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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公司炼油与化工分公司设备管理办法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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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 炼油和化工分企业设备管理措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以下简称股份企业)炼油和化工企业设备管理,提升装备技术水平,确保设备安全、可靠、平稳运行,依据国家相关设备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措施。 第二条 本措施适适用于股份企业炼油和化工分企业归口管理炼油和化工企业(以下简称地域企业)。 第三条 本措施中设备管理对象是指用于炼化业务生产经营机器、工艺设备及管道、电气和动力设备、仪器仪表、机修设备、起重运输设备、工业建筑物和构筑物等。 第四条 设备管理任务是正确落实实施国家方针政策,经过采取一系列技术、经济和组织方法,为企业安全、平稳、高效生产提供可靠技术装备,做到从计划、设计、选型、制造、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闲置报废全过程管理,使设备寿命周期费用最合理,综合效能最高。 第五条 落实以人为本思想,不停培养和提升设备管理人员、维护和检修人员及运行操作人员素质和水平,为完成设备管理任务和企业生产经营目标奠定基础。 第六条 设备管理应全方面实施 HSE 管理体系,推行全过程受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降耗、保护环境,实现可连续发展。 第七条 坚持设计、制造和使用相结合,维护和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和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和全员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相结合标准。 第八条 坚持科学发展观,依靠技术进步、科技创新作为发展动力,推广应用现代设备管理理念和自然科学技术结果,加强设备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设备管理科学、规范、高效、经济。 第九条 建立设备管理经济技术指标考评体系,强化对设备管理监督、检验和考评。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范围 第十条 炼油和化工分企业设置装备管理处,各地域企业应该明确设备管理部门;各地域企业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以下简称设备副总经理)主管设备管理工作,并指定一名副总工程师(以下简称设备副总工程师)负责设备技术管理;各地域企业生产厂、车间应设专职班子副职分管设备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炼油和化工分企业装备管理处职责: (一) 落实落实国家、集团企业和股份企业对设备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制订炼油化工设备管理制度、标准、规程、规范和工作计划; (二) 负责年度修理费预算审核工作; (三) 负责对各地域企业设备管理监督检验,抓好设备科学管理,组织学习和推广应用现代化设备管理方法和维修技术,组织交流设备管理工作经验; (四) 负责炼油化工业务专业化管理组织协调工作; (五) 负责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交流推广; (六) 组织制订关键设备操作、维护检修规程及设备技术经济考评指标; (七) 组织或参与地域企业重大基础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关键设备设计方案审查和装置完工验收; (八) 负责炼油和化工分企业物资采购相关管理工作; (九) 组织炼化设备引进和国产化论证工作; (十) 组织设备管理人员技术业务培训; (十一) 组织或参与重大、特大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十二) 负责固定资产报废审查工作; (十三) 负责开展相关设备管理各项检验、评选、竞赛等活动; (十四) 负责设备管理其它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 地域企业设备副总经理职责: (一) 全方面负责本企业设备管理工作,落实落实国家、集团企业和股份企业对设备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制订本企业管理制度、标准、规程、规范和工作计划; (二) 坚持 HSE 