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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兰镇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制度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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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磐石市呼兰镇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制度汇编中共呼兰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二一二年三月二日目 录呼兰镇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路线图 目录前页1、目录 1页2、教育培训机制2-4页3、干部管理机制5-9页4、村级管理机制10-16页5、决策权力监督机制17-26页6、执行权力监督机制27-30页7、民主监督机制31-35页8、办事效率机制36-44页9、办理程序机制45-49页10、作风建设机制 50-55页11、财务管理机制 56-60页12、资金管理机制 61-64页13、财产管理机制 65-70页14、信访查办机制 71-77页15、案件查处机制 78-83页16、党风廉政机制 84-87页1

2、7、组织保障机制 88-92页18、运行保障机制 93-103页教育培训机制呼兰镇干部素质培训制度1、培训对象主要是镇工作干部、村三职干部和社区正副书记、主任。2、培训内容。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体现时代要求,做到按需施教、学以致用。一是政治理论学习,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党和国家的重要文件精神等;二是思想作风教育,包括理想信念、宗旨观念、服务意识、道德规范、廉政规定等;三是基本知识培训,重点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等党建基本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农村经济和社会管理知识等;四是农村实用技术培训。3、培训方法

3、采取集中与分散、集体学与自学、课堂讲授与现场观摩、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镇党委将充分利用业余党校对村级干部及工作干部分批分期集中进行培训,适时邀请县相关部门领导或业务人员,分片、分村巡回授课辅导,认真开展好村、社区干部分散培训;镇党委每季度印发材料组织一次村、社区干部自学由镇远程教育办将学习材料发到各村、社区,利用电教播放点分村组织自学。4、集中培训的时间每期不少于2天,村级干部全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5、考试考核。每次培训或学习结束,镇党委要组织考试考核,要写学习心得。考试考核成绩要记录存档。6、按时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班或函授班学习。7、培训经费按县上要求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呼兰镇党员干

4、部政治学习制度(一)镇纪委监察委员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每周五集中政治学习。(二)全体职工应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学习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退场。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时,应向负责同志请假。(三)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要有党支部指派专人做好记录。全体党员、干部必须备有笔记本,做到每次学习有记录,按学习要求写心得体会。(四)学习时间应严格遵守会场纪律,不准随便交谈或翻阅其它刊物和玩弄手机,讨论时应积极发言,切实提高学习效果。(五)政治学习做到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更要多的强调自学以学致用。(六)业务学习以自学为主。政治学习由有关领导负责组织实施。业务学习由纪检书记负责人安排组织实施,主管领导负责检查、督促、

5、指导。通过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七)班子成员每15天集中学习讨论半天,每半年学习一周,每年学习理论(包括有关文件、文章)不少于15篇,写一定数额的读书笔记,撰写学习心得,经常交流学习体会。每周用于自学业务时间不少于4个小时。呼兰镇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监督制度(一)、党员学习活动制度参加对象为全体党员乡村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学习活动内容:组织学习党规党章、党的知识和上级党委布置的学习内容,贯彻落实镇党委安排的工作。 (二)、政治业务学习制度1、镇党委学习。每月一次,参加对象为党委成员和全镇中层干部。学习内容、时间及组织工作由党委书记安排。2、党员干部学习。坚持集中学

6、习为主,根据需要由镇党委副书记安排。3、每年年初由镇党委制定学习计划,其形式以授课、讲座为主,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每位干部职工要端正学习态度,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刻苦钻研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学习中要认真听讲,做好笔记,积极交流。干部管理机制呼兰镇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条规定为强化呼兰镇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意识,进一步规范各级领导干部的行为,特制定本系统廉洁自律规定:一、 认真学习各级纪检部门关于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自觉执行中央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已经作出的各项规定,带头同腐败现象作斗争。二、 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经济证券;不准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下属

7、单位赠送的礼品。三、 不准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的娱乐活动,因公必须进行娱乐活动的,必须报请上级纪检部门批准,否则将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直至法律处罚。四、 不准利用职权到基层单位吃、拿、卡、要、报,不准超标准报销差旅费。五、 不准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以及工作调动、过生日、迁新居、子女上学等机会大操大办,挥霍浪费,借机敛财,收受礼金。六、 不准用公款买房、建房、维修私房;不准用公款为亲友买房、建私房和从事经营活动。七、 不准以各种借口无偿占用基层单位的资金、交通、通讯工具及其它高档贵重物品,不准为谋取本部门利益向企业及个人索要赞助款。八、 不准用公款出国、出境旅游;不准借开会之机到风景名

