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附件:专用条款
1、词语定义及合同文献
2、合同文献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献构成及解释顺序:A招标文献及答疑;B本合同合同书;C中标告知书;D投标书及其她附件(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E本合同专用条款;F本合同通用条款;C原则、规范及关于技术文献;H图纸。
3、语言文字和合用法律、原则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无 语言文字。
3.2合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国家、行业和重庆市关于法律和行政法规。
3.3合用原则、规范
合用原则、规范名称:执行国家、行业和重庆市关于法律和行政法规。
发包人提供原则、规范时间:由承包人自行提供。
国内没有相应原则、规范时商定:无。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订立合同步提供7套(不涉及竣工资料所需图纸)。
4.3发包人对图纸保密规定:普通保密
使用国外图纸规定及费用承担:无
二、双方普通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工程师
姓名: 职务:工程师
发包人委托职权:“四控制”(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二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一协调”(发包人与承包人及参加工程建设各方之间协调)。
需要获得发包人批准才干行使职权:按发包人与监理单位订立监理合同执行。对工程造价认定及影响工程造价变更、技术洽商等签证,在签证前报发包人审核批准后才干行使监理职权。
5.3发包人派驻工程
姓名: 职务:现场代表
职权:代表发包人对本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文明施工、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管理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协调解决由发包人解决关于问题,并对工程量和现场签证进行确认。
5.6不实行监理,工程职权:无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商定期间和规定完毕如下工作:
(1)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通道开通时间和规定:已完毕。
(2)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由发包人负责,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通道开通时间和规定:已完毕。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提供时间:开工前一周内。
(5)由发包人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名称和完毕时间:承包人配合发包人在开工前办理完毕。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规定:开工前,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迈进行。
(8)协调解决施工场地周边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共同协调施工场地周边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保护。详细实行由承包人负责,按通用条款执行。
(9)双方商定发包人应做其他工作:无。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工作:双方协商解决,以书面告知或合同为准。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商定期间和规定,完毕如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级别和业务范畴容许承包人完毕设计文献提交时间:无。
(2)应提供筹划、报表名称及完毕时间:
①每月25日报送本月工程进度完毕报表、次月工程进度筹划表,一式肆份;
②每周一提交施工周报,涉及上周完毕状况及本周筹划,一式肆份;
③所有报表规定按监理单位管理办法执行。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责任和规定:承包人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规定,自费承担这些工作(如警卫)和提供相应设施(如护板、围栏等)以保护公共安全,并提供以便。
(4)需承包人办理关于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办理。
(5)已竣工程成品保护特殊规定及费用承担:竣工验收合格前由承包人承担,竣工验收合格移送后由发包人承担。
(6)施工场地周边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保护规定及费用承担:承包人负责对施工中不能受影响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及管线等加强保护和监控测量。
(7)施工场地清洁卫生规定:按渝建发[]39号文和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原则》及关于规定执行,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中。
(8)施工现场暂时设施布置和搭设: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发包人承认。
(9)保证车辆、行人、游客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周边建构筑物、地下及地上管线安全。
(10)做到进入现场施工和作业人员配证上岗,文明施工。
(11)施工现场内不得随处抛洒剩饭及生活垃圾等,更不到将其随意倒至施工区外,施工区内不得随处大小便,做到工完场地清。
(12)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前,应做好清洁、保养和维护工作。出场车辆应有专人打扫、清洗。
(13)应做好施工区域维护工作,维护设施应安全、美观,非施工有关人员不许入内。
(14)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环保规定规定。
(15)按规定做好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16)双方商定承包人应做其她工作:协商解决。
9.2承包人如毁坏施工场地用地红线外一切青苗、构筑物、管线等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9.3按招标文献,施工期间国防光缆保护由承包人负责。如有损坏,一切损失由承包方负责(含经济损失和补偿)。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筹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筹划时间:开工后5日提供。
工程师确认时间:收到后5天以内确认。
10.2群体工程中关于进度筹划规定:按发包人统一组织和协调办理。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商定工期顺延其她状况:由于不可抗力及非乙方因素所导致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四、质量与验收
15、工程质量:
双方商定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质量监督部门有关单位鉴定。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商定中间验收部位:按监理工程师审定分某些项划分原则执行。
19、工程试车
19.5试车费用承担:无
五、安全施工:按照通用条款执行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节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方式拟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涉及风险范畴除下述几方面以外其他风险:
A、经工程师批准和发包人认定工程变更;
B、招标范畴以外工程量增减。
风险费用计算办法: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风险以外合同价款调办法: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32.7条规定执行。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办法:不采用。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关于成本和酬金商定:不采用。