管理标准,践行有感领导,落实直线责任,实施属地管理; (三) 负责机动系统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工作,并明确各级设备专业管理人员职责; (四) 组织审定本企业生产装置停工检修、关键设备检修、设备更新改造计划及费用,并检验实施情况; (五) 组织设备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六) 负责设备采购管理相关工作; (七) 组织或参与基建、技措工程项目审查和完工验收; (八) 组织本企业开展设备工作各项检验、评选、竞赛等活动; (九) 建立设备管理人才培养机制; (十) 负责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及优异施工机具,推广信息化、状态监测、故障诊疗等现代化设备管理技术,不停深化设备管理内涵。 第十三条 地域企业设备副总工程师职责: (一) 在主管设备副总经理领导下,负责本企业设备技术管理工作; (二) 组织制订和落实设备技术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审批设备维护检修规程并检验实施情况; (三) 负责审核生产装置设备运行周期、生产装置停工检修计划,关键设备检修及技术改造方案; (四) 负责审核关键设备选型、改造方案及组织报废判定工作; (五) 组织对关键设备技术攻关,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促进设备管理信息化等现代化设备管理方法应用; (六) 组织提出设备技术安全方法,帮助主管设备副总经理组织对设备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七) 参与基建、技措工程项目审查和完工验收; (八) 组织审定关键设备修复、投用方案; (九) 负责设备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及交流。 第十四条 地域企业设备管理部门职责: (一) 在设备副总经理领导下,在设备副总工程师指导下,落实实施国家和上级相关设备管理方面规章制度和要求,落实本企业设备管理方针、目标,组织开展设备管理工作; (二) 落实HSE管理方针,推进HSE体系建设并连续改善,落实直线责任,实施属地管理; (三) 制订本企业设备管理制度、标准、规程、规范和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 (四) 负责设备基础资料管理,立即整理设备技术资料、图纸、文件等,健全各类设备档案; (五) 负责设备技术情况分析,组织设备故障、隐患排查及治理,推行以状态监测、RCM(以可靠性为中心检修)、RBI(基于风险检验)等为基础设备可靠性管理; (六) 推行检修作业全过程受控管理模式,编制、审核本企业生产装置停工检修、设备检修、设备更新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 负责设备管理指标考评工作,组织开展各项设备管理检验、评选、竞赛等活动; (八) 负责本企业设备及备品配件、材料供货商准入审查,和采购过程中技术审定; (九) 负责维护和检修承包商准入和管理 ,制订考评标准,并监督检验; (十) 组织或参与新建、改扩建、技改技措、安全环境保护方法项目标设计方案审查、实施和完工验收; (十一) 组织设备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十二) 负责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交流推广,组织设备管理信息化等现代化设备管理方法应用; (十三) 组织编写、审查备品配件目录、消耗定额和贮备定额,核定库存资金; (十四) 负责特种设备管理,组织编写特种设备检验计划;审定特种设备检验、修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十五) 负责设备润滑、防腐、密封和水质管理; (十六) 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管理; (十七) 负责设备管理总结工作,推广应用优异经验,促进设备管理水平不停提升; (十八) 对本企业设备专业人员配置和调动提出提议; (十九) 组织设备专业人员培训及技术交流。 第十五条 各地域企业除设备管理部门外,计划、计划、生产、技术、财务、人事、安全、环境保护、采购等部门应依据其职责范围,从不一样角度,抓好对应步骤,各负其责,共同做好设备管理工作。 第三章 设备 HSE 管理 第十六条 各企业必需遵守国家和集团企业、股份企业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制度,全方面实施 HSE 管理方针,严格实施专业化安全管理要求,加强设备安全管理,努力实现设备本质安全,预防设备事故发生。 第十七条 在设备操作、维护、检修过程中,应依据设备结构、性能和运行特点,进行风险辨识和评定,制订风险削减方法。 第十八条 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企业、股份企业相关要求实施。 