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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废排放管理详细规定.doc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2828211 上传时间:2024-06-06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27.5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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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三废排放管理要求1 目标和范围为有效控制本企业各分厂(车间)对环境排放各类污染物、废弃物,降低环境污染,确保达标排放,使各类废物排放可控在控,特制订本要求。本要求适适用于各部门、分厂(车间)。2 管理职责2.1 HSE管理部是各类废物排放管理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各生产车间污染物排放和排放方法实施情况。2.2 生产部负责各车间废物排放直接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分厂(车间)制订对应污染物控制方法并要求和指导分厂(车间)在生产运行过程中按生产方法、开停车方案和其它相关要求落实。2.3 技术部负责环境保护立项技改技措组织管理,协调配合生产部根据生产控制要求制订环境保护技改方案、方法。2.4 其它各部

2、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相关环境保护工作。2.5 分厂(车间)负责本单位生产过程中废物排放处理处理。3 管理步骤3.1 废气排放管理3.1.1 各分厂(车间)对于高筒排放有组织排放废气按工艺操作要求排放,对于非计划性开停车废气须制订对应控制方法,并按控制方法达标排放。3.1.2 各分厂(车间)对正常开停车废气根据工艺要求排入火炬进行燃烧或根据其它工艺要求进行处理。异常排放废气分厂(车间)需提前报生产部,对外环境有影响生产部需提前最少1个工作日通知HSE管理部和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办理申请,经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同意后方可作业。3.1.3 公用工程车间应按相关方法或方案要求进行工艺废气在火炬燃烧作业,并如

3、实统计火炬启停和运行情况。3.1.4 各分厂(车间)不得私自拆除、停运废气排放处理设施及排放筒、不得私自停运除尘等环境保护设施。3.1.5 各分厂(车间)非计划性向火炬系统排放废气时需提前和调度中心和公用工程做好联络沟通,避免造成事故或较大影响环境保护事件。3.1.6 各分厂(车间)排放有异味、有色等气体前,必需提前做好符合环境保护排放要求排放控制方案,并报生产部和HSE管理部审批。严禁不上报可行性方案不做控制方法而直排污染性气体。3.2 废水排放管理3.2.1 各分厂(车间)废水排放必需根据HSE管理下达指标要求向污水处理系统达标排放,严禁私自向污水处理系统排放高温、高浓度废水,而对污水处理

4、站造成冲击。3.2.2 严禁各分厂(车间)私自将检修、退料、冲洗等废液排入地沟。3.2.3 公用工程车间严禁将污染雨水排入河道,应严格根据污染雨水和清净雨水分类经环境监测检验合格后进行操作,做到清污分流。3.2.4 各车间不得将有害液体物料排入地沟,而造成事故或使此废液经由地沟进入污水处理站而冲击污水处理系统。出现暂不能处理废液可临时在清污分流池或临时筑收纳池收容,报生产部和HSE管理部后按要求处理。3.2.5 各车间因设备问题泄露等废液必需立即将泄露液收容,并报生产部和HSE管理部按要求处理处理,严禁直排地沟。3.2.6 各车间因外来罐车装卸化学助剂而助压用水需报请生产部和HSE管理部,送至

5、污水处理站或场外蒸发塘,严禁直排地沟。3.3 危险废物3.3.1 HSE管理部到地方环境保护部门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当所产生危险废物种类、数量及去向发生改变时,应该立即重新申报。3.3.2 搜集、运输、贮存、处理危险废物设施、场所、设备、容器和包装物,应该设置显著危险废物识别标志。3.3.3 严禁向危险废物处理场因另外区域抛撒、倾倒、堆放、填埋或排放危险废物。3.3.4 严禁将危险废物和其它废物混合搜集、贮存。已经混合,应该全部根据危险废物处理。3.3.5 严禁利用渗坑、裂隙、溶洞或稀释等方法处理危险废物。3.3.6 严禁将危险废物和通常固体废物、城市垃圾和其它废弃物混合处理。3.3.7 废

6、矿物油应该将交含有处理资质单位回收利用。3.3.8 处理危险废物产生残余(留)物及冲洗废水等不得任意排入外环境,必需进行安全处理,达成国家要求对应标准,并经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同意后方可排放。3.3.9 HSE管理部联络当地公安部门处理含有爆炸性、剧毒性危险废物。爆炸性危险废物由公安部门组织销毁,剧毒性危险废物由公安部门会同处理。3.3.10 转移危险废物实施转移联单管理制度。3.3.11 转移危险废物前,由HSE管理部向环境保护部门报送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填写并领取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在转移前3日内汇报移出地环境保护部门,同时将抵达时间汇报移入地环境保护部门。3.3.12 经营危险废物单位在接收危险