8、胜区参观游览。九、 不准利用职务拖欠公款不还;不准利用职权为家庭及亲友经商、就业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十、 不准违反规定购买小汽车、移动通讯工具等,严格按规定配备通讯工具,并按照规定标准核销话费。 本规定适用于呼兰镇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党员干部。 中共呼兰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2年6月18日呼兰镇机关效能建设十项制度一、岗位责任制。对乡机关的职责,各股所站及岗位承担的工作内容、目标、质量和完成的程序、标准和时限,应有的权力和应负的责任等必须作出明确规定。二、公示公告制。将机关和各股所站的职责范围,办事程序流程,办事依据、要求、时限、纪律及承办部门、承办人员、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应公开的事

9、项都公示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服务承诺制。乡机关及各股所站向服务对象作出服务质量及服务时限的承诺,并通过媒体和公开栏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四、首问责任制。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告知有关办事事项及所需材料。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主动告知或引导到经办办公室,经办办公室无人时,告知联系电话。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尽可能告知其承办部门。五、一次性告知制。承办人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当场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对即时办理的事项要求即时办理。六、限时办结制。服务对象申办的事项,在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即时办理,无正当理由不准延时办理;不能当场

10、办理的,告知办事时限,并说明理由。七、否定报备制。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主办人员认为管理对象要求办理的是相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定不予办理的,要实行登记备案或请示报告。八、效能考评制。客观、公正、真实、有效地反映效能建设的效率、效果。九、失职追究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故意或存在重大过失,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损失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十、驻村工作制。镇党委要求各副职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必须驻村联户开展工作,每位驻村干部至少要驻一个村,联系两户贫困户,负责指导协调联系村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计划生育等各项农村工作。 中共呼兰镇纪律检查委

11、员会 2012年6月18日呼兰镇“十不准”廉洁从政制度一是不准借年、节机会突击乱发奖金、财物,滥发财物;二是不准利用公款相互吃请;三是不准用公款进行赌博或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 四是不准擅自驾驶公车或公车私用; 五是不准利用婚丧嫁娶、乔迁等事宜,借机敛财,如有红、白事宜必须实行申报登记; 六是不准在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工作中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调解经费和办案补贴; 七是不准在法律援助中从事有偿服务; 八是不准向服务对象索要财物或吃、拿、卡、要、报; 九是不准参与不利于国家稳定、社会和谐的各种邪教组织和反动组织,特别是法律服务机构在代理敏感性、集体性案件必须坚持“三要三不准一报告”制度;十是不准滥用职

12、权,以权谋私,徇私舞弊。 中共呼兰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2年6月18日村级管理机制呼兰镇村社干部选拔任用办法第一条:基本原则。干部管理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发扬民主、依法选举原则。要通过贯彻上述原则,让一批综合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第二条:主要标准。政治思想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群众公认度高,为人正派,处事公道,作风民主,廉洁自律;工作作风正,求真务实,开拓进取,艰苦奋斗,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工作能力强,懂经营,善管理,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致力发展

13、村级集体经济,能够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第三条:基本条件。村干部任职年龄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其中主要干部(指党支部书记、村主任,监督会主任。)新任职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文化程度应达到初中以上,其中新提任的村主要干部一般应具备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并掌握1门以上实用技术;村两委班子中一般应有一名以上女干部和35岁左右的年轻干部。 第四条:选拔渠道。村(社区)干部的选拔应坚持因地制宜,采用内选、公开选拔、外引等多种方法,注重从科技示范户、专业户、企业骨干、复退军人、务工经商人员、大中专毕业生中进行选拔。对没有合适党支部书记人选的村,可以从乡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它单位干

14、部中选派,也可以打破地域、身份、职业的界限,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选拔,吸收社会上优秀的党员到村任职。 第五条:选拔方式。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的选拔,必须经过党员民主推荐和群众推选测评,并与党内选举和组织任命方式相结合,村党支部书记实行三荐公推直选。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第六条:领导职数村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人组成,村(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共5人组成。提倡村干部交叉兼职,减少领导职数。 第七条:呼兰镇村后备干部确定原则 (一)数量和质量每个村至少应有两名以上后备干部。后备干部的主要标准可参照现职村

