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山东省XX市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责任落实分解表
A级
要素
B级
要素
标准化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责任人
完成时间
评审标准
否决项
评审项
1 法律、法规和标准
(100分)
1.1法律、法规和标准识别和获取
(50分)
1.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确定获取渠道、方法和时机,立即识别和获取,定时更新。
1.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它相关要求管理制度;
2.明确责任部门、获取渠道、方法;
3.立即识别和获取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及政府其它相关要求;
4.形成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它相关要求清单和文本数据库,并定时更新。
未明确专门部门定时识别和获取,扣50分(B级要素否决项)。
1.识别和获取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它要求,一项不符合扣1分;
2.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它要求未识别到条款,一项扣1分;
3.未形成清单或文本数据库,扣5分;
4.未立即更新清单或文本数据库,扣5分。
2.企业应将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立即传达给相关方。
采取合适方法、方法,将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立即传达给相关方。
未立即将适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向相关方进行传达,一项不符合扣1分。
1.2法律、法规和标准符合性评价
(50分)
企业应每十二个月最少1次对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实施情况进行符合性评价,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
1.每十二个月最少1次对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相关要求实施情况进行符合性评价;
2.对评价出不符合项进行原因分析,制订整改计划和方法;
3.编制符合性评价汇报。
未进行符合性评价,扣50分(B级要素否决项)。
1.未编制符合性评价汇报,扣5分;
2.未对全部适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相关要求进行评价,一项扣2分;
3.对评价出不符合项未进行原因分析,一项扣2分;未制订整改计划或整改方法,或整改方法不落实,一项扣2分。
2 机构和职责
(100分)
2.1 方针目标
(20分)
1.企业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关键责任人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组织制订文件化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应满足:
(1)形成文件,并得到全部从业人员落实和实施;
(2)符合或严于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和企业职业安全健康风险相适应;
(4)目标给予量化;
(5)公众易于取得。
1.关键责任人组织制订符合本企业实际、文件化安全生产方针;
2.关键责任人组织制订符合企业实际、文件化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3.安全生产目标应满足:
(1)形成文件,并得到全部从业人员落实和实施;
(2)符合或严于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和企业职业安全健康风险相适应;
(4)依据安全生产目标制订量化安全生产工作指标;
(5)应以公众易于取得方法公布安全生产目标。
未制订安全生产方针或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1.缺一项扣2分;
2.安全生产目标不满足标准要求,一项不符合扣1分;
3.从业人员不了解安全生产方针或安全生产目标,1人次扣1分;
4.没有制订安全生产工作指标或指标未进行量化,扣2分;
5.公布安全生产目标方法不符合公众易于取得要求,扣2分。
2.企业应签署各级组织安全目标责任书,确定量化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并给予考评。企业各级组织应制订年度安全工作计划,以确保年度安全工作目标有效完成。
1.将企业年度安全目标分解到各级组织(包含各个管理部门、车间、班组),签署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2.定时考评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
3.企业及各级组织应制订切实可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未签署各级组织安全目标责任书,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1.每缺一个组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扣2分;
2.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内容和本组织安全生产职责不符,扣1分;
3.企业未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扣4分;各级组织未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缺一个组织扣2分;
4.未定时考评,扣4分;考评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内容不符,扣2分;
5.未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考评奖惩,扣2分;
6.相关人员不了解本组织安全生产目标,1人次扣1分。
2.2 责任人
(20分)
1.企业关键责任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全方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基础和基层工作。
1.明确企业关键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关键责任人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方面负责,落实安全生产基础和基层工作。
未明确第一责任人,或不符合要求,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关键责任人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对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情况不清楚,扣5分。
2.企业关键责任人应组织实施安全标准化,建设企业安全文化。
1.关键责任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制订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时间、计划、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3.制订安全文化建设计划或方案;
1.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内容,一项不符合扣2分;
2.无关键责任人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统计,扣3分;
3.未制订安全文化建设计划或方案,扣2分。
3.企业关键责任人应作出明确、公开、文件化安全承诺,并确保安全承诺转变为必需资源支持。
1.安全承诺内容应明确、公开、文件化;
2.关键责任人应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所需资金、人员、时间、设备设施等资源。
1.关键责任人未作出安全承诺,扣10分;
2.安全承诺未明确、公开、文件化,一项不符合扣2分;
3.资源支持、配置不充足,一项不符合扣2分;
4.从业人员不清楚关键责任人安全承诺,1人次扣1分。
4.企业关键责任人应定时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会议(以下简称安委会)。
关键责任人定时组织召开安委会会议,或定时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处理安全生产问题。
1.关键责任人未定时召开安委会会议或听取汇报,扣10分;
2.未形成会议统计或纪要,扣2分;
3.安全生产问题未立即处理,一项不符合扣2分。
5.
