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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生育政策背景下城市妊娠...呼和浩特市三家医院抽样数据_王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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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 年 1 期总第 441 期前 沿Forward PositionNo.1 2023Sum No.441积极生育政策背景下城市妊娠妇女生育行为调查研究基于呼和浩特市三家医院抽样数据王鹏 张群(内蒙古大学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21)摘要 政策是推动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力量,在积极生育政策背景下内蒙古人口增长呈现出中心城市人口聚集以及边境人口空心化的趋势。本研究以呼和浩特市城市妊娠妇女为调查对象,通过重点抽样获取研究样本。研究表明:妊娠妇女生育行为会对其再生育意愿产生影响,这一生育实践过程具有生育时间性、生育照顾伦理空间性以及伴随生育风险意识等特征。本研究建议:

2、完善生育时间支持、婴幼儿照顾支持、生育心理支持等措施,保障育龄妇女的生育权利,支持鼓励家庭人口再生育实践。关键词 积极生育政策;妊娠妇女;生育行为;生育意愿中图分类号 C924.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8267(2023)01-0112-10人口生育政策关联特定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社会目标,是国家实施人口管理的基本方式。人口生育政策的制定与变迁常常反映了国家体系的运转状况,为解决政治经济社会出现的新问题提供了人口层面的预设路径。中国古代人口生育政策可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分封制度以及诸侯争霸促生了各诸侯国对人口生育的管理与鼓励政策,如越国勾践、齐国管仲、秦国商鞅等在变法求强中都认

3、识到人口对于国力强盛的重要性。由古至今,积极鼓励人口生育是国家图强的必要措施。中国历史上有三次人口数量上的突破:一是宋朝时期,得益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南北方人口总计过亿;二是清朝时期,得益于疆域扩大以及玉米、红薯等山区作物的粮食保障,人口翻了两倍多,至四亿;三是 1949年至今,人口翻了三倍多,70 年间人口增长速度之快是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这得益于制度优势。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的人口快速增长奠定了中国人口繁盛的基础,这与当时的积极生育政策有直接关系。1949 年,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基金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内蒙古二胎政策影响效应的实证分析及对策研

4、究”(2017NDB045);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NJYT22103)。作者简介 王鹏,博士,内蒙古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家庭社会工作;张群,博士,内蒙古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民族社会工作。112DOI:10.14129/ki.forwordposition.20230324.002新中国历经多年战争,百废待兴,鼓励生育成为促进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措施。中央政府卫生部门相继制定了限制节育和流产的管理办法,旨在鼓励人口生育。至 1956 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我国确立,全国人口数量出现明显增长

5、趋势。虽然在 1960 年代初经历饥荒和物资供应紧张后,中央政府专门成立计生委,开展计生工作,提倡计划生育,但家庭生育子女数量并没有减少,全国人口数量呈飞跃式增长。实际上到 1970 年代,国家层面才开始讨论如何进行家庭生育计划控制,提出晚、稀、少的弹性生育政策,开始由积极生育政策转为限制性的生育政策,1980 年代限制性生育政策基本形成。1982 年党的十二大确定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全国家庭实施计划生育。城镇家庭夫妇只能生育一孩,农村家庭夫妇第一胎女孩可以生育二孩,少数民族家庭夫妇可以生育两到三孩。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以来,中国人口自然增长速度得到有效控制,人口自然增长率由197

6、8 年的 12 以上降到 1999 年的 9 以下,尤其进入21世纪以来,至2019年下降至3。人口年龄结构比已经发生明显变化,进入21世纪以来,老年人人口比增长明显,人口老龄化趋势形成。因此,2011 年以来,适时调整人口生育政策,由限制性生育政策逐步调整为保障生育卫生健康、抚养教育等综合体系的积极生育政策,旨在促进人口的长期均衡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优化人口发展战略,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一、积极生育政策背景下内蒙古人口增长趋势早在 2001 年出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2011年全国各地实

