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Q/GDW
ICS 29.020
国家电网公司公司原则
Q / GDW 380.5 —
电力顾客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管理规范
第五某些:通信信道运营管理规范
power user electric energy data acquisition system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Part 5:communication channel operation
-12-07发布 -12-07实行
国家电网公司 发 布
目 次
1 总则 1
1.1 目 1
1.2 根据 1
1.3 合用范畴 1
2 职责分工 1
2.1 各级通信部门职责 1
2.2 采集系统运营部门职责 1
3 运营管理内容 1
3.1 光纤通道运营管理 1
3.2 230MHz通信运营管理 1
3.3 GPRS/CDMA通信运营管理 2
3.4 中压载波通信运营管理 2
4 故障解决 2
4.1 工作规定 2
4.2 光纤通道故障解决 3
4.3 230MHz通信故障解决 3
4.4 GPRS/CDMA通信故障解决 3
4.5 中压载波通信故障解决 3
5 文档管理 3
5.1 工程图纸资料 3
5.2 运营台帐记录 3
6 规章制度 3
7 评价与考核 4
7.1 评价指标 4
7.2 考核指标 4
编制阐明 5
前 言
按照坚强智能电网建设总体规定,保证智能电网建设规范有序推动,实现电力顾客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全覆盖、全采集、全预付费”总体目的,规范统一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及主站、采集终端、通信单元功能配备、型式构造、性能指标、通信合同、安全认证、检查办法、建设及运营管理等。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力顾客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研究”项目研究成果基本上,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组织对国内外采集系统建设应用现状进行调研和分析,并充分结合通信技术、微解决器技术、制造工艺等技术发展,全面梳理国内外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有关技术原则,制定了《电力顾客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系列原则。
本某些是《电力顾客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系列原则之一,本某些规定了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信道运营管理有关职责及内容。
本某些由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某些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
本某些重要起草单位:江苏省电力公司、重庆市电力公司、四川省电力公司、青海省电力公司、山西省电力公司
本某些重要起草人:李新家、周宗发、宋煜、杜新纲、葛得辉、幕福林、李显忠、李怀远、李建荣
电力顾客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管理规范
第五某些:通信信道运营管理规范
1 总则
1.1 目
电力顾客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如下简称“采集系统”)远程通信信道 (如下简称“通信信道”)是采集系统不可缺少重要构成某些和重要技术支持手段。为满足采集系统业务信息传播需要,保证通信信道安全、稳定、可靠运营,制定本某些。
1.2 根据
编制本管理规范根据:
《电力顾客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信道建设规范》
《电力顾客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设计导则》
《电力顾客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性能检查技术规范》
1.3 合用范畴
本办法合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如下简称“国网公司”)系统各单位电力顾客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远程通信信道运营管理。远程通信信道重要有配电光纤专网、GPRS/CDMA等无线公网、230MHz无线专网、中压电力线载波四种。
2 职责分工
各级信息通信部门参加采集系统运营工作,重要负责采集系统数据网络和通信信道运营、维护、故障解决等工作,为采集系统提供足够、优质、安全、可靠信道资源。
2.1 各级通信部门职责
(1)负责通信信道升级改造、技术管理和运营维护。
(2)负责通信信道运营监控和故障解决。
(3)负责通信信道应急预案编制和执行。
2.2 采集系统运营部门职责
(1)监视并考核通信信道运营质量。
(2)协调并配合通信信道调试工作。
3 运营管理内容
通信部门应加强对通信信道运营监控和管理,建立严格运营考核制度,保证通道持续、可靠、稳定、优质运营。依照设备实际状况进行定期巡视、测试和检修工作。当检修、信道割接或变化运营方式将导致通信中断,应提前48小时告知运营管理中心,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通信部门发现通信信道故障时,应及时告知采集系统运营部门,采集系统运营部门应做好记录并报告。
3.1 光纤通道运营管理
光纤通信信道涉及骨干光纤网和配网分支光纤网。主站侧应以采集系统机房通信配线架为分界点,采集终端侧以采集终端通信模块接入点端口为分界点。通信配线架至采集终端侧接入点端口之间通信链路,由通信部门负责运营维护。
