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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新规制度和培训管理新规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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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人员必要经岗前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持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关于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培训并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涉及病原携带者) ,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她有碍食品卫生疾病,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3、上岗时必要穿戴统一整洁淡色工作服,不能佩带首饰、假发、假睫毛、假指甲、戒指,喷洒香水、化妆、涂抹指甲油;离开工作岗位时,要换下工作服,不得将工作服穿离工作岗;工作服及工作帽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干净。4、必要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常洗澡、

2、换衣、修剪指甲、洗发,做到个人仪表整洁。5、上班时不能在工作岗位上嚼中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食品必要存储在指定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6、凡是参加食品经营从业人员都应先获得工种为食品健康证明,涉及直接接触食品从业人员和也许接触食品从业人员。7、食品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应当组织单位参加食品经营员工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活动,做到培训有筹划(培训筹划书),召开有记录(签到表、影像资料) ,每年培训不得少于 40 个小时。8、食品安全培训应当重点环绕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寻常经营各种规范制度开展。9、从业人员健康证在有效期止 30 日前

3、办理新健康证明。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1、认真制定、贯彻、检查本单位各项食品安全制度与否到位,协助本单位法人、负责人做好寻常食品安全管理贯彻工作。2、依法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认真查验供货商经营资格、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记和商品质量与否符合法定规定,严把商品进货关。3、建立健全商品进货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保存进货商品各种信息和数据,保证进货商品可追溯性和销售商品流向信息真实性,以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4、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学习培训,并做好建立培训档案工作;5、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年度健康检查并做好建立健康档案工作,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人员调节到其她不影响食品安全工作岗位;6、积

4、极配合关于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完善售后服务,妥善解决消费投诉和纠纷;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1、为了保证食品质量以及食品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贯彻质量安全 公司主体责任。 2、合用于本单位内,对质量安全关于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和关于人员。 3、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 方案和自查报告。负责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食品安全管理单位报告食品安全自查成果。 4、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向本单位管理层提交自查小组名单,并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 查实行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5、本单位起草食品

5、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应当具有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名单,食品安全自查 筹划实行方案,对不合格项目整治、实行效果进行确认。 6、食品安全自查审核应当在恰当范畴内予以公开,并保存有关自查报告备查。7、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 1 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 12 个月。质保部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 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安全自查,并覆盖所有有关部门。 8、当有下列状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 b)组织内部机构、质量方针和目的等有重大变化; C)其她应当追加状况。 9、定代表人、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单位食品从业人员都可 以向本单位有关管理层提

6、出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准则、范畴、频次和办法建议,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负责批准实行。 10、食品安全自查准备应当有本单位内负责自查组长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行筹划,单位法定 代表人、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生效食品安全自查实行筹划表中自查组长和自查小构成员即被指 定为该次食品安全自查自查组长和自查小构成员。 11、食品安全自查实行前,应当召开一次简短会议,组长简介自查目、范畴、准则、方式、筹划和自查人员分工及日程安排,澄清自查筹划中不明确问题,拟定末次会议时间、地 点。在受检部门人员陪伴下,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员采用现场观测、查阅资料、提 问等办法进行抽样调查。要对照自查表中记录质量管理体系与

7、否符合规定规定事实。若发现不 符合规定期,将不符合事实与受检部门互换意见。 12、自查结束后自查小构成员互相交流分析,拟定不符合事实。在编写“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 项报告”时,须事实描述清晰,证据确凿。 13、协助受检核部门制定并评价纠正办法。并对自查成果进行汇总分析,拟定不合格项,获得 受检部门签字承认。 14、召开末次会议,由自查组长报告自查状况和自查成果。就食品安全提出检查结论,并对如 何提高食品安全提出建议,拟定整治期限和整治办法。 15、提交自查报告。 16、食品安全自查记录由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存。 17、关于行政主管部门需要检查时,应当及时予以提供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场

8、合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制度和维护保养制度、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卫生管理规定 1.1 食品经营者应保证经营环境、设施设备、人员满足食品经营卫生规定。 1.2 食品经营者应对所经营食品安全进行承诺。 1.3 经营单位应设立食品安全控制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经营卫生管理。1.4 食品经营者应当接受每年一次食品安全培训。 1.5 经营单位应建立与食品经营有关卫生管理制度。 2.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定 2.1 采购 2.1.1 应建立食品采购制度。涉及供货商选取和评价、采购流程、食品验收原则等内容。 2.1.2 应设立食品采购质量控制部门,对供应商合法资质、生产

