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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统借统还贷款业务操作细则模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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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XX银行“越州金兰”统借统还贷款业务操作细则XX总发XX280号,XX年8月20日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推动XX银行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行”)及XX市国有资产投 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台公司”)三方“越州金兰”统借统还贷款业务(以下简称“平台合 作业务”)健康发展,防范相关业务风险,根据三方XX银行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合作协议有 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操作细则。第二条 平台合作业务的模式是:我行与平台公司合作委托方授信额度8亿元,通过平台公司向 行批量推荐XX市中小微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行经审批后向平台公司发放平台贷款,我行 出具保证函为平台贷款提供保

2、证担保,再由平台公司委托我行向用款企业发放委托贷款(以下简 称“贷款”),并以我行为主对贷款进行管理。各支行(目前仅限于XX地区内各支行及总行营业部,暂不包括异地分行,下同)在业务代理时,须严格落实用款企业足额有效的担保手续,锁定和控制业务的风险。第三条 我行对协议项下贷款的管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开展贷款三查、监管贷款资 金的使用、进行贷后管理、协助收回贷款本息等。第四条 三方平台合作业务合作流程主要包括:各支行按口行贷款准入条件筛选企业名单报总行 公司部初审公司部初审通过后通知支行进行贷前调查支行完成调查并报授信审批(指需新增授 信)授信通过后支行将企业资料报送公司部一公司部定期向

3、口行批量递送企业资料行组织审核 和审批并答复我行一我行组织通过审批的企业到我行办理开户和借款手续我行把用款企业名单报 备平台公司、平台公司办理借款手续、我行出具保证函担保后口行将款项划入平台公司一企业落 实担保措施(用信额度锁定附件19)一平台公司通过我行向企业发放委托贷款将资金划入企业在我行 的专用账户我行负责监督贷款资金使用我行和口行共同负责企业贷后风险检测和管理(以我行为 主)我行督促企业按期付息、还本到平台公司一平台公司归还口行贷款。第五条 各支行须指定信贷管理科人员,专人负责与总行公司部联系办理口行业务,包括但不限 于:工作联络、材料审核、资料传递、手续把关,以及合作事项的辖内组织和

4、牵头。总行公司部须指 定专人负责与口行及支行联系处理有关口行业务,总行营业部专人负责平台公司委托贷款发放,划款 及利息的清算。第二章推荐与调查第六条 客户筛选。各支行按照总行公司部下发的口行用款企业准入标准,筛选企业。筛选完毕后,编制合格客户名单、推荐用款金额清单,连同企业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近期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电子文档)并报送总行公司部。第七条 初审。总行公司部根据口行对我行综合授信及各支行客户推荐情况,组织客户初审和资 金需求测算,测算完成后形成推荐企业清单,并回复相关支行。第八条贷前调查。相关支行按照我行贷前调查有关规定和要求对通过初审的合格企业进行调 查。调查完

5、成后,各支行经办人按照平台合作业务工作要求编制并形成以下资料(均须一式二份,一 份经办行留存,份送总行公司部):资料清单(见附件1)、贷前报告(见附件2)、中小微企 业推荐表(见附件3)、资金测算表(见附件5)。如果借款人为中型企业,须事先报告公司部,由公司部与口行联系,对评级部分予以确认后再撰 写相关贷前报告内容。第九条 材料审核。经办支行按信贷业务有关规定将企业资料提交信贷管理部门审核。审核完成后,审核人签署审核意见并将全套资料提交各支行负责人审批签字。贷前报告纸质 版结论处须由调查人、审查人与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第十条 授信审批。各支行完成贷前调查后,须按照我行的授信要求完成授信审批工

6、作,并明确 以下几点:(一)“越州金兰”专项贷款列入流动资金贷款风险敞口管理,授信纳入我行对客户的统授信 范围,审批权限按照我行对机构的授信授权审批权限确定。(二)“越州金兰”专项贷款用信可在流动资金总授信额度项下使用,同时用信企业应列入向口 行推荐的合格名单客户。第十一条 口行审查。各支行授信完成后需将授信结果通知书、资料清单(全部资料)、资 金需求表等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并送公司部,公司部收妥材料后,造册登记。由专人负责将企业 纸质材料及相关电子文档批量递送至口行业务管理员,并等待口行回复。第十二条 企业放款准备及手续办理。客户资料经行贷前审核、贷款审批通过,将结果发送至 我行后,各相关支行