7、施双独二孩政策。2013 年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明确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单独二孩政策。2015 年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中提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2015年12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确定实施全面二孩政策。2018年国务院政府部门调整,组建卫生健康委员会,不再保留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明显说明中国人口生育政策已从计划控制人口数量转变为平衡人口数量、制定人口质量发展长期规划以促进人口福

8、利。2021 年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与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确定实施三孩生育政策,提升中国人口增长率及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已成为当前阶段生育政策调整的预期效果及最终目标。近十年来,生育政策调整对促进人口生育以及缓解人口老龄化带来了直观影响,但从2016年至2020年全国人口自然增长率来看,生育政策的调整对新增人口预期收效甚微,尽管 2021 年确定实施三孩政策,但有学者认为生育三孩不会成为大多数家庭的选择,生育三孩政策对于调整人口自然增长率不会有太大影响。1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

9、1990 年实施以来,分别在 1995 年、1999 年、2002 年、2008 年、2014 年、2016 年、2019年、2022 年进行了六次修正和两次修订,内蒙古生育政策持续优化。2016年和2019年修正的 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随着全国生育三孩政策的实施,2022年内蒙古人口生育政策明确了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2000 年至 2010 年内蒙古人口出生率在 7 至 10 之间波动。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以来,2016 年至2020 年内蒙古人口出生率有所回升,保持在8至9之间。从人口自然增长率变动趋势可以看出(见图1),内蒙古与全国的人口自然 113

10、增长变动趋势基本相符,整体呈阶段性下降趋势。自 1983 年开始,内蒙古人口自然增长率整体低于全国水平,只有 1990 年代初期以及 2020 年内蒙古人口自然增长率略高于全国水平。总体而言,近20年内蒙古的人口自然增长率基本和全国人口自然增长率持平。对比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以下简称“六普”)数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以下简称“七普”)显示内蒙古人口减少了 0.27%,内蒙古人口负增长趋势初显。内蒙古人口负增长趋势在区域空间分布上有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人口向中心城市聚集。2010年至2020年,在内蒙古总人口减少的情况下,12 个地级市(盟)中仍有 6 个市(盟)保持人口增长态势,其中鄂尔多斯

11、市、阿拉善盟人口增长幅度在 10%以上,呼和浩特市人口增长幅度超过20%。二是边境地区人口空心化严重。内蒙古 19 个边境县(市),人口在10万以下的有13个。对比“六普”数据,“七普”结果显示,2010 年至2020年这十年内蒙古人口增长率为-2.66%,19 个边境县(市)人口增长率为-5.85%,边境县(市)人口负增长趋势明显高于内蒙古总体水平。二、城市妊娠妇女的生育行为与生育意愿生育行为与生育意愿是育龄妇女和家庭对生育子女数量及结构的现实与理想的表达。已有许多分别针对生育行为或生育意愿的研究,目前结合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的研究也逐渐增多,并期望通过研究生育意愿转化为生育行为的程度以了解由

12、生育行为聚集成的生育水平。2在结合生育行为与生育意愿的研究中,有追踪式的调查研究,调查不同时期育龄女性的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以说明两者之间的关系及影响因素3 189-198,4-5;有研究生育行为与生育意愿之间的差异6-8,探讨影响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背离的因素以及独特规律9-11。总的来说,这些生育研究的潜在逻辑是从生育意愿到生育行为,即通过调查生育意愿能否转化为生育行为,探讨生育决策问题12。而从逆序逻辑来思考,从生育行为到生育意愿的研究更有助于理解二孩及以上孩次生育的现实需求,尤其是对福利供给制度方面的需求。王跃生将生育行为受到的制度环境影响归结为直接和间接两个方面:直接方面是生育控制政策,

13、间接方面是教育、就业、家庭以及土地分配等福利制度。13生育控制政策直接决定生几孩的生育行为,福利制度则会直接影响生育意愿,从而对生育行为产生影响。通过调查育龄女性的生育意愿,尤其是对妊娠妇女的生育行为与生育意愿的生育调查,可以分析出她们对福利供给制度的需求。(一)调查数据来源本研究的调查数据来源于“2018 年妊娠妇女生育行为调查项目”,此项目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收集了呼和浩特市区妊娠妇女生育行为相关数据。调查总体是前往内蒙古自治图1全国和内蒙古人口增长趋势对比 114区人民医院、内蒙古妇幼保健医院以及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就医的妊娠妇女,按妊娠妇女就医的时间段抽取样本。由于妇女妊娠期内的产检一

