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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的开源许可合规分析_王朝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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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pplication 创新应用262 电子技术 第 52 卷 第 2 期(总第 555 期)2023 年 2 月属性,这种功能性对文本的强依附性表明,这是一种分层级保护,著作权是作为最低层级最基础的保护,从作者开始编辑程序逻辑时进行保护,专利则是依附于著作权之上的上层保护。2 计算机软件的特性与保护 2.1 案例分析软件著作权的界限。以谷歌诉甲骨文案为例。案情简要为谷歌为开发安卓系统,在其中使用了37个来自Java的API,共涉及约11 500行代码,甲骨文以此为由提起诉讼,最终由美国最高法院裁定谷歌的行为构成合理使用。经过美国地区法院以及联邦巡回上诉法庭的审理,基本已经明确了案件争议在于A

2、PI是否可版权化,以及谷歌是否构成合理使用。最终,美最高院并没有对API是否可版权化做出认定,而是根据美国版权法第107条的四个条件认定谷歌的行为构成合理使用。该案是出于判例法下的合理使用的个性化结案方式,但裁判过程的价值判断值得研判。该案中有法官将Java代码分为“声名代码”和“运行代码”,API属于声明代码。对代码从功能上进行划分,并没有切中代码版权化的要害,功能不是版权所涉及的范畴。对于“复制的量和实质性”这一判断也需要谨慎,在软件这一客体中有核心代码一说,即最能体现思想独创的部分,对这一部分的侵犯,往往体现出复制量小但所复制内容实质性高的状态。在中国的判决中有通过抽样比对双方的核心代码

3、来判断软件的相似度。该案中调用API往往是调用Java工具集的0 引言我国的软件行业经历了数年的长足发展,已经形成庞大的市场。相关法律保障机制的匹配则是软件行业行稳致远的保障。对于软件保护的法律界限及法律手段,受制于多领域的深入交叉,形成复杂的权益结构。目前对于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方式主要分为三种:(1)著作权保护方式;(2)结合专利法与专利审查指南所形成的软件发明与外观设计两大类;(3)开源软件其独特的保护方式。1 研究背景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根据著作权法及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对计算机软件定义为计算机程序或计算机程序及其由有关文档。即使没有文档,计算机程序在满足保护条例及著作权法所规定

4、的其他条件下,也足以单独构成软件,并不是完整的符合用户使用目的的软件才是著作权的保护客体,即便仅在开发阶段未形成相关文档加以解释说明的软件,也足以构成著作权的客体。其次,对于同一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视为同一作品,即处理工具并不会直接构成对源程序著作权的干扰,而逆向工程是对作品的直接侵权。对于著作权保护,软件作为知识产权保护客体的特殊性在于:在表现形式上其与文学作品相似,两者都是由语言构成,语言逻辑上都是人类易于理解的,基于此,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将计算机程序作为伯尔尼公约第2条意义下的文学作品受到保护。但软件的功能性又是重要的另一作者简介:王朝辉,河北工程大学文法学院,硕士;研究方向:数

5、据法律关系基本结构探析。收稿日期:2022-05-11;修回日期:2023-02-12。摘要:阐述计算机软件的特性与软件保护中的问题,探讨开源软件的保护,开源软件从诞生之初就打破传统知识产权的设定,分析它的权利主体认定、开源协议的传染性、明晰软件的多层次交叉性。关键词:计算机软件,软件保护,开源许可。中图分类号:TP311.5文章编号:1000-0755(2023)02-0262-02文献引用格式:王朝辉.计算机软件的开源许可合规分析J.电子技术,2023,52(02):262-263.计算机软件的开源许可合规分析 王朝辉(河北工程大学文法学院,河北 053010)Abstract This

6、paper expound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computer software and the problems in software protection,and discusses the protection of open source software.Open source software has broken the tradi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settings since its birth.It analyzes the identification of its rights subject,the

7、 infectivity of open source agreement,and the multi-level intersection of clear software.Index Terms computer software,software protection,open source license.Analysis of Open Source Licensing Compliance Analysis of Computer SoftwareWANG Zhaohui(School of Arts and Law,Hebei Engineering University,He

8、bei 053010,China.)Application 创新应用电子技术 第 52 卷 第 2 期(总第 555 期)2023 年 2 月 263表现代码,不涉及Java的核心代码。另外,判决中提到的“boundtogetherwithuncopyrightableideas and new creative expression”,利用API进行开发已经成为行业习惯,广大软件开发者思想和创造性表达也必须紧紧依赖各大编程语言的API,如果宣称对API进行版权保护,将极大程度限制软件行业的发展。软件向多态化发展,已经不能简单地从用户角度看待软件,对某种代码的价值判断除了注入法官个人的价值判断