7、须准备并办理相应贷款发放手续,具体包括:(一)组织并通知借款人到我行办妥开户手续、签署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越州金兰”统借 统还委托贷款借款合同(见附件10)。(二)借款人向我行提供借款及用款计划相关资料。(三)按照“越州.金兰”专项授信审批结果,办妥企业贷款的担保手续;担保手续须采用本行“越州.金兰”专用文本: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越州金兰”统借统还委托贷款保证担保合同(见 附件H)、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越州金兰”统借统还委托贷款抵押担保合同(见附件12)、XX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越州.金兰”统借统还委托贷款质押担保合同(见附件13)。且抵押手续须按本 行相关规定依法进行登记。第十三条 建

8、立委托关系。行审查完成,同意放款后,平台公司向本行提交有关其主体资格的 文件资料,填写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越州金兰”统借统还委托贷款业务申请书(见附件8),经本行审查同意后在本行开立委托贷款资金存款账户(简称委托存款户)。第十四条平台放款。行审批通过后,公司部把口行通过的企业名单报备平台公司,协助平台 公司到行办理放贷手续,并为平台公司出具保证函提供担保。行贷款发放至平台公司后,平 台公司应立即将资金划入其在我行开立的存款结算户。第十五条贷款发放。本行在以下条件同时具备后,按委托贷款合同和本行规定手续办理放款:(一)平台公司在本行开立的委托贷款资金存款户内的存款余额不少于委托贷款金额。(二)

9、本办法第十二和十三条所要求的文本已收集齐备。(三)平台公司向本行出具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越州金兰”统借统还委托贷款授权放款通 知书(见附件14)。(四)担保合同(如有)已生效。属于置换性质的,通知企业筹措资金归还原有我行须回降的相应授信;第十六条委托贷款的费率委托贷款手续费需一次性收取。收费标准由各分支行根据实际委托贷款数额、企业业务发展情况 以及成本核算等综合因素确定,并与委托人通过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越州金兰”统借统还委托 贷款借款合同(见附件10)约定。客户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的,按照实际贷款余额的年0.9%支付。执行低于上述手续费的,贷前 需报总行相关部门和分管行长审批。(见附件9)

10、第三章贷后管理第十七条 从平台贷款发放完毕之日起至贷款结清之日终,经办行贷后管理工作内容包括:(一)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贷款使用完毕前,按月登记贷款资金用款台账、相关支付凭证、采购 合同、增值税发票等用款资料,以上资料需保证真实性。(二)提供贷款资金使用账户的资金管理清单。(三)每季度末按我行贷后管理要求撰写贷后调查报告。(四)每季提供一次借款人的最新财务报表。第十八条 涉及贷款安全等重大信息的,各经办行应在第一时间及时告知总行公司部,由公司部 报主管行领导同意后统一通报行。第十九条经办行贷后管理职责。(一)向口行提供借款人资金使用账户,实施专户管理。(二)为借款人办理借款合同项下的结算业务。(

11、三)监督借款人、担保人的经营管理情况及财务状况,协助监管抵(质)押物情况。(四)收回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相关费用,直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 下债务全部清偿为止。(五)经办行要经常走访借款企业和担保企业,查看抵押物存续情况,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和相关 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落实贷款本息归还工作,并按季向口行报送我行的贷后调查报告。(六)遇下列突发或重大事件要立即通知口行(事先报总行公司部,由公司部汇报主管行领导后 统报行):1、发现借款人将贷款用于借款合同以外的项目。2、贷款项目未按计划进行,借款合同执行受阻。3、借款人或担保人发生重大变化(如企业改制、合并、分立,或企业内部重大人

12、事变动)。4、借款人或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或企业对外投资、联营等。5、抵押物法律权属关系或存续状态发生不利于贷款安全的重大变化。6、借款人或担保人对其他银行或企业发生违约行为,资信状况恶化。7、其它对贷款安全构成威胁的突发或重大事件。(七)收集整理借款人、担保人的有关信息,建立完整、有效、要素齐全的代理业务档案。第二十条贷款到期通知各支行于委托贷款到期前十日内应向借款人发送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越州金兰”统借统还 委托贷款还本付息通知书(见附件15),通知借款人还本付息。第二十一条还本付息执行委托贷款协议期间,借款人应按期经由本行向平台公司归还委托贷款本息。平台公司收到贷 款本息后,应立即划入