14、般是半个月或一个月一次,为避免样本的重复获取,抽样时间段选取在2018 年 5 月的连续两周,样本为在这一时间段内进行产检的愿意接受问卷调查的妊娠妇女。问卷调查共回收 758 份问卷,其中 77 份问卷填答不完整(只填答了问卷前半部分),主要原因是妊娠妇女在填答问卷过程中需要立刻就诊从而中断填答。相对完整填答的问卷有 681 份,且填答质量较高,由调查员当场逐一核对填答信息。本研究以填答相对完整的 681 份问卷为样本数据,参照 2018 年呼和浩特市区出生人口 15750人的数据,考虑到双胞胎、多胞胎的妊娠妇女,样本约占2018年呼和浩特市区妊娠妇女的4.3%。问卷共设 32 个填答项,样本

15、数据包括 99 个变量,通过问卷整体信度分析,Cronbach 系数值为 0.718,该值大于 0.7,证明 681 份问卷的整体信度是可以接受的。(二)不同孩次妊娠妇女的生育行为本研究以生育孩次变量进行分层,比较不同孩次妊娠妇女的生育行为差异,对比的变量包括:妊娠妇女的出生年、丈夫出生年、民族、教育程度、工作类型、参加工作年、医疗保险参保、养老保险参保。从图 2 可见:(1)组图a中一孩次妊娠妇女出生年份集中在1983 年至 1993 年,以 2018 年为参照,即一孩次妊娠妇女生育年龄集中在25岁至35岁之间;二孩及以上孩次妊娠妇女出生年份集中在 1978 年至 1990 年,生育年龄集中

16、在 28 岁至 40 岁之间。组图 b 中一孩次妊娠妇女丈夫年龄集中在27岁至36岁之间;二孩及以上孩次妊娠妇女丈夫年龄集中在28岁至45岁。对比一孩次妊娠妇女,二孩及以上孩次妊娠妇女的生育年龄时间跨度略大;二孩及以上孩次妊娠妇女丈夫出生年累积个案数曲线在1980 年代波动明显,结合组图 a 说明 1980 年代出生的夫妇是生育二孩及以上孩次的主要群体。(2)组图c中,对比一孩次不同民族妊娠妇女累积个案数,二孩及以上孩次少数民族妊娠妇女个案数所占比重更少,说明少数民族妊娠妇女没有明显生育二孩及以上孩次的倾向。(3)组图 d 中,一孩次妊娠妇女教育程度集中在大专及以上,教育程度普遍较高;二孩及以

17、上孩次妊娠妇女教育程度多分布在初中至本科之间,不同孩次妊娠妇女在教育程度上没有明显的生育行为差异,但对比一孩次妊娠妇女,在研究生教育程度上,不同孩次妊娠妇女生育行为相对更少。(4)组图e中,一孩次妊娠妇女的工作类型差异并不明显;二孩及以上孩次妊娠妇女中,没有参加工作及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有略微显现的生育行为倾向。组图f中,一孩次妊娠妇女参加工作年份集中在 2008 年至 2017 年,即参加工作后1年至10年会表现出生育行为;二孩及以上孩次妊娠妇女参加工作年份集中在2000年至2013年,即参加工作后5年至18年会有二孩及以上孩次生育行为。妊娠妇女参加工作后短期内不会表现出二孩及以上孩次生育行

18、为,随着工作年限增长,妊娠妇女会略微表现出生育二孩及以上孩次的生育行为。(5)组图g和h中,不同孩次妊娠妇女参加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累积个案数趋势基本一致。对比一孩次妊娠妇女,参加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类型没有明显影响妊娠妇女的二孩及以上孩次的生育行为。通过以上分析可知,妊娠妇女的二孩及以上孩次生育行为与妊娠妇女的生育年龄、夫妇出生年代、妊娠妇女的工作类型以及工作年限有关联,而妊娠妇女的民族身份、教育程度、社会保险对二孩及以上孩次生育行为的影响不明显。(三)不同孩次妊娠妇女的生育意愿同样以妊娠妇女的生育孩次变量进行分层,比较不同孩次妊娠妇女生育意愿的差异,对比的变量包括生育性别期望、子女数期望、子

