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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管理新规制度和操作作业规程统一标准通用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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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编制: _ 审核:_同意:_二零一八年 月 日目 录(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二)职业病危害警示和通知制度;(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六)职业病防护用具管理制度;(七)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和汇报制度;(十一)职业病危害应抢救援和管理制度;(十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其它职业病防治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总 则一、为

2、落实实施国家相关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管理,提升职业病危害防治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健康和安全,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要求相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需管安全”标准,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员明确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促进生产可连续发展。三、本制度要求从企业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危害防治职责范围,凡本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四、为确保本制度有效实施,以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要求职责范围,对照落实对应

3、职能部门和责任人。各部门和人员职责一、关键责任人职责1、认真落实国家相关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健康和安全。2、设置和企业规模相适应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置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3、每十二个月向职员代表大会汇报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计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员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意见,并责成相关部门立即处理和处理提出合理化提议和意见。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制订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方案。5、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6、督

4、促、检验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立即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保障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投入,并有效实施。7、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抢救援组织和预案。8、立即、如实汇报职业病危害事故。9、依法负担本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领导责任。二、分管职业卫生责任人职责在企业关键责任人领导下,依据国家相关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具体职责:1、组织制订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方案,完善和修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依据各部门分工,明确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职责并组织具体实施,督促并确保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落实和专款专用。2、组织对企业职员进行职

5、业卫生法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对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中有贡献进行表彰、奖励,对违章者、不推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3、定时组织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巡查,对查出问题立即研究,制订整改方法,落实部门按期处理,立即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4、定时组织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组人员会议,听取各部门、车间、职员相关职业卫生相关情况汇报,立即采取方法。5、如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要科学应对及妥善处理,立即汇报,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严厉处理。6、依法负担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直接责任。三、技术部门职责1、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善方案,计划安全技术、劳动保

6、护、职业病危害防治方法等,改善职员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2、编制生产过程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职业病危害原因种类、起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3、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4、对本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四、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职责1、在企业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领导下,推进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落实实施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2、组织开展对企业职员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优异经验。3、组织职员进行职业健康检验,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4、认真开展职业病危害原因日常监测。5、帮助相关部门制订岗位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

7、督检验。6、定时组织现场检验,对检验中发觉不安全隐患,有权责令更正,重大隐患书面汇报领导小组。五、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1、认真推行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职业卫生管理相关职责,落实落实国家、省、市等法规标准、规章制度。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方法、计划,而且督促相关部门切实按期实施。2、组织参与对职员开展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检验督促职员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具。3、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原因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4、帮助相关部门制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验。5、定时组织参与现场检验,对检验中发觉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更正,或立即汇报领导小组研究处理。6、

8、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7、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六、车间责任人职责在分管责任人领导下工作,具体职责:1、把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方法落实到每个具体步骤。2、组织对本车间职员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具。3、督促职员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具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4、定时组织本车间范围检验,对车间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问题,立即报领导小组,采取方法。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快速上报,并立即组织抢救。6、对本车间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七、职业病危害岗位防治职责1.参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病危害防

9、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觉隐患立即汇报。2.正确使用、保管多种劳保用具、器具和防护设施。3.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阻止她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实施,并立即向企业责任人汇报。4.当工作场全部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危险时,应向监督管理人员汇报,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二)职业病危害警示和通知制度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企业职员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要求相关要求,制订本制度。一、企业应该为职员发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方法保障劳动者取得职业卫生保护。二、岗前通

10、知1、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和新老职员签署协议(含聘用协议)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方法和待遇等如实通知,并在劳动协议中写明。未和在岗职员签署职业病危害劳动通知协议,应按国家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和职员进行补签。2、企业职员在已签订劳动协议期间,因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变更,从事和所签订劳动协议中未通知存在职业病危害作业时,企业人事管理、职业卫生管理等部门应向职员如实通知,现所从事工作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原因,并签署职业病危害原因通知补充协议。三、现场通知1、企业在生产车间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公布相关职业病危害防治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

11、危害事故应抢救援方法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原因检测和评价结果。各相关部门立即提供需要公布内容。2、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在产生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汉字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该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理方法等内容。四、检验结果通知。如实通知职员职业健康检验结果,发觉疑似职业病立即通知本人。职员离开本企业时,如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企业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复印件上签章。五、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定时或不定时对各项职业病危害通知事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验和指导,确保通知制度落实。六、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对接触职业病危害职员进行上岗前和在岗定时培训和考评,使每位职

