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一)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
莒南经济开发区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南槐荫工业园区等设立为省级工业区的通知》(鲁政字[2006]71号)确立的省级开发区之一,位于莒南县城西北,审核面积为3.0km2,确立其主导产业为农副产品加工、生物工程和化工行业。2008年,开发区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取得了山东省环保厅的批复(鲁环审【2008】233号),批复开发区面积14.495km2,范围为北临鸡龙河,西至G20路,南至G4路、兖石铁路,东至西一路,重点发展生物工程、化工、机械、农副产品加工、工艺品制造等产业。
由于开发区批复立至今已过了5年,随着莒南经济开发区的迅速发展,目前开发区已开发批复面积的69.9%,其中工业用地已开发规划工业用地的77%,开发区现有用地范围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莒南人民政府结合决定《莒南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扩大现有开发区面积,结合城市规划工业用地,并整合开发区南侧的莒南冶金机械项目集中布置区(莒南环发【2011】49号),扩区后的莒南经济开发区面积为31.82 km2,产业定位为生物工程、精细化工、冶金机械、工艺品制造为主导的先进加工制造业基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该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同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流域开发、开发区建设、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区改建等区域性开发,编制建设规划时,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 项目区发展规模
目前莒南经济开发区已开发面积9.319km2;2020年规划用地规模为17.49km2;2030年规划用地规模为31.82km2。具体规划用地规模情况见表1。
表1 项目区规划用地平衡表
代
码
用地性质
2020
2030
面积(ha)
比例(%)
面积(ha)
比例(%)
R
居住用地
135
7.72
262
8.2
C
公共设施用地
64.4
3.68
187
5.9
其
中
商业用地
24.0
1.37
37.1
1.2
文化娱乐用地
19.5
1.11
115.1
3.6
科研用地
20.9
1.19
34.8
1.1
G
绿化用地
128.3
7.34
310
9.7
其中
公共绿地
40.1
2.29
65
2.0
防护绿地
88.2
5.04
245
7.7
W
工业用地
1185.9
67.80
1910
60.0
其中
一类工业用地
143.8
8.22
249.9
7.9
二类工业用地
795.8
45.50
1065.7
33.5
三类工业用地
246.3
14.08
594.4
18.7
S
道路广场用地
215.4
12.32
477
15.0
U
市政设施
20
1.14
36
1.1
规划总用地
1749
100
3182
100
3.建设项目与相关规划的相符性。
本工程位于临沂市莒南县符合《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要求,《莒南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一、 水质现状评价结论
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排水路线涉及白马河,沭河和鸡龙河,本次环评收集了项目排水路线涉及河流的连续一年的例行监测点数据,由例行监测数据可见,白马河、鸡龙河、沭河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要求。
二、 环境空气现状评价结论
距项目区最近的莒南环保局例行监测点2009年-2011年连续三年的例行监测资料显示,莒南县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二级标准要求。
三、 声环境现状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现状监测结果,区域外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开发区内测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道路两侧测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各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值均能满足《声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要求。总体来看,开发区区域声环境质量状况较好。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依据HJ/T131-2003中“确定评价范围的基本原则”,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评价范围遵循不同的环境要素和开发区建设可能影响的范围而确定,主要包括开发区、周边区域以及开发建设直接涉及到的区域。根据以上原则,确定本次环境评价的范围见表2。