1.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制度;
2.关键责任人要对领导干部带班负全责。
未实施领导干部带班,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1.领导干部无故不参与带班,1人次扣2分;
2.带班统计一项不符合扣1分;
3.未按要求进行领导带班制度实施情况考评,扣2分;
4.关键责任人不清楚领导干部带班情况,扣2分。
2.3 职责
(30分)
1.企业应制订安委会和管理部门安全职责。
制订安委会和各管理部门及基层单位安全职责。
1.缺乏一个管理部门或基层单位安全职责,扣2分;
2.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和部门安全职责不符合,一项扣2分;
3.关键责任人不清楚安委会安全职责,扣10分;
4.相关人员不了解本部门安全职责,1人次扣2分。
5.缺乏安委会安全职责,扣10分。
2.企业应制订关键责任人、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职责。
1.明确关键责任人安全职责,对《安全生产法》要求关键责任人安全职责进行细化;
2.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职责,做到“一岗一责”;
3.明确从业人员安全职责,做到“一岗一责”。
1.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2.关键责任人对其安全职责不清楚,扣30分(B级要素否决项)。
1.安全职责和其所在岗位职责不符合,一项扣2分;
2.其它人员对其安全职责不清楚,1人次扣2分。
3.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机制,对各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职责推行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情况进行定时考评,给予奖惩。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机制;
2.对企业责任人、各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定时考评,给予奖惩。
未建立安全责任制考评机制,扣30分(B级要素否决项)。
未按考评制度对企业责任人、各级管理部门和从业人员安全责任制进行定时考评,给予奖惩,一项不符合扣2分。
2.4 组织机构
(20分)
1.企业应设置安委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按要求配置注册安全工程师。
1.设置安委会;
2.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含有相对独立职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职员总数2%(不足50人企业最少配置1人),要含有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
3.按要求配置注册安全工程师,且最少有一名含有3年化工安全生产经历;或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未设置安委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1.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符合要求,一项扣2分;
2.未按要求配置注册安全工程师,或未按要求委托中介机构,扣2分;
3.注册安全工程师不含有化工安全生产经历,扣1分。
2.企业应依据生产经营规模大小,设置对应管理部门。
1.依据生产经营规模设置对应管理部门;
2.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危险化学品单位,应该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置专职治安保卫人员。
1.机构设置和企业生产经营规模不符,扣2分;
2.未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配置专职治安保卫人员,一项扣1分。
3.企业应建立、健全从安委会到基层班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建立从安全生产委员会到管理部门、车间、基层班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各级机构要配置负责安全生产人员。
1.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扣2分。
2.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中每缺1个单位或1个单位未明确安全管理人员,一项扣2分;
3.相关人员不清楚安全生产管理网络组成,1人次扣1分。
2.5 安全生产投入(10分)
1.企业应依据国家、当地政府相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要求,自行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题用于安全生产。
依据国家及当地政府要求,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需要。
未按相关要求投入安全生产费用,扣10分(B级要素否决项)。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内容不符合相关要求,一项扣1分。
2.企业应根据要求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账。
1.根据国家及地方要求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2.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帐,载明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
1.未要求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扣5分;
2.未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帐,扣2分;
3.安全生产费用台帐内容和要求要求不符,一项扣1分;
4.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和台帐统计不符,一项扣1分。
3.企业应依法参与工伤保险或安全责任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依法参与工伤保险,为全体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未参与工伤社会保险,扣5分;每漏缴工伤保险费1人次扣1分。