13、其在口行开立的账户中。我行客户归还贷款本息时,应根据有关会计核算要求,做好归还资金的划转及账务处理工作。第二十二条逾期、欠息通知和催收(一)委托贷款发生逾期、欠息,经办行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向借款人、担保人(如有)发送XX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越州金兰”统借统还委托贷款逾期、欠息催收通知书(见附件16、17、18),还应以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到期日为准,掌握实际逾期明细情况,设立“逾期委托贷款明细账”进行专 项管理。(二)经办行应参照自营贷款项下对借款人和担保人的非诉讼催收方式的相关规定,每季度向借 款人、担保人(如有)发送一次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越州金兰”统借统还委托贷款逾期、欠息 催收通知书(见附

14、件16、17、18),该催收通知书须经被通知人签收并在本行作相应留存。(三)我行代为归还平台公司在口行的贷款后,我行拟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实现权利。第二十三条代理档案管理要求:经办行对委托代理业务档案应做到个项目,套档案。档案由代理业务相关法律文件、申请代 理资料、代理行相关文件、借款企业资料、专户资金往来信息、代理费凭证等部分组成。档案内容具 体如下:(一)相关法律文件:一般包括委托代理协议、借款合同、担保合同、重组协议、展期协议等。(二)代理行相关文件。1、代理业务专管员情况。2、代理业务档案交接登记表。3、代理行每季度贷后检查报告及其附件。4、代理行关于代理业务突发和重大事件的专题报

15、告。5、走访记录:专管员走访借款人或担保人等贷款相关方的记录。6、检查记录:代理行内部检查记录、行对其的检查记录、金融监管机构检查记录等。(三)借款企业资料。1、借款企业月度财务报表与年度财务报告。2、借款人有关专题报告:借款人提交的用款计划、借款人提前用款申请报告、提前还款申请报 告、贷款展期申请报告、贷款重组申请报告、企业重大情况报告等。(四)专户资金往来信息。1、代理项目专户台账。2、本行对账单。3、相应的购销合同、增值税发票或付汇凭证等(如合同较多,可另立册保管,以便查询);如为 支付他行信用证或押汇的,提供他行到单/承兑通知书复印件及资金到帐凭证复印件。(五)其他资料:其他渠道获得的

16、资讯。第二十四条 贷后管理过程中,行将按照其总行工作要求,对代理行管理监督检查和部分借款 人进行实地检查。检查时,各相关分支行应于配合和协助。行监督检查采取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和专项调查等方式,主要内容包括:(一)制定和执行代理业务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二)指定专门机构和专人管理代理业务情况。(三)专用账户开立和管理情况及账户资金往来情况。(四)代理业务台账建立和登记情况。(五)代理业务专门档案建立和管理情况。(六)办理借款合同项下出口项目的结算业务情况。(七)代理行是否与借款企业定期沟通,了解企业经营管理情况并及时报告企业重大事项变化情 况;了解担保人经营管理情况及担保能力;了解抵质押物

17、现状及变现能力。(A)督促借款企业偿还贷款本息情况。(九)是否发生挤占、挪用行贷款情况以及其他损害口行合法权益情况。(十)贷后检查材料真实性情况。(十一)代理行检查内容的整改情况等。第二十五条 待每笔贷款结清后,经办行需向总行公司部提示贷款结清信息,由公司部于每年年 底向口行统提出支付代理费的申请,代理费申请需提供的资料如下:(一)发票(发票台头为: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发票用途:代理费)。(二)由XX银行统出面向口行出具关于支付代理费的函(见附件6),副本应留存总行计 财部作收账存查。第二十六条公司部应不定期将代理费开具情况与计财部代理费收账情况进行核对。第二十七条 本业务会计核算办法(

18、见附件20)。第四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细则由总行公司部负责制订、解释和修订。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附件:1.资料清单表2.贷前调查报告3.中小(微)企业推荐表4.财务计算表5.资金测算表6.关于支付代理费的函7.保证函8.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越州金兰”统借统还委托贷款借款申请表9.“越州金兰”统借统还委托手续费优惠审批表10.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越州.金兰”统借统还委托贷款借款合同H.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越州.金兰”统借统还委托贷款担保合同12.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越州.金兰”统借统还委托贷款抵押合同13.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越州.金兰”统借统还委托贷款质押合同14.XX