12、员掌握职业病危害原因预防和控制技能。七、因未如实通知从业人员,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企业不得以从业人员拒绝作业而解除或终止和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协议。(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为保障职员职业健康和安全,防治职业病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要求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措施要求,制订本制度: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关键由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相关职能部门亲密配合。二、企业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申报同时采取网上电子数据和纸质文本两种方法,申报时认真填写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并加盖公章,由单位关键责任人签字后,连同相关文件、资料一并报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立案,立案结束

13、后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取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三、申报时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和下列文件、资料:1、生产经营单位基础情况;2、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原因种类、分布情况和接触人数;3、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其它文件、资料。四、下列事项发生重大改变,应在要求时间内向原申报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技术引进,在建设项目完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2、因技术、工艺或材料发生改变造成原申报职业病危害原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改变,自发生改变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3、生产经营单位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关键责任人发生改变,自发生改变之日

14、起15日内进行申报。4、经过职业病危害原因检测、评价、发觉原申报内容发生改变,自收到相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5、终止生产经营活动,应该在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申报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汇报并办理注销手续。(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为提升职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要求和劳动防护用具监督管理要求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对职员进行职业卫生法规、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防护用具正确使用、维护培训,特制订本制度。一、人事培训部门会同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对职员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定时职业卫生培训,

15、宣传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职员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职员正确使用预防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职业防护用具。二、人事培训部门会同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依据法律规范等要求、企业实际情况及岗位需要,定时识别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需求,制订、实施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计划,提供对应资源确保。应做好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统计,建立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定和改善。三、职业卫生宣传1、企业利用公告栏、黑板报(墙报)、厂报、公告栏、会议、培训、张贴口号等形式定时开展职业卫生宣传。2、部门车间要利用班前班后会、安全报阅读、现场岗位职业病危害讲解和职业病危害标志

16、牌标识、公告栏等进行职业卫生宣传。四、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一)培训内容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2、职业卫生基础知识;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防护用具;5、发生事故时应抢救援方法、基础技能等;6、职业病危害事故案例。(二) 培训对象及方法1、单位关键责任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参与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持证上岗。依据证件有效时间,到期进行复训。2、入厂新工人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凡入厂新工人、新调入人员、新分配大中专学生、来厂实习人员,由人事部门通知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并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组织进行企业、车间、班组三

17、级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工作,成绩归档存查。1)企业教育培训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培训,教育内容:(1)党和政府相关职业卫生方针、政策、法令,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卫生监督管理要求、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措施、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措施等。(2)企业职业卫生奋斗目标、管理组织、实施方法及生产工艺基础情况。(3)综合职业安全知识,企业关键危险区域和经典事故分析及防范方法。(4)企业多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技术总则。(5)企业存在职业病危害原因防治知识2)车间级职业安全教育由车间职业安全组或兼职职业安全员负责组织进行培训,教育内容:(1)本车间职业安全生产组织及生

18、产工艺步骤。(2)本车间职业安全技术规程、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职业安全制度和要求。(3)本车间关键职业病危害原因和经典事故经验教训和防范方法。3)班组教育由班组长或指定专员负责进行培训,关键内容:(1)本班组生产组织及生产工艺步骤。(2)本班组作业中危害原因和应急防范方法。(3)本班组岗位劳动保护用具佩戴、使用要求。(4)本班组关键设备性能及职业安全规程和关键步骤危害防范注意事项。(5)本班组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职业病危害防治方法要求。(6)制订实施师徒协议,包学、包会、保安全。3、调换新岗位和采取新工艺人员教育培训凡调换新岗位人员和采取新设备、新工艺岗位人员,要重新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经考

19、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1)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内容按“入厂新工人职业安全教育培训”要求实施。2)采取新设备、新工艺岗位人员,必需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门安全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技术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3)通知岗位工人,新设备、新设备存在危害原因和防范方法。4、通常职员职业安全教育培训1)由企业每十二个月对基层领导干部、班组长、专职职业安全人员进行一次职业安全管理和职业卫生知识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存档。要求必需有签到表、教案、考试卷纸及考分花名册。2)为了不停提升职员职业安全意识和防治职业病危害意识,增强职业安全责任感。企业每十二个月必需对在职员人进行

20、不少于二十小时职业安全教育培训,要有计划、签到表、培训教案、考试卷纸及考分花名表。3)通常“三违”人员由车间进行职业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天;严重“三违”人员由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进行职业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并将“三违”人员职业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存档。4)培训方法:定时教育和不定时教育相结合,采取课堂教学、观看录像、现场教育、参与上级组织培训、邀请教授等形式;五、培训时间: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要求实施。六、建立职员培训教育档案资料:1、三级职业安全教育卡;2、职员职业安全试卷;3、相关培训证书复印件;4、其它相关资料。七、企业关键责任人和财务部门应确保职

