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俱厂管理制度大全目录总则3第一章 人事管理制度3一、 人员雇佣、解聘、协议续签3二、 福利待遇5(一)工资待遇5(二)福利6三、人员招聘录用及解聘措施6(一)职员录用标准6(二)录用人员条件7(三)试用期7(四)晋职晋级7(五)调动7(六)解聘、除名7(七)离职8四、人员培训制度8五、出入管理制度10六、考勤管理要求10(一)劳动时间11(二)职员考勤制度11(三)请假制度11(四)有薪假期12(五)其它要求12七、奖惩制度12八、职员工作、生产纪律15第二章行政管理制度15一、卫生管理要求15二、电话管理要求16三、职员识别证使用准则16四、职员就餐制度16五、食堂管理制度17六、职员宿舍
2、管理制度17七、工厂警卫人员值勤准则18八、值班室管理制度20第三章财务制度20一、资金管理制度20二、财务部管理制度21(一)总则21(二)财务部职责21(三)结算纪律21三、费用管理制度22(一)总则22(二)企业职员出差管理措施22(三)职务消费管理措施24(四)日常财务手续办理程序要求254.1 借支款项254.2 支付、收取款项264.3 报账销账264.4 专题费用申请和开支274.5个人通讯费用管理措施274.6市内交通费管理措施274.7部门公用费用管理措施28四、物料物流管理制度29第四章 工厂生产管理制度29一、生产作业管理29二、报表管理30三、库房管理30第五章 工厂安
3、全管理准则31一、火灾防护31二、窃盗防范31三、生产安全31四、门卫管理32五、厂房内和进出仓库安全政策32六、工厂安全和卫生33七、身体伤害预防33八、处理紧急医疗事故程序33第六章材料管理制度34一、计划工作分类34二、材料计划审批34三、材料采购34四、材料保管35五、材料发放和领取35六、材料使用36七、退料、补料和换料37八、补 料38九、材料报废38第七章 仓库管理制度39一、仓库日常管理39二、入库管理39三、出库管理40四、报表及其它管理40附件 1 试用期职员考评要求41附件 2 工伤安全事故管理措施42附件 3 资金催收管理措施43附件4 机械设备维护细则47附件6 岗位
4、职责 (工作说明书)48一、总经理职责48二、生产经理工作职责49三、生产副总经理职责50四、市场副总经理职责51五、门店销售员职责52七、财务经理职责53八、仓库管理员职责53九、车间主任职责54总则一、 为维护本厂正常工作秩序,提升工作效率,依据中国劳动 法,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厂管理规章制度。 二、 本制度适适用于家俱厂全体职员,全员全部必需遵守。 三、 本制度中未尽事宜,应参考本企业管理规章制度行使,如企业管理规章制度中亦未尽事宜,则参考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条款实施。 四、 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本企业全部。第一章 人事管理制度 一、 人员雇佣、解聘、协议续签 第一条 有下列事
5、情之一者,不得给予任用: (一) 剥夺公权、还未恢复者; (二) 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三) 通缉在案,还未撤消者; (四) 吸食鸦片或其它毒品者; (五) 身体有缺点、或健康情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六) 未满十六周岁者。 第二条 企业有权解聘不合格职员。职员有辞职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 定推行手续。 第三条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三天向厂办提出辞职汇报,到企业综合办办理辞职手续。用人部门解聘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解聘职员审批表”,经由总经理和常务副总经理同意后到综合办办理解聘手续。 第四条 协议期内职员辞职,必需提前30天向企业提出辞职汇报,由用人部门签署意见,由总经理
6、和常务副总经理同意,在职员办理好各项工作交接手续后, 由综合办给办理辞职手续。(对于不一样岗位工作交接手续办结标准和办结事项,参摄影关岗位职责。) 第五条 职员或用人部门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可向综合办申请由总经理和常务副总经理同意在企业内部调换另一个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六个月后仍不能胜任工作,企业有权给予解聘、解聘。 第六条 职员必需服从组织安排, 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 企业有权给予解聘、解聘。 第七条 企业对解聘职员应持慎重态度。用人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得解聘协议期未满职员。确需解聘 ,必需填报“解聘职员审批表”,提出解聘理由,经综合办核实,经由总经理和常务副总经 理同意后,
7、通知被解聘职员到综合办办理解聘手续。未经综合办核实和由总经理和常务副总经理同意,不得解聘。解聘职员,企业必需提前30天通知被解聘者。第八条 聘(雇)用期满,协议即告终止。职员或企业不续签聘(雇)用协议,到综合办办理终止 协议手续。 第九条 职员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违法犯罪,企业有权给予开除。 第十条 职员辞职、被解聘、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企业以前,必需交还企业一切财物、 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不然,综合办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企业造成损失,应 负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根据劳动协议法要求,企业和职员协议续签劳动协议,企业将在职员原劳动协议期满 前30天向职员发出书面续签