19、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越州.金兰”统借统还委托贷款授权放款通知书15.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越州.金兰”统借统还委托贷款还本付息通知书16.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越州.金兰”统借统还委托贷款逾期、欠息催收通知书(借款人)17.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越州.金兰”统借统还委托贷款逾期、欠息催收通知书(保证人)18.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越州金兰”统借统还委托贷款逾期、欠息催收通知书(抵/质押人)19.锁定企业授信额度联系函20.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越州金兰”统借统还 贷款业务会计核算办法21.协议书附件2(企业名称)(项目名称)贷前调查报告引言调查事项、人员、时间、方式。、客户基本情况(一)概况企业

20、类型:口中型 口小型 口微型客户概况、股权结构、管理水平,实际控制人和主要管理者的素质和水平,主要关联方介绍等。(二)客户经营能力分析进(出)口状况:上年口进(口出)口额万美元,预计本年口进(口出)口额万美元。进(出)口证明材料:口海关证明 口外经贸相关证明材料 口报关单 口其他主要产品、生产能力、产销率、主要竞争优势、劣势等。(三)客户资信情况人行及银监征信系统有无不良记录、预警信息:口无 口有,环境影响评价是否合格:口合格 口不合格有无不良环保记录:口无 口有,说明(如曾经存在不良环保记录,请说明具体情况)银行负债规模、或有负债情况、贷款卡记录、环保记录等(四)财务指标及分析单位:万元,%

21、项目年年 月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净资产资产负债率短期借款长期借款销售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客户财务情况评价分析。(五)信用等级评定及授信额度测算情况(暂不予评级、授信的借款人除外)1、信用等级评定情况(从系统中打印的评级表作为调查报告附件)2、授信测算情况3、按进出口银行进出口量测算公开授信额度:流动资金类出口贷款额度二(年出口额义出口换汇成本)/出口资金年周转次数流动资金类进贷款额度二(年进额X汇率)/进资金年周转次数止匕外,针对小(微)型企业业主是企业决定性因素、产品面临的行业和市场风险大、信息透明度 不高等特点,在对小(微)型企业进行贷前调查时,除对客户基本材料、主要股东及关键管理人员情 况、

22、管理情况、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资信情况、担保情况进行调查外,需着重分析客户主要股东及关键人员的品行、客户的生产情况以及客户的信用记录等非财务信息二、项目可行性分析及项目评价(仅对项目贷款)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融资方案、总投资、自有资金到位情况、申贷资金比例、实施进度、项目是否经由主管部门批准等。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环评能评许可证(如需)等的办理情 况。三、贷款方案及评价分析企业进(出)口情况及相应的资金需求(项目贷款除外),说明本笔贷款用途。流动资金类出口贷款额度二(年出口额义出口换汇成本)/出口资金年周转次数;流动资金类进贷款额度二(年进额义汇率)/进资金

23、年周转次数。银监会流动资金贷款需求测算公式: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二营运资金量一借款人自有资金一现有流动资金贷款一其他渠道提供的营 运资金。1、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义(1 上年度销售利润率)X(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 资金周转次数。“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根据企业计划,由信贷员根据调查分析确定。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一应付账款周转天数十预付账款周 转天数一预收账款周转天数)a)周转天数二360/周转次数b)应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c)预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预收账款余额d)存货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存货余额e)预付

24、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预付账款余额f)应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应付账款余额有两年及以上年报的企业,平均应收账款、平均预收账款、平均存货、平均预付账款、平均应付 账款指近两年年末余额的平均数。只有一年年报的企业,直接用年末数据。新成立没有年报的企业暂 不计算。2、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包括发行债券、融资租赁、股东借款、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票、商业信用、财政拨款、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等可用于借款人日常经营生产的其他融资,有定向用途无 法用于补充近期生产经营资金的除外。四、代管人和担保人情况与评价1.代管人和担保人的企业性质、资本构成情况、资产负债情况;2.代管人和担保人主要投资人所 占