21、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费用落实。(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为确保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给劳动者发明安全舒适环境,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要求相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一、各车间、部门有职业病危害原因工作场所,所使用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应由使用部门专员负责设施日常维护和保养,并作好对应台帐。二、企业应定时组织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教育培训。职员应该学习和掌握相关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具,发觉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该立即汇报。三、认真实施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检修相关要求,精心维护所属设备

22、,定时进行自检自查,确保设备正常安全运行。四、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会同设备管理部门根据企业实际,制订和实施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检维修计划和方案,常常检验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日常检验、维护和检修情况,并做好相关统计。五、企业设备管理部门关键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检修。使用部门发觉设施出现故障时,应快速切断电源,立即向设备管理部门汇报,不得私自进行修理。六、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每个月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验,使用部门每七天对防护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验,当班工人天天对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统计。七、防护设施在检修时,严格根据相关操作规程进行,同时做好现场监护和相关人员协调和指挥工作,悬挂安全警示标志牌,

23、切断电源。八、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结束后,维护检修部门应做好现场清理工作,并进行确定,确定合格后,方可和使用部门进行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签字。(六)职业病防护用具管理制度为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要求、劳动防护用具监督管理要求相关要求,规范劳动者个体防护用具发放和使用,切实维护劳动者相关权益,特制订本制度。一、劳动防护用具是企业无偿发给劳动者个人使用保管公共财物,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免遭或减轻职业危害一个辅助方法,必需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其它物品替换。二、劳动防护用具发放标准关键依据国家劳动防护用具配置标准(试行),标准未列入工种可依据企业实际需要,参考本

24、单位同类工种相同条件发放。三、劳动防护用具中服装(含工作棉衣)结构及款式,必需符合职业安全生产要求,含有永久性安全标识,做到领口紧、袖口紧、下摆紧。部分特殊场所所穿着服装,不应有明口袋,不得使用金属附件,便于连接和解脱,适应作业时肢体活动。四、对于从事多个岗位作业劳动者,应该按其关键作业工种发放劳动防护用具,假如从事其它工种作业时,可由部门提出申请,借用其所需要防护用具。五、凡职员工种有变动时,应立即办理手续变更现行工种劳动防护用具(原工种劳防用具发放使用时间对应延长)。六、职员因某种原因离开原生产岗位不从事生产工作,在六个月以上,其防护用具应按实际离开时间对应延长使用期限或停发。七、对于生产

25、中必需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防护用具、防毒面具、防尘(毒)口罩等特殊防护用具,必需建立定时品质检验和保养制度。使用前要注意检验,使用中要注意维护,使用后要注意保养。对受到过较大外力冲击安全帽,发觉有磨损、疵点安全带及出现刺穿、破损安全鞋等,应不受使用年限限制,立即更换。不合格或失效防护用具严禁使用。八、特种劳动防护用具购置,应依据工作场所及岗位要求编制计划,所采购物品必需符合职业病防治法中相关要求及相关产品标准技术要求,必需含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标志、标识,必需含有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所出具产品检验汇报。九、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场所作业人员,应该配置含有对应防护性能阻

26、燃服、酸碱类化学品防护服或防静电服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具。十、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应对职员怎样正确地使用劳动防护用具进行教育和培训,并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活动,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十一、凡领用绝缘防护用具及工具部门或个人,在重新更换领取时,必需实施以旧换新制度,以确保人身安全。不属领用绝缘工用具和劳动防护用具部门或个人,需领用绝缘工用具和劳防用具时,必需提出申请报相关部门同意。(七)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为做好企业职业病危害检测和评价工作,使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原因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效预防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职员健康,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要求相关要求,制订本制度

27、。一、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原因检测管理制度实施和监督,并做好制订、修订和落实工作。二、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各个生产车间等对生产工作场所存在粉尘、噪声、高温、毒物等危害原因及危害点进行确定和辨识,并根据职业卫生管理标准进行定时检测及评定,确定每一个点危害程度。三、企业应设置设专员,负责日常监测和管理工作,建立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原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留。四、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联络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定时对作业现场危害原因进行检测及评价。五、企业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最少每十二个月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实状况评价。六、检测和评价结果应立即向劳动者公布,

28、并上报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立案。七、检测或评价人员进入现场必需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毒面罩等相关防护用具。八、有新、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应该根据相关要求,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九、检测结果发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原因浓度或强度超出职业接触限值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治理方法,治理方法难度较大应制订计划,限期整改到位。十、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和设备大修后,应进行危害原因浓度或强度检测和评价。十一、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制订年度检测计划和经费预算,财务部门要保障检测经费落实。(八)建设项目职业卫