表2 评价范围确定
项目
评价等级
确定依据
评价范围
环境空气
二级
近期内高架排放源主要为开发区内力源热电,评价区等标排放量最大的污染物为NOx,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31.92%,D10%=8500km;
以圣泉公司热电站为中心,边长17×17km的矩形范围内
地表水
二级
水域功能要求
Ⅳ类
污水处理厂排污口白马河上游50m至沭河出境断面
废水排放量
38000m3/d≥20000m3/d
鸡龙河
中等
废水水质复杂程度
中等
地下水
一级
包气带防污性能
基础层下即为上层滞水含水层,按照规范,不考虑上层滞水,基础层下第一层包气带厚度>1m;渗透系数<10-4cm/s,防污性能应该为中等;考虑上层滞水也属于当地较重要地下水,考虑对其的防污性能为弱
调查范围具体为南起孙官庄村、曹家黄庄、黄泥沟一线,北至化
学庙子、东前墩一线;西起东刘村、前柴沟、后山左村一线,东至福祥村、大曲河流村、大山前一线,包括整个莒南开发区范围,具体坐标位置为X3894800-3902000、Y20655720-20665520,总面积约70km2,满足导则规定的评价要求。
厂区含水层易污染特征
不是潜水,不属于包气带岩性(如粗砂、砾石等)渗透性强的地区;地下水与地表水联系不密切;不属于“不利于地下水中污染物稀释、自净的地区”,不属于含水层易污染的层位;仅有一层弱含水层,不属于“多含水层系统且层间水力联系较密切的地区”,因此本区含水层易污染特征为不易。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
不在集中、分散式饮用水源地等的准保护区范围内、也不在水源地的补给、径流区
污水排放程度
污水产生量约为38000m3/d,>1000m3/d
污水水质复杂程度
污染物类型为1或者≥2,需预测的水质指标为<6种复杂程度为简单或者中等
生态
二级
区域生态敏感性
一般区域
开发区向外扩500m以内的范围
规划面积
31.82km2>20 km2
噪声
二级
噪声源较为集中,主要噪声源为工业噪声和交通噪声
开发区界外200m
环境风险
一级
存在重大危险源、可燃、易燃危险性物质
现有化工企业风险源为中心5km范围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及达标情况
(1)污染物排放及达标情况
①主要废气污染物
现有:力源热电有限公司现有2×75t/h +1×15MW机组和1×130t/h +1×25MW机组,机组采用炉内钠钙双碱法脱硫和三电场静电除尘器除尘,主要污染物SO2、NO2和烟尘排放浓度分别为181mg/m3、94mg/m3、27mg/m3;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自2014 年7 月1 日起实施的标准要求,烟尘3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100mg/m3。
近期:扩建350MW机组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低氮氧化物燃烧技术+SCR脱硝装置+高效袋式除尘器,脱硫效率≥95%,脱硝效率≥80%,除尘效率≥99.9%。SO2、NOx排放浓度在100mg/Nm3以下,均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07)表1标准,烟尘排放浓度在30mg/Nm3以下,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中表2标准要求。排放烟囱高210m,内径7.8m,SO2、NOx排放速率216kg/h,烟尘排放速率92.9 kg/h。污染物排放量为SO21728t/a、NOx1728t/a和烟尘743.2t/a。污染物排放量为SO21728t/a、NOx1728t/a和烟尘743.2t/a。
远期:再扩建1台350MW机组,工艺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同近期扩建机组。
②主要废水污染物
到2020年和2030年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纳开发区废水量分别约为1077.74万m3/a(5.9万m3/d)和1402.75万m3/a(3.8万m3/d)。污水处理厂采用流动床生物膜(BIO-SAC)工艺,莒南县新区污水处理厂执行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即COD50mg/L,氨氮5mg/L,2020年开发区污染物排放量为COD1.45t/a,氨氮0.145t/a,2030年污染物排放量为1.9t/a,氨氮0.19t/a。污水排入白马河。
③主要固体废物
开发区2020年、2030年危险固废的产生量为分别为0.38 t/a、0.88万t/a。其中废催化剂产生量约占危废总量的85%以上,可全部由厂家回收再利用。剩余少量危废可全部委托省内有资质的危险废物接受单位统一处理。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分布见附图1。
(3)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结果
① 环境空气
★ 2020年时段项目区环境空气影响
评价范围内SO2、NO2、PM10日均浓度最大贡献率分别为4.21%、6.60%、1.42%。SO2、NO2、PM10在各关心点日均浓度最大贡献值叠加背景值后贡献率分别为29.89%、36.44%、72.97%;评价范围内SO2、NO2、PM10长期平均浓度最大贡献率分别为1.33%、1.54%、0.36%;SO2、NO2、PM10在各关心点长期平均浓度最大叠加贡献率分别为0.45%、0.33%、0.63%,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个别敏感点有消减效应,开发区以新带老后,对区域内环境有所改善。