25、的股东比例,主要投资人企业性质、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和资信情况;3.代管人和担保人的行业地 位、客户资源、发展战略、未来前景、现金流情况、损益情况、信用记录情况;4.担保人经营许可 证、实缴资本、担保放大倍数、或有负债情况、担保集中度、代偿情况、综合管理水平;5.代管人 团队构成情况、人员培训情况、内部信贷制度建设情况、历史业绩、综合信贷管理水平;6.代管人 和担保人的合作意愿情况;7.其他情况。五、调查结论调查人员(签字):时间:年 月 日材料审核人员(签字):时间:年 月 日经办机构负责人(签字):时间:年 月 日经办机构(公章):附件3中小(微)企业推荐表编号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地址客户规

26、模1经营范围行业法定代表人信用等级(小微企业不 填)人数实际控制人从业年限是否有不良记录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总 资产总负债所有者 权益注册 资本主营业务 收入利润 总额上年度报表 数据意向贷款额 度在进出口 银行贷款余额上年进/出 口额本年已进/出口额本年计 划进/出口项目投资 总额是否是为外向型企业提供配套产品和服务的小微企业上年配套生产/服务 额(仅限于小微企业)其他2在我行贷款余额合作机构推荐意见:根据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我行/公司同意推荐 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 万元贷款,如获贵行批准,我行/公司愿意为其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我行/公司确认并承诺对 公司所有资料的

27、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经办人签字 部门主管 行/公司领导 盖章 年 月 日1、客户规模包括(1)中型(2)小型(3)微型;2、是否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及高附加值的小微企业,是否为科技创新、节能减排、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产业、现代农业和扶贫等重点领域的小微企业,若是,提供相关资格证书 或政府证明材料作为附件;附件6关于支付代理费的函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根据贵行与我行、【】签订的合同号为【】的信贷业务委托代理协议之规定,我行为贵行代理借款人义义义企业的义义义信贷业务,同时根据借款合同号为(义 XX)进出银(浙信合)字第小一义义义号的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义义义元。现根据信贷业务 委

28、托代理协议第二十七条之规定贵行应向我行支付代理费X X X元,请贵行将代理费划入我行以下 账户。户名:XXXXXXXXXXXXXXXX账号:XXXXXXXXXXXXXXXX开户行:XXXXXXXXXXXXXXXXXX银行(加盖公章)X X年X X月X X日附件7保证函号:_致:中国进出口银行保证函鉴于贵行与(以下称“债务人”)于 年一月一日签订了合同号为 的 合同(以下称“主合同”),依据“主合同”,贵行为“债务人”发放贷款,我行愿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偿还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为此特声明与承诺如 下:第一条 在贵行为“债务人”办理贷款业务的情况下,我行在本保证函项下的担保范

29、围(以下 称“被担保债务”)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贵行偿还和支付的下述所有债务:(一)贷款本金,即“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金(币种)(金额大 写),贷款期限为;(二)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及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 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贷款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第二条 如“债务人”没有按照“主合同”的规定按期支付任何到期应付的“被担保债务”(包 括但不限于贵行宣布贷款提前到期时“债务人”应付的任何款项),或发生了“主合同”项下任何

30、其它的违约事件,则我行将在接到贵行符合下列条件的索赔通知(其中声明上述情形已经发生)之 日起 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地严格按照贵行要求的方式将该等款项全额划至贵行指定账户:(一)贵行的索赔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二)贵行的索赔通知必须在本保证期间内送达我行。第三条 因出具本保证函、办理必要的备案或公证手续、履行及强制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 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贵行因此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执行费等)均由我行承担。经贵行提出要求,我行审核确认后对贵行的前述费用和损失进行全额补偿。第四条因我行未能及时履行在本保证函项下的担保责任而给贵行造成任何损失的,由我 行承担赔偿责任。第五条 贵行和“债务

31、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内容,无需征得我行的同意,我行将在 变更后的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但是贵行和“债务人”对“主合同”金额、期限、币种和 利率等内容进行变更并且加重我行责任的情形除外。第六条 本保证函项下的保证是项持续的担保并且具有完全的效力。本保证函的效不受贵行 与“债务人”之间的任何合同或者可能发生的任何争议的影响,不受“债务人”对我行任何债务或义 务的履行或未履行的影响。第七条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本保证函独立于贵行与“债务人”签订的“主合同”。“主合同”因任何原因而成为无效或被撤销均不影响本保证函的效,也不影响我行在本保证 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并且,本保证函将不因所担保的“主