第十九条 生产、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使用设备,必需符合防爆要求。电气设备及设施应定时进行检验和试验。 第二十条 设备上安全附件应定时检验、校验,不得私自拆除或闲置,并确保工作可靠。联锁保护设施应完好投用,特殊情况下解除、投用时必需严格按程序审批,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十一条 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规各项要求,主动做好高污染设备治理,采取有效方法降低对环境污染。激励采取新型环境保护装备,主动实施HSE管理。 第二十二条 主动探索设备低耗高效运行有效方法和路径,淘汰高耗低效设备,主动推广应用节能技术对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努力达成设备和工艺最好匹配,实现各类设备和系统经济运行。 第四章 设备前期管理 第二十三条 设备前期管理关键包含:设计审查、设备选型、设备采购技术谈判、供给商选择、设备监造、安装调试和验收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 设备管理部门应参与基础建设项目、技改技措项目标设计审查工作。 第二十五条 在设计选型阶段,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调研和技术论证,对设备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可维修性提出要求,并督促落实。组织技术谈判,签署技术协议。 第二十六条 设备采购应坚持质量第一、比质比价和全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标准,根据集团企业、股份企业相关设备采购管理相关要求组织采购。 第二十七条 规范设备、备品配件供给商管理,严格考评资质,选择业绩优、信誉好、专业性强供给商。 第二十八条 根据集团企业、股份企业相关要求,组织做好设备监造工作。 第二十九条 依据设计技术文件、采购协议、技术协议、相关标准等,组织做好设备(材料)到货验收工作。 第三十条 应对项目施工过程中质量进行监督检验,严格项目中交、设备安装调试和验收。完工交接必需资料齐全,按要求办理移交手续。 第三十一条 设备投用前,应依据集团企业、股份企业相关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确定。 第三十二条 各企业要建立设备前期管理责任制,相关部门应对设备前期各阶段所负担工作负对应责任。 第五章 设备使用和维护 第三十三条 按设备特点和用途,将设备划分22大类(划分方法见《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炼油和化工分企业设备分类和编码》);各地域企业应对设备实施分级管理,依据在生产装置中关键程度划分为通常设备、关键设备和关键设备三级(划分方法见附录)。各地域企业可视设备具体情况,确定关键设备范围。 第三十四条 各地域企业应编制、完善设备操作、维护检修规程,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并组织检验考评。操作人员是设备运行和日常维护保养责任主体,必需遵守设备操作及维护规程,严格控制操作指标,严禁设备超温、超压、超负荷、超速运行。设备维护检修人员必需严格实施设备维护、检修规程。 第三十五条 各地域企业应建立三级巡回检验制度,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及设备维护检修人员必需根据制度严格实施。 第三十六条 建立润滑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职责,降低设备磨损,降低动力消耗,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第三十七条 各地域企业须制订并严格实施备用设备管理制度,坚持定时对备用设备进行检验、维护、保养,对设备进行定时切换,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第三十八条 各地域企业设备维护应实施专机专责制或包机制。关键机组必需实施“机、电、仪、操、管”五位一体特级维护,做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 第三十九条 各地域企业应加强设备状态监测,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 制订各项状态监测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设备状态监测网络; (二) 应按“定人员、定设备、定测点、定仪器、定周期、定标准、定路线、定参数”标准对设备进行监测,对设备运行状态进行分析,提出运维提议; (三) 定时总结设备状态监测结果和经验,拓宽设备监测范围。 第四十条 加强设备腐蚀管理,建立腐蚀和防护管理体系,健全组织机构,明确管理责任,完善制度和标准。开展防腐技术研究和攻关,坚持日常管理和专业管理相结合。 