实施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或安全责任保险。
未考评兑现,扣2分。
3风险
管理
(100分)
3.1 范围和评价方法
(10分)
1.企业应组织制订风险评价管理制度,明确风险评价目标、范围和准则。
1.制订风险评价管理制度,并明确风险评价目标、范围、频次、准则及工作程序;
2.明确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在开展风险评价过程中职责和任务。
1.未制订风险评价管理制度,或未明确风险评价目标、频次、准则及工作程序,一项不符合扣1分;
2.未明确各部门及相关人员职责和任务,一项不符合扣1分;
3.企业责任人没有组织开展风险评价工作,或不了解风险评价工作情况,一项不符合扣2分;
4.从业人员不了解风险评价制度内容,1人次扣1分。
2.企业风险评价范围应包含:
(1)计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2)常规和很规活动;
(3)事故及潜在紧急情况;
(4)全部进入作业场所人员活动;
(5)原材料、产品运输和使用过程;
(6)作业场所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具;
(7)丢弃、废弃、拆除和处理;
(8)企业周围环境;
(9)气候、地震及其它自然灾难等。
风险评价范围满足标准要求。
风险评价范围不符合标准要求,一项扣1分。
3.企业可依据需要,选择科学、有效、可行风险评价方法。常见评价方法有:
(1)工作危害分析(JHA);
(2)安全检验表分析(SCL);
(3)预危险性分析(PHA);
(4)危险和可操作性分析(HAZOP);
(5)失效模式和影响分析(FMEA);
(6)故障树分析(FTA);
(7)事件树分析(ETA);
(8)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等方法。
1.可选择JHA法对作业活动、SCL法对设备设施(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危险、有害原因识别和风险评价;
2.可选择HAZOP法对危险性工艺进行危险、有害原因识别和风险评价;
3.选择其它方法对相关方面进行危险、有害原因识别和风险评价。
1.未要求选择何种风险评价方法,扣2分;
2.相关人员不清楚或未掌握选定风险评价方法,1人次扣1分。
4.企业应依据以下内容制订风险评价准则:
1)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设计规范、技术标准;
3)企业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4)企业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
1.依据企业实际情况制订风险评价准则;
2.评价准则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3.评价准则应包含事件发生可能性、严重性取值标准和风险等级评定标准。
1.未依据实际制订风险评价准则,扣2分;
2.风险评价准则不符合标准要求,一项扣1分。
3.风险评价包含事件发生可能性、严重性取值标准不明确,或风险等级评定标准不明确,一项扣2分。
3.2
风险评价
(10分)
1.企业应依据风险评价准则,选定适宜评价方法,定时和立即对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进行危险、有害原因识别和风险评价。企业在进行风险评价时,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
1.建立作业活动清单和设备、设施清单;
2.依据要求频次和时机,开展危险、有害原因辨识、风险评价;
3.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可能性和严重性进行评价。
未按要求频次和时机开展风险评价,扣10分(B级要素否决项)。
1.未建立作业活动清单、设备设施清单,每一项不符合扣1分;
2.危险、有害原因识别、评价不全方面或不正确,一项扣1分。
2.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工作,激励从业人员主动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1.厂级评价组织应有企业责任人参与;
2.车间级评价组织应有车间责任人参与;
3.全部从业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1.没有组织开展风险评价文件,一项扣2分;
2.各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未参与风险评价工作,1人次扣1分。
3.3
风险控制
(15分)
1.企业应依据风险评价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不可接收风险,制订并落实控制方法,将风险尤其是重大风险控制在能够接收程度。企业在选择风险控制方法时:
1)应考虑:
⑴可行性;
⑵安全性;
⑶可靠性。
2)应包含:
⑴工程技术方法;
⑵管理方法;
⑶培训教育方法;
⑷个体防护方法。
1.依据风险评价结果,建立重大风险清单;
2.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优先次序,制订方法消减风险,将风险控制在能够接收程度;
3.风险控制方法符合标准要求。
未将重大风险降到能够接收程度,扣15分(B级否决项)。
1.未建立重大风险清单,扣1分;
2.风险控制方法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可靠性,一项扣1分。
2.企业应将风险评价结果及所采取控制方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使其熟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中存在危险、有害原因,掌握、落实应采取控制方法。
1.制订风险管理培训计划;
2.按计划开展宣传、培训。
1.没有风险管理培训教育计划,或培训教育统计缺乏风险评价内容,一项扣2分;
2.从业人员不了解本岗位风险及其控制方法,1人次扣2分。
3.4
隐患排查和治理(20分)
1.企业应对风险评价出隐患项目,下达隐患治理通知,限期治理,做到定治理方法、定责任人、定资金起源、定治理期限。企业应建立隐患治理台账。
1.建立隐患治理台账;
2.对查出每个隐患全部下达隐患治理通知,明确责任人、治理时限;
3.重大隐患项目做到整改方法、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4.按期完成隐患治理。
1.未建立隐患治理台账,扣5分;
2.未向相关部门下达隐患治理通知, 一项扣2分;
3.通知内容不符合要求,一项扣1分;
4.重大隐患项目未做到“五到位”,一项扣1分;