19、女结构期望、幼儿照顾期望。从图3可见:(1)组图 a 中,80%以上的一孩次妊娠妇女对新生儿的性别期望,认为男女都能接受;约 60%的二孩及以上孩次的妊娠妇女对新生 115儿的性别期望,认为男女都能接受。但相比于一孩次妊娠妇女,二孩及以上孩次妊娠妇女对新生儿的性别有了明显期待,且期待新生儿性别是女孩的比例相对高一些。(2)组图 b 中,超过 60%的一孩次妊娠妇女期望有2 个子女;超过 90%的二孩及以上孩次妊娠妇女期望有2个子女,这与妊娠妇女实际生育行为相符;期望有2个以上子女所占比重低于10%。可以说明,一孩次妊娠妇女对于再生育一个孩子有着相对高的期望,而二孩及以上孩次妊娠妇女的子女数期望

20、主要集中在 2个,再生育子女的意愿很小。(3)组图 c 中,接近 60%的一孩次妊娠妇女对子女结构的期望为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超过 70%的二孩图2不同孩次妊娠妇女生育行为相关变量累积个案数对比 116及以上孩次的妊娠妇女期望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二孩及以上孩次的妊娠妇女对儿女双全的期待更为明显,而对有两个儿子的结构期望非常小。(4)父母参与幼儿照顾是不同孩次妊娠妇女幼儿照顾的重要期待,所占比重均超过 50%,其中一孩次妊娠妇女对长辈参与幼儿照顾有更多期待,而二孩及以上孩次妊娠妇女对幼儿照顾的期待更倾向于夫妻照顾或聘请保姆参与照顾。通过以上分析可知,生育子女的性别、数量、性别结构以及幼儿照顾等

21、多方面的生育意愿对不同孩次妊娠妇女的生育行为产生了不同的影响。三、妊娠妇女的生育实践:从生育行为到生育意愿近十年来,生育政策稳步且及时的调整推动了中国家庭的积极生育转向。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及时调整生育政策,愈来愈强调生育政策要能够及时反映中国人口变动及生育实践,即生育政策要能够助力优化人口发展战略、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这也是实现人口规模巨大的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生育实践是生育家庭,尤其是作为生育主体的育龄妇女产生生育动机与生育行为的过程。中国计划生育政策从生育限制转向积极生育,不仅调整了生育家庭的生育行为,尤其是生育数量,还使生育家庭对生育意愿有了更多的选择和期待。限制性生育政策背景下

22、通过生育意愿预测生育行为的生育研究范式在积极生育政策背景下发生了转变,生育家庭以及育龄妇女的生育行为越来越影响到其生育意愿。通过分析内蒙古城市妊娠妇女生育行为的调查数据,生育政策的调整对妊娠妇女生育行为的改变并不明显,样本中妊娠妇女二孩及以上孩次生育占比低于全国总体水平,生育政策对生育行为的直接影响有限。同时,通过调查发现二孩及以上孩次妊娠妇女的生育行为有别于一孩次妊娠妇女的生育行为,尤其在生育意愿上差异明显,说明妊娠妇女在生育实践过程中,生育行为的实践改变了其对生育意愿的期待。(一)年龄、年代、工作年限等因素构成了生育实践的时间性特征生育实践是在特定时间框架下进行的,图3不同孩次妊娠妇女生育