第四十一条 组织操作人员学习设备专业技术知识,经过技术培训,做到“四懂”、“三会”,即:懂性能、懂原理、懂结构、懂用途;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第四十二条 全方面开展设备现场标准化、装置无泄漏管理活动。 第六章 检修管理 第四十三条 检修是指为了保持或恢复设备要求功效活动,包含检验、检验检测和修理。检修分为装置停工检修和日常维修。 第四十四条 检修目标是以经济合理费用,降低设备故障,消除设备缺点,使其维持良好性能,为实现企业经营目标提供可靠物质技术确保。 第四十五条 检修基础标准: (一) 安全、质量、进度、成本协调统一; (二) 该修必修,修必修好; (三) 设备检修和装置长周期运行相适应; (四) 恢复性检修和改善性检修相结合。 第四十六条 各地域企业装置运行周期和停工检修工期应结合生产情况作出安排,设备管理部门应参与检修工期制订,检修计划应和生产计划同时制订、下达,并报炼油和化工分企业同意。依据批复,编制装置停工检修计划、月度检修计划。 第四十七条 设备检修分为大修、中修、小修。检修应以定时检修、预知检修和事后检修等检修方法相结合,既要预防设备失修,又要避免过剩维修,逐步实现由事后检修向定时检修、预知检修转变。 第四十八条 各地域企业应实施检修受控管理要求,监督检验检修准备、检修安全、检修质量、检修进度、核实工作量,做好检修后验收。每个检修项目应指定专员作为施工代表,对检修实施全过程管理。 第四十九条 加强检修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设备检修质保体系。设备检修要严格实施检修计划,遵守检修规程,实施检修技术标准,采取优异技术和装备,努力提升检修质量。 第五十条 各地域企业应对检修承包商进行资质认证及年度审验。特种设备检修承包商必需含有对应资质,检修内容和资质相符,不准超资质、超等级进行检修维护,确保检修维护正当性。 第五十一条 在相同条件下,应优先安排本企业检修单位和中国石油内部检修资源。需外委时,按要求程序审批。 第五十二条 为确保施工安全、质量,充足利用地域企业检修资源,和社会专业施工力量,对专业化特点较强施工项目(如催化衬里施工、无氧环境作业、储罐机械清洗、大机组检修等),炼油和化工分企业实施专业化检修、统筹管理。 第五十三条 设备管理部门应组织编写检修技术总结,做好检修技术资料归档。对重大检修项目,应进行技术经济分析。 第五十四条 地域企业应做好备品配件管理工作。各地域企业应科学编制备件贮备定额,充足利用社会资源,满足设备检修需要。逐步建立中国石油内部备件资源共享机制。在确保设备检修质量前提下,做好修旧利废和改制代用工作。 第七章 修理费管理 第五十五条 地域企业应加强对修理费核实、统计和分析。企业设备管理部门是设备修理费使用统一归口管理部门,应认真按年度修理费指标,统一平衡,合理使用,严格按权限审批检修费。企业财务部门配合设备管理部门按修理费预算计划做好修理费控制工作。 第五十六条 地域企业应按以下要求加强修理费管理: (一) 修理费管理指导标准:坚持科学、规范、经济检修,努力降低成本;坚持对修理费使用进行严格管理、合理使用; (二) 修理费使用范围:企业所属设备资产检修、维护和检测所发生费用,凡属基建、技改技措、更新零购等项目不得从修理费中列支; (三) 修理费管理和监督:企业内部建立修理费计划和使用审核管理程序,年度使用计划应按要求报炼油和化工分企业审批,严格按计划列支,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八章 设备隐患、故障、事故管理 第五十七条 地域企业应建立设备隐患管理机制,主动组织排查,建立隐患台帐,做好风险评定,制订安全防范方法和处理预案。 第五十八条 设备故障管理: (一) 设备或零部件完全或部分丧失原有功效,不能正常运行情况称为设备故障; (二) 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设备故障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加强故障统计分析; (三) 设备故障应立即发觉和处理; (四) 利用设备信息化管理手段,应用故障编码体系对故障进行分类和统计,实现故障分析、评定、处理、预防和信息共享; (五) 设备管理部门应重视反复性故障管理,采取技术、管理手段,避免故障反复发生,提升设备运行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五十九条 设备事故管理: (一) 因为设计、制造、施工、使用、维护检修、管理等原因造成设备非正常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超出要求限额称为设备事故; (二) 设备事故管理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措施》实施。 第九章 设备更新改造 第六十条 设备更新是指采取新设备替换技术性能落后、安全情况和经济效益差原有设备。设备改造是利用新技术对原有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改善或提升设备性能、效率,降低消耗和污染。 