★ 2030年时段项目区环境空气影响
评价范围内SO2、NO2、PM10日均浓度最大贡献率分别为5.32%、10.56%、2.42%。SO2、NO2、PM10在各关心点日均浓度最大贡献值叠加背景值后贡献率分别为30.10%、39.43%、73.53%;评价范围内SO2、NO2、PM10长期平均浓度最大贡献率分别为1.63%、2.50%、0.61%;SO2、NO2、PM10在各关心点长期平均浓度最大叠加贡献率分别为0.35 %、0.60%、0.11%,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个别敏感点有消减效应,开发区以新带老后,对区域内环境有所改善。
② 水环境
在现状水体下,各断面水质较现状值都有大幅度改善,不同规划水平年COD、氨氮预测值单因子指数在出境断面处均小于1,鸡龙河、沭河水质可以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的要求。
③ 噪声
·项目区内企业运营期只要做到厂界达标,则对周围环境的噪声影响较小。
·交通噪声是影响项目区声环境质量的一个主要因素,在一定范围内将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
·随着项目区规模的扩大,近期和远期项目区区域环境噪声水平将有所上升,应加强对项目区噪声污染的综合治理。
④固体废物
根据规划,本开发区内对土壤影响较大的行业为精细化工。化工项目会产生可能积聚在土壤中的PAHs物质,大部分是高分子组分,它们粘着在植物根系上形成一层粘膜,其中的组分可以直接进入植物体内对植物造成直接伤害。另一方面可进入土壤,会破坏土壤结构,分散土粒,使土壤的透水性降低,同时石油碳氢化合物污染的土壤会产生严重的疏水性,导致不能正常吸湿和储存水分,从而阻碍植物生长。即使在开发区内有少量的污染物排放的情况,也只能滞留在土壤表层,通过植物修复或其他手段都可进一步改善土壤环境。
开发区建成后,产生污染的企业生产装置区及厂区内均会采用水泥材料铺设,生产装置及罐区不会与土壤表层直接接触。而且装置区外都会设置围堰及雨水收集系统,即使油品泄露或污染物浓度较大的厂区初期雨水都会经雨水收集系统进入企业内部的污水处理站,亦不会通过地表径流形式污染周边土壤环境。
废催化剂、反应釜沉积物等危险性废物送至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不在开发区内堆存,不会与土壤表层直接接触。
经过上述分析,在区内企业生产过程中污染防治手段得当、可靠情况下,对土壤环境影响是较小的。
4、建设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主要影响和预测评价结果
本项目不涉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的特殊敏感区,仅涉及附近的村庄居住地,对项目附近的村庄大气影响预测见大气影响预测结果。
5.按不同环境要素介绍污染防治措施、执行标准、达标情况及效果,生态保护措施及效果;
(1)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执行标准、达标情况
①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工程拟配置2台容量为1140t/h的超临界参数固态排渣煤粉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和脱硝装置(脱硝装置NOx进口浓度为450mg/m3,脱硝效率按≥80%考虑,不设旁路)控制NOx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量、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低氮氧化物燃烧技术+SCR脱硝装置+高效袋式除尘器,脱硫效率≥95%,脱硝效率≥80%,除尘效率≥99.9%,对锅炉烟气进行净化,净化后的烟气经1座210m高、单筒出口内径为7.8m的双筒防腐烟囱排空。
②执行标准
工程锅炉烟气排放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表1 和《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中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烟尘30 mg/m3,SO2100 mg/m3,NOx100 mg/m3。
③达标情况
SO2、烟尘、NOx的排放浓度分别为100mg/m3、30mg/m3和100mg/m3(设计煤种),均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所规定排放限值的要求。
(2)废水污染物治理措施、执行标准、达标情况
①废水污染物治理措施
开发区建成后,企业对各类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均进行预处理,处理达标后排至莒南新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采用流动床生物膜(BIO-SAC)工艺。
②废水排放标准
莒南县新区污水处理厂执行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即COD50mg/L,氨氮5mg/L。
③ 废水达标排放分析
