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记本电脑产品网络销售合同公司: 住所: 联系方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负责人: 客户: 住所: 联系方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负责人: 请仔细阅读下列文字,其包含有关您的权利及义务之重要信息以及可能适用于您的限制及排除条款。本文件包含适用于您购买公司产品的现行条款及条件。您确认您完全理解这些条款及条件的含义,并且,在您于本网站发出任何产品订购信息时已同意完全接受这些条款及条件并受其约束。一、定义1“公司”,指 公司。2“产品”,指在本网站列为供选购项目,并且客户在订购信息中指明并经公司接受的、成为合同标的的、使用公司商标
2、的笔记本电脑产品及其配套产品。3“客户”,指通过本网站选购产品并下达了订购信息的人。4“合同”,指包含这些公司与客户相互同意的关于公司销售产品和客户购买产品的条款及条件的合同。5.“本网站”指 网站。二、销售及购买公司销售产品及客户购买产品均应依据合同。三、合同成立1本网站的信息只能适用于中国大陆地区(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下称“中国大陆地区”)的年满18周岁的居民希望在中国大陆地区内交货的公司产品买卖交易。2针对所有由客户于本网站发出的订购信息,公司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接受。在公司另行通过网站以外的包括邮件及电话等方式向客户发出接受客户发出的订购信息的
3、通知时,此“产品销售条款及条件”即构成合同。除非公司通过网站以外的方式通知客户接受该订购信息,否则不存在有关该产品买卖的有约束力的合同。3客户保证其签署和履行合同系合法的,并已取得为此目的而必须取得的所有同意和授权。四、价格及支付1产品的价格以及运输费用(以下简称“货款”)以客户发出订购信息时公司网站列明的价格以及费用为准。价格包括按当时中国法律因合同交易而可能课征的所有中国税金。2客户的支付方式包括现金支付、银行汇款支付以及 支付三种。3如以现金支付,客户应于合同项下的产品交付之时,向公司指定的向该客户交货的人员支付现金;除非另有规定,公司将在上述人员收到该客户应付货款后向客户交货。尽管上述
4、人员根据第五条的规定向客户交货,但在客户不履行接收产品的义务或不支付产品的货款时,公司有权立即解除合同。4如以银行汇款或以邮政汇款支付,客户应于合同成立后,立即将货款汇到公司指定的账户。除非另有规定,公司只有在收到客户货款后才向客户交货。因汇款发生的所有银行费用及邮寄费用应由客户承担。在收到合同项下客户所订购产品的全部货款前,公司没有发送产品的义务。如公司在合同成立后的两周内仍未收到合同项下产品的全部货款时,公司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五、交货1公司将尽力安排将产品运至客户在订购信息里指定的位于中国大陆地区的交货地点。公司有权自行决定选择信誉良好的承运人及合适的运输方式。公司或其承运人有权在交货之前
5、,为证明和确认客户身份和地址,要求客户出示身份证、护照等证件或签署可能必需的文件;若客户拒绝该要求或客户出示的证件与订购信息中的信息不符,公司或其承运人有权拒绝交货,同时公司有权解除合同。2公司通知的任何交货日期均仅为预计日期,该交货日期并不构成合同的一个条款。在任何情形之下公司均无需就延迟或未交付产品所引起的客户费用增加、利润或商誉损失或其他任何特别的、或然的、直接或间接的或附随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3公司有权以其认为合适的任何次序进行分批交货。在分批交货的方式之下,每一批产品均应视为一个独立合同项下的标的物;公司在任何一批或几批产品方面的违约行为均不影响其关于此前已交付的产品或尚未交付的产品
6、之合同的效力。如公司向客户发出其将不能就某一批产品交货的通知,也并不影响客户已接受其已收取之产品批次的效力,但公司将向客户退还已付货款中不能交付产品部分的价款。4如产品已为客户备妥而客户未履行收货义务,或客户未提交交货所需的准确指示、文件、证件、认可或授权,公司有权在书面通知客户后将产品储存或委托他人储存。自储存开始之时,产品的毁损、灭失等风险转移至客户,并且应被视为已完成交货,客户应向公司支付其违约行为引起的所有成本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仓储及保险费用)。六、接受在交货当时,客户应检验产品有无瑕疵。除非客户在交货当时提出异议,产品应被视为符合合同规定并已在良好状态下被客户接受。七、所有权及遗失