32、合同”的无效或被撤销而成为无效 或被撤销。第八条 如果我行发生合并、分立、停业、撤销、解散,我行将提前30天书面通知贵行,并保证本保证函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实体或新的实体承担,并负责安排变更后的实体或新的实体按照 本保证函的内容和格式向贵行出具新的保证函,或者由我行另行提供贵行接受的保证人承担本保证函 项下的保证责任,并完成使该等保证函或保证完全有效所需的一切手续。第九条我行完全知悉中国进出口银行 浙江省分行系受贵行的授权负责“主合同”项下贷款的 提供及与贷款管理有关的一切事宜以及本合同项下有关的一切事宜。第十条 本保证函自我行的法定代表人或有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我行具有完全

33、 的资格签署和履行本保证函,本保证函的签字人已经取得出具本保证函所需的我行所有内部授权。第十一条 本保证函的保证期间自一年一月一日至一年一月 日止。第十二条 本保证函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我行同意,任 何与本保证函有关的或因本保证函引起的一切争议、纠纷,将与贵行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应 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 本保证函到期后,无论贵行将保证函正本退还我行与否,本保证函都将自动失效并注 销。日期:年 月 日保证人:(盖章)_法定代表人或有权签字人(签字)地址:_邮编:_联系电话:_传真:_联系人:附件8xx版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越州金兰”统借

34、统还委托贷款借款申请书XX银行 分(支)行/部:本借款人与委托人商定,申请与贵行签署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越州金兰”统借统还委托贷 款借款合同,办理委托贷款借款(币种及大额金额),期限 个月,自一年 月日至 年一月日,年利率%特此申请。借款人_(公章)(个人的签字并盖章)委托人_(公章)(个人的签字并盖章)年 月 日年 月 日附件9“越州金兰”统借统还委托手续费优惠审批表借款人名 称讖关 系 建立时 间口 1年以内 口1年以上授信总 额_万元本次申请 利率浮动金额_万元贷 款期 限口 6个月内 口6个月1年 口1一3年 口3 一5年信用 等级 AAA DAA DA DA 以 下贷 款性 质 新

35、增 续贷限款 类一般类公司贷款:口流动资金贷款口固定资产贷款口项目贷款口其它 贷款担 保方式抵押保证口质押担保人(物)孚动度年利率%浮动执行期限自20年 月 日至20年 月 日止申请理由:客户经理签名:年 月 日支行(部)信贷管理科意见:年 月 日支行(部)负责人意见:年 月 日总行公司部意见:年 月 日总行分管领导意见:年 月 日附件10【XX版】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越州金兰”统借统还 委托贷款借款合同XX(委托)借第 号甲方(委托人):住 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 话:传 真:基本账户开户行:账 号:乙方(贷款人)(受托行):XX银行住 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36、电 话:传 真:丙方(借款人):住 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 话:传 真:基本账户开户行: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遵循公平原则的基础上,经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委托贷款币种与金额1.1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币种为口人民币口美元口其它币种 01.2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金额为(大写)第二条委托贷款用途2.1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仅限用于,丙方不得改变委托贷款用途。第三条委托贷款期限3.1 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3.2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按如下约定方式发放:口对于流动资金类贷款项目,如果丙方单笔支付金额未超过万元(含万元)人民币,

37、可采 取自主支付方式,即乙方将贷款资金经由甲方在乙方处开立的存款账户发放至丙方在乙方处开立的贷 款账户,由丙方自主支付给符合约定用途的丙方交易对手;如果丙方单笔支付金额超过一万元人民 币,应采取受托支付方式,即由乙方将贷款资金经由甲方在乙方处开立的存款账户至丙方在乙方处开 立的贷款账户支付符合约定用途的丙方交易对手;对于 固定资产类贷款项目,单笔支付金额未超过丙方实施的单个项目总投资5%且未超过500 万元人民币或者单笔支付金额虽超过丙方实施的单个项目总投资5%但小于50万元人民币,可采取 自主支付的方式,即乙方将贷款资金经由甲方在乙方处开立的存款账户发放至丙方在乙方处开立的 贷款账户,由丙方