5.隐患项目未按期治理,一项扣5分。
2.企业应对确定重大隐患项目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应包含:
(1)评价汇报和技术结论;
(2)评审意见;
(3)隐患治理方案,包含资金概预算情况等;
(4)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
(5)完工验收汇报;
(6)立案文件。
建立重大隐患项目档案,包含隐患名称、标准要求内容及“五到位”等内容。
1.未建立重大隐患项目档案,扣5分;
2.档案内容不全,缺一项扣2分。
3.企业无力处理重大事故隐患,除应书面向企业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汇报外,应采取有效防范方法。
1.临时无力处理重大事故隐患,应制订并落实有效防范方法;
2.书面向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汇报,汇报要说明无力处理原因和采取防范方法。
未书面向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汇报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未采取有效防范方法,扣5分。
4.企业对不含有整改条件重大事故隐患,必需采取防范方法,并纳入计划,限期处理或停产。
1.不含有整改条件重大事故隐患,必需采取防范方法;
2.纳入隐患整改计划,限期处理或停产;
3.书面向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汇报,汇报要说明不含有整改条件原因、整改计划和防范方法等。
1.不含有整改条件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防范方法,或未纳入计划,或未限期处理或停产,一项不符合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2.未书面向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汇报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3.5 重大危险源
(20分)
1.企业应根据GB18218辨识并确定重大危险源,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
1.根据GB18218辨识并确定重大危险源;
2.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包含:辨识、分级统计;重大危险源基础特征表;区域位置图、平面部署图、工艺步骤图和关键设备一览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方法说明;事故应急预案;安全评价汇报或安全评定汇报。
未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或未辨识、确定重大危险源,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1.每遗漏一处扣5分;
2.未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扣5分;
3.档案内容,每遗漏一项或一项不符合扣1分。
2.企业应根据相关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设置安全监控报警系统。
1.重大危险源包含压力、温度、液位、泄漏报警等关键参数测量要有远传和连续统计;
2.对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关键设施应设置紧急切断装置;
3.毒性气体应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理装置,独立安全仪表系统;
4.设置必需视频监控系统。
1.未按相关要求设置安全监控报警系统,一项不符合扣2分;安全监测监控报警系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一项不符合扣2分;
2.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关键设施未设置紧急切断装置扣2分;
3.毒性气体未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理装置及独立安全仪表系统,一项不符合扣2分。
3.企业应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定时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定。
1.建立、明确定时评定时限和要求等;
2.定时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定。
1.未建立重大危险源定时评定制度或要求,扣10分;
2.未按要求定时评定,扣10分;
3.无重大危险源安全评定汇报,扣2分。
4.企业应对重大危险源设备、设施定时检验、检验,并做好统计。
1.定时检验、维护重大危险源设备、设施,包含检测仪表、隶属设备及配件;
2.按国家相关要求进行定时检测、检验,取得检验合格证。
重大危险源有重大事故隐患,且未采取安全防范方法,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1.未定时检验、维护,扣2分;
2.未定时检验,1台次扣2分;检验不合格仍在使用,扣2分;
3.无检验汇报或检验合格证,1份扣2分。
4.设备、设施完整性或有效性一处不符合,扣2分。
5.企业应制订重大危险源应抢救援预案,配置必需救援器材、装备,每十二个月最少进行1次重大危险源应抢救援预案演练。
1.按要求编制重大危险源应抢救援预案;
2.依据重大危险源危险特征配置必需救援器材、装备;
3.包含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重大危险源,应配置便携式浓度检测设备、空气呼吸器、化学防护服、堵漏器材等;
4.包含剧毒气体重大危险源,应配置两套以上气密性化学防护服;
5.重大危险源应抢救援预案演练按要求频次进行。
1.没有重大危险源应抢救援预案,扣2分;
2.救援器材装备不符合要求,一项扣2分;
3.从业人员对应抢救援预案不清楚,1人次扣2分。
6.企业应将重大危险源及相关安全方法、应急方法报送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立案。
重大危险源及相关安全方法、应急方法形成汇报,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立案。
未立案或立案内容不符合要求,一项扣2分。
7.企业重大危险源防护距离应满足国家标准或要求。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要求,应采取切实可行防范方法,并在要求期限内进行整改。