29、生“三同时”管理制度为落实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有效预防、控制、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职员身体健康,从源头上降低职业病危害原因,依据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措施,制订本制度。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关键由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相关职能部门亲密配合。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内容要求。(一)建设项目标职业病防护设施应该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二)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企业根据要求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含有对应资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写预评价汇报,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

30、评价汇报,申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立案或审核。(三)存在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企业根据要求委托含有对应资质设计单位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完成后,应该组织相关职业卫生教授,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评审,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四)建设项目在试运行期间或完工验收前,企业根据要求委托含有对应资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组织相关职业卫生教授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汇报进行评审。职业病危害通常建设项目完工验收时,应按要求自行组织完工验收,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病防护设施完工

31、立案;职业病危害较重或严重建设项目完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该按要求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完工验收。(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为推行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监护法定职责,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职员健康,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措施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一、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依据企业存在职业病危害原因类别、接触水平等情况,严格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原因从业人员有计划地到法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验。职员接收职业健康检验视同正常出勤。二、组

32、织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原因作业新录用人员(包含转岗到该作业岗位人员)、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职员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验。新进厂职员必需经职业健康检验合格后,方可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原因作业。三、最少每十二个月一次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原因作业职员应组织进行在岗期间定时职业健康检验和异常人员复查诊疗。由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和人事部门负责核实人员名单,制订体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四、对立即离岗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原因作业职员,人事部门报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并共同组织其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验,未进行离岗体检,不得解除或终止和其签订劳动协议。五、对体检中发觉有职业禁忌或有从事和职业相关健康损害职员应调离原作业岗

33、位,并妥善安置;发觉健康损害或需要复查,应如实通知职员本人,并根据体检机构要求时间,进行复查或医学观察、诊疗。六、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该按要求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汇报,并根据体检机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疗或医学观察。七、在设备生产、检修过程中如出现职业病危害原因严重超标,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劳动者,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做好个体防护并立即组织进行健康检验和医学观察。八、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该建立职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企业职业卫生监护管理档案,并按要求妥善保留,接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验。职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含以下内容:(一)劳动者姓名、性别、年纪、机关、婚姻、文

34、化程度、癖好等情况;(二)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三)历次职业健康检验结果及处理情况;(四)职业病诊疗资料;(五)需要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其它相关资料。企业职业卫生监护管理档案(一)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文件;(二)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原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和作业人员接触情况等资料;(四)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抢救援设施基础信息,和其配置、使用、维护、检修和更换等统计;(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原因检测、评价汇报和统计;(六)职业病防护用具配置、发放、维护和更换等统计;(七)关键责任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职业病危害严重工作岗位劳动者等相关人员职业卫生

35、培训资料;(八)职业病危害事故汇报和应急处理统计;(九)劳动者职业健康检验结果汇总资料,存在职业禁忌证、职业健康损害或职业病劳动者处理和安置情况统计;(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相关技术资料,和其立案、审核、审查或验收等相关回执或批复文件;(十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申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等相关回执或批复文件;(十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资料、企业和从业人员签署劳动协议和参与工伤保险情况等其它相关职业卫生管理资料或文件。十、职业健康检验、复查、医学观察、职业病诊疗费用由本企业负担。十一、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后参与应抢救援人员职业健康体检制度。(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和汇报制度为了规范企

36、业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和汇报,有效地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减轻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损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特制订本制度。一、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本制度制订、修订及实施,并由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进行指导监督。二、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和汇报方法、程序。(一)发生职业病事故时,企业应依据情况立即采取以下紧急处理方法:1停止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治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程度;2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组织泄险;3保护事故现场,保留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材料、设备和工具等;4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立即组织救治、安排健康检验和医学观察;5根据要求进行事故汇报;6配合安全生产

37、监督管理及卫生行政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根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相关材料和样品;7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方法。(二)职业病事故汇报程序1当发觉企业内出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该立即以规范格式,书面汇报企业所在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等。2当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根据要求时限和程序,立即电话汇报所在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立即发出书面汇报卡。3职业病危害事故汇报内容应该包含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方法和发展趋势等。4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

38、(十一)职业病危害应抢救援和管理制度为预防突发性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并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有效控制和处理,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要求相关要求,本着“反应快速、处理适当”标准,制订本制度。一、企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抢救援指挥机构为职业卫生领导小组,应抢救援队伍由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人员组成。二、职业病危害应抢救援指挥机构职责分工(一)职责1应抢救援指挥机构:(1)组织制订企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抢救援预案;(2)组建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抢救援队伍,并组织演练;(3)检验督促做好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预防方法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抢救援物资、器械、防护用具等各项准备工作。(4)发生职业病危害