38、自主支付给符合约定用途的丙方交易对手;其他情况下,均应采用受托支付方式,即 由乙方将贷款资金经由甲方在乙方处开立的存款账户至丙方在乙方处开立的贷款账户支付符合约定 用途的丙方交易对手;口本项目“贷款”资金全部采用受托支付方式,即由乙方将贷款资金经由甲方在乙方处开立 的存款账户至丙方在乙方处开立的贷款账户支付符合约定用途的丙方交易对手。3.3 实际委托贷款期限起止日,以借款凭证所记载的委托贷款期限起止日为准。第四条委托贷款利率4.1 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利率按如下约定执行: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利率为%(年利率),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上浮%/下浮%4.2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结息选择如下方式

39、中的种:按月结息,付息日为每月的20日,最后一次付息日为合同到期日;按季结息,付息日为每季末月的20日,最后一次付息日为合同到期日;按半年结息,付息日为每半年末月的20日,最后一次付息日为合同到期日;按年结息,付息日为每年末月的20日,最后一次付息日为合同到期日;利随本清,利息于本金到期日一次付清。4.3 合同期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相应的贷款基准利率,按以下方式处理:本合同利率不变;按月结息的,本合同利率按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合同贷款利率自利率调整后的第一个付息 日的次日起开始适用;按季结息的,本合同利率按季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合同贷款利率自利率调整后的第一个付息 日的次日起开始适用;按半年结息

40、的,本合同利率按半年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合同贷款利率自利率调整后的第一个 付息日的次日起开始适用;本合同利率按年进行调整。在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调整后次年一月一日适用新的同期贷款 利率基础上按照本合同4.1约定的浮动比例确定,调整后的合同贷款利率自次年一月一日起开始适 用,开始适用之日即按调整后的利率计息。4.4 依4.3款约定进行调整时,均按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后的相应基准利率上浮%/下 浮_%确定。4.5合同贷款利率发生变更的,本合同项下的罚息利率自动作相应变更,并与合同贷款利率同时 开始适用,分段计算。4.6 根据上述约定进行的调整,甲方无须另行征得丙方的同意。4.7 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清偿委托

41、贷款本金和利息的,按照贷款利率上浮 计收逾期利息及复 利;借款到期前,对丙方未按时还清的利息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和结息方式计收复利。4.8 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委托贷款的;套取委托贷款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的;采取欺诈手段 骗取委托贷款的,按照贷款利率上浮 计收罚息及复利;第五条委托贷款发放的先决条件5.1 甲方保证在上述委托贷款发放前,将足额资金存入其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因资金不到位 影响委托贷款按时发放时,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5.2 甲方出具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越州.金兰”统借统还委托贷款授权放款通知书,并加盖 甲方单位预留印鉴,乙方凭此将委托贷款资金依照本合同约定方式发放。若

42、由于甲方拒绝出具该通知 导致影响委托贷款按时发放的,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第六条委托贷款的偿还6.1 丙方应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本息,并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拒绝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 义务。6.2丙方选择如下方式归还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本金:一次还清。丙方委托贷款到期日一次还清本合同项下全部委托贷款本金。分次还清。丙方按下列次序、时间、金额,分次还清本合同项下全部委托贷款本金:第一次:一年一_月_一日,金额_第二次:_一年一月日,金额_第三次:_一年一_月_日,金额_第四次:_一年一_月_日,金额_第五次:一年一月日,金额_6.3 丙方应于还款日(付息日、还本日)将应还款项(利息、本金)

43、足额存入在乙方处开立的账 户,乙方有权从该账户直接划收。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下营业日。6.4 乙方有权就应还款项划收未得或不足部分,从丙方在XX银行所有营业机构开立的账户中直 接划收。划收款项币种与本合同项下币种不同时,以划收当日乙方公布的牌价折算。6.5 委托贷款本金结清时,利随本清。第七条委托贷款手续费7.1 对本协议项下所发生的委托贷款业务,乙方根据委托贷款手续繁简、金额大小、期限长短等 收取手续费,手续费按如下约定办理:由丙方在委托贷款发放时一次性支付,年费率为;由丙方每(月/季)支付一次,付费日为每(月/季末月)20日,费率为每(月/季)。7.2 甲方负责督促丙方按期支付手续费,乙