7、或毁损的风险1产品的所有权将在合同成立时转移至客户,但产品遗失或毁损的风险将在产品被实际交付(包括视为交付)至客户在订购信息上注明的中国大陆地区的交货地点时转移至客户。即使在产品的所有权转移至客户后,有关软件产品的一切知识产权仍应属于有关许可人。2尽管有前款规定,不论因何种原因而导致合同解除时,产品的所有权于该合同解除时即自动从客户处转移至公司。八、免费热线电话支持1在保修期内,公司对用户提供免费电话技术支持(“技术支持”)。该技术支持将按照公司即时有效的条款及条件为用户解答有关产品的任何问题,但不包括任何第三方软件产品有关的问题。随附产品提供的公司应用软件产品及操作系统有关的技术支持亦将按照
8、本条款免费提供给用户。2对用户自行从非公司处购买或被第三方许可使用的硬件、操作系统、应用程序等软件,公司不提供技术支持。用户应分别向各第三方的供应商或许可方联络,寻求支持。3公司产品的免费技术支持热线电话号码是: 。公司将在每天上午 点至晚上 点(周日早 点到晚 点)365天为您提供服务。公司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可变更服务时间。九、有限保证1公司产品的保证期:为自交货(包括视为交货)之日起至如下定义的期间(或产品保修卡中规定的期限,以保修卡的规定为准)。公司保证,在保证期内产品不存在材料及工艺方面的缺陷,并符合该等产品的规格。2如在上述保证期内产品被发现有材料、工艺方面的缺陷或不符合该等产品的
9、规格,在客户在保证期内将产品自费送至公司授权的维修站的前提下,公司将自行决定修理产品或以同等产品予以更换,并不向客户收取任何技术员工费用、修理费和零件费。如发生修理或更换时,从有缺陷的产品上撤换下来的所有部件均归公司所有。在进行保证的修理及更换产品时,公司使用由不同厂商生产的全新或改装配件。即使公司对产品进行过修理或更换,产品最初的保证期间并不顺延。保证期:享受两年保证服务的硬件包括主板、CPU、内存、硬盘驱动器、电源适配器、LCD、键盘。享受一年保证服务的硬件包括光驱、软驱、电池、显卡、声卡、MODEM、鼠标及随机附件。3本有限保证仅适用于产品中的硬件部分,不适用于对硬件或软件使用方面的技术
10、服务,也不适用于产品中的任何软件产品;除非在任何所附软件中明示规定了有限保证,任何这类软件均为“根据现状”提供,公司排除对随附产品提供的任何软件的任何明示或默示保证。详情请参考产品附件中的最终用户软件许可协议来获知用户对于随附产品提供的软件的权利,以及相关软件提供人或授权人各自拥有的权利和义务。4本有限保证不得转让。5为了向用户提供完全的售后服务,在送修前用户必须先将需送修的产品硬盘中储存和自行安装的所有数据、文件及应用程序和操作系统等软件的所有内容进行备份,公司对因维修过程中可能造成对存储在产品中任何存储媒介或任何部分上的数据、程序或其他信息的丢失、损坏不承担责任。公司对因维修前、维修中及维
11、修后用户无法使用产品所带来的损害或损失或对因该无法使用所带来的间接的、附随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6如在维修过程中硬盘中的内容被改变、删除或发生其他任何变化,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送修的产品将被恢复为出厂时的设置。(视软件情况而定)7用户在送修前须卸除所有非由公司提供保修的第三方软件、硬件及附件。公司对其的丢失或损坏不承担任何责任。8本有限保证受本条第(1)款所限,其不包括(但不限于)随附产品提供的任何消耗品(如电池)、任何非包含在产品本身之内的辅件(如鼠标、扩展插槽、交流电源适配器、外部扬声器)、任何外观损坏、任何软件程序、数据、文件或可拆卸的外部记录媒体的损坏或损失以及因下列原因引起的损失