7、废物时,发觉危险废物和转移联单填写内容不符,有权拒绝接收,并向环境保护部门汇报。3.3.13 运输危险废物应该遵守国家相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要求。3.3.14 运输危险废物专用车辆使用后,应该在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场所内立即进行消毒和清洁。3.3.15 各分厂(车间)在回收单位抵达前尽可能不排,已排放要做好临时贮存方法。3.4 通常工业固体废物:3.4.1 固体废弃物分类3.4.1.1 固态固体废弃物:是指固体废弃物为固态,如废催化剂、废填料、废保温岩棉等。3.4.1.2 半固态固体废弃物:是指固体废弃物为半固态,如脱硫石膏、清罐油泥、污水场“三泥”、含油污泥等。3.4.1.3 液态废弃物:是指废物

8、为液态,如废碱渣、废氨水、废溶剂等。3.4.1.4 垃圾:是指厂区内产生生活垃圾、办公垃圾、建筑垃圾、废包装物(包装袋、桶、瓶)等。3.4.2 固体废弃物排放申报、审批实施以下申报、审批程序,排放垃圾不需申报。3.4.3 各单位临时需要排放(很规排放)固体废弃物,必需填写固体废弃物处理申请单,报生产部和HSE管理部同意后排放到指定位置。排放污水“三泥”、废碱渣、废氨水等常规排放固体废弃物不用填写固体废弃物处理申请单。3.4.4 工程承包商在企业范围内施工作业需要排放危险固体废弃物时,由施工管理部门填写固体废弃物处理申请单,报生产部和HSE管理部同意后排到指定位置。3.4.5 固体废弃物排放和处

9、理:根据危险废物、通常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分类处理。危险废物处理:3.4.5.1 污水处理产生池底泥、过剩活性污泥送至危废填埋区干化处理后储存处理。3.4.5.2 废催化剂由厂家回收处理,排放单位在回收厂家到来前须做好临时存放方法。厂家不负责回收,分厂(车间)做好搜集方法报HSE管理部统一外送至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处理。3.4.5.3 有毒、有腐蚀性废溶液(剂)处理,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要求实施。3.4.5.4 装置、设备检修时排放油泥、清罐时产生油泥等,首先联络盛华企业回收部门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送至危险废物填埋区进行填埋处理。通常固体废物处理处理:3.4.5.5 干燥剂、废分子筛等固体废弃物送至

10、固体废弃物填埋场指定位置填埋。3.4.5.6 废保温岩棉送至固体灰渣场填埋处理,做好掩埋,预防被风吹散。3.4.5.7 废包装物(包装袋、桶、瓶)由各单位搜集,其中盛装有毒有害物质废包装物由专业企业回收或报HSE管理部划定是否为危废,属于危废按危废送危险废物填埋场填埋处理。其它金属类、塑料类废包装物进行回收。通常废包装物直接放至垃圾箱。3.4.5.8 含油锯末、抹布、滤纸、滤布等,由产生单位搜集、装入废旧编织袋,堆放到指定地点,积存到一定量时,保生产部联络送至动力站或其它锅炉混煤焚烧。3.4.5.9 厂区内生活、办公垃圾可直接倒入生活垃圾箱(桶),由盛华企业负责清运。3.4.5.10 医疗垃圾

11、送交县医院统一处理。放射性废物:场内全部放射性仪表源服务期满后统一报HSE管理部经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办理报废审批手续后,根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求,HSE管理部统一组织送省级废源回收中心处理。4 相关文件4.1 中国大气污染防治法4.2 中国水污染防治法4.3 中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4.4 中国清洁生产促进法5 统计6 术语和定义6.1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目和依据国家要求危险废物判别标准和判别方法认定含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废物。6.2 腐蚀性判别值当pH值大于或等于12.5,或小于或等于2.0时,则该废物是含有腐蚀性危险废物。6.3 搜集是指为运输、贮存、利用或处理而将分散危险废物进行集中活动。6.4 贮存是指为运输、利用、处理,在固定场所临时性保留、堆放危险废物活动。7 附则无本要求关键起草单位:xxxxxxxx企业HSE管理部。本要求起草人:xxx。本要求审核人:xxx。本要求同意人:xxxx。本要求编号版次:xxxxxxx。本要求自7月25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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