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私募融资财务顾问服务协议 甲方: 聘请XX(“乙方”)担任A轮融资财务顾问。1. 甲方责任 1.1 委托乙方处理与本项目有关且需乙方处理的事宜; 1.2 配合乙方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1.3 向乙方提供为起草有关本项目的推荐文件、材料所需的真实、准确、完整之文件、资料; 1.4 按本协议第3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1.5 对乙方所提出的建议书或其他相关材料的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允许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2. 乙方职责 1.1 对甲方的融资活动做出建议;1.2 协助甲方准备各种市场推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融资项目介绍、信息备忘录、公司管理层演示文档、财务预测模型等;1.
2、3 协助对甲方进行估值并制作估值模型;1.4 主导甲方融资活动,安排路演、协助谈判、估值、设计交易结构;1.5 为甲方提供融资交易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寻找投资人、代表公司与潜在投资人进行关于交易意向、结构设计、尽职调查、文件起草等方面的谈判;1.6 复核并协助管理所有为完成交易所需的最终协议的准备。3. 交易收费3.1 成功服务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得到乙方推荐的任意投资方进行的股权投资,则甲方应按如下标准向乙方支付成功费:a) 当投资方是乙方成功推荐时,成功费按交易金额的 %计算;b) 当投资方不是乙方推荐时,成功费按交易金额的 %计算;c) 对于甲方现有股东出售股份,同样按照按以上收费条款
3、计算成功费。3.2 基础服务费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支付乙方提供相关服务的基础服务费总计10万元人民币,涵盖乙方的人力成本,包括差旅费、交通费、接待费等。3.3 付款方式a) 成功费付款:甲方在收到投资方所投资金、并收到乙方开具的服务费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以即期支票或汇款方式付款予乙方指定账户,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付款通知及合法有效的发票。b) 基础服务费付款:甲方在与乙方签订财务顾问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以即期支票或汇款方式付款予乙方指定账户,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付款通知及合法有效的发票。4. 其他支出乙方为提供本协议下服务所产生的所有实际费用及支出由乙方自行承担。5. 成功推荐 5.1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
4、内,任意乙方推荐的投资方与甲方签署投资意向书或投资协议即可认定为乙方的成功推荐。 5.2 自本协议签订日起一年之内,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协助甲方接触的所有投资方对甲方进行直接或间接的投资行为皆认定为乙方的有效服务,甲方须按照本协议第3条规定向乙方支付成功费。6. 违约责任6.1 若乙方违背本协议规定之保密义务,并给甲方造成实际损失,甲方可要求乙方赔偿。6.2 若甲方违背本协议第三条规定之支付义务,延迟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的费用,则每日按所延付金额的千分之【】计算滞纳金,直至实际支付为止。6.3 若本协议任何一方不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其责任从而对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均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7. 通知
5、、管辖与争议解决7.1 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用邮件、传真或邮寄方式送达,任何通知一经收到即为生效。(有关开户银行及联络方式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7.2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则的管辖和保护。7.3 本协议各方就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 协议效力及其他8.1 本协议一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经双方盖章后即发生效力。8.2 本协议的有效期限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如一方需续签,应在协议期满前【】个月内提出,由双方协商续签事宜。8.3本协议约定的双方的联络方式发生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8.5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位:签名及盖章: 日期: 乙方:XX地址:法定代表人:职位:签名及盖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