23、意愿相关变量百分率对比 117包括生育的时间区间、时间顺序因果关系、时间分配三个方面。首先,生育的时间区间有其起点与终点,一些研究分析了育龄人群的年龄结构、初婚年龄等因素对生育意愿的影响14-15,说明了生育实践是育龄妇女在限定的时间区间内完成的。在本研究的调查数据中,妊娠妇女的生育年龄起点是 21 岁,终点是46岁,生育行为的时间区间是21岁至46岁。其中,一孩次妊娠妇女生育行为的时间区间主要集中在25岁至35岁;二孩及以上孩次妊娠妇女生育行为的时间区间主要集中在27岁至44岁。相较于一孩次妊娠妇女,二孩及以上孩次妊娠妇女生育行为的时间区间跨度更大。其次,生育实践的时间顺序因果关系是指对生育

24、行为与生育意愿相关因素的因果关系的解释有明确的时间顺序,比如在育龄妇女未曾生育时,生育意愿可以用来预测其生育行为,而在育龄妇女已经实现一孩及以上孩次生育时,这一生育行为会影响再生育的生育意愿及生育行为。此外,调查数据中1980年代与1990年代妊娠妇女的生育行为存在差异,80 后妊娠妇女及其丈夫是严格落实独生子女计划生育政策下的一代人,这为解释 80 后家庭的二孩及以上孩次的生育行为提供了时代背景。最后,生育实践的时间分配是育龄妇女对工作和家庭时间利用的考虑。本研究调查数据显示,事业单位工作类型的妊娠妇女在生育行为上占有更高比例,尤其是一孩次生育行为;而二孩及以上孩次生育行为占比高的工作类型除

25、事业单位外,还有个体经营类工作。此外,二孩及以上孩次妊娠妇女的工作年限区间为 6 年至 19 年,说明生育行为需要工作时间上的准备。(二)生育照顾反映了生育实践的伦理空间性特征生育照顾既是生物性的本能,也是社会性的伦理规范。中国自古以“孝”文化为核心,非常注重家庭伦理,在家庭内部,长辈要照顾晚辈,晚辈要孝敬长辈,其伦理本质是家庭互惠。生育照顾在家庭伦理层面包括夫妻照顾和跨代(隔代)照顾。一些研究探讨了夫妻照顾在生育实践中面临的社会困境16,尤其女性要面对更多的压力17-20;另一些研究探讨了跨代照顾对于老年人及家庭生育的影响21-22。这些研究表明现代社会的生育照顾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参与,已婚已

26、育的女性在职业发展与生育照顾之间存在时间挤压和家庭伦理冲突,尤其对于双职工家庭来说,这一困境更为突出。这种情况下,跨代照顾从家庭伦理的“自在”状态转变成“必然”需求。然而现代社会具有流动性、数字化、晚婚晚育等特征,这对于老年人参与跨代照顾有了更高要求。老年人需要进行城乡跨地区流动,学会使用智能手机,适应核心家庭生活节奏以及城镇居住环境。此外,老年人跨代照顾能力明显受到自身年龄与身体健康状况的限制。家庭生育照顾在现代社会遭遇困境,因此完善生育照顾的公共福利体系,推动托育等照顾服务机构化发展反映了生育照顾社会化的趋势。23伴随生育照顾社会化而来的是生育照顾的伦理空间由家庭转为社会,托育等照顾服务的

27、安全与法律保障、社会公德等社会伦理空间建构仍有待完善。从本研究的调查数据来看,一孩次妊娠妇女对跨代照顾有较高的期望,二孩及以上孩次妊娠妇女对夫妻照顾的期望更为明显,这说明在生育实践中,二孩及以上孩次妊娠妇女对基于家庭伦理的跨代照顾的期望已经降低。无论一孩次还是二孩及以上孩次的妊娠妇女对机构生育照顾服务的期望最低,尤其二孩及以上孩次妊娠妇女降低了对跨代照顾的期望,却没有明显提升对机构照顾服务的期望。究其原因:与家庭伦理空间相比,生育照顾的社会化伦理空间建构还没有取得共识。(三)生育风险意识是伴随生育实践过程的心理因素生育是一种存在风险的行为,生育家庭及妊娠妇女不仅在妊娠过程中要承担风险,在新生子