9、能力、加工条件、卫生状况、质量管理水平、信用资质等进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方档案。 2.1.3 应查验供货者营业执照、生产允许证和食品合格等有关证明文献,并存档备案。 2.1.4 采购实行食品生产允许证食品应具备食品生产允许证 QS 标志。 2.1.5 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食品。 3. 运送 3.1 应建立食品运送制度。明确送货人员在食品运送过程中对于车辆卫生、食品卫生质量安 全职责。 3.2 食品运送应采用符合卫生原则运送工具,应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 味。 3.3 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送。 3.4 运送包装材料或容器应完整、清洁、无污染、

10、无异味、无有毒有害物质,达到有关食品卫生 原则规定,且应具备一定保护性,在装卸、运送和储存过程中可以避免内部食品受到机械或其她 损伤。 4.散装食品应当具备符合安全卫生和运送规定独立外包装。 4.1 冷藏食品运送可采用冷藏车、保温车、冷藏列车、冷藏船、冷藏集装箱等运送工具。普通 状况下,容许冷藏温度接近各种食品拼箱装运,但具备如下任何一种状况时不得进行拼箱,避免 串味或污染: a)不同加工状态食品,如:原料、半成品、成品; b) 不同种类食品,如:水果和肉制品;蔬菜和奶制品;蛋制品和肉制品; c)具备强烈气味食品和容易吸取异味食品; d) 产生较多乙烯气体食品和对乙烯敏感食品。 4.2 冷藏食

11、品运送包装应使用 GB/T 191 规定“温度极限”标志或用文字直接标明食品应保持 最低温度和最高温度。 4.3 冷藏食品运送包装收发货标志应符合 GB 6388 规定。4.4 冷藏食品运送包装尺寸应符合 GB/T 15233 和 GB/T 16471 规定,采用托盘包装时还应符 合 GB/T 16470 规定。 4.5 食品运送有冷藏、冷冻温度规定,应符合 GB/T 24616 有关规定。 5.验收 5.1 应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5.2 经营单位应设立验收机构。食品应依照相应国标、行业原则、地方原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双方制定合同(合同)进行验收。 5.3 应查验索取供应商提供

12、营业执照、食品生产允许证、合格证明及认证证书,并备案。 5.4 建立进货和验收记录,应如实记录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 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信息。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 5.5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食品经营公司,可以由公司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允许证和食品合 格证明文献,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5.6 货证不符应拒收或单独存储并做好标记; 应检查标记与否清晰、对的,标记不清晰单 独应存储。 6 贮存 6.1 应建立食品贮存制度。贮存管理人员应熟悉制度规定和各类食品贮存基本规定。 6.2 贮存场合应建在地势较高,干燥,交通以便地区,并与有毒、有害场合以及其她污染源保 持规

13、定距离。 6.3 贮存食品场合应保持清洁,定期清刷,无积尘、无食品残渣,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 不应存储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应有充分 自然光线或人工照明,亮度应能满足工作需要。 6.4 食品常温贮存场合应有良好通风、排气装置、空气清新。 6.5 食品贮存仓库和货架设计应满足食品卫生规定,在食品贮存区域,不同类别食品应进行适 当物理隔离。食品距离墙壁、地面均应在 10cm 以上。 6.6 具备强烈挥发性气味和腥味食品,规定不同冷藏温度食品,需经特殊解决食品,容易 交叉污染食品应专库储存,不应混放。 6.7 上架食品应分类贮存。 6.8 贮存散

14、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 式等内容。 6.9 贮存有温度规定食品场合应有降温或调节温度设施。贮存冷却物和冻结物冷藏间温 度和相对湿度应符合 GB 50072 规定 6.10 应按照保证食品安全规定贮存食品,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定期检查库存食品质量和 数量,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食品。 7、销售 7.1 应建立食品安全销售管理制度。明确销售人员在食品销售过程中质量安全责任。 7.2 应有与经营食品品种、规模相适应销售场合。营业场合应布局合理,与生活等区域分开。 7.3 应有与经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销售设施设备。食品销售有温度规定应配备销售冷冻 食品

15、必备冷藏库(柜)、冷冻(库)柜等设施设备。 7.4 销售场合应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和消毒设施设备。照明设备安 装在食品正上方应使用防爆型照明设备。7.5 与食品表面接触设备与用品,应无毒、无害或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表面平滑且可 承受重复清洗和消毒材质制造。 7.6 销售场合应进行定期卫生检查和清洁,冷藏、冷冻库(柜)应当定期维护保养、清洗、清除 异味,温度批示装置应当定期校验。 7.7 销售冷藏、冷冻食品应按食品标签明示温度进行控制,超过温度、湿度规定应及时采用措 施。 7.8 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警示标志、警示阐明或者注意事项规定,销售预包装食品。 7.9 销售食