15、干部,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文化程度应在高中(中专)以上。 (二)选拔和管理。村级后备干部应在全体党员和广大村(居)民推荐的基础上,经党支部委员会讨论提出初步名单,报乡党委审定。镇党委应建立村级后备干部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孝察了解,及时调整充实。(三)培训和锻炼。村级后备干部的教育培训应纳入村干部的教育培训总体计划,有条件的应定期举办村级后备干部培训班,或有计划地选送后备干部到中高等院校进修深造。应注意给村级后备干部交任务、压担子,安排他们参加与村里工作,使他们在实践中锻炼成长。(四)后备干部使用。村干部出现缺额时,原则上应从村级后备干部中选拔。第八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呼兰

16、镇村社干部考核制度(一)考核对象村“三委”班子,按有关法律规定和程序选举、任命的编制内村“三委”干部(以下称村干部)。(二)考核原则1、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群众认可的原则;2、全面考核村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表现,重点考核任职期间的工作实绩。(三)考核内容考核采用按季度“百分制” 打分,分别对村“三委”班子和村干部进行量化考核。 1、党的建设 (1)坚持每月召开支委会一次以上,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大会,每年召开两次民主生活会。(10分) (2)认真做好年终干部述职廉评议工作,满意率达90%以上。(5分) (3)按照镇党委要求完成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新党员发展工作。(5分) (4

17、)经常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5分) (5)积极推进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10分) 2、经济建设 (6)通过各种方式增加村集体经济纯收入。(5分) (7)积极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5分) 3、社会事业(8)认真履行和完成与党委、政府签订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积极做好计划生育工作。(10分) (9)认真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避免上访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减少各自辖区范围内安全生产事故和信访件的发生。(10分)4、村干部自身建设(10)村班子团结,步调一致,有较强的战斗力,干部积极履行岗位职责,有较强的组织协

18、调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积极完成上级分配的各项任务。(10分)(11)加强勤政、廉政建设,严于律己,坚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坚持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制度。 (1 0分)(12)遵守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执行班子决议,积极参加“两委”班子组织生活、工作决策,加强自身学习,干工作办事公道正派,不参加非法组织活动,在群众中形象良好。(5分)(13)积极参加镇党委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遵守会议时间和会场纪律。(1 0分)(四)考核方法对村干部的考核一般在年底进行,并结合村级换届对村干部进行届末考核。村级干部考核分岗位目标考核和民主评议两方面。岗位目标的制定应结合村级发展目标和干部岗

19、位职责,一年一订,增强科学性、可操作性。民主评议应坚持上下结合,综合评价。村干部应在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上进行述职,接受党员群众的测评;镇领导及其中层干部应对村干部的各方面表现作出总体评价。在综合岗位目标考核和民主评议结果的基础上,由镇党委、政府对村干部的工作评定等次,作为奖惩的主要依据。(五)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与村干部的报酬、奖惩、任用、直接挂钩。对优秀的村干部,将给予一定奖励;对基本称职的村干部,将指出缺点和不足,督促其整改;对不称职的村干部,将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时进行调整。呼兰镇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1、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0、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的方式,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和监督,提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党员意识、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2、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的原则;按干部管理权限分级管理的原则;关口前移、警示教育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3、廉政谈话的对象是镇直单位负责人和一般党员干部、新任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两委”其他成员、村财务等关键岗位上的人员。4、诫勉谈话的对象是村民反映带有苗头性问题的、发生违纪问题但不够纪律处分的、涉及乡直单位负责人和一般党员干部、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两委”其他成员、村财务等关键岗位上的人员及其他党员。5、对镇直单位负责

21、人和一般党员干部、新任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由镇党委领导进行廉政谈话;对新任的村“两委”其他成员由镇纪委进行廉政谈话;对新任的村会计等关键岗位的人员由村支部书记进行廉政谈话。6、对村民反映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执行政策、廉洁奉公等方面带有苗头性问题的,涉及镇直单位负责人和一般党员干部、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由镇党委领导进行诫勉谈话;涉及村“两委”其他成员的,由镇纪委进行诫勉谈话;涉及村会计等重要岗位的人员由镇纪委、村支部书记共同进行诫勉谈话。7、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统一由镇纪委牵头,组织、财政等部门配合。进行廉政谈话,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集体谈话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诫勉

22、谈话,村党支部要向镇纪委提供谈话对象的履历、家庭、群众反映等有关情况。8、负责诫勉谈话的党委或纪委领导同志要实事求是地指出谈话对象存在的问题,同时要认真听取谈话对象的陈述和意见。9、镇纪委要有针对性地责令被谈话对象制定整改措施加强整改和督办检查。10、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由镇纪委负责做好记录,其中诫勉谈话记录要由谈话对象认可并签字后,记入干部廉政档案。 中共呼兰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2年6月18日决策权力监督机制呼兰镇党委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加强和改进镇党委工作,规范领导集体的决策行为,实现党委集体领导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