1.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危险化学品数量组成重大危险源储存设施防护距离应满足国家要求要求;
2.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要求要求,应采取切实可行防范方法,并在要求期限内进行整改。
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要求,且无防范方法,一处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1.整改计划、方法不符合要求,一项扣2分;
2.未按期整改或防范方法不落实,一项扣4分。
3.6
变更
(10分)
1.企业应严格实施变更管理制度,推行下列变更程序:
(1) 变更申请:按要求填写变更申请表,由专员进行管理;
(2) 变更审批:变更申请表应逐层上报主管部门,并按管理权限报主管领导审批;
(3) 变更实施:变更同意后,由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不经过审查和同意,任何临时性变更全部不得超出原同意范围和期限;
(4) 变更验收:变更实施结束后,变更主管部门应对变更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形成汇报,并立即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
严格推行以下变更程序及要求:
(1) 变更申请:按要求填写变更申请表,由专员进行管理;
(2) 变更审批:变更申请表应逐层上报主管部门,并按管理权限报主管领导审批;
(3) 变更实施:变更同意后,由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不经过审查和同意,任何临时性变更全部不得超出原同意范围和期限;
(4) 变更验收:变更实施结束后,变更主管部门应对变更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形成汇报,并立即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
1.未按程序实施变更,一项扣5分;
2.推行变更程序过程,一项不符合扣2分;
3.变更实施现场一项不符合,扣2分。
2.企业应对变更过程产生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
1.对每项变更过程产生风险全部进行分析,制订控制方法;
2.变更实施过程中,认真落实风险控制方法。
对变更过程风险未进行分析或控制方法不落实,一项不符合扣2分。
3.7风险信息更新
(10分)
1.企业应适时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和生产经营活动相关危险、有害原因和隐患。
很规活动及危险性作业实施前,应识别危险、有害原因,排查隐患。
未按要求进行危险、有害原因识别,一项扣2分;识别不充足,一项不符合扣1分。
2.企业应定时评审或检验风险评价结果和风险控制效果。
每十二个月评审或检验风险评价结果和风险控制效果。
未定时对风险评价结果和风险控制效果进行评审或检验,扣2分。
3.企业应在下列情形发生时立即进行风险评价:
1)新或变更法律法规或其它要求;
2)操作条件改变或工艺改变;
3)技术改造项目;
4)有对事件、事故或其它信息新认识;
5)组织机构发生大调整。
在标准要求情形发生时,应立即进行风险评价。
未立即进行风险评价,一项不符合扣2分。
3.8
供给商
(5分)
企业应严格实施供给商管理制度,对供给商资格预审、选择和续用等过程进行管理,并定时识别和采购相关风险。
1.建立供给商名目、档案(包含资格预审、业绩评价等资料);
2.对供给商资格预审、选择、续用进行管理;
3.定时识别和采购相关风险。
1.未建立合格供给商名目、档案,一项扣2分;
2.未对供给商进行规范管理,一项不符合扣1分;
3.未定时识别和采购相关风险,1次扣2分。
4 管理制度
(100分)
4.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0分)
1.企业应制订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最少包含下列内容:
(1)安全生产职责;
(2)识别和获取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
(3)安全生产会议管理;
(4)安全生产费用;
(5)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6)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
(7)安全培训教育;
(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9)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
(10)风险评价;
(11)隐患排查治理;
(12)重大危险源管理;
(13)变更管理;
(14)事故管理;
(15)防火、防爆管理,包含禁烟管理;
(16)消防管理;
(17)仓库、罐区安全管理;
(18)关键装置、关键部位安全管理;
(19)生产设施管理,包含安全设施、特种设备等管理;
(20)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
(21)安全作业管理,包含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破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高温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管理等;
(2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包含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及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运输、装卸等;
(23)检维修管理;
(24)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
(25)承包商管理;
(26)供给商管理;
(27)职业卫生管理,包含防尘、防毒管理;
(28)劳动防护用具(具)和保健品管理;
(29)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原因检测管理;
(30)应抢救援管理;
(31)安全检验管理;
(32)自评。
1.经过识别和评定,将适适用于本企业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转化为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具体内容,并严格落实;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内容应符合标准要求;