9、外,也要关注行业习惯的发展,让司法尊重客观事实。2.2 计算机软件的保护不同于著作权重形式的保护方向,专利法保护更侧重于软件的功能性。要求作为专利的软件的效用其最终反馈到计算机外部对象如工业生产或内部对象如计算机本身的存储。且作为专利申请的软件,其目的是为解决发明所提出的问题,必须是一种技术手段,是结合到实践过程中产生的方法手段,如一种游戏规则不属于技术手段的范畴。专利审查指南中对计算机程序是否构成发明主要进行两类审查。(1)以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审查是否为解决技术问题或利用技术手段或获得技术效果;(2)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反向审查,也即是否属于智力活动的范畴。以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等

10、诉北京江民新科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进行分析。案情简要为后者的杀毒软件界面(GUI)高度相似于前者1。而根据指南现有规定将外观设计载体分为“立体产品”“平面产品”“包括图形用户界面的产品”,该案中原告的产品符合“包含图形用户界面的产品”。但是在审理该案时,由于对图形用户界面没有细致的规定,只能适用传统的外观设计侵权认定。则GUI所附的载体(一般为带电脑)直接影响侵权的认定。法院以涉案产品即电脑不具有相似性对整体专利侵权进行了否定,显然不能满足对图形用户界面的专利权保护。目前用户主流的操作系统如windows操作系统、macOS操作系统都是以图形用界面进行交互为主要的操作方式,完善

11、对图形用户界面的保护,必须剥离物理载体对其的限制。而根据对专利法的修改,通过加入局部外观设计制度,以类似“电脑上的图形用户界面”方式进行局部保护,是该保护的发展方向2-5。3 开源软件的保护对于开源软件的保护。目前许多大型基础工程性软件大多采用闭源与开源相结合的开发模式,核心文件由商业公司闭源开发,工具集由社区或其他有需于此的公司开源开发,开源软件的开源闭源结合开发模式以及软件本身的数据属性,使得无论是著作权还是专利权都无法平衡其发展进退之间的尺度,这便催生了开源许可证的诞生。开源许可证的属性及司法现状。开源许可证属于附条件合同条款,且属于格式条款,格式条款的产生就是为了提供一种标准的许可协议

12、以供软件行业重复使用,一方提供该条款,另一方以下载、修改、分发等的行为表示接受该合同。在美国法下,开源软件许可证的法律性质存在合同和许可两种区分,分别适用州合同法和联邦版权法。而在中国开源许可证在历来的判决中大都被认定为合同。相对人下载、修改的行为视为以行为的方式订立合同。此外,以中文文本为源文本的许可证对于开源软件权利义务的明确有合同法上的意义。由于目前主流的开源许可证来自域外,主流语言为英文,软件开发者未曾读过或不理解许可证的完整文本是一件很常见的事,开源许可证的效力因此受到动摇,以GPL3.0为例,许可证字数长达5 615个,且其中存在大量的定义与法律术语,如果对于类似的格式条款未有相应

13、的提示和解释,难能抵达诚信的标准,由此产生了合同法和习惯的对抗。涉开源软件的司法案例早已有之,对于涉开源软件的司法案件,由于其跨领域之深,涉案标的之复杂,所形成权益之特殊,往往给司法实践造成诸多困难,但得益于数年来形成的行业自治,开源模式也会逐渐的为司法实践、法学理论所接受,其内含的开放包容、共建共享的思想也能为新经济时代下知识产权体系改革再添新的思路。4 结语计算机软件天然的拥有作品属性,部分软件又拥有较强的功能性,还有一部分开源软件从诞生之初就打破传统知识产权的设定,传统知识产权设定为封闭式而开源协议设定为扩散式,开源模式具有行业参与的强大动能,当然也形成了新的法律问题,权利主体的认定,开

14、源协议的传染性等。在明晰软件的多层次交叉性的法律保护时,如何平衡行业各方利益,维持公众利益,同时兼顾开发者的权利,从而形成良好的软件市场,仍然需要不断完善法律以保障软件行业的稳定发展。参考文献1 崔文君.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制度研究D.山东:烟台大学,2019.2 李青文.我国局部外观设计专利保护之必要性探讨J.电子知识产权,2019(05):49-58.3王志强,伍胜,肖国强,张自力,刘志有,彭景.开源许可证合规性研究J.软件学报,2022,33(08):3035-3058.4 谢旭熹.开源软件的版权保护与利益共享的平衡研究D.广东:华南理工大学,2013.5开源软件涉及的相关知识产权问题分析J.中国集成电路,2010,19(10):7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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