12、:(1)天灾、事故、错误使用、滥用、过失、商业性使用或对产品的改造;(2)对产品的不当操作或维护;(3)连接至不适合电压的电源;(4)公司授权的服务机构之外的任何人的试图修理。9如故障产生于产品与其他附件、产品、辅助件或配套设备的连接使用,或公司确定产品本身并无缺陷,则本有限保证不适用。本有限保证仅在中国大陆地区有效。如厂商在产品上附加的序列号被改动或去除,本有限保证即失效。10除了上述有限保证以外,公司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明示地排除所有其他明示的或默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适销性及适于某一特定用途的默示保证。十、责任限制在任何情况下,合同的一方均无须对另一方因合同的履行或未履行、或依据合同
13、所销售或提供的任何货物或服务的供给、履行或使用而引起的任何间接的、特别的、或然的或附随的损失负责,而不论上述事由的发生是由于违反合同、违反保证、过失或其他原因所造成。除任何一方就因其过失所引起的人身伤害或死亡事件应负的责任之外,任何一方均无须向另一方承担间接的或惩罚性的赔偿责任,或对任何第三人提出的任何索赔负责,除非合同另有明示规定。本条款及条件并不限制客户作为消费者根据中国法律本应享有的权利。十一、赔偿对于因客户违反此条款及条件而使公司所遭受之任何损失、损害、费用、开销、债务或索赔,客户同意就此向公司赔偿并保证不使公司遭受损害。十二、紧急部件客户应当按照产品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合理使用产品,产品
14、不得用于生命救援系统或如产品失灵有可能引起使用者或任何第三方人身伤害或其他财产损害的场合。十三、变更公司可随时变更、调整及取消在本网站陈列的供选购产品或其配套产品或产品的价格、运输费用。因此,客户同意,交付的产品可以与促销材料(广告、产品目录、规格说明书等)中所描述的产品有所改变的可能性。公司向客户发出的表明接受客户的订购信息的通知依据此产品销售条款和条件做出,并取代任何其他出现在本网站或其他地方的条款,并且优于客户提供的或在其他交易过程中使用的任何其他条款。十四、转卖客户同意并保证购买产品的目的仅为供客户自己内部使用,而不为转卖。如客户违反此保证,或公司有合理依据怀疑客户将违反此保证,公司有
15、权拒绝接受该客户发出的订购信息。客户并且不得将产品的部件拆下转卖。十五、出口限制客户同意遵守所有适用的中国和美国的出口法律、法规及法令。特别是(但不限于),客户同意,除非事先得到公司书面许可及中国或美国政府签发的适当的出口或转口许可,其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形式转口或出运任何产品或技术资料。十六、不可抗力对任何因天灾、火灾、洪水、事故、暴动、战争、政府干预、禁运、罢工、劳工方面的困难、设备失灵或其他任何公司无法控制的事由引起的对合同义务的延迟履行或未履行,公司均不负任何责任。十七、产品数量交货数量将视可供程度而定。如遇短缺,公司可自行决定分配销售及交货。十八、弃权/无效公司未坚持要求客户严格履
16、行这些条款及条件中的任何规定的不作为不应被视为其对自己权利及补救的放弃。如这些条款及条件中的任何条款被法院认定为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其他条款的效力应不受影响。十九、准据法合同应受中国法律管辖并依中国法律解释。任何因合同引起的或与合同有关的纠纷或争议应提交接受客户订购信息之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二十、标题本条款及条件各条标题仅为方便及参考目的使用,各标题并不成为本条款及条件或合同的一部分,对这些标题不得作任何解释或引申。二十一、整体协议本条款及条件不应被当事人之间的协议为名的附属文件所变更、补充或修订,除非该文件是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客户及其公司授权代表签署。除以上所述外,任何企图补充或修订本文件
17、或以附带或被修改了的条款及条件发出订购信息的行为均属无效。二十二、合同履行公司可委托任何第三方履行合同之全部或部分义务。二十三、转让公司可通过向客户送达书面通知而转让合同项下之全部或部分权利;客户只有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才能转让其合同项下之权利。二十四、进一步努力客户同意,应公司为实施合同或此条款和条件而可能有的要求,而做出进一步的事项,采取进一步步骤及签署进一步的文件和协议。公司(签章): 客户(签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附件一:笔记本产品延长保修服务的协议1、定义“产品”:指作为本条款规定的延长保修服务对象的公司笔记本电脑产品。“延长