23、、市政府的决定在乡的贯彻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镇党委是本镇的领导核心,在市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对镇各方面工作实行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第三条 镇党委议事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决策,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集体的意志。第二章议事的内容范围第四条镇党委议事的内容范围是:(一)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决定的意见、措施;研究决定镇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任务;研究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措施、要求。(二)研究和决定加强本镇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事

24、项。包括:1.讨论决定本镇开展的重大政治思想、学习宣传教育活动;2.讨论决定本镇所属单位的班子建设;3.按有关规定讨论审批所属党组织的成立、变更或撤销,讨论审批和处理处置党员;4.研究决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有关事项,提出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讨论通过提交党员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5.研究决定干部年度考核等次评定、表彰先进模范人物和先进集体等事项;6.讨论推荐县管后备干部人选,讨论审批所属党组织成员的职务任免;7.研究审定向上级党委提出重要问题的请示、报告等。(三)研究审定经济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重要工程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开支使用以及其他重大问题等事项。包括:招商引资、城乡规划、

2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重大事项。(四)讨论决定其它需要党委研究的重大问题。第三章议事的一般程序和议事形式第五条镇党委议事的主要形式是党委会议。一般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遇有紧急重要问题需要研究的可以随时召开。党委会议必须要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党委会由党委书记主持,书记外出期间党委一般不召开会议决定重大事项,遇紧急情况必须召开时,由委托主持工作的副书记主持党委会,主持党委工作的副书记应设法与书记取得联系,沟通情况后再召开。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委会的,镇书记或副书记或党委委员可相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委会报告

26、。第六条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召开党委会之前,党政办要及时向各位委员搜集或汇总需提交党委会研究的议题,报告党委书记、副书记,做到议题、内容、程序三明确。对要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和易产生分歧意见的事项,党委书记应与其他委员协商沟通,力求在主要方面取得一致意见。第七条会中讨论和表决全体委员要紧紧围绕议题,实事求是地充分发表意见和提出见解,把问题议深议透。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予重视,并吸收其合理部分。会议主持人要鼓励和支持委员畅所欲言,各抒己见,营造热烈有序的会议氛围。在充分讨论后由会议主持人提出综合意见后做出表决。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第八条议事记录党委会记录由党委指定专人负责,详细记录

27、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会议的议题、每个委员发言的主要观点和明确意见,表决的方式、结果等内容。会议记录须经会议主持人审阅并签字后存档。第四章议事纪律第九条党委会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在议事中必须讲党性,顾大局,实事求是,公道正派。严禁违反议事程序决定重大问题。会议内容凡属保密的,与会人员一律不得外传。第十条 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不得以书记办公会代替党委会决定重大问题。第十一条 党委会讨论问题不按党委议事规则进行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形成决定的,应予以纠正。第十二条重大问题未经党委集体议事形成决定,又未自行纠正的,对主要负责人应予以诫勉谈话

28、,造成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第十三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呼兰镇党委会议事决策程序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镇党委会讨论和决策重大问题 凡属分管书记职责范围内可以处理的一般问题,不提交党委会讨论。凡涉及多个单位和部门的重大问题,未经分管书记协调的,不提交党委会讨论 第二条 凡属重大问题,在提交党委会讨论和决策之前,由分管书记组织有关单位或部门承办调研、方案起草与论证等前期工作。 第三条 党委会议的召开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三天前通知出席和列席人员,同时送达会议有关资料(干部任用材料除外)。会议通知及有关资料送达后,各位委员应认真阅读,列出讨论发言提纲。 第四条 提交党

29、委会讨论的议题由分管成员在会上作主题汇报,回答提问,并首先表明个人倾向意见。相关列席人员可作补充发言。会议应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会议出席人员应当对议题发表个人倾向意见,并说明理由。会议主持人应当对讨论情况作归纳发言。 第五条 根据讨论情况,会议主持人可以决定对议题进行表决或暂缓表决。进行表决的,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如遇重大分歧,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表决并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一般应暂缓表决,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提交讨论和表决。 第六条 镇党政办公室主任做好党委会会议记录,并根据需要编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会议时间、地点、