第六十一条 设备更新改造标准: (一) 设备更新应该紧密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产品开发和技术发展计划,有计划、相关键地进行; (二) 设备更新应重在技术进步,改善和提升企业技术装备水平,达成高效低耗、安全环境保护综合效果; (三) 设备更新应该认真进行技术经济论证,采取科学决议方法,选择最优方案,确保取得良好投资效益; (四) 设备改造应充足考虑生产必需性和安全性,技术优异性和可行性,投资经济性和合理性。 第六十二条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设备可进行更新: (一) 经过估计,继续大修理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确保产品质量; (二) 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 (三) 大修理虽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 (四) 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和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 (五) 其它应该淘汰。 第六十三条 各地域企业应该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设备更新,为正常生产和可连续发展发明条件。地域企业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更新计划编制和实施。地域企业财务部门根据集团企业、股份企业正式下达设备更新费用,落实资金。地域企业投资计划管理部门要根据集团企业、股份企业下达设备更新改造计划,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严格规范资本性支出和费用性支出。 第十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六十四条 本措施所指固定资产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固定资产管理措施》所要求范围划分,设备管理部门应做好固定资产实物管理。 第六十五条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技术能力、使用年限、修理改造、调剂调拨、更新报废和净值、残值查定,配合财务部门做好固定资产清查和盘点,确保帐实相符。财务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原值、净值、折旧、残值等进行财务核实。 第六十六条 凡由基建、技改技措费用投资形成,和由其它单位调入资产,由工程建设部门移交,并由设备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会同财务部门逐项验收,建立固定资产台帐。 第六十七条 固定资产盘亏(盈)、毁损、报废、核销、调拨、转让、清产拍卖、重组、捐赠及经营租赁等处理行为,应根据股份企业相关要求,依据固定资产产权和处理对象、资产额度、处理时间、技术判定结果,按要求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 第六十八条 长久停用固定资产应予防护封存。 第六十九条 各地域企业固定资产报废须经使用单位申请,设备管理部门组织技术判定,财务部门审核后,按要求程序报上级同意,按集团企业、股份企业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第七十条 闲置固定资产要重新使用时,必需经过全方面技术判定、检验,确定符合技术要求后,方可使用。 第七十一条 各地域企业应制订设备借调、转让、闲置、租赁、封存和报废等具体管理措施,定时公布闲置设备信息,激励将低效使用资产规范有序向高效使用单位转移,促进设备存量资产盘活。 第十一章 设备综合管理 第七十二条 地域企业应加强科学管理,建立健全设备各专业管理、技术、工作标准。 第七十三条 地域企业应规范设备技术管理档案管理,做到“一台一档”,档案内容应涵盖设备技术文件、全过程管理动态;设备迁移、调拨时,其档案随设备移交;档案管理人员变更时,主管领导必需认真组织按项交接。 第七十四条 地域企业应全方面深入开展设备信息化管理,建立完善设备综合管理平台系统,努力提升设备信息化应用水平。 第七十五条 炼油和化工分企业依据炼化行业发展要求,制订重大设备发展计划,组织地域企业主动推广中国外科技交流和合作,统筹重大设备优异技术和管理理念引进和消化;对地域企业本身难以处理重大技术问题,组织中国专业院所、设计部门、设备制造单位、使用单位共同开展技术攻关;组织研究开发和应用高精尖设备技术。 第七十六条 各地域企业应结合本单位发展和安全生产要求,加强设备技术研究和开发,主动推广应用中国外优异设备技术结果,改善落后设备技术和管理措施,激励技术创新。合理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处理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设备技术问题和企业发展中将碰到设备技术难题,大力推进炼化行业经济发展和设备技术进步。 