18、保修服务”:指本条款所规定的产品延长保修服务。“公司”:指 公司。“用户”或“您”:指向公司购买产品和延长保修服务的顾客。“销售合同”:指公司向用户出售产品的销售合同。“延长保修卡”:指由公司出具给用户的延长保修服务的凭证。2、效力1)本条款是您和公司之间关于产品延长保修服务的协议。当公司向用户发出接受用户购买延长保修服务的订单的通知时,本条款即在销售合同成立的同时成立;但在销售合同不成立的情形下,本条款亦不成立。2)延长保修服务为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三包规定”)以外的延长保修服务,不同于三包规定的修理、换货及退货规则,且延长保修服务的内容仅以本条款的明示规定为限。3)延长保
19、修服务的期限为自产品销售发票所注明的发票开具之日起三年,只有在中国境内有效(除台湾、香港、澳门地区)。4)公司有权在任何时间终止提供延长保修服务,但会保证为已经购买该项服务的用户履行本条款明确规定的相应义务。3、价格和付款产品和延长保修服务的价格将与购买产品的价格同时、以同样条件支付。4、服务内容和条件1)公司将通过公司指定的维修站(“维修站”)按照本条款所明示的条件为用户提供延长保修服务。2)当产品出现三包规定中所列的性能故障时,凭延长保修卡您将在延长保修期内享受到维修站为您提供的延长保修服务,公司将视情况可以选择维修原机或为用户免费更换同等性能或不低于原性能的产品。3)延长保修期内的产品和
20、零部件的更换均不延长或重新计算其延长保修期限。4)公司保留并不退还延长保修服务中更换下来的产品或零部件。5)公司可能在延长保修期的维修中使用修理好的回收零部件。公司不保证在延长保修服务中更换的产品或主要部件为新的商品。6)延长保修卡丢失不补发,请妥善保管,在需要延长保修服务时请出示。7)公司不承担本条款所规定以外的其他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偶然发生的或随之而来的损坏或预计会得到的权益或利润的损失,由于使用或无法使用产品导致工作停止或损坏等情况下的任何责任。8)凭延长保修卡提出延长保修服务申请时,请您事先备份自己的程序及数据。使用系统恢复光盘进行维护时,无法恢复用户安装的程序及制作的数据。在维修期间
21、,若发生产品硬盘上的内容被浏览、更换、删除或以任何形式被修改或灭失的情形时,维修站对此恕不负责,且对于该等程序及数据,维修站无法恢复和保留。9)如延长保修卡与三包凭证可同时适用时,应适用三包凭证。5、产品不适用延长保修服务的情形1)不能出示有效发票和延长保修卡(但能证明产品在延长保修期限内的除外)。2)延长保修卡有涂改痕迹或与产品不符。3)电脑部件上条形码破损或有涂改痕迹。4)计算机病毒,使用盗版软件,随意更改CMOS设置,各种形式口令遗忘,误操作破坏软件系统等导致的故障。5)消耗材料或部件(包括电池,光驱,耳机)的自然消耗,损坏,磨损及老化。6)雷击或其它用电系统原因造成的损坏。7)显然由用
22、户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害,如液体注入,外力受损等。8)事故,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坏。9)用户自行改装、修理、或由非公司指定的第三方拆动、改装、维修。10)与产品一同使用的非产品自身配置的外设、PC卡或附件的软件故障;以及因非产品自身配置的外设、PC卡或附件的软硬件、非产品预装软件的软件与第三方软件的使用故障而发生的或因与它们连接而发生的产品故障。11)可适用三包凭证或超过延长保修有效期限的。12)未按产品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6、本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由 (地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实行诉讼管辖。附件二:内存升级服务条款请注意在购买内存升级服务之前,请务必
