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答疑、个性化授课
专业咨询师服务协议
甲 方: 江西xx教育培训学校
乙 方: 身份证号:
xx邮政卡账号: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自愿担任甲方20xx届高级学员的专业课辅导老师,接受甲方工作安排
与薪金待遇。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乙方为甲方学员提供 江西财经大学 学校 金融学院 学院 金融硕士专业的专业课辅导,专业课考试科目类别为:单科□(卷面150分√,100分□),两门或统考一门 □(卷面300分□,200分□)。
第一章 服务内容
第一节 答疑服务
第1条 乙方为甲方学员提供专业课答疑服务,主要内容有:签订协议后24小时内主动与学员进行第一次面谈或沟通;了解学员专业课基础状况;培养学员正确的学习方法;根据甲方需求制作学习计划;根据学员学习状况适当调整学习计划;督促学员的复习进度;主动或被动为学员答疑解惑等。
第2条 甲方自乙方签订协议或实际提供服务之日起3日内提供计划模板,乙方自收到模板之日起15日内将学习计划提交甲方专业咨询师管理岗审核备案。
第3条 答疑分为主动答疑和被动答疑。乙方应定期进行主动答疑,沟通形式限为声音沟通或面谈,例如QQ群视频教育模式、微信、电话等;乙方应于学员提出疑问后至多3日内解答,如不能按时解答需主动向学员说明缘由。每次沟通有具体学习内容。主动答疑,答疑时间按照课时计算:150分为14课时,300分为16课时。在整个服务周期,专咨应完成规定答疑课时量。乙方需填写《2016届高级学员专业课服务标准及登记表(答疑)》,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甲方。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服务记录发放答疑费。被动答疑根据学员进度情况适度进行。
第4条 乙方应提供专业课资料。
第5条 乙方应协助有需求的学员联系导师,提供导师的电话、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
第6条 乙方应指导甲方通过初试的学员准备专业课复试,并提供相关的复试信息与辅导资料。
第二节 个性化授课服务
第7条 乙方提供专业课的课时类型为:150分为20课时√,300分为40课时□。
第8条 乙方为甲方学员提供专业课授课主要内容有:乙方按照基础、强化、冲刺三个阶段分布的课时逐级讲解知识体系、知识点、核心考点等;提供并讲解目标专业历年真题;为学员提供有价值的三套模拟试题;考前专项指导等。
第9条 乙方授课形式为QQ群视频教育模式、微信、面谈等。
第10条 乙方应对专业课授课进行精心设制,根据学员的学习状况、专业课考试重点、阶段复习效果等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授课内容与讲授方法,应尽最大可能提升甲方学员专业课的复习效果。
第11条 乙方应制作授课讲义在课前一周提交甲方验收。
第12条 乙方需定期填写《2016届高级学员专业课服务标准及登记表(个性化授课)》,并按规定时间分三次提交甲方。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服务记录发放授课费用。
第二章 服务薪酬
乙方为甲方服务一名学员的薪酬如下:
(1)答疑费用(大写) 伍佰陆拾 元整,其中包含服务满意度考核费200元整。其中主动答疑课时为:150分为14课时,300分为16课时。
(2)个性化授课费用(大写) 捌佰 元整,其中包含服务满意度考核费200元整。乙方提供专业课的课时类型为:150分为20课时√,300分为40课时□。乙方带第二个或以上学员时,个性化授课费用按首次费用标准的80%执行。
第一节 答疑费用
第13条 乙方为甲方服务每一名学员可获得答疑费用(大写) 伍佰陆拾 元整,其中包含服务满意度考核费200元整。学员满意度考核根据评价结果在0~200元间发放,考核满意最高额200元。
第14条 计划制作费用(大写) 壹佰 元整。乙方服务同一专业两名或两名以上学员时,甲方不重复支付学习计划制作费。
第15条 复试辅导费单独核算发放。乙方指导复试,学员未被目标院校专业录取,复试辅导费100元/学员;学员被目标院校专业录取,复试辅导费200元/学员。
第二节 个性化授课薪酬
第16条 乙方为甲方服务第一名学员获得授课费用(大写) 捌佰 元整。授课费按照带一个学员 的授课比例分三次发放:乙方授课课时达到总课时25%,发放25%签约费用;达到总课时75%,发放50%签约费用;达到总课时100%后,发放25%签约费用。
第17条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授课服务实行限额考核,考核结果与乙方最终获得的授课费挂钩。学员满意度考核最高额200元。
第18条 乙方担任同一学员的答疑与授课服务时,答疑费与授课费累计。
第19条 乙方带第二个或以上学员时,授课费按首次费用标准的80%执行。
第三章 权利义务
第20条 甲方应按照协议规定支付乙方服务费用,并通过甲方指定的劳务公司发放,乙方需承担相关劳务手续费。
第21条 乙方在学员满意度调查中考核优秀时,甲方优先为乙方增加学员或提供公司内其它兼职机会。
第22条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学员收取费用,不得将甲方的培训计划、辅导资料、学员信息泄露给第三人。
第23条 协议存续期间,乙方不得随意终止服务;如有违反,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已发生的相关服务费用。因自身原因确需终止服务时,乙方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乙方需在甲方同意后的3个工作日内为甲方推荐一名新的专业咨询师。新专业咨询师提供服务后,甲方与乙方的协议方可终止。乙方推荐的专业咨询师被甲方录用后,付费标准顺延乙方。因未推荐新专业咨询师,给学员造成负面影响时,乙方应承担相应损失。
第24条 因学员更换学校、院系、专业、保研成功或其他原因终止服务,甲方应于24小时之内通知乙方,并根据辅导进度、辅导时长、学员满意度评价等酌情发放考核工资,支付服务费用。针对该学员的服务协议自行终止,甲方对此不承担赔偿责任,经乙方同意后,甲方继续为乙方安排其他学员。
第25条 学员第一次投诉乙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学员第二次投诉乙方,甲方视情况扣除乙方50~100元的服务费用;学员第三次投诉乙方,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当月及后续服务费不再支付。
第26条 乙方作为专业咨询师应当维护甲方形象,禁止有损甲方声誉的行为。
第27条 协议原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2016届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结束之日止。
第28条 甲乙双方确认已完全明了上述条款含义,自愿承担各自的义务和责任。如因协议产生纠纷,应本着和平友好的方式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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