光纤通信信道巡视是维护一项重要工作,线路运营部门在寻常巡检中同步巡视光纤及通信设备,发现问题告知通信部门解决,巡视分下列状况进行:
(1)周期巡视:结合电力线路巡视开展光纤周期巡视,及时发现和排除光纤故障隐患。
(2)故障巡视:依照光缆断芯、断缆、衰耗明显增长等状况,查找光缆故障点并查明故障状况。
3.2 230MHz通信运营管理
230MHz无线通信资源由各网省公司统一管理,资源统一分派。各网省公司应做好全省通信组网规划设计,对基站/中继站设立、频点资源、地址资源等进行统一调配。
230MHz无线通信信道由主站电台、远程基站(中继站)、主站与远程基站间通信链路、终端电台等设备构成。对于有远程基站方式,主站通信配线架至远程基站之间通信链路,由通信部门负责运营维护。
对230MHz基站/中继站应每季度巡视一次,特殊状况下应缩短巡视周期。巡视内容重要涉及:无线数传电台发射功率、天馈线驻波比、供电电压、环境温度、附属设备等与否正常,架设天线铁塔支架与否锈蚀。
每年对信道传播误码率、数据速率、传播迟延、电台功率、敏捷度等信道质量指标进行检测,如偏离设计值,应及时解决。
3.3 GPRS/CDMA通信运营管理
采集系统无线公网通信信道(GPRS/CDMA)以信道接入设备为界,通道侧设备及链路由运营商负责运营维护。无线公网通信信道、运营商数据机房至采集系统专用光纤均由信道提供运营商负责运营维护,并保证其安全可靠运营。
采集系统运营部门应对无线公网通信终端设备登录、在线状况、传播迟延、响应时间等进行监视,及时发现无线终端设备和网络中发生故障,通过滤和分析后拟定网络故障根源和性质,协助排除故障。
定期分析无线公网终端数据流量,并形成记录数据,对于流量超过限定值终端要及时发现并做出相应解决。
无线公网运营商提供GRPS/CDMA汇聚链路,必要施放专用光纤,采用VPN加密设计,设立专用APN登录端口,并规定运营商必要关闭除本系统专用数据传播业务外所有功能(如语音、internet等)。运营商因调节网络架构需要进行网络切割影响通信,应提前2天告知并需征得采集系统运营部门批准。运营商应保证通信信道可靠运营。发生通信故障中断通信时,解决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全年合计故障次数不得超过5次。
在与无线公网运营商订立合同中需明确下列条款,对其提供服务加强管理:
(1)运营商应加强所属通信设备建设、运营和维护,为电力顾客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安全、可靠、稳定持续运营提供可靠通信支持和优质服务。
(2)运营商应解决信号盲区盲点问题。
(3)运营商应做好公网信道通信卡制作、开通、更换、销户、故障解决工作。
(4)运营商应及时提供通信卡资费信息,并协助做好通信卡超流量、超资费限定和控制工作。
(5)运营商应建立与采集系统运营管理部门全天候工作联系,及时协调,迅速解决网络故障。
(6)当运营商通讯网络升级换代时,应保证对原有采集设备通讯方式兼容。
(7)运营商应做好网络安全办法,防止黑客、病毒、木马等网络袭击对采集系统安全稳定运营导致威胁
3.4 中压载波通信运营管理
中压载波通信维护界面以载波信道提供通讯串口为分界点。通信部门应保障通讯串口至采集系统通信配线架之间通信链路正常通讯。
4 故障解决
4.1 工作规定
(1)发生通信故障时,采集系统运营部门应先积极判断分析,缩小故障范畴查找故障点,及时告知通信部门进行解决。
(2)采集系统运营部门要做好故障解决过程记录工作,有关工作告知要进行电话录音备查。
(3)当信道维护部门发现通道故障时,应及时告知采集系统运营部门,同步尽快开展故障解决工作。
(4)通信信道抢修应遵循“先主后次”原则。各级通信部门应建立故障解决流程和应急办法。
(5)采集系统运营部门应建立与各级通信部门故障解决联系制度。当通信信道发生故障时,有关单位应积极配合,在通信管理部门统一指挥下,尽快定位、排除故障,恢复通道正常运营。
(6)故障解决完毕后,应对通信信道传播质量进行测试,恢复故障前运营水平,保证故障完全消除。
(7)发生主干通道故障,影响范畴较大严重通信中断,通信部门应及时作出响应,进行不间断抢修,尽快恢复正常运营。
(8)发生影响范畴较小普通通信故障,应在8小时内解决,恢复通道正常运营。
4.2 光纤通道故障解决
各级采集系统运营管理部门发现通信信道故障时,应及时告知通信部门,由通信部门负责告知信道维护单位进行故障解决,故障修复后,信道维护单位应及时告知采集系统运营部门;当通信部门发现通信信道故障时,一方面进行故障解决,另一方面同步告知采集系统运营部门。
4.3 230MHz通信故障解决
当采集系统运营部门发现230MHz通信信道故障时,应依照故障影响范畴,告知有关信道维护部门进行解决。
当发现通信成功率大幅减少时,应排查与否有外界信号干扰或终端长发,上报运营管理专责,组织技术力量进行解决。
4.4 GPRS/CDMA通信故障解决
对GPRS/CDMA通信信道,当采集终端不能上线时,采集系统运营部门应先查看终端整体上线率,逐级排除故障。当判断故障属运营商责任时,应告知运营商进行解决。
在排除通信信道故障后,可使用专用工具或其她手段对通信卡进行检测,涉及信号强度、信号资源、配备参数等,必要时告知运营商协助解决。
4.5 中压载波通信故障解决
当采集系统运营部门发现中压载波终端通信不通时,应先询问配电管理部门,与否有线路故障或线路工作,然后告知通信管理部门查看载波通道运营状况,属信道因素,通信部门应派人检查解决。排除通信信道因素后,应告知终端维护部门对采集终端进行现场解决。
5 文档管理
通信信道工程图纸资料、运营台帐记录、规章制度等应由专人管理。
5.1 工程图纸资料
(1)制造厂提供技术资料,重要涉及:设备技术阐明书、操作手册、设备合格证明、出厂实验报告等。
(2)工程施工单位提供工程资料,重要涉及:合同中技术规范书、工厂验收报告、网络拓扑图、调试报告、竣工图、竣工报告、技术检测资料、光缆网线等设备清册等。
5.2 运营台帐记录
(1)采集系统通信信道有关运营管理规定、办法。
(2)在运营通信设备台帐。
(3)符合通信路由图、现场调试和测试记录。
(4)设备投入试运营和正式运营书面批准文献。
(5)各类设备运营记录(如运营日记、巡视记录等)。
(6)通信设备故障和解决记录(如设备缺陷记录)。
6 规章制度
各级通信管理部门应建立相应通信信道运营管理制度,内容涉及:
(1)运营管理制度:通信信道运营值班制度、交接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机房管理制度、工作联系制度、通信设备资产管理制度;
(2)运营考核管理制度:通信信道运营维护考核管理制度、通信信道运营指标考核管理制度、运维工作质量考核制度、故障解决时限考核制度等;
(3)安全管理制度:网络维护管理权限分级管理制度、密码管理、安全防护办法等;
(4)维护管理制度:通信信道升级改造管理制度、巡检制度、设备缺陷管理制度、通信设备备品备件管理制度等;
(5)技术资料管理制度、技术培训制度、设备台帐清册管理制度等;
(6)通信信道大面积故障应急预案。
7 评价与考核
通信信道可靠稳定运营是电力顾客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正常运营重要保障,各级通信部门应加强对通信信道运营质量管理,采集系统运营部门应定期对信道质量进行评价。运营质量指标重要涉及通信信道评价指标、通信信道技术指标和综合考核指标。
7.1 评价指标
依照采集系统总考核指标规定,评价指标重要是综合考察各种通信信道运营质量状况,按通信信道类型分别进行评价。
在采集终端完好和采集系统主站工作正常状况下,通信部门提供通信信道在运营过程中应满足如下指标:
序号
指 标 名 称
指 标 要 求
光纤
230MHz
GPRS/CDMA
中压载波
1
一次通信成功率
≥99%
≥95%
≥95%
≥85%
2
周期采集成功率
(周期为1天,采集日冻结数据)
100%
≥98%
≥98%
≥98%
7.2 考核指标
通信信道运营状况由采集系统运营部门每月进行记录,按月对通信信道质量进行考核,其考核指标涉及信道月可用率和全网信道月可用率两类,计算公式如下:
(1)信道月可用率
(2) 所有通道月可用率
注:a. “信道月可用率”指标按照通信信道类型分别记录。
b. 终端月通信中断时间是指考核信道内终端因通信因素导致停运时间,不涉及终端设备自身故障而中断运营时间。
电力顾客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管理规范
第五某些:通信信道运营管理规范
编 制 说 明
目 次
1 项目来源 7
2 编制目 7
3 编制原则及思路 7
4 编制根据 7
5 原则编制过程 7
6 原则重要内容 9
1 项目来源
为进一步贯彻贯彻国家电网公司“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益化管理、原则化建设”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信道运营管理有关规定,满足电力顾客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和智能电网建设需要,提高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规范化、原则化管理水平,增进公司系统经营管理水平和优质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国家电网公司在获得“电力顾客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研究”项目研究成果基本上,把《电力顾客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系列化原则列入了国家电网公司公司原则制修订筹划。
2 编制目
通过制定《电力顾客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系列原则提高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管理规范化、原则化水平,实现系统和采集终端互联、互通,满足电能信息采集需要,体现智能电网 “信息化、自动化、互动化”建设规定,提高采集系统通信信道运营管理水平,保障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可靠运营,进一步完善计量技术管理体系,推动用电信息采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3 编制原则及思路
1)坚持先进性与实用性相结合、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可靠性与经济性相结合原则,以原则化为引领,服务公司科学发展。
2)采用分散与集中讨论形式,分析各网省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技术规范,充分理解各地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现状,明确系统及终端功能需求,建立采集系统功能模型和数据模型,研究新需求形势下不同管理规定、预付费管理方式以及不同地区与环境对终端使用规定,体现研究实用性和先进性。
3)认真研究国内外现行有关IEC原则、国标、行业原则、公司原则,体现通信特性和功能拓展最新发展。
4)坚持集中公司系统人才资源优势,整合、吸取公司系统各单位先进管理规定和发展思路,体现公司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益化管理、原则化建设理念。
5) 规范采集系统通信信道运营管理业务需要,保证通信信道安全、稳定、可靠运营。
4 编制根据
本原则制定过程重要根据和参照如下文献:
《电力顾客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信道建设规范》
《电力顾客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设计导则》
《电力顾客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性能检查技术规范》
5 原则编制过程
1)项目启动