莒南县新区污水处理厂执行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即COD50mg/L,氨氮5mg/L,最终排入白马河。
(3)固体废物治理措施、执行标准和达标排放
①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开发区2020年、2030年危险固废的产生量为分别为0.38 t/a、0.88万t/a。其中废催化剂产生量约占危废总量的85%以上,可全部由厂家回收再利用。剩余少量危废可全部委托省内有资质的危险废物接受单位统一处理。
②固体废物执行标准
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2.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据实地调查,结合以上划定的评价范围,本次评价的环境保护目标详见表3。
表3 开发区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项目
村庄
人口(人)
与开发区边
界距离(m)
相对方位
环境
空气
东良店*
1023
-
区内
滨河花园社区**(长安居、永兴居、河里村)
990
-
区内
银河居(金岭村、后良店、前良店)
2344
-
区内
孙家钓鱼台村
866
-
区内
钓鱼台居(尹家钓鱼台村、李家钓鱼台村)
820
-
区内
石门亭
823
-
区内
王家怪草(包括王家怪草村、梁家怪草村)
1017
-
区内
孙家怪草村
630
-
区内
鲍家村(包括前鲍家村、后鲍家村)
896
-
区内
中柴沟村
890
-
区内
后柴沟村
1247
-
区内
吕刘淹子村
1030
-
区内
于家淹子村
620
-
区内
龙泉花园社区**(王家白龙汪村、刘家白龙汪村、北石桥村、南石桥村、古路沟)
1470
10
E
吉龙花园社区**(东良店)
500
10
N
左山社区**
-
150
W
白龙社区**(王家白龙汪村)
300
200
S
官地村*
1070
120
S
老古窝村
980
300
N
赵家河子村
1408
100
S
许家黄庄村
950
50
S
曹家黄庄村
1160
170
S
黄庄居(包括孟家黄庄村、东王黄庄村)
900
700
S
大前黄庄村(包括刘家黄庄、大南黄庄村、西南黄庄村)
1600
800
S
呈龙居(包括后李家白龙汪村、昝家白龙汪村)
1468
600
S
白龙居(包括前李家白龙汪村、化家白龙汪村、胡家白龙汪村、吴家白龙汪村、史家白龙汪村)
1590
500
S
大曲流河村
1547
200
E
沟头村
1326
200
S
尤家庄子村(包括尤家庄子村、吴家庄子村)
1383
100
N
良家店子村
1520
50
N
大山前村(包括大山前村、小东岭村)
1452
600
N
东兰墩村
778
600
N
西兰墩村
878
600
N
马棚官庄村
1100
350
N
东石沟村(包括东石沟村、宋家石沟村)
1260
300
W
泉龙头村(包括前泉龙头村、后泉龙头村)
1796
900
N
董家庄
426
920
N
山前村(包括胡家庄村、小山前村、文家山前村)
880
1000
N
莒南县城
65000
100
E
西石沟村
555
700
W
北石沟村(包括由石汪崖、河北石沟)
710
680
W
中石沟村(包括徐家石沟、河南石沟)
1282
650
W
西岭泉村
2580
100
N
化家庙子村
844
150
N
前葛家集子村
1209
200
N
大葛家集子村
1200
320
N
彭家墩后村(包括彭家墩后村、纪家园村)
596
480
N
薛家墩后村(包括薛家墩后村、新庄子村)
1467
540
N
马棚官庄村
975
320
N
崔家沟头村(包括小沟头村、王家沟头村)
760
670
WN
刘家水磨村
1185
1060
WN
薛家水磨村
1140
740
WN
刑家水磨村
1056
900
WN
范家水磨村
2420
1050
WN
西集西村
1300
940
N
东集西村
1390
1020
N
前新庄村
1735
750
N
后新庄村
1140
800
N
集前村
3434
1000
N
董家庄村
471
400
N
筵宾村(包括西筵宾村、东筵宾村、小王庄村夏家桥村)
2223
1400
N
地表水
白马河
-
区内
鸡龙河
-
开发区边界
沭河
4200
W
地下水
开发区内外地下水
噪声
开发区内规划的综合服务区,及边界200m范围内的居民点
生态
农田、荒地、水系、村庄
环境
风险
大气环境风险事故的影响
现状风险源为中心5km范围内的村庄等
水环境风险事故的影响
白马河、鸡龙河、沭河
3.按不同环境要素和不同阶段介绍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结果;
(1)环境空气影响预测结果
★ 2020年时段项目区环境空气影响
评价范围内SO2、NO2、PM10日均浓度最大贡献率分别为4.21%、6.60%、1.42%。SO2、NO2、PM10在各关心点日均浓度最大贡献值叠加背景值后贡献率分别为29.89%、36.44%、72.97%;评价范围内SO2、NO2、PM10长期平均浓度最大贡献率分别为1.33%、1.54%、0.36%;SO2、NO2、PM10在各关心点长期平均浓度最大叠加贡献率分别为0.45%、0.33%、0.63%,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个别敏感点有消减效应,开发区以新带老后,对区域内环境有所改善。
★ 2030年时段项目区环境空气影响
评价范围内SO2、NO2、PM10日均浓度最大贡献率分别为5.32%、10.56%、2.42%。SO2、NO2、PM10在各关心点日均浓度最大贡献值叠加背景值后贡献率分别为30.10%、39.43%、73.53%;评价范围内SO2、NO2、PM10长期平均浓度最大贡献率分别为1.63%、2.50%、0.61%;SO2、NO2、PM10在各关心点长期平均浓度最大叠加贡献率分别为0.35 %、0.60%、0.11%,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个别敏感点有消减效应,开发区以新带老后,对区域内环境有所改善。