23、仔细阅读“内存升级服务条款”。在确认您已充分理解了该条款并同意接受其全部内容的基础上再购买此内存升级服务。1、定义“产品”:指作为本条款规定的内存升级服务对象的笔记本电脑产品。“内存升级服务”:指本条款所规定的内存升级服务。“公司”:指 公司。“用户”或“您”:指向购买产品和内存升级服务的顾客。“销售合同”:指向用户出售产品的销售合同。2、效力1)本条款是您和之间关于产品内存升级服务的协议。当向用户发出接受用户购买内存升级服务的订单的通知时,本条款即成立;但在销售合同不成立的情形下,本条款亦不成立。2)内存升级服务属于向用户提供的产品售后服务。内存升级服务的对象是用户通过购买后、根据销售合同的
24、规定其所有权已转移至用户的笔记本电脑产品;但内存升级服务以用户在购买前述笔记本电脑产品的同时提交购买该服务的订单为前提。3)内存升级服务为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三包规定”)以外的内存升级服务,不同于三包规定的修理、换货及退货规则,且内存升级服务的内容仅以本条款的明示规定为限。3、价格和付款用户购买内存升级服务的价格将与购买产品的价格同时、以同样条件支付。4、服务对象和内容1)当本条款成立后,将按照内存升级服务订单中说明的规格,对用户已经购买的产品的内存部件进行扩容升级,并在实施完毕后按照销售合同的规定向用户交付产品。2)经内存升级服务后的内存部件,作为产品的一部分将按照三包规定
25、及产品随机附带保修卡的规定享受保修服务。3)保留并不退还内存升级服务中更换下来的原装内存部件。5、“本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由 (地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实行诉讼管辖。附件三:产品硬件上门服务条款(一年)请注意在购买硬件上门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产品硬件上门服务条款”。在确认您已充分理解了该条款并同意接受其全部内容的基础上再购买此硬件上门服务。1、定义“产品”:指本型号的个人电脑产品。“硬件上门服务”:指本条款所规定的产品硬件上门服务。“公司”:指 公司。“用户”或“您”:指向购买产品和硬件上门服务的客户。“销售合同”:指向用户出售产品的销售合同,其中已包含本条款。“硬件上门服务
26、卡”:指由出具给用户的提供硬件上门服务的凭证。2、效力1)硬件上门服务应服从本条款。本条款构成销售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用户同意受其约束。2)硬件上门服务的内容仅以本条款的明示规定为限。3)有权在任何时间终止提供硬件上门服务,但会保证为已经购买该项服务的用户履行本条款明确规定的相应义务。3、价格和付款硬件上门服务的最终价格、付款条件在销售合同内书明。4、服务范围1)适用期限:硬件上门服务的期限为产品销售发票所注明的发票开具之日起一年,此期限不同于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三包”)中规定的三包期限。2)适用地区:仅在中国境内特定地区提供硬件上门服务。具体适用地区以您请求获得硬件上门服务
27、当时在网页上所列的城市及地区为准。3)适用故障内容:产品硬件部分出现三包规定中所列的性能故障(不包括软件及促销产品或其他第三方产品)。4)以下情形不属于硬件上门服务的范围:a不能出示有效发票、三包凭证卡和硬件上门服务卡。(能够证明产品在硬件上门服务有效期内除外)b硬件上门服务卡有涂改痕迹或与产品不符。c不符合三包相关规定的情况。d超过硬件上门服务卡有效期。5、服务提供1)将通过指定的维修站(“维修站”)按本条款所明示的条件为用户提供硬件上门服务。2)请拨打报修热线,只有通过确认后才能为您提供硬件上门服务;若当地未开通或是使用手机的用户,请拨打进行报修。3)在通过热线电话确认您的上门请求后,维修
28、站将于 个工作小时内与您电话联系确认上门事宜,并尽力在第 个工作日派出服务人员为您提供硬件上门服务。但如果您当地没有维修站,硬件上门服务的响应时间将可能延长,具体响应时间将由或维修站与您电话确认。4)硬件上门服务卡为享受硬件上门服务的必须的凭证之一,请妥善保管,丢失不补发,请在服务人员上门服务时出示。5)服务人员将视具体情况选择对产品当场或将其带回维修站按照三包凭证进行修理或更换。6)在当场服务人员判断您的硬件故障不属于本条款第4条第2)款所规定的适用故障内容时,您可以选择:a不要求该等服务人员进行修理或更换,此时您不需要再支付任何费用;b要求该等服务人员按照公司售后服务标准进行修理或更换,此