39、事故时,由指挥部公布和解除职业病应抢救援命令、信号;(5)组织指挥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抢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6)立即向上级部门汇报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情况,并向友邻单位通报危害事故情况。必需时向相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7)组织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总结应抢救援工作经验教训。2应抢救援队伍组成和分工(1)应抢救援队伍由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人员组成,是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抢救援骨干力量,其任务是当企业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时,对被救援对象实施全方位救援。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分别负责治安保卫、消防、抢险抢修、现场医疗救护和物料运输供给应抢救援工作。(2)企业各职能部门、车间和全体职员,全部有配合职业病

40、危害事故应抢救援、听从应抢救援指挥命令责任。(二)发生职业病时处理和汇报方法根据企业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和汇报制度进行。(三)职业病危害应抢救援演练1为了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做到反应快速、处理适当,企业内全部相关部门及人员,必需认真学习本制度。相关部门和车间,要对职员进行常常性应抢救援知识教育,每十二个月组织一至二次专业分工演练。确保救援物资及器材完备和充足供给。2应抢救援指挥部,在落实好日常值班制度、检验制度、例会制度同时,要针对发觉和存在问题,主动采取多种有效方法,对本预案加以不停提升、改善和完善。(十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油库职业卫生健康操作规程1、油库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岗位,非本

41、库人员不得入内。2、严禁携带火种,打火机及其它易燃易爆品,库区内严禁吸烟,燃放烟花爆竹等。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助爆物品及受力容器。3、不准使用不防爆电器设备,严禁明火照明。4、加油室,车辆必需熄火,驾驶员不得离开,不准吸咽。5、严禁穿戴有铁掌和铁钉鞋进入加油库,严禁用铁锤或金属用具在库区乱敲,以免产生火花,发生火灾。6、油库内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多种灭火器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情,立即使用灭火器扑救,做到忙而不乱。7、油库内电器设备和消防器材,必需定时检验保养。8、要有专员定时进行安全检验,每次检验出了问题要立即整改。大问题要立即上报。9、油库工作人员在工作时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相互监督。对违

42、反操作规程行为应立即阻止。粉尘作业防护管理制度为搞好本单位粉尘作业安全防护工作,保障职员人身安全和健康,使本单位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要求等法律法规要求,特制订本制度。1、本要求适适用于本单位全部职员和外来施工人员。2、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粉尘作业防护管理制度实施和监督。3、企业应采取综合防治方法,不停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员生命安全和健康。4、要确保生产车间粉尘吸收装置良好运行,督促职员正确佩戴防尘口罩,做好职业健康防护工作。5、生产车间应保持良好通风,在易扬尘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6、企业对易产生粉尘作业场所应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十二个月

43、最少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实状况评价,并将检测和评价结果给予公布,7、对生产过程,应逐步实施自动化、连续化、密闭化控制,以降低粉尘产生。8、粉尘作业场所要立即清理,保持清洁。9、企业应配置必需抢救器材和药品,编制好职业危害事故应抢救援预案,并定时组织演练。 10、企业应安排接触粉尘作业从业人员参与职业健康检验,并建立职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11、职业病管理和诊疗按国家相关要求标准实施,对疑似或已确诊职业病患者应进行主动诊疗。(十三)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一、焊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1、操作及职业健康工作:1) 熟悉所切割、焊接工件质量标准和技术特征,确保工件加工质量。2) 施工前

44、清理作业现场清除易燃易爆物,备好灭火器材;切断或关闭所切割或焊接设备电源、水源、风源等,并挂好警示牌。3) 将所使用设备、配件、用具准备齐全 ,并认真检验确保完好。4) 氧气瓶和乙炔瓶间距必需大于10m;运输使用轻拿轻放;气瓶不能接触高温和明火,周围10m内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5) 焊接时要掌握焊接方法,最大程度降低和消除内应力和变形。6) 火焊切割时,应预防回火现象。7) 切割较大零部件时,必需采取可靠预防下落或下滑方法。8) 容器内焊或切割时,焊工和焊件间要绝缘,清理容器内外易燃易爆品,焊件外壳通风良好,容器外有专员监护。9) 施工完成,切断电焊机电源,码放好手把线;关掉氧气瓶、乙炔瓶阀门,码放好氧气带、乙炔带,分类码放好焊接工件;清除焊渣,清点工具,打扫好施工现场,检验无误后方可离开。 另加:粉尘岗位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 噪声岗位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 职业危害通知卡(粉尘、噪声、高温) 汉字警示说明(粉尘、噪声、高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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