23.3双方商定合同价款其她调节因素:不采用。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会工程款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比例:无。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竣工程量报告时间: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报送当月已完毕工程量报表及预算书,工程师对合同范畴内合格工程计量、计价。
工程师确认时间:收到后5个工作日内。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商定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在上级拨款到位前提下按工程进度支付。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4本项目发包人供应材料有:由发包人签定合同步明确。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结算办法:只计取定管费和税金。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商定:
本招标工程范畴所有材料由承包人自行采购,材料进入施工场内按规定进行验收,对不合格材料,监理,发包人监督承包人自行清理出场,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承担材料价格浮动风险。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设计变更或招标范畴以外价格确认均为工程变更。
29.1.1工程变更须经监理工程师、设计、招标人签字批准。
29.1.2工程变更须按程序审批后,才干进行计量支付。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增减及导致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30.其她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规定变更工程质量原则及发生其她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拟定变更价款
31.1设计变更、招标范畴外增项、价格确认均为工程变更。工程变更须经监理工程师、设计、招标人签字批准,按有关程序审定后,才干实行和计量支付。
31.1.1按招标文献执行。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商定:竣工资料齐备后方能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提供一式四套(其中二套必要是原件)完整竣工资料。
32.6中间交工工程范畴和竣工时间:以发包人详细规定为准。
32.7竣工结算:
按招标文献执行。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详细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商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不采用;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商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不采用;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商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按招标文献执行;
双方商定发包人其她违约责任:按招标文献执行。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详细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商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延期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价款3‰计算,在工程进度款支付时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当合计延误工期超过60日历天时,发包人有权终结合同,由此导致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商定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本工程必要达到一次验收达到合格原则,如不能一次验收达到合格原则,承包人除必要返修达到合格原则外,承担工程造价1%违约金。返修后仍不能合格,应继续返工,直到返修合格为止。
(2)承包人应加强寻常工程质量检查、监督。
双方商定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因承包人因素,承包人负责承包项目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由承包人承担所有责任。
(3)不按照批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方案)实行,导致工期延误,发包人可停止支付当期工程进度款。承包人采用有效办法赶工期,待工期满足批准工期规定后,发包人支付扣留工程进度款。若承包人在当月导致工期延误时间在下二个月内不能追赶达到批准工期规定,发包人可终结合同,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3‰计算),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4)关于项目班子重要成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到位商定。
中标人派驻工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必要是资格后审申请书中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
①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未到位(在施工承包合同履约过程中,一月内若经发包人、监理不定期检查,发现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无端合计三次经上者均视为不到位),招标人有权中断承包合同,并没收合同履约金,由此导致损失由承包人所有承担,承包人在收到建设单位或监理告知后一周内无条件所有清理出场。
②若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确因有事,需向发包人请假,并经发包人批准,可视为非无端不到位。
③若因工作需要或其她因素需更换,须事先征得发包人批准并更换同等或更高资历人员,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人次。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7、争议
37.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她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批准承包人分包工程:无。
39、不可抗力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商定:按通用条款第39条执行。
40、保险
40.6本工程双方商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按重庆市关于文献执行。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保险事项:无。
(2)承包人投保内容:按重庆市关于文献执行。
41、担保
41.3本工程双方商定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工程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不采用担保证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价5%计算,担保方式为人民币直接划入发包人指定银行帐户。时间规定:在合同正式订立前二日。该款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日内由发包人返还承包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返还金额=履约保证金违约金额。
(3)双方商定其她担保事项:无。
46、合同份数
46.1双方商定合同副本份数: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
47、补充条款
双方签定合同步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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