第七十七条 加强设备专业管理人员培养,制订培训计划,开展多层次、多形式专业技术和管理知识培训和交流。 第七十八条 设备管理部门应配合人事部门对设备操作、维修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使其达成岗位、等级对应水平,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特殊工种应经过考试取证,持证上岗作业。 第十二章 检验考评和绩效管理 第七十九条 各地域企业应依据生产发展要求及本企业设备技术情况制订设备发展计划、年度计划、装置长周期运行等各项管理目标及方法,并按计划实施。 第八十条 炼油和化工分企业建立设备考评评价体系,加强对设备关键经济技术指标统计、分析。关键考评指标以下: (一) 设备完好率和关键设备完好率; (二) 密封点泄漏率; (三) 仪表完好率、控制率、使用率、泄漏率; (四) 装置长周期运行情况; (五) 非计划停工情况; (六) 修理费控制。 第八十一条 炼油和化工分企业定时组织设备专题检验,开展设备“现场标准化管理”及“达标”“评优”活动。各地域企业应将各级设备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落实和各项专业检验及设备管理评优活动有机结合,制订完善设备管理检验考评体系和标准,开展定时或不定时检验和考评,促进设备管理连续改善。 第八十二条 对在设备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集体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奖励。 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措施要求,根据股份企业相关要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八十四条 各地域企业应依据本措施,结合实际,制订本企业设备管理措施。 第八十五条 本措施由炼油和化工分企业负责解释。 第八十六条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录1 设备台数统计方法 附录2 石油化工关键设备划分要求 附录3 关键技术经济指标计算公式 附录4 设备管理报表 附录1:设备台数统计方法 (一) 全部设备:系指生产、动力供给、机械加工、起重运输、土木防腐、机修、电气、仪表、探伤检验等在用、备用和停用设备; (二) 关键设备:系指在生产中直接影响生产过程进行,并决定生产能力设备; (三) 通常情况下,转动设备按机组计算。和主机配套功率小于100kW电动机、汽轮机和其它辅机均和主机一起按一台机组计算, 功率100kW以上电动机、汽轮机单独计算; (四) 动力设备如变压器、开关柜、功率大于 100kW 电动机、汽轮机等单独统计; (五) 新建、技改技措项目完工并正式交付使用设备,列入统计范围; (六) 设备拆迁、外调、报废,经相关部门审批办理手续后立即销帐,不列入统计范围内。 附录2:石油化工关键设备划分要求 炼油厂关键设备 (一) 加热炉 [41000mJ/h(1000万大卡/时及以上)] (二) 分馏塔(φ3200mm及以上) (三) 反应器(塔) (四) 焦碳塔(φ5400mm及以上) (五) 真空过滤机(50m2及以上) (六) 临氢高压容器 (七) 烟气透平 化工厂关键设备 一、化肥厂 1. 转化炉 2. 废热锅炉 3. 变换炉 4. 甲烷转化炉 5. 二氧化碳吸收塔 6. 氨合成塔 7. 尿素合成塔 8. 高压甲胺冷凝器 9. 高压汽提塔 10. 高压洗涤器 11. 临氢高压容器 二、合成橡胶装置 1. 接炉 2. 脱氢炉 3. 烃化器 4. 接枝釜 5. 精馏塔 6. 吸收塔 7. 聚合釜 8. 挤压机 9. 膨胀机 10. 干燥机 三、乙烯装置 1. 裂解炉 2. 辅助锅炉 3. 废热锅炉 4. 乙烯精馏塔 5. 脱乙烷塔 6. 丙烯精馏塔 7. 急冷塔  四、其它炼化装置 1. 裂解炉 2. 过热蒸汽炉 3. 反应器 4. 聚合釜 5. 超高压容器 6. 分离装置关键塔类 7. 自动离心机(转鼓φ600mm及以上) 8. 干燥器 9. 煅烧炉 10. 转化炉 关键通用机械和贮运设备 1. 各类物料泵(250kW及以上) 2. 水泵(500kW及以上) 3. 通风机(250kW及以上) 4. 风机(250kW及以上) 5. 类气体压缩机(250kW及以上) 6. 冷冻机(200kW及以上) 7. 电动机(6000V及以上) 8. 发电机(3000kW及以上) 9. 汽轮机(500kW及以上) 10. 烟气轮机(500kW及以上)11. 膨胀机 12. 各类锅炉(40t/h及以上)13. 变压器(1800kVA 或 35kV 及以上) 14. 球形贮罐15. 其它贮罐、气柜(5000m3及以上) 16. 大型换热设备(换热面积 350m2或压力10MPa及以上) 17. 机床(大型或精密) 18. 压力机(400t 及以上) 19. 电炉(0.5t 及以上) 关键起重运输设备 1. 桥(行)吊(10t 及以上) 2. 汽车吊(40t 及以上) 3. 履带吊 4. 各类机车、槽车 地域企业依据设备关键程度,可合适增加关键设备范围。 附录3:关键技术经济指标计算公式 1.设备完好率= 2.关键设备完好率= 3.密封点泄露率= 4.装置开工率= 5.关键设备有效利用率= 6.