16、品应分类上架摆放或垫离,不应落地码放。 7.10 上架销售食品必要严格控制在保质期内,做到先进先出,并为消费者预留合理存储和 有效期。 7.11 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应延长原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不应拆封后重新包装或散装销售。 7.12 超过保质期限食品应以破坏性方式解决销毁,并记录。 7.13 应建立食品销售台账,记录销售食品基本状况。废弃物处置制度第一条 为规范废弃物控制,减少废弃物产生和对环境导致污染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合用于本单位范畴内产生废弃物管理控制。第三条 本单位内部企管部负责废弃物存储和解决监督、检查和指引;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生产、办公和生活过程中产生废弃物分类、收集等工作。

17、第四条 废弃物分类1、不可回收运用普通废弃物:指在生产、生活中产生不可回收固体废弃物。2、可回收运用普通废弃物:指在生产、办公活动中产生可回收废弃物。3、废弃物收集和存储4、各部门应按照废弃物分类,设立暂时放置点、废物箱,并分别设立明显标记。5、废弃物产生后,应按不同类别和相应规定及时放置到存储场合。危险废弃物收集及存储、b)废弃灯管、废电池等应放入有害废弃物存储箱、专用存储设施内或交给企管部统一管理。6、普通废弃物存储a)生产中产生布料、线头直接回收至存储处。b)已经报废不能使用设备放入报废设备区。c)不可回收废弃物放入不可回收垃圾区域垃圾池。7、废弃物解决a)废弃油由企管部统一解决。b)更

18、换下来含油物品等易燃物,废旧灯管、废电池等其他有害废物,由企管部联系有解决能力合法机构进行解决。8、普通废弃物解决普通废弃物解决应优先考虑资源再运用,减少对环境污染。可回收废弃物企管部转卖给物资回收部门;不可回收废弃物与生活垃圾等,由有资质垃圾清运单位清理。9、废弃物解决记录企管部对废弃物解决状况应记录在废弃物清单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投诉解决制度一、食品经营者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经营单位各项食品安全防范办法贯彻状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二、食品经营者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应及时采用办法予以处置,对病人进行救治,防止事故扩大。三、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食品导致或

19、也许导致公众健康损害状况,要在 2 小时内向辖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对导致或者也许导致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及时采用封存等控制办法。四、食品经营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应当积极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解决工作,按照规定提供有关资料和样品,不得回绝、阻挠、干涉食品安全事故调查解决工作。1、在经营场合设立相应机构或专门人员负责解决消费者对食品投诉,并向消费者提供关于食品销售凭证(发票、信誉卡),作出特殊承诺提供书面凭证。2、拟定受理后,对消费者详细投诉内容和规定进行登记,涉及投诉人姓名、住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购买食品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计量、价格、受损害状况、消费者

20、规定等有关内容。并由投诉人签字盖章,将投诉人提供凭证和关于材料复印存档。3、受理消费者食品投诉后,指定详细工作人员进行调查解决,不得故意迟延或者无理回绝,调查人员一方面应将消费者投诉状况调查清晰,结合投诉人意见分清责任。应当给消费者退货、换货、补偿及时给消费者解决;经营者没有责任,耐心向消费者解释清晰。4、对于投诉事件,工作人员能自行解决,要及时解决并予以答复,不能解决,要及时向负责人请示,待负责人做出决定后再作解决。5、消费者直接投诉到消费者协会,负责人应积极配合消协妥善解决,不留后患。五、食品经营者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关于证据。不合格食品召回管理制度一、目 为防止我

21、司发生万一存在因微生物、异物等异常因素导致不合格食品扩散,尽早回收,以减轻或杜绝对社会、公众威胁,维护公司形象,减少公司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合用范畴: 合用于我司成品回收控制。 三、职责: 1、总经理为本程序最高决策者,负责提供资源支持(涉及人员、资金、器材等),负责配合执法部门一起进行不合格产品召回工作; 2、销售部负责提供销售信息,拟定问题产品回收方案处在公司控制之下。 3、质检部负责发现问题,分析该问题影响力,提供解决问题建议。 4、生产车间负责在最短时间内,对问题产品进行逆向追溯。 四、产品召回环节: 1、厂区内部发现问题,解决环节按照出厂不合格品解决程序进行隔离或报废等解决。

22、2、销售部门或消费者发现问题,由销售部门负责理解并记录 问题发现地点、时间和批号等,及时向公司报告,并保持与顾客持续联系。 五、投诉评估: 投诉汇总报告由发现问题归口部门如实整顿成书面材料并交质检部会签,如果发现产品有也许危害人体健康,则应及时采用如下办法: 1、技术人员调查研究以拟定存在危害因素,必要时请外界卫生部门来协助; 2、及时通报公司; 3、销售部负责追溯及产品所有标签。 4、质检部、生产车间联合收集并研究关于质疑产品,生产先后所生产产品与质量记录。 六、回收程序 1、问题发现报告召回工作组集体调研决定回收产品标记生产记录顾客回收评估解决。 2、追回产品,直接废弃。 3、回收结束后,