30、主持人、出席人员、缺席人员、列席人员、记录人等基本情况; 2.决策事项以及主要问题; 3.审议过程及出席人员、列席人员的意见和表态; 4.表决结果。 第七条 对会议决定的事项,乡党政办公室应向有关单位发出书面通报。 第八条 会议纪要和决定事项通知,以及其他经会议讨论通过的,以镇党委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 第九条 镇党政办公室建立党委会议议事决策档案。档案材料包括:会议纪要,决定事项通知,经会议讨论通过的、以乡党委名义上报或者下发文件等有关材料。 第十条 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对会议未定事项、决定不对外公开的事项以及会议讨论情况,不得向外传播和泄露。 第十一

31、条 党委会决定的事项,原则上由分管书记负责组织实施。涉及跨分管工作范围的,由书记明确专人负责。 第十二条 有关执行单位应当全面、及时、正确地贯彻执行党委会的决策,不得拒不执行、不完全执行、变更执行、推诿执行、拖延执行。因不可抗力或决策所依赖的客观条件发生变化,导致决策目标全部或部分不能实现的,应当及时向党委会报告,并提出停止执行,暂缓执行或修正决策的建议。 第十三条 镇党政办公室负责对决策执行情况的检查、督办等工作,并及时向党委会报告督查情况。 第十四条 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应重新按照本规定集体讨论决定。 第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的,应当予以批评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给予党的纪律处分。呼

32、兰镇党委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为大力加强执政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镇党委科学决策的水平,确保镇党委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有效性,参照有关法律、方针、政策,特制定本制度。一、民主决策的重大事项范围1、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和城乡发展规划等;2、安排实施财政资金投资的公共基础设施、社会公益事业、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涉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项目;3、社会保障、就业、稳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社会公共事项;4、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和废除;5、镇机关机构设置、调整、人员编制及干部任免事项;6、村(社区)、镇直属单位的干部任免事项;7、国有(集体)资产产权交易、租赁等有关事项;8、需

33、要追加预算的大额支出;9、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的研究处理;10、需镇党委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二、民主决策的形式对须镇党委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要根据有关法律、方针、政策的规定,分别采取党委会、党政负责人会议的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三、民主决策的程序1、拟提请集体讨论的重大决策建议,必须先由承办部门报镇分管领导审核,由书记审定后按程序提交有关会议讨论决定,无特殊情况不得临时动议。2、对事关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决策,有关部门应在提请集体讨论决策前,必须通过座谈、走访等形式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提出较成熟的方案。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重大决策课题,应邀请有关专家进行论证。3、方案

34、形成以后,应按决策事项涉及的范围进行公示,征求村、社区、企事业、基层组织和群众的意见;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应根据需要通过召开民情恳谈会、座谈会等形式,直接听取群众、专家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予以修改完善。4、须经三副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应出席人员到会方可举行,其中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必须到会,如分管领导因故无法到会,除特别紧急事项须立即进行决策外,该事项应留待下次会议决定。5、重大事项决策的有关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在决策时,先由有关领导或责任部门对重大事项的背景、必要性、可行性、主要内容和各方意见进行说明,然后进行充分讨论,会议主持人应在听取其他与会人员的意见后

35、再表明自己的意见,未到会人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7、议题经充分讨论后,应按照民主集中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取口头、举手或者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8、对重大紧急事项、突发性重大事件,书记或经授权的分管领导可根据需要简化决策程序,及时作出相应处理。9、决策的过程要以会议原始记录的形式记录并保存,最终决议要形成会议纪要印发有关部门和与会人员,并统一立卷归档。10、决策形成后,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应及时通过政府公告、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并向镇人大通报;涉及镇人大法定程序的,要提请人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遇有特殊重大事项逐级上报。11、在决策实施过程中,分管领导和有

36、关部门要加强督导和调度,并及时将工作进展和最终结果向镇党委、人大和政府报告。同时,必须通过政府网站 、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项目实施结果。四、决策责任追究对未经集体讨论,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决定上述重大事项决策,或未经领导班子复议,个人或少数人擅自改变原决定,造成经济损失或政治影响的,应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纪律和经济责任。执行权力监督权力呼兰镇党员干部失职追究制度一、失职的种类 1、不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方针、政策,对部署的工作实施不力的; 2、滥用职权、循私舞弊,玩乎职守的; 3、违反廉政规定,利用职权谋取私利,造成恶劣影响的; 4、没有依法行政,随意超越权限、推卸责任、该办的事不