(2)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在受纳水体水质达到Ⅳ类水体功能时,各断面水质较现状值都有大幅度改善,不同规划水平年COD、氨氮预测值单因子指数在出境断面处均小于1,鸡龙河、沭河水质可以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的要求。
6、环境风险分析预测结果、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1)环境风险分析预测结果
1、发生液氨泄漏事故时,在小风(1.0m/s)时:
在各类稳定度(本次评价选取D、E、F)条件下,均未出现伤害区域;
在不同稳定度下,不同范围内均出现健康影响区域,其中在E类稳定度下影响范围最大为322.3m。
2、发生液氨泄漏事故时,在有风(2.0m/s)时:
在E、F类稳定度条件下,出现伤害区域,影响范围最大为263.7m,出现在F类稳定度条件下。该范围内出现较高浓度的氨(大于1390mg/m3)将对人体产生相当程度上的伤害,可危及生命。
3、发生盐酸泄漏事故时,在小风(1.0m/s)时:
在各类稳定度(本次评价选取D、E、F)条件下,均未出现伤害区域;
在不同稳定度下,10分钟内不同范围内均出现健康影响区域,其中在F类稳定度下影响范围最大为426.4m。
4、发生盐酸泄漏事故时,在有风(2.0m/s)时:
在各类稳定度(本次评价选取D、E、F)条件下,均未出现伤害区域;
在不同稳定度下,10分钟内不同范围内均出现健康影响区域,其中在F类稳定度下影响范围最大为921.6m。
在不同稳定度下,不同范围内出现健康影响区域,但盐酸泄漏不会产生致死半径范围。氨在F类稳定度下氨的影响范围最大为2032.9m,该范围内出现的较高浓度(30mg/m3)的氨将对人体产生一定程度上的伤害,主要对粘膜有刺激作用。
(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对白马河的影响及防范措施
开发区主要河流为白马河,开发区排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白马河,汇入鸡龙河,最后进入沭河。一旦事故废水进入白马河,便可能会对白马河乃至下游造成危害,因此,应在开发区内采取一系列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废水排放的危害。主要防范措施如下:
开发区建立三级防控体系,防止事故废水对下游地表水、地下水造成影响:
(1)一级防控:开发区内各企业在各装置区、罐区均设置围堰,用于存储收集初期雨水、泄露的物料和消防废水等。围堰高度以可以容纳一次最大泄露量为准,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切断围堰排水系统,防止污水泄露。
(2)二级防控:各企业应在产生剧毒或者污染严重污染物的装置或厂区设置事故缓冲池,切断污染物与外部的通道、导入污水处理系统,将污染控制在厂内,防止较大生产事故泄漏物料和污染消防水造成的环境污染。
(3)三级防控:事故废水一旦穿越二级防控体系,可经污水管道进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可利用污水处理厂的调节池及事故水池作为事故缓冲池,将污染物控制在区内,防止重大事故泄漏物料和污染消防水造成的环境污染。
通过三级防控体系的设置可以有效拦截事故废水进入下游河流,防止开发区事故废水对当地表水、地下水造成大的影响。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开发区对地表水的风险影响是可以被有效控制的。
②对地下水的影响及防范措施
进区项目在建设前应对建设区进行详细的水文地质勘探工作后,结合水文地质条件对厂区设备布置进行调整,并采取完善的防治措施后,正常情况下,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较小。但建设项目的生产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如在生产过程中发生风险事故或防渗设施出现问题,将会对地下水产生影响。
开发区范围地势平坦,地下水坡度较小,径流缓慢。对污染物的向外扩散起到一定的限制作用。短时期内仅会在局部形成污染团,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污染物会随地下水向下游缓慢径流,污染范围不断扩大。
为防止地下水在事故情况下受到污染,工业区内按照“考虑重点,辐射全面”的防腐、防渗原则进行处理,并确保危险废物和工业固废贮存场所防渗效果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2001)和《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的相关要求。同时,各企业设初期雨水池、事故水池对可能出现的超标污水外泄现象加以控制,对管道尽量架空敷设、需埋地管道设专用防渗管沟,并采取地下水长期监测措施。定期对地下水进行监测。如在局部出现污染,应采取必要的措施,控制污染扩散。防止开发区企业事故状态下对水源地产生影响。
(3)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①应急机构
开发区作为一个整体应建立突发性事故应急机构。应急机构应包括一级应急机构和二级应急机构,二级应急机构即企业应急机构应与一级应急机构即社会应急机构对接。