9月22日,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在天津召开会议 ,布置开展《计量、抄表、收费原则化建设》项目研究工作;明确该项目中《电能信息采集技术及推广应用研究》子课题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科学研究院、黑龙江、华北、北京、天津、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河北、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吉林、甘肃、新疆以及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信通公司等21家单位共同承担。
2)交流座谈
9月24日,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在天津召开会议,详细理解公司系统重要单位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现状和应用效果、以及下一步建设需求和技术方案,研讨有关技术可行性、系统可靠性和建设管理等问题。
3)拟定研究大纲
10月11日,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在北京怀柔召开会议,听取各课题组工作进展状况报告,课题组编制课题研究大纲。会后国家电网公司按照会议研究成果,下发了《关于开展计量、抄表、收费原则化建设研究工作告知》,以及《电能信息采集技术及推广应用研究大纲》,明确了课题研究目、思路、任务、分工以及进度规定。
4)项目调研
依照研究大纲规定,课题组编制了《电能信息采集技术及推广应用调研提纲》和《调研表格》,并由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组织在公司系统对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现状调研。
5)集中研究
10月13日,国家电网公司党组会议明确电力顾客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方向,“电力顾客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研究”项目涉及采集系统建设、运营、检查等环节中核心技术、原则化业务流程和管理规范,设备产业化、金融产业化发展方略等有关内容16个课题,10月16日至10月23日,课题组在哈尔滨开展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现状及需求分析、功能规范、建设模式及技术方案、投资及收益分析四个课题集中研究工作。完毕了4个课题研究报告,并编写了提交党组会审议报告材料,为党组决策提供根据。
6)分组研究
在完毕第一阶段研究同步,其她12个课题同步开展了研究工作,10月17日—11月10日,各课题组进行课题前期准备,编制研究大纲工作,11月10日在研究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对12个课题研究大纲进行了审议,拟定了各课题研究内容和实行方案。各课题组按照研究大纲规定采用分组编写、集中讨论、广泛征求意见方式于12月30日完毕了16个课题研究报告,并对16个课题研究内容进行汇总,形成了《电力顾客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研究报告》。
7)原则编制
在《电力顾客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研究报告》基本上,课题组遵循研究与编制相结合原则,采用分组研究与全体讨论形式,召开多次会议,先后完毕了《电力顾客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系列原则草稿、征求意见稿。
8)征求意见
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组织对《电力顾客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征求意见稿在公司系统进行征求意见,并对电力顾客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功能规范、技术规范、型式规范在社会主流采集设备制造公司征求意见。课题组对反馈166条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拟定了采纳修改内容,形成了评审稿。
9)项目评审
4月9日,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在北京召开“计量、抄表和收费原则化建设”项目研究成果评审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电力顾客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子课题研究成果,与会专家予以了较高评价,并一致建议尽快完毕公司原则报批和印发,以便更好指引电力顾客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与运营,以及采集终端生产、采购、检查和运营等管理工作。
10)原则送审
8月28日至9月3日,邀请公司系统专家对电力顾客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运营管理规范进行了修订。9月25日至26日,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科技部、智能电网部、信息化工作部共同组织,审议通过了《电力顾客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系列原则“送审稿”。
6 原则重要内容
本原则根据《电力公司原则编制规则》DL/T 800—编写规定进行了编制。原则重要构造和内容如下:
1. 目次;
2. 前言;
3. 原则正文共7章:总则、职责分工、运营管理内容、故障解决、文档管理、规章制度、评价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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