而对于公共投资领域招标人来说,这些分某些项工程还是实现权力寻租适当对象。因而,如果招标人在招标文献或合同条款中提出指定分包规定,将也许同样无法通过招标文献备案和合同备案程序。(三)业主行为不规范建筑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业主经常提出比较苛刻合同条件,而承包商迫于生计不得不接受。有些承包商但愿进行严格合同管理,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由于业主不规范行为而难以实现。体现是:某些业主单位凭着卖方优势地位,在订立实行合同步背离招标文献,或规定附加

7、条款,或规定施工公司一次包死,使最后订立施工合同与招标文献及投标书浮现较大背离,给施工合同执行带来很大困难;少数业主单位对个别项目不报建、不招标,或先招标、后报建,或明招、暗定。当前在浙江路网工程中,发包人(业主)系公路行政主管部门,而承包人(施工单位)则多数系该公路行政主管部门某些下属单位。行政干预过多。往往在订立合同后,开始进场施工时,业主开始采用某些行政手段对本来施工单位投标单价进行调节,并且抬高公路中间验收原则。如原设计是三级路原则公路规定施工单位按二级公路原则进行施工,致使承包人(施工单位)要用建低级别公路造价来建设比原设计高一种级别公路(四)施工合同索赔难度大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8、索赔是在合同实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违约,或其她过错,或无法制止外因而受到损失时,规定对方予以补偿或补偿活动。据国外资料记录,施工索赔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金额上,都在稳步增长。如在美国有人记录了有政府管理22项工程,发生索赔次数达427次,平均每项工程索赔约20次,索赔金额占合同总金额6%。索赔发生因素比较复杂,有如下八个方面:一是建筑过程难度和复杂性增大,随着社会发展,浮现了越来越多新技术、新工艺,发包人对项目建设质量和功能规定越来越高;二是建筑业经济效益影响,承包人常采用“靠低标争标,靠索赔赚钱”方略,而发包人也常由于建筑成本不断增长,预算常处在紧张状态;三是项目及管理模式变化,管理

9、上失误往往是难免,若一方失误,不但会对自己导致损失,也会连累与此关于系单位;四是发包人违约;五是不可预见因素;六是国家政策、法规变更,国内处在改革开放发展阶段,新经济法规、建设法规等某些直接影响到工程造价政策及法规正在不断变化与完善;七是合同变更与合同缺陷,合同变更对工程施工影响很大,合同自身存在缺陷在修改与补充过程中也存在索赔等问题;八是合同终结与解除,由于国家政治变化,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因素影响,必然导致合同终结。公路建筑业是一种索赔多发行业,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者权利,也是合同缺陷补充,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再分派。对于承包人来讲工程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弥补工程损

10、失有效手段。而由于公路市场行政干预过多,给索赔工作导致了许多干扰因素,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承包人往往是受损害者。(五)监理职责有待加强依照交通部颁发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办法规定,施工监理是指监理公司受业主委托或指定,对施工合同工程、质量、工期及其造价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监理地位是中立,在合同管理中既对工程根据合同施行全面监督控制,又要协调业主与承包商合同关系,督促双方全面地履行合同,公正地解决合同纠纷,对合同双方都应具备同等约束力。除合资工程外,多数工程项目监理职责相对较小,监理仅仅是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仅能对承包商实行约束,而对业主则无能为力。有业主公然以为:我出钱,就应一切我说了算,把业主与

11、承包商和监理关系扭曲为“主仆”关系。在工程实行过程中,因监理无恰当自主权,往往是监理合理建设不能为承包商接受,使合同不能更好履行,严重挫伤了监理积极性,削弱了监理监管能力,进而影响了合同严肃性,另一方面对监理人员约束不力,对监理人员违规惩罚太轻。有监理公司监理人员多是东拼西凑,外聘人员所占比例太大,人员极不稳定,缺少合同管理意识,监理人员一旦违规,最严重惩罚只是“开除”而已,然而被“开除”人员却往往又可到另一家监理公司任职。(六)合同法律环境不完善合同是普遍存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社会各类经济组织或商品生产经营者之间存在着各种经济往来关系。她们是最基我市场经济活动,她们都需要通过合同来实现

12、和连接,需要用合同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合同,无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还是外国,不断加强合同立法,日益完善合同法规是社会经济发展变化客观规定。她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本和上层建筑矛盾必然产物。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合同立法工作进入了一种新阶段,通过短短几十年建设,在国内初步建立起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色社会主义合同法律体系。但是,合同法律环境不完善。一是国内关于建筑行业领域合同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某些法律条文不够严谨,依然有漏洞可钻。二是有法不依现象十分严重,执法不严问题时有发生。三是国内当前还缺少统一分包合同示范文本,总承包商

13、与各专业分包商以及各分包商之间常因合同界面不清,责、权、利不明确导致纠纷,或互相推诿,影响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四是劳务分包制度不完善,劳务分包尚未全面纳入社会监管。 二、加强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一)施工合同选取提高合同管理意识,做好施工合同选取工作。建设工程施工任务发包承包模式反映了项目建设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承包人于分包人等互相之间合同关系。许多工程项目项目管理实践证明,一种项目建设能否成功,能否进行有效控制,某些限度上取决于施工合同选取。施工公司必要从思想上真正意识到合同管理重要性,将公司各项工作真正纳入合同管理范畴,切实按合同规定办事。施工合同按照承包合同计价方式可以分为总价合同、单