28、女的养育过程中还要承担风险。生育风险意识是对生育实践过程中风险因素的心理感知,是影响生育家庭及妊娠妇女是否 118愿意再生育的重要心理因素。生育风险的不确定性以及偶然事件的出现会加深生育家庭及妊娠妇女对生育风险的感知。本研究的调查数据反映妊娠妇女在胎儿发育、自身健康状况等方面存在明显的生育风险意识,二孩及以上孩次妊娠妇女还在子女意外伤害、婴幼儿照顾风险、中小学教育资源分配等方面存在生育风险意识。由于本研究以妊娠妇女为调查对象,不涉及已生育一孩次的非妊娠育龄妇女,而针对这一类型妇女的生育风险意识调查更能够说明她们为什么不再有或限制了其生育期望,这是本研究的局限之处。就已有调查数据而言,妊娠妇女可

29、以承担健康、医疗卫生与社会保障、教育资源分配、社会支持等福利供给方面的生育风险,因此妊娠妇女会表现出生育行为。而相对于福利供给不足或承担生育风险能力弱的妊娠妇女来说,生育风险意识会更为明显,一定程度上能够说明妊娠妇女尤其是一孩次妊娠妇女生育意愿降低的原因。四、结论:因地制宜实施家庭生育支持措施2023 年 1 月,国家统计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显示,2022年全国总人口数量较2021年略有下降,在积极生育政策背景下中国人口趋向负增长态势。实际上各省市、自治区的人口自然增长率存在差异,人口变动情况并不一致。虽然近十几年实施的生育政策没有改变中国人口负增长的趋势,但整体上促进了人口结构趋向“两缓一稳”

30、,即缓解老龄化,平缓总和生育率,稳定人力资源供给。2021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出台,各省、市、自治区相继制定了符合各自实际的措施。如:四川省制定出台生育支持政策,取消未婚生育登记的限制;江苏、云南、新疆等地发放生育津贴、生活补助金;西藏、宁夏等地提高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 100%;内蒙古、山西、甘肃等地出台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的生育支持政策;黑龙江等地出台生育购房补贴措施;辽宁等地出台产假可以延长至一年的生育支持措施;重庆、广州等地出台生育登记及医疗健康服务全程一体化措施。内蒙古总人口数量自 2010 年开始逐年下降,但下降速度相对平缓,积极生育

31、政策下人口生育率的阶段性提振对人口的平缓变动有直接贡献。此外,内蒙古各盟市人口变动情况存在差异,边境地区人口负增长现象更为明显。2022年,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要求积极营造婚育友好社会氛围,加快建立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内蒙古各地区应因地制宜实施生育支持措施,保持地级盟市城市的人口聚集优势,保底边境地区城乡人口稳定。本研究参考了历年全国人口普查数据,说明了内蒙古人口生育变动情况,特别是2011 年以来的人口生育数据对分析积极生育政策背景下的生育行为具有实际的统计研究意义。本研究的调查数据为 2018 年呼和浩特市三家医院的抽样数据,这

32、一数据用以分析二孩政策实施以来的二孩生育行为。即使三孩政策已经实施,从全国及内蒙古生育孩次比例来看,促进二孩次生育仍是生育政策完善以来带来的主要政策效果。此外,调查数据对考量完善生育政策的中长期效果具有数据对比价值。但由于本研究数据来源的局限性,研究结果仅为内蒙古尤其是城市生育政策的完善与实施提供了一个可供参考的研究案例。基于以上阐述,本研究认为内蒙古各盟市应积极开展针对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生育调研,因地制宜制定实施生育支持措施。就本研究调查地点呼和浩特市而言,妊娠妇女的生育行为伴随其对时间限制性因素、生育照顾、生育风险意识等方面的考量,这一生育实践过程会对妊娠妇女的再生育意愿产生直接影响。简言

33、之,为妊娠妇女乃至育龄妇女提供更为便利的生育条件,促使其在生育行为实践中减轻再生育顾虑,提升再生育意愿。建议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为育龄妇女在其生育年龄区间内提供充裕的生育时间,尤其为二孩及以上孩次的育龄妇女制定生育年 119休假制度,保障其在工作与生育之间的时间选择权利。二是建立婴幼儿照顾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生育家庭的社会服务供给,合理设置育儿假、弹性工作制,在婴幼儿0至3岁期间,给予生育家庭更多时间、更多精力、更多支持;随着家庭规模缩小,家庭类型以核心家庭为主,婴幼儿照顾转由社会来承担已成为趋势,拓展托幼普惠服务,树立安全意识,规避风险,建立常规性监管监督制度,引导生育家庭安心放心接受社会化