(1)一级应急机构:建议一级应急机构由市政府领导,包括安全监督局、消防大队、环保局、工业区管理中心和有关企业等部门组成,设置地区指挥部和专业救援队。地区指挥部负责开发区及附近区域的全面指挥、救援、管制和疏散工作。专业救援队对厂企业专业救援队伍进行支援。
(2)二级应急机构:区内的各企业构成二级应急机构。各企业应急机构由厂指挥部和专业救援队伍组成。厂指挥部负责现场的全面指挥工作,专业救援队伍负责事故控制、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开发区内单个企业发生的突发性事故,由二级应急机构采取措施进行处理。若发生的事故比较严重,二级应急机构没有能力控制,则应立即对接一级应急机构,由一级应急机构介入协同处理。
②应急程序
当企业发生环境事故或紧急情况后,事故的当事人或发现人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向本企业中的应急机构中的厂指挥部报告。指挥部指挥救援队伍对环境事故或紧急情况按本单位应急措施进行处理。
造成重大事故的企业应立即向安监局和环保局报警,应急机构内任何单位接到报警后应立即向机构领导和机构内其它各方报告。机构领导接到报警后,立即召集应急机构成员,制定防止污染的实施方案,同时通知机构内各成员单位,做好紧急抗灾准备,派出人员赴现场监视事故动态,并通知可能遭受污染影响的单位采取防止污染紧急措施。现场监视人员及时向应急机构报告事故的动态。一级应急机构事故抢险队伍携带应急设备器材以最快的速度开赴现场抢险,并就近调派二级应急机构人员携带器材赶赴现场协同作战。
③ 应急设施
二级应急机构根据各自企业特点,准备防火灾、爆炸事故的消防器材等设备以及防有毒有害物质外溢、扩散的设备、材料。
一级应急机构在区域内设置电话专线,规定应急状态下通知方式;并制定交通保障、管制程序。建立一支专业救援队伍,并配备相应的应急设备。
④ 应急环境监测
一级应急机构中的环保局委托县或省市监测站对事故现场进行侦察监测,对事故性质、参数与后果进行评估,为指挥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⑤ 清除泄漏措施
环境事故或紧急情况得到控制后,应立即清除环境污染。对于能收集的固体和液体污染物,收集在桶内或塑料袋内。收集不起来的,用水冲进污水管道内,送入污水处理站(厂)处理。
⑥ 安全防护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环境事件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程序。
·受灾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是:①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②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群众疏散的方式。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技术、经济论证结果
(1)大气污染环境保护措施技术经济论证结果
锅炉烟气采取炉内低氮燃烧技术抑制氮氧化物的产生以及炉后采取选择性催化还原法脱硝(SCR装置脱硝效率≥80%);炉后采用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99.9%)及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进一步除尘(总脱硫效率为95%,附加除尘效率为50%),达到总除尘效率为99.95%,处理后的烟气经210m高烟囱排放,并设置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2)水污染防治措施
开发区建成后,企业对各类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均进行预处理,处理达标后排至莒南新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采用流动床生物膜(BIO-SAC)工艺。莒南县新区污水处理厂执行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即COD50mg/L,氨氮5mg/L,最终排入白马河。
(3)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开发区2020年、2030年危险固废的产生量为分别为0.38 t/a、0.88万t/a。其中废催化剂产生量约占危废总量的85%以上,可全部由厂家回收再利用。剩余少量危废可全部委托省内有资质的危险废物接受单位统一处理。
8.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结果;
开发区的建设与发展,将会大大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甚至将会带动周边区域的加快发展。即使在开发过程中会存在一定的不利影响,但通过采取有利的社会保障措施,可以避免负面影响。总之,开发区的发展对当地社会、经济的有利影响将是长期并深远的。
9.建设项目防护距离内的搬迁所涉及的单位、居民情况及相关措施;
本报告不涉及防护距离内的搬迁。
10.建设单位拟采取的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1)环境监测计划
①环境监测
随着开发区面积的扩大,环境管理制度的完善和监测水平的提高,开发区环境监测应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项目和监测频率。扩区后环境监测计划见下表。
扩区后的环境监测情况一览表
项目
