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章 现代建筑物区分全部权制度复习思索题参考答案1、现代建筑物区分全部权含义?建筑物区分全部权是指对建筑物和其它部分区分开来某一特定部分所享受全部权。中国学者对建筑物全部权作了以下界定:建筑物区分全部权是指多个区分全部权人共同拥有一栋区分全部建筑物时,各区分全部权人对建筑物专有部分所享受专有全部权,和对建筑物共用部分所享受共有部分持分权,和因区分全部权人之间共同关系所生组员权之总称。该界定表明建筑物全部权是由专有全部权、共有全部权(共有部分持分权)和组员权三部分组成。2、组员权包含了那些内容? 组员权,亦称组组员权,是指建筑物区分全部权人基于在一栋建筑物结构、权利归属及使用上不可分离共同关系
2、而产生,作为建筑物一个团体组织组员而享受权利和负担义务。组员权内容是指建筑物区分全部权人作为组员权人所享受权利及负担义务。 区分全部权人作为组员权人所享受权利- 表决权;- 参与签订规约权;- 选聘和解聘管理者权利;- 请求权: 请求召集集合; 请求正当管理共同关系事务; 请求收取共用部分应得利益; 请求停止违反共同利益行为,并有权请求拍卖违反义务者专有全部权,解除其共同关系; 其它请求权。 区分全部权人作为组员权人在享受上述权利同时。也应负担以下义务:- 实施区分全部权人管理团体所作出决议义务;- 遵守管理规约义务;- 接收管理者管理义务。3、简述建筑物区分全部权制度中管理内容依据各国建筑物
3、区分全部权法,区分全部建筑物管理,也就是我们所说物业管理,是指为维持区分全部建筑物物理机能,并充足发挥其社会、经济机能,而对之所进行一切经营活动。现代区分全部建筑物管理,包含物管理和人管理。 物管理 所谓物管理,是指对建筑物、基地和隶属设施保留、改良、利用以至处分等所为物理管理。标准上仅限于物业共用部分。 人管理所谓人管理,如前所述,是指对区分全部权人群居生活关系所产生小区管理,关键包含对建筑物不妥毁损行为管理、对建筑物不妥使用行为管理和对生活妨害行为管理。4、叙述管理规约关键性在现代各国建筑物区分全部权立法和实务中所说管理规约,是指全体区分全部权人就建筑物管理、使用及全部关系,以书面形式所为
4、自治规则。通常来说,建筑物规模大而且区分全部权人数较多时,共用部分管理及全部关系也变得比较复杂,有必需设定一个各区分全部权人共同遵守规约。在中国物业管理实践中,称之为“业主条约”。制订条约目标,是为了维护区分全部权人全体正当权益和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安全和合理使用。管理规约性质,是区分全部权人管理团体客观化了自治法规,如同国家宪法和企业制度,为区分全部权人管理团体最高自治法规。5、怎样看待管理团体地位和作用?区分全部权人管理团体设定,通常是以一栋建筑物为基础。生活在同一栋建筑物内全体区分全部些人实际上形成了一共同体关系。而该共同体关系组员,从人数上来说,因建筑物规模大小不一样而有多寡;从区分全部权人财力而言,有财力雄厚,也有财力有限;从居住者心态来说,长久居住者,期望管理方法尽善尽美,临时居住者,则认为管理方法越简单越好;置业保值者,因无居住或出租意思,则不期望负担管理费。对于如此复杂关系,要统一区分全部权人及其居住者意思甚为困难。所以为了维护建筑物各部分应有机能,处理相互间纷争,维护共同生活秩序,协调相互间共同利益,需要一个超越个人团体组织,以借该团体组织力量,妥善签订管理规约,设置管理机构,处理共同事务。区分全部权人团体组织所以而得以形成。由此可知,所谓管理团体,是指一栋区分全部建筑物上全体区分全部权人为进行建筑物及其基地、隶属设施管理而结成管理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