34、的婴幼儿照顾方式,形成生育家庭互助、社区托育、机构托育、用人单位托育等多种形式的社会照顾体系。三是缓解育龄妇女尤其妊娠妇女由生育风险意识而产生的心理压力,医疗卫生机构、教育以及社会服务等多部门需要共同参与、相互协调,为育龄妇女提供生育心理服务以及生育、养育、教育等全方位一体化生育支持服务。注释 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整理。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和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统计数据整理。数据来源于内蒙古自治区第七次人口普查公报统计数据整理。数据来源于内蒙古自治区第七次人口普查公报统计数据整理。数据来源于内蒙古自治区第七次人口普查公报以及内蒙古自治区2010年和2020年统计年鉴数据整理。数据来源于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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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动规律及其应对以上海地区的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为例 J.探索与争鸣,2021(7):70-79+178.12 梁宏.从生育意愿到生育行为:“全面两孩”政策背景下二孩生育决策的影响因素分析 J.南方人口,2018(2):1-14.13 王跃生.制度与中国当代生育行为关系分析 J.中国高校社会科学,2016(2):50-67+155.14 风笑天,李芬.再生一个?城市一孩育龄人群的年龄结构与生育意愿 J.思想战线,2016(1):88-95.15 阳义南.初婚年龄推迟、婚龄差对生育意愿的影响 J.南方人口,2020(3):21-32.16 李婉鑫,杨小军,杨雪燕.儿童照顾支持与二孩生育意愿基于 20

38、17 年全国生育状况抽样调查数据的实证分析 J.人口研究,2021(5):64-78.17 艳平,徐玮,顾贾能.女性职业发展、家庭地位与二孩生育意愿 J.人口与社会,2018(5):18-28.18 李月,成前,闫晓.女性劳动参与降低了生育意愿吗?基于子女照护需要视角的研究 J.人口与社会,2020(2):90-99.19 张琪,初立明.养育孩子会使女性家务劳动时间增加多少?家务劳动时间细分的视角 J.人口与经济,2020(5):30-43.20 薛继亮,张岩,管华意.女性劳动参与对生育水平的影响基于孩次的验证J.人口与社会,2021(1):93-106.21 KO P C,KARSTEN H

39、.Grandparents Caring for Grandchildren in China and Korea:Findings from CHARLS and KLOSAJ.Journals of Gerontology:Series B,2014(4):646-651.22 周晶,韩央迪,MAO W,等.照顾孙子女的经历对农村老年人生理健康的影响 J.中国农村经济,2016(7):81-96.23 杨菊华.理论基础、现实依据与改革思路:中国 3 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发展研究 J.社会科学,2018(9):89-100.120A Study on the Fertility Behavi

40、or of Urban Pregnant Women in the Context of Active Fertility Policy from a Sample of Three Hospitals in HohhotWANG Peng,ZHANG Qun(School of Ethnology and Sociology,Inner Mongolia University,Hohhot 010021,China)Abstract:In Inner Mongolia,population growth in the context of an active fertility policy

41、 reveals a trend of population clustering in central cities and hollowing out of the border population.Policy is a key factor in promoting long-term balanced population development.The target population for this study is pregnant women in Hohhot,and the research sample was obtained through importanc

42、e sampling.According to the study,a womans fertility behavior during pregnancy affects her desire to have more kids.This fertility process is characterized by the temporality of fertility,the ethical spatiality of fertility care,and the associated awareness of fertility risks.This study suggests tha

43、t in order to protect the reproductive rights of women of childbearing age and to support and encourage re-birth practices,policies such as those that support childbearing time,infant care,and psychological support for childbearing should be improved.Key words:active fertility policy;pregnant women;fertility behavior;fertility willingness(责任编辑:丹萍)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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