14、价合同和成本补偿合同三大类,每一类合同均有各自优缺陷,一定要做好施工合同选取工作,合理分摊工程风险。(二)控制施工合同订立在工程施工合同履行中规范管理。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一经订立,只要它合法有效,即具备法律约束力,受到法律保护,它即成为工程项目中合同双方最高法律。双方权力和义务就被限制在合同上。合同双方必要严格履行合同,任何人无权单方修改或撤销合同。作为承包商必要十分注重叠同订立前合同管理工作。施工合同订立过程中,承包商应注意如下基本原则:一是符合承包商基本目的,就是获得工程利润。即“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这个“利”也许是该工程赚钱,也也许是承包商长远利益。合同谈判和订立应符合公司整个经营

15、战略。二是尽量使用原则施工合同文本。当前,无论在国际工程中或在国内工程中均有通用、原则施工合同文本。由于原则合同文本内容完整、条款齐全;双方责权利关系明确,并且比较平衡;风险小,并且易于分析;承包商能得到一种合理工作条件。承包商应尽量采用原则施工合同文本。三是积极争取自己合法利益。合同法和其她经济法规赋予合同双方以平等法律地位和权利。任何一方得到利益应与支付给对方代价平衡。四是注重叠同法律性质。分析国内外承包工程许多案例可以看出,许多施工合同失误是由于承包商不理解或忽视合同法律性质,没有合批准识导致。合同一经订立,即成为合同双方最高法律。五是注重叠同审查和风险分析。在合同订立前,承包商应认真地

16、、全面地进行合同审查和风险分析,弄清晰自己权益和责任,完不成合同责任法律后果,对每一条款利弊都应清晰理解。不计后果地订立和同是危险,也是很少有不失败。(三)加强合同履约做好工程量清单复核,严格履行合同。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与其她建设合同同样,是施工阶段合同管理根据,是施工公司与业主和监理唯一纽带。合同一经订立,即对双方具备约束力,履约责任单位或负责人应切实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履行合同义务。从主线上来说,合同双方利益是不一致,容易导致工程建设过程中利益冲突,导致在工程施工和管理中双方行为不一致,不协调和矛盾。合同履行作为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重要环节,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采用积极积极管理,组

17、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合同条文,熟悉合同中重要内容,工程范畴,责任、权力与义务,分析各种违约行为,按照工程施工合同规定所有条款内容履行。施工公司为了严格履行合同应当做好如下几种方面工作:一是按照合同规定进度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准时向业主移送工程。二是工程发生变更时,及时向业主提出索赔报告,获得相应工期延长及经济补偿。三是依照合同规定进行工程计量,准时提出中期支付证书,并且按照合同规定程序进行催款工作,保证适时得到工程款。四是施工公司应当认真组织施工,保证按期按质竣工,全面实际地履行合同,由此才干所有结算工程价款,从而实现自身经济效益,并赢得良好信誉。(四)合同索赔风险管理承包人应积极开展施工合同风

18、险管理,履行工程担保制度,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合同中引入工程担保制度,可恰当转移合同当事人风险。在商签合同过程中,承包人应对明显把重大风险转嫁给承包人合同条件提出修改规定,对其达到修改合同应以“谈判纪要”形式写出,作为该合同文献有效构成某些。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状况,及早发现索赔机会,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保护好自己合法权益。对监理工程师口头变更指令要及时予以书面确认后来,才进行变更工程施工。要及时发出“索赔告知书”,寻常索赔管理中要力求单项索赔,避免总索赔。同步要注意同监理工程市搞好关系,争取监理工程师公正裁决,竭力避免仲裁或诉讼。(五)加强

19、提高监理人员业务素质项目监理机构主线任务是对工程项目建设实行进行管理,由于监理单位不是项目建设实行者,因此对工程项目建设实行进行管理就是对工程项目实行合同进行管理。为此,监理机构必要对工程项目发承包合同进行统筹规划和严格管理。监理单位作为公正第三方,应履行法律赋予其权利与义务。监理单位及其人员要严格依合同办事,既要在施工中把好质量关,又要在合同管理中中立地解决合同当事人合同关系,督促合同顺利履行。同步对监理人员违规行为要严惩不贷,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实行监理责任终身制。(六)工程合同法律基本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合同立法工作进入了一种新阶段,通过短短几十年建设,在国内初步建立起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

20、国特色社会主义合同法律体系。但是,在实际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发现,当前合同法律基本还不完善。要加快工程建设立法工作,在加强用法律手段管理工程建设同步,应建立健全公路工程监管机构。不妨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由司法机关、公证机关、公路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共同构成公路建设监管委员会,负责对各公路工程项目管理实行全过程监督。在加强对施工单位监管同步,亦应加大对业主和监理监管力度,逐渐克服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规范合同当事人行为,依法保护合同各方权益,促使合同各方公正履行合同,真正做到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三、结论 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重要环节,履行工程施工合同,加强合同动态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才干切实

21、保证合同履行,维护合同双方权益,保证工程顺利实行。在公路工程竣工后,合同管理人员应仔细分析合同执行状况,认真总结合同管理经验,对合同管理好经验加以推广,对不严谨合同条款要加以改正,提高公司合同管理水平。参照文献:1宋宗宇,建筑合同法规原理与实务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M.东南大学出版社,1997. 3吴炉庆,张波,鲍乐呜浅析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管理J科技创新导报,(20). 4刘永样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管理研究D.长安大学,(01)5刘贵甲工程项目管理现状、发展趋势及对策J广东建材,(04)6洪汉玲实行会路工程监理全面质全苦理J时代经贸,(1) 7叶华林浅谈施工公司在工程活动中合同管理J.施工公司管理,(2)二0一二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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