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境保护局2018年一季度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计划2018年,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市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我局认真开展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切实落实“三重”工作,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推进。现将2018年一季度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一)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继续摸排燃煤小锅炉。由县市监局牵头,乡镇园区配合,积极摸排辖区20蒸吨以下的燃煤小锅炉,并告知业主,要求使用清洁煤,取暖期结束后进行依法自行拆除,共摸排登记造册91台。二是对县城环境敏感区进行巡查,发现大气污染环境问题4个,并责令整治。三是结合环境综合整治督查巡查,继续压实乡镇村责任,进一步落实网格化工作,严
2、防秸秆焚烧。四是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已开工建设,现百新热力及博翔热力项目已完工,其他企业项目正在建设中。五是根据关于启动2017年环保清扫车辆采购工作的通知(宁环办规财发20175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有效的控制城市扬尘污染,大力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投资600余万元(专项资金320万元),采购喷雾降尘车和大型多功能清扫车各4辆,1月15日完成采购招投标工作,已移交贺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使用。六是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改善城区空气环境质量,我局会同县财政局组织专家对燃煤锅炉安装在线监控6家企业7个项目、宁夏百新热力有限公司德胜供热站燃煤锅炉二氧化硫治理项目进行验收。2018年截至3月3
3、1日,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87天,优良天数为64天,优良天数比例为73.6%,同比2017年优良天数增加7天。(二)稳步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强化水源地监督管理。对水源地的3家养殖场进行了搬迁关闭,督促金贵镇政府加快场地清理工作。二是加快水质提升工程建设进度。四二干沟水质提升工程(续建)目前已完成设备采购工作,土建完成40%。银新干沟水质提升工程-宁夏生态纺织产业示范园区污水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续建)目前已完成设备采购及土建基础,正在铺设土工膜。(三)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贺兰县土壤修复与治理项目,2018年3月初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场地调查与评估报告编制,3月9
4、日贺兰县发改局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现正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3月15日自治区环保厅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现正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四)狠抓环境执法监督管理。一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新型执法方式,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规范执法,实现责任可追溯。一季度共抽查企业15家。二是紧盯存在环境问题企业的整改。紧盯暖泉园区、德胜园区的涉水涉气企业,联合安监、发改、园区管委会对存在环境问题的11家企业督导整改。三是对散乱污企业开展回头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局、环保局紧密配合,对前期发现的314家散乱污企业和作坊进行回头看活动,采取改造提升一批、治理搬迁一批、“两断三清”
5、取缔一批,彻底整治散乱污企业,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破坏。四是加强对开停产企业的监管。要求停产企业加强停产期间的安全管理和设备维护工作,不得擅自开产。对复产企业联合管委会、环保专家进行检查,符合环保要求方可恢复生产。共下达停产的函7家,复产的函9家。五是开展危险废物申报工作,实现危险废物在线动态管理,着力实施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平台电子转移联单等信息化监管手段,切实提升监管效能,一季度危险废物共申报60家,医疗废物申报25家。六是认真办理环境信访投诉件,一季度共收到12345平台投诉45件,12369平台15件,微信6件,微博1件,办结率达100%。七是结合日常环境监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
6、32人次,排查企业数16家次,处理各类环境信访16件,发现隐患5处,完成整改3处。一季度,贺兰县环境监察大队共检查企业50家次,立案处罚4起,责令整改5起。(五)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积极推进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编制贺兰县污染源普查方案,成立普查领导小组。组织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信息上报,并计划组织开展普查工作培训班,为下一步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六)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按照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对承接的项目进行实地看,为保证工作真正做到高效,便民,在工作中及时掌握各种新的政策和要求,以便快速准确做好项目审批及咨询服务工作,对办理流程的各事项认真解释。截止目前,一季度共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7、价审批20件,登记表备案51件。并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验收数据管理系统登记审批项目基本信息。做好项目事前、事中、事后信息公示工作,公示环评/验收受理、审批信息48条。(七)积极推进“三争”工作。2018年一季度已完成争资金7162万元,其中银新干沟水质提升工程1000万元,污染治理资金5827万元,全区污染源普查15万元,大气污染防治喷雾降尘车和多功能清扫车购置32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一季度完成3000万元。(八)力推农村环保项目进度。督促2017年建成的常信乡四十里店村、金贵镇通昌村、洪广镇广荣村垃圾中转站施工单位进行决算,并完善项目后期工程资料。同时,完成了南梁台子垃圾中转站、洪广镇生态劳
8、务移民污水管网项目、常信乡新民村生活污水管网项目审计工作,正在申请区市环保局对专项资金进行验收。(九)加强环境监测工作。对贺兰县市控重点源和市控普通源进行监督性监测,为加强污染源管理和费改税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按照全县“河长制”工作要求及贺兰县2018年环境监测计划的规定,我局积极安排专人对辖区内重点排水沟进行现场采样监测3次。同时,配合银川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完成了一季度农村大气监测。二、存在的问题今年以来,尽管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不容忽视,亟待解决。一是由于移动执法终端数量少,双随机检查的覆盖率低。二是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进度缓慢。三是仍然存在部分企
9、业不经许可,擅自恢复生产的情况。四是人工湿地项目建设资金缺口较大,施工难度也非常大。同时,四二干沟水质提升工程施工图纸存在部分缺陷,原设计中的原有工程量与现场施工量存在很大偏差。五是今年以来,全县各部门扎实推进蓝天工程,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空气质量得到一定改善,但在全区14个县(市、区)排名中仍靠后,与考核目标存在一定差距。三、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继续做好全县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严格建设项目审批和“三同时”制度,把好项目准入关口,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对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坚持特事特办、全程服务,提高办事效率,降低办事成本,用环境保护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二是积极实施四二干沟、银
10、新干沟人工湿地以及贺兰县土壤修复与治理项目建设工作,同时做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收尾工作。三是完成对宁夏大地丰之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和宁夏泰益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异味治理挂牌督办件的摘牌工作。四是在供暖期结束后,加快对燃煤小锅炉的拆除工作,确保在五月底前完成对禁燃区内燃煤小锅炉的全部清理。五是召开贺兰县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培训会。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生活源锅炉的清查工作。六是继续开展第二季度的“双随机”抽查工作,形成“双随机”抽查清单,督促检查人员完成检查任务。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整改并依法处理。七是督促乡镇在4月底前完成对水源地违法企业的清理工作。八是积极与上级环保部门对接,争取项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