3.明确责任部门、职责、工作要求;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含有可操作性;
5.除制订《通用规范》要求规章制度以外,还应制订包含以下内容规章制度:工艺管理、开停车管理、设备管理、建(构)筑物管理、电气管理、公用工程管理、易制毒管理、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定时巡线制度、领导干部带班、厂区交通安全、文件、档案管理制度等。
6.企业关键责任人应组织审定并签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未制订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或进入受限空间管理制度,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2.未制订以下规章制度之一,扣40分(B级要素否决项):
变更管理、风险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破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管理制度及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1.未将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和标准相关要求转化为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具体内容,一项不符合扣2分;
2.责任部门、职责、工作要求、可操作性等内容,一项不符合扣1分;
3.缺乏相关内容管理制度,一项扣2分;
4.相关人员不清楚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相关要求,1人次扣2分;
5.现场发觉有未实施和落实法律法规和标准,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操作规程现象,按相关要素评审标准扣分,没有评审标准,一项不符合扣2分;
6.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按要求审定或签发,一项扣5分。
2.企业应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
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
一项不符合扣2分。
4.2操作规程
(40分)
1.企业应依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危险性,编制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1.以危险、有害原因分析为依据,编制岗位操作规程;
2.发放到相关岗位;
3.企业关键责任人或其指定技术责任人审定并签发操作规程。
有岗位未编制操作规程,或岗位无法提供操作规程,扣40分(B级要素否决项)。
1.操作规程内容一项不符合扣1分。
2.安全操作规程未按要求审定或签发,一项扣5分。
2.企业应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或投用前,组织编制新操作规程。
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或投用前,应组织编制新操作规程。
投产或投用前未编制操作规程,扣40分(B级要素否决项)。
4.3修订
(20分)
1.企业应明确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时机和频次,定时进行评审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应立即对相关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评审、修订:
(1)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2)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改变时;
(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4)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5)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6)当安全检验、风险评价过程中发觉包含到规章制度层面问题时;
(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反复事故原因,发觉制度性原因时;
(8)其它相关事项。
1.要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评审、修订时机和频次;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最少每3年评审和修订一次;
3.按要求进行评审和修订;
4.在发生相关情况时,应立即评审、修订相关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
1.未要求评审和修订时机和频次,或要求内容不符合要求,扣3分;
2.未按要求评审和修订扣3分,漏评审一项制度扣1分。
2.企业应组织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和工会代表参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评审和修订,注明生效日期。
1.组织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和工会代表参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评审和修订;
2.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应注明生效日期。
1.相关人员未参与评审和修订,一项不符合扣2分;
2.修订后,未注明生效日期,扣1分。
3.企业应确保使用最新有效版本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企业现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最新有效版本。
相关岗位使用失效(或已被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一个岗位扣5分。
5培训教育
(100分)
5.1培训教育管理
(20分)