37、给办或拖着不办的; 5、不服从领导,有碍政令畅通的; 6、不履行服务承诺,给当事人造成较大损失的; 7、服务态度生硬,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情节严重,有损公务员形象的; 8、拒绝接受群众及有关部门监督的; 9、工作效率低下,完不成工作任务的; 10、其它被认定为失职行为的。 二、责任追究 工作人员失职,根据其性质、情节和后果,较轻者给予批评教育;重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呼兰镇领导干部工作效能考评制度一、考评对象:镇全体工作人员 二、考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县委、县政府决定、批示等情况。 2、完成镇中心任务、岗位责任

38、目标和履行国家公务员职责情况。 3、贯彻执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镇管理制度等情况。 三、奖励惩罚 1、对国家公务员的奖惩以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国家公务员奖励暂行规定、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为依据。聘用人员的奖惩可参照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 2、对于违反有关勤政规定、绩效差的工作人员,经调查属实的,按照规定程序给予批评教育、告诫,构成违法违纪的,移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一年内被告诫一次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一年内被告诫两次以上(含两次)的,当年工作考核等次应定为不称职,予以降职处理;一年内被告诫三次

39、的,报任免机关批准予以调整工作岗位。呼兰镇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1、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的方式,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和监督,提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党员意识、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2、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的原则;按干部管理权限分级管理的原则;关口前移、警示教育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3、廉政谈话的对象是镇直单位负责人和一般党员干部、新任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两委”其他成员、村财务等关键岗位上的人员。4、诫勉谈话的对象是村民反映带有苗头性问题的、发生违纪问题但不够纪律处分的、

40、涉及乡直单位负责人和一般党员干部、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两委”其他成员、村财务等关键岗位上的人员及其他党员。5、对镇直单位负责人和一般党员干部、新任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由镇党委领导进行廉政谈话;对新任的村“两委”其他成员由镇纪委进行廉政谈话;对新任的村会计等关键岗位的人员由村支部书记进行廉政谈话。6、对村民反映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执行政策、廉洁奉公等方面带有苗头性问题的,涉及镇直单位负责人和一般党员干部、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由镇党委领导进行诫勉谈话;涉及村“两委”其他成员的,由镇纪委进行诫勉谈话;涉及村会计等重要岗位的人员由镇纪委、村支部书记共同进行诫勉谈话

41、。7、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统一由镇纪委牵头,组织、财政等部门配合。进行廉政谈话,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集体谈话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诫勉谈话,村党支部要向镇纪委提供谈话对象的履历、家庭、群众反映等有关情况。8、负责诫勉谈话的党委或纪委领导同志要实事求是地指出谈话对象存在的问题,同时要认真听取谈话对象的陈述和意见。9、镇纪委要有针对性地责令被谈话对象制定整改措施加强整改和督办检查。10、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由镇纪委负责做好记录,其中诫勉谈话记录要由谈话对象认可并签字后,记入干部廉政档案。民主监督机制呼兰镇政务公开监督制度第一条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正常运转,使其在一个良好约束环境下,充分发挥其

42、在执政中的优势效能,特制定政务公开监督制度: 第二条 实行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 1. 内部监督,即由镇纪委负责实施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对行政过程中是否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施政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 2. 外部监督,通过设立征求意见箱、设立举报电话、发放征求意见表、网站公布热线电话等定期听取群众意见及反映的问题,并逐条逐项地梳理出来,向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呈报。 第三条 实行上下级互相监督的网络约束机制。上级对职权所辖的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负起职责,经常指导、帮助、教育、督促下级的政务公开工作;下级有权向上级反映情况、提出要求和观点。对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的不合理情况可向政务

43、公开领导小组提出。 呼兰镇党务公开制度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有关党务工作要求,规范党委和支部工作,将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提高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以党内民主推进社会民主政治建设,以党内和谐促进构建全社会和谐。二、公开内容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的秘密,都实行最大限度的公开。1、镇党委、村党支部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落实情况。2、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镇党

44、委和村党支部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整改情况,领导干部述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3、干部制度执行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竞聘上岗、奖惩情况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公开事项。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5、组织建设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情况等。6、考核情况。党务工作考核情况和受表彰情况。7、监督情况。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信访监督情况。 8、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三、公开程序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四、公开时间公开的时间,根据内容分为常年公开、定期公开、适时公开三种。做到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五、公开形式镇党委和各党支部设立党务公开公示栏,乡党委开通“今日文成”党务公开信息平台。六、监督与考核将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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