23、填写产品回收报告,三日内归档。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管理制度一、在经营场合内设立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或专柜,并在醒目位置标明“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或“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柜”字样,明示牌应当完整、清晰。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专柜)设立应当符合食品标签标注储存条件,并区别散装食品与预包装食品。临近保质期食品不得隐藏该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二、在经营场合醒目位置向公众公示食品临近保质期原则,接受公众监督。同步,在经营场合醒目位置提示消费者注意查看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效日期。并向消费者明示:“请您理性购买并注旨在保质期内食用”,接受公众监督,保证消费者知情权和选取权。 依照食品保质期不同,参照行业

24、惯例,食品临近保质期界定期效和范畴为:1、保质期在一年以上(含一年,下同),临近保质期为45天;2、保质期在半年以上局限性一年,临近保质期为30天;3、保质期在90天以上局限性半年,临近保质期为20天;4、保质期在30天以上局限性90天,临近保质期为10天;5、保质期在10天以上局限性30天,临近保质期为2天;6、保质期在10天如下,临近保质期为1天。三、设立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兼)职人员岗位,并加强对员工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培训,建立营业场合临近保质期食品定期、定人、包片寻常清查制度,定期检查库存和待销售食品,发现食品临近保质期时,应及时转至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或专柜,实行负责人负责制。如与供

25、货商有临近保质期食品退货商定,应及时办理退货手续。退货记录内容涉及退货商品名称、规格、数量、退货时间等,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含电子签章)。退货记录应建档备查。 四、每天对临近保质期食品进行检查,对尚未售出到期食品,及时下架,停止销售,及时销毁,建立销毁记录台账,销毁记录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销毁超过保质期食品,应保证该过期食品外包装一并销毁。销毁记录台账应如实记录超过保质期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销毁时间和地点、销毁方式办法、承毁人、监销人等内容,或者保存可供追查影像资料等。 五、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如有超过保质期食品必要履行更换、退货等义务。妥善解决临近保质期食品专

26、区(柜)浮现消费纠纷,严防因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柜)管理不善而浮现大量消费者申(投)诉或举报。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为规范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公示管理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 全,依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行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需要公示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涉及:加工过程中使用所有食品添加剂,酱油、醋、盐、八角等各种香料。 二、需要公示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基本信息涉及:品名、生产厂家、生产允许证编号、供货单位等。 三、公示基本信息要与实际使用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相符,不得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使用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有变化要及时更换公示信息。 四、采

27、购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要专店采购、专账记录、专区存储、专器称量、专人负责,并按照有效期使用。禁止采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以及标签不规范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 五、公示栏应按照规定悬挂,便于公众理解有关信息。食品留样制度依照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规范有关法规、为保证食品卫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及时查明食物中毒事故因素,采用有效救治办法,实行食品留样制度。凡属下列状况时,应对食品进行留样。(一)党和国家领导人视察活动;(二)外国政府代表团访问活动;(三)市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大型会议;(四)配送集体用餐;(五)经贸洽谈会、糖酒会、博览会、运动会等大型活动;(六)婚丧嫁娶及各类集体会

28、餐等宴会,超过100人者。对餐饮、厨房、食堂等行业食品留样制度规定:1、大型宴会、重要接待,厨房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2、每餐、每样食品必要按规定留足100g,分别盛放在己消毒餐具中;3、留样食品取样后,必要及时放入完好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4、留样食品冷却后,必要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5、食品留样必要及时密封好、贴好标签后,必要及时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6、每餐必要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7、留样食品必要保存48小时,时间到满后方可倒掉;8、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禁止存储与留样食品9、留样采集和保管必要有专人负责

29、,配备经消毒专用取样工用品和样品存储专用冷藏箱。10、留样食品样品应采集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结时样品。不得特殊制作。对于餐饮单位,不同食品品种分别用不同容器盛装留样防止样品之间污染;留样容器应专用并经消毒保证清洁、样品应密闭保存在留样容器里。对于配餐公司,可以直接在配送好集体用餐盘(份)中采集,以保证样品代表性,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最佳达到250g。11、留样样品,采集完毕后应及时存储在5左右冷藏条件下,保存48小时以上不得冷冻保存。12、原则上留样食品应涉及所有加工制作食品成品,并做好留样记录和样品标记,每份样品必要标注品名、加工时问、加工人员、留样时问(xx月xx日xx时)。其他状况则可依照需要可由卫生监督机构或餐饮单位自行决定留样品种。13、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卫生监督机构进行调查解决工作,不得有留样样品而不提供或提供不真实留样样品影响或干扰事故调查解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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