44、方有权从丙方账户中直接扣收。第八条委托贷款担保8.1 本合同项下贷款项下贷款的担保方式为:(1)由(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 合同编号为(2)由_(抵押人)提供(抵押物)的抵押担保;抵押合同编号 为(3)由_(出质人)提供(质物/出质权利)的质押担保;质押合同编号 为 甲方、乙方与担保人应就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并按约定办理相关的登记等手续。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9.1 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提供与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有关的资料。9.2 甲方有权检查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丙方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提供担保和 债务纠纷等情况。9.3 甲方有权委托乙方从丙方账户中扣收本合同项

45、下其应还委托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所有费用。9.4 当丙方不按本合同履行义务时,甲方有权委托乙方停止发放委托贷款,并有权提前收回委托 贷款。9.5 当丙方或本合同担保人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恶化,与他人发生债务纠纷,或保证人丧失承 担连带责任能力、抵(质)押财产损毁、灭失或明显减值,以及发生其它危及委托贷款安全的情况时,甲方有权委托乙方停止发放委托贷款,并有权提前收回委托贷款。9.6 当丙方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发生变化,危及委托贷款安全时,甲方有权委托乙方 停止发放委托贷款,并有权提前收回委托贷款,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9.

46、7 甲方应对丙方提供的债权、债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9.8 甲方委托乙方在丙方归还利息时,由乙方按国家有关税法的规定税率从甲方账户代扣口营业 税口个人所得税。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0.1乙方有权按甲方委托从丙方账户中扣收本合同项下其应还委托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 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甲方或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所有费用。10.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存入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发放所需的资金。10.3乙方有权按甲方委托停止发放委托贷款,并/或有权提前收回委托贷款。10.4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办理委托贷款发放和协助收回手续。第十一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11.1 丙方有权按本

47、合同约定提取和使用委托贷款。11.2 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委托贷款。(1)不违反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规定中关于借款用途的限制性规定。(2)不用委托贷款从事股本性投资。(3)不在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4)不将委托贷款用于向他人贷款和提供担保。(5)不将委托贷款投向国家各主管部门、政府规定禁止或限制进入的企业和项目。(6)委托贷款所用于的项目已经取得相关批复并符合监管要求。11.3 丙方应按甲方和乙方要求,配合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检查,及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11.3.1 营业执照、经营业务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委托贷款证(卡)。11.3.2 所有开户行、账号及委托贷款余额情况。

48、11.3.3 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11.3.4 生产经营计划、统计报表、工程预决算资料。11.3.5 为他人和/或本人提供担保的情况。11.3.6 与他人发生债务纠纷的情况。11.3.7 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的使用情况。其中,应按要求提供(年度/季度/月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11.4 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归还委托贷款本息。11.5 丙方应在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赁、托管、资产重组、债务重组、股份制改造、联营、合 并(兼并)、分立、产权有偿转让、合资(合作)、减少注册资本或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或撤销)、申请破产等经营方式、自身体制和法律地位发生变化的三十日以前,

49、书面通知甲方和乙方,并落实经 甲方和乙方书面同意的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清偿责任,或提供经甲方和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否则在清 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之前不得进行上述活动。11.6 丙方应在包括但不限于被宣布停业整顿、被宣布关闭、被宣布解散(撤销)、被申请破产等 自身体制和法律地位发生变化后的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和乙方;同时采取充分有效的措施保全甲方 的债权。11.7 丙方应在其他任何足以危及自身正常经营或甲方债权安全的情况发生后的三日内,书面通 知甲方和乙方,同时采取充分有效的措施保全甲方的债权。第十二条 丙方声明与保证12.1 丙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合法单位,有权处分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有权经

50、营与本 合同项下委托贷款用途相关的业务,有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12.2 丙方签订本合同已得到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取得所 有必要的授权。12.3 丙方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未与对丙方及其资产有约束力的规定(含公司章程)和其他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向他人和/或本人提供的担保有任何抵触。12.4 丙方向甲方和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表、与其他金融机构签订 的尚在履行中的借款合同、为他人和/或本人提供担保等情况,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第十三条甲方的违约责任13.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未及时提供委托贷款发放所需的资金而导致委托贷款不能按 时发放的,除应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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