29、时您需要按照公司售后服务标准另外支付相关费用(该等修理或更换已超越了硬件上门服务范围)。7)标准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至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6、本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由 (地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实行诉讼管辖。7、服务支援:1)网上服务:2)免费咨询热线:(周一至周六 :00 :00;周日 :00 :00)附件四:产品硬件上门服务条款(三年)请注意在购买硬件上门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产品硬件上门服务条款”。在确认您已充分理解了该条款并同意接受其全部内容的基础上再购买此硬件上门服务。1、定义“产品”:指本型号的个人电脑产品。“硬件上门服务”:指本条款所规定的产品硬件上门服务
30、。“公司”:指 公司。“用户”或“您”:指向购买产品和硬件上门服务的客户。“销售合同”:指向用户出售产品的销售合同,其中已包含本条款。“硬件上门服务卡”:指由出具给用户的提供硬件上门服务的凭证。“保修卡”:指三包凭证或“延长保修卡”。2、效力1)硬件上门服务应服从本条款。本条款构成销售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用户同意受其约束。2)硬件上门服务的内容仅以本条款的明示规定为限。3)有权在任何时间终止提供硬件上门服务,但会保证为已经购买该项服务的用户履行本条款明确规定的相应义务。3、价格和付款硬件上门服务的最终价格、付款条件在销售合同内书明。4、服务范围1)适用期限:硬件上门服务的期限为产品销售发票所注
31、明的发票开具之日起三年。此期限不同于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三包”)中规定的三包期限。2)适用地区:仅在中国境内特定地区提供硬件上门服务。具体适用地区以您请求获得硬件上门服务当时在网站产品硬件上门服务条款(一年)上所列的城市及地区为准。3)适用故障内容:产品硬件部分出现三包规定中所列的性能故障(不包括软件及促销产品或其他第三方产品)。4)以下情形不属于硬件上门服务的范围:a不能出示有效发票、保修卡和硬件上门服务卡(能够证明产品在硬件上门服务有效期内除外)。b硬件上门服务卡有涂改痕迹或与产品不符。c不符合三包相关规定的情况。d超过硬件上门服务卡有效期。5、服务提供1)将通过指定的维
32、修站(“维修站”)按本条款所明示的条件为用户提供硬件上门服务。2)请拨打产品硬件上门服务条款(一年)报修热线,只有通过确认后才能为您提供硬件上门服务;若当地未开通产品硬件上门服务条款(一年)或是使用手机的用户,请拨打进行报修。3)在通过热线电话确认您的上门请求后,维修站将于 个工作小时内与您电话联系确认上门事宜,并尽力在第 个工作日派出服务人员为您提供硬件上门服务。但如果您当地没有维修站,硬件上门服务的响应时间将可能延长,具体响应时间将由或维修站与您电话确认。4)硬件上门服务卡为享受硬件上门服务的必须的凭证之一,请妥善保管,丢失不补发,请在服务人员上门服务时出示。5)服务人员将视具体情况选择对产品当场或将其带回维修站按照保修卡进行修理或更换。6)在当场服务人员判断您的硬件故障不属于本条款第4条第2)款所规定的适用故障内容时,您可以选择:a不要求该等服务人员进行修理或更换,此时您不需要再支付任何费用;b要求该等服务人员按照售后服务标准进行修理或更换,此时您需要按照售后服务标准另外支付相关费用(该等修理或更换已超越了硬件上门服务范围)。7)标准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00至 :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6、本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由 (地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实行诉讼管辖。7、服务支援:1)网上服务:2)免费咨询热线:(周一至周六 :00 :00;周日 :00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