关键机组故障率(计划开工时间)= 7.设备新度系数= 8.仪表完好率= 9.仪表使用率= 10.仪表控制率= 11.仪表泄露率= 附录4:设备管理报表 表 1 -炼油化工设备技术情况汇总表(一)(季报)* 表 2 -炼油化工设备技术情况汇总表(二)(季报)* 表 3 -关键化工生产装置运行周期统计表(月报)* 表 4 -炼油化工企业设备事故报表(月报)* 表 5 -炼油化工重、特大设备事故快报 * 表 6 -炼油化工企业用电及电厂(站)运行情况统计表(月报) 表 7 -炼油化工企业工业水使用情况统计表(月报) 表 8 -炼油化工企业固定资产及修理费组成统计表(年报)* 表 9 -炼油化工检维修设备材料统计表(年报) 表 10 -压力容器年度检验完成情况统计表(年报)* 表 11 -炼油化工压力管道年度检验更新完成情况统计表(年报)* 注:带 * 同时报炼油和化工分企业 炼油化工企业设备技术情况汇总表(一)(季报) 序 号 设备分类明细 总台数 完好数 (台) 不完好数 (台) 完好率 (%) 其中:关键设备 备 注 累计(台) 完好(台) 不完好(台) 完好率(%) 总计 1 炉 2 塔 3 反应设备 4 贮存类容器 5 热交换设备 6 管道和阀门 7 炼油化工机械 8 化纤机械 9 通用机械 10 动力设备 11 电气设备 12 仪器、仪表类 13 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类 14 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类 15 制造、加工、检维修设备 16 起重运输设备 17 施工机械 18 船舶类 19 安全环境保护设备 20 办公、炊事、医疗设备 21 建筑物及构筑物 22 其它类 全厂密封点泄漏率 密封点数 泄漏点数 泄漏率‰ 主管 : 填表人 : 报出日期 : 年 月 日  月  日  填表人 :  报出日期 :  年  月  日 填报单位:中国石油   石化分企业     年 季度 炼油化工企业设备技术情况汇总表(二)(季报) 填报单位:中国石油   石化分企业     年 季度 仪表四率 项目数值分 类 总台数 完好数 (台) 完好率 (%) 使 用 率 控 制 率 全厂仪表 密封泄漏率 总回 路数 投用回 路数 使用回路数 使用 率% 总回路 数 控制回 路数 停控回路数 控制率 (%) 因工 艺停 因仪 表停 因工 艺停 因仪 表停 累计 密封点数: 报警联锁 特殊仪表 泄漏点数: 质量仪表 控制仪表 泄漏率: 测量仪表 设备状态 主管 : 填表人 : 报出日期 : 年 月 日 关键化工生产装置运行周期统计表(月报) 填报单位:中国石油   石化分企业      年 月 装置名称 运行日期 计划停工(检修) 非计划停工 停工简明说明 开工日期 停工日期 累计运行 周期累计 日期 天数 次数 累计时间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天 月 日 天 次 小时 主管 : 填表人 : 报出日期 : 年 月 日 注:12 月份改为年度报表 炼油化工企业设备事故报表(月报) 填报单位:中国石油   石化分企业      年 月 型号及规格 关键原因 损坏程度 事故类别 事故性质 事故地点停工 停工天数 肇事者 损失价值 姓名 工种 责任人 : 填报人 : 填报日期 : 年 月 日 炼油化工重、特大设备事故快报 事故单位 事故类型 事故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事故地点 事故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规格 人员伤亡情况 死亡 :  人,重伤  人,轻伤  人 . 初步估量直接经济损失 万元 事故简明经过 : 初步原因分析 : 现在处理情况 : 责任人 : 填报人 : 填报日期 : 年 月 日 炼油化工企业用电及电厂(站)运行情况统计表(月报) 填报单位:中国石油   石化分企业   (20   年 月) 分厂名 称 企业用电情况 发电机容量 锅炉能 力蒸汽 量 /台 数(吨 / 时) 产热总 量(GJ) 外供 热总量 (GL) 发电 总量 (kWh) 外供 电总量 (kWh) 供电燃 料单耗 (kg/ GJ) 锅炉临 修次数 (次) 机组非 计划停 工次数 (次) 电厂 (站) 耗燃 料量 (万吨) 电厂 (站) 供化 肥汽量 (吨) 化肥 厂锅 炉耗 燃料量 (万吨) 用电量 功率因 数 负荷率 万 kWh (%) kW 台数 累计 油: 油: 油: 煤: 煤: 煤: 气: 气: 气: 责任人 : 填报人 : 填报日期 : 20 年 月 日 炼油化工企业工业水使用情况统计表(月报) 填报单位:中国石油   石化分企业   (20   年 月) 序 号 各生产 分厂 消耗新 鲜水总量 循环水供 水总量 消耗各类水处 理药剂总量 循环水场数 化学水处 理装置设 计制水能 力 化学水处理装置 实际制水量 消耗离子交换树脂量 最大 平均 制水 总量 阴树脂 阳树脂 (万吨) (万吨) (吨) (万元) (个数) (间) 平均 浓缩 倍数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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