监测目的
监测地点
监测内容
监测频率
地表水
了解周围地表水环境变化情况
白马河:污水处理厂排口下游100m;白马河入鸡龙河前100m;
pH、COD、氨氮、氟化物、挥发酚、硫酸盐、石油类、苯、二甲苯、总磷、硫化物、氰化物、悬浮物、铜、砷、镉、镍、铅、六价铬、粪大肠菌群
每月一次
地下水
了解周围地下水环境变化情况
大河南、官地、胡家白龙汪、后鲍家、王家怪草、后柴沟、王家白龙汪、刘家白龙王、南石桥
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硝酸盐、亚硝酸盐、氨氮、硫化物、氯化物、氰化物、砷、汞、铬(六价)、铅、镉、镍、铜、铁、锰、锌、石油类、挥发酚、总大肠菌群、氟化物、硫酸盐、苯类
每半年一次,一次性采样
环境空气
了解区内外大气环境情况
开发区边界
H2S、非甲烷总烃、苯系物、氟化物、HCl等
每半年一次,一次性采样
噪声
了解区内噪声情况
分别位于工业区、交通道路两侧不同的功能区设置点位
Ld、Ln
每季度一次,分昼、夜进行
土壤
了解开发区土壤情况
开发区区外西侧、北侧农田
pH、镉、汞、砷、铅、铬、铜、镍
半年一次,一次性采样
②污染源监测
(1)废气排放源监测
① 对象:热电厂锅炉烟气以及进区企业的燃烧废气或工艺废气排放筒。
② 方法: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597-2006)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2)区域无组织排放监测
为监测控制地区企业的无组织排放,建议在重点企业的厂界设置监测站位;可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每季度监测一次,在重点企业厂界处监测空气中特殊因子的无组织排放污染物的浓度。
(3)废水排放源监测
① 对象: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口及区内各企业第一类污染物的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
② 方法:执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标准,对流量及COD、NH3-N等主要污染因子要进行在线控制。
(2)环境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环境,保证工程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实施,拟建项目应健全环境管理机构,建立环境监测制度,并购置相应的监测仪器设备。
(四)公众参与
1.公开环境信息的次数、内容、方式等;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
第一次调查于2012年7月26日对项目的概要以及环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等情况在网上和可能受工程影响的区域进行了公示(见图2);
第二次调查是在本报告初稿完成后,于2012年11月8日将报告书简本进行了公示(见图3)并且在可能受工程建设影响的环境敏感区进行公示张贴,调查表主要发至离工程最近的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的环境敏感区。
2.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次数、形式等;
调查对象为工程直接影响区域周边的公众和团体,包括了不同职业、年龄层次、文化程度的社会不同阶层。先后走访工程影响区域附近单位和个人。
3.公众参与的组织形式;
(1)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
为了让公众更加了解莒南经济开发区扩区项目的概况,除了要介绍项目建设规模、地点外,还要提出有关环境问题,使公众提出切合实际的意见,为此公众调查表中附了本工程内容概况。让被调查人员自由填写调查表,表达不完个人意见愿望的可以另外写,自愿交回。回收的调查表和意见全部纳入统计分析中,不做任何选择和修改。公众参与调查样表见附件。
(2)采用网上公示及投票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本项目的环评进行了网上公示,包括本项目的简单概况以及公众意见等内容。
4.公众意见归纳分析,对公众意见尤其是反对意见处理情况的说明;
调查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1120份,回收1120份。公众参与统计结果见表6。
表6 公众参与统计结果表
问题
选项
数目
比例(%)
1、您对“莒南经济开发区”的有关规划是否了解?
很了解
1010
90.02
了解
12
9.98
一般
0
0
不了解
0
0
2、您认为当地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如何?
良好
1093
97.42
一般
29
2.58
较差
0
0
不表态
0
0
3、您认为“莒南经济开发区”周边主要河流(白马河、鸡龙河、沭河)水质状况如何?
良好
1027
91.53
一般
95
8.47
较差
0
0
不表态
0
0
4、您认为“莒南经济开发区”浅层地下水水质现状如何?
良好
1108
98.75
一般
14
1.25
较差
0
0
不表态
0
0
5、您认为“莒南经济开发区”声环境现状如何?
良好
1113
99.2
一般
9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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