1.企业应严格实施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要求和岗位需要,制订适宜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依据不停改变实际情况和培训目标,定时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订并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1.制订全员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
2.定时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
3.制订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并实施。
1.未制订全员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扣1分;
2.未定时识别培训、教育需求,扣2分;
3.未依据培训需求制订培训计划,扣2分;
4.未根据计划要求实施培训,1次不符合扣1分。
2.企业应组织培训教育,确保安全培训教育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
提供培训、教育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
1.无资金计划或资金不落实,扣1分;
2.培训老师不落实或不满足要求,扣1分;
3.培训场所不落实或不满足要求,扣1分。
3.企业应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1.未建立档案,扣5分;每少1人档案,扣1分;
2.培训教育档案统计不符合要求要求,一项扣1分。
4.企业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变更时,应统计变更情况。
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变更时,应按要求统计变更情况。
未统计计划变更情况,一项扣1分。
5.企业安全培训教育主管部门应对培训教育效果进行评价。
安全培训教育主管部门应对培训教育效果进行评价和改善。
1.未进行教育效果评价,扣3分;
2.未制订改善方法并改善,扣2分。
6.企业应确立终生教育观念和全员培训目标,对在岗从业人员进行常常性安全培训教育。
1.确立终生教育观念和全员培训目标;
2.对从业人员进行常常性安全培训教育。
1.未进行全员培训,少1人次扣1分;
2.未进行常常性安全培训教育,1人次扣1分。
5.2从业人员岗位标准
(10分)
1.企业对从业人员岗位标准要求应文件化,做到明确具体;
2.落实国家、地方及行业等部门制订岗位标准。
1.从业人员岗位标准不明确,一项扣1分;
2.上岗从业人员未满足岗位标准要求,1人次扣2分。
5.3管理人员培训
(20分)
1.企业关键责任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收专门安全培训教育,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评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并按要求参与每十二个月再培训。
1.企业关键责任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收专门安全培训教育,经安全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评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2.按要求参与每十二个月再培训。
关键责任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或证书失效,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关键责任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要求每十二个月进行再培训,1人次不符合扣5分。
2.企业其它管理人员,包含管理部门责任人和基层单位责任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由企业相关部门组织,经考评合格后方可任职。
1.其它管理人员,包含管理部门责任人和基层单位责任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由企业相关部门组织;
2.经考评合格后方可任职;
3.按要求参与每十二个月再培训。
1.未对其它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1人次不符合扣2分;
2.未经考评合格上岗任职,1人次扣2分;
3.未参与每十二个月再培训,1人次扣1分。
5.4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30分)
1.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评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每十二个月应接收再培训,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国家或地方政府要求课时。
1.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评合格后方可上岗;
2.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管理方法等培训;
3.从业人员每十二个月应接收再培训,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要求课时。
1.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再培训未达成要求要求课时,1人次扣2分;
2.未持上岗证上岗,1人次扣2分。
2.企业应按相关要求,对新从业人员进行厂级、车间(工段)级、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评合格后,方可上岗。新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国家或地方政府要求课时。
1.新从业人员进行厂级、车间(工段)级、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评合格后,方可上岗;
2.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内容、课时应符合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要求。
未接收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或考评不合格上岗,1人次扣30分(B级要素否决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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