8、协议通知,职员需在通知发出后立即到厂办办理协议续签手续;若职员以多种理由拖延至协议期满前一天,仍不提出和工厂续签协议,则协议期满后视为该员 工自愿放弃和企业续签劳动协议,企业将为其办理协议期满后离职手续。 第十二条 企业对被解聘及未获企业续聘职员,按劳动协议法相关要求,给经济赔偿金。 第十三条 除管理层外操作工人雇佣和解聘等手续一律由厂办给办理。 二、 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第十四条 本厂职员之待遇除另有要求外,悉依本章各条办理。本厂职员工资按工作性质分为: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 第十五条 本厂职员工资结算及发放按下列要求实施: (1) 职员工资为月结算。职员工资每个月10日发放。 (2) 试
9、用期间工资,按确定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第十六条 假期类别: (1) 职员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节日按日基础工资200%、 假日按日基础工资100%计增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2) 职员按国家要求享受探亲待遇。 (3) 婚假(本人结婚):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 假13天,异地结婚可合适另给旅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4) 产育假:女23周岁或以上生育第一胎, 产假90天, 其中产前休假15天; 生育时难产(如剖腹产、III 度会阴破裂等)可增加产假30天;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 经本人申请, 总经理和常务副总经理 同意,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
10、哺乳期间发给75%基础工资。产假期间,基础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5) 职员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儿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 奔丧合适另给旅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6) 病假:职员请病假,须持医院证实(指定医疗保健单位,急诊除外),并经主管上 级核准。病假休假时间累计计算,两个半休算一天。职员病假期间只发给基础工资,具体按以下实施: 病假在1个月以上2个月以内按下列标准发放(按现行基础工 资标准计算):1年工龄(指参与工作后工龄,以下同)发 60%,2年工龄发70%,3年工龄发80%,4年工龄发90%,5年工龄 发100%; 病假超出2个月, 从第三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放:1
11、年工龄发50%,2年工龄发60%,3年工龄发70%,4年工龄发80%,5年工龄发90%; 病假超出6个月,从第七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工龄不满5年发50%,工龄5 年以上发80%。 (7) 职员申请事假,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事假期间工资待遇以下发 放:三天以内扣发当日基础工资;当月累计超出三天,扣发当日 基础工资和考评工资5%;五天以上,扣当日基础工资和全部考 核奖励工资。 (二)福利1、升职加薪:对式表现尤其优异职员全部有被升职加薪机会。2、调薪:每十二个月工资标准上普调一次标准是依据企业效益好坏,由人事部门及各责任人出调整方案送呈企业老板审批。3、 晚上加班,按时薪计,12:00前每小时补
12、夜宵0.5元,12:00点后补1.5元每小时。4、 企业提供伙食,宿舍。水电自付。5、 职员多种罚款一律拨入职员福利金(得不包含工作错失,而造成给企业带来直接损失之罚款)6、 每十二个月节假,以按企业要求节日给有薪假期。7、 其它奖励:凡在企业服务职职员有下列情况者酌情给物质或精神奖励。A.奖金在该月发放薪资时发放,分为200元、150元、100元、50元四种。B.对企业管理改善有具体提议,经采取成效者。C.才能卓越、领导有力、工作成绩优异者。D.紧急事故奋不顾身、保全人或物之安全者。E.检举舞弊、违规、偷窃、浪费、损毁或其伤害本企业利益者。F.整年未曾请假、迟到、早退、旷工者、8、 每个月2
13、0号发放上月薪金。9、 办公室人员每星期休息1天,但要相互调整。三、人员招聘录用及解聘措施(一)职员录用标准本企业择优聘用、量才适用、奖惩分明、优胜劣汰。工厂如因工作需要,必需增加人员时,应由厂长向股东会提出申请,经股东会同意后,再办理招聘、录用手续。(二)录用人员条件1、含有良好身体情况;2、含有对应专业素质或技能;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满18周岁;4、品格端正、含有良好职业道德。(三)试用期凡被录用人员,实施两个月试用期,对于无工作经验者,在试用期前增加30天培训期,如在试用期内不称职或犯有过失,企业可按要求给予解聘,如在试用期中有突出表现,可由直接主管报厂长同意提前就职。试用期不满30
14、天者,按实际工作天数发给工资。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企业缴验下列证实:1、外地职员,需交当地派出所证实;2、身份证、学历证实原件、复印件;3、最近三个月内半身脱帽照片两张。(四)晋职晋级本企业职员均享受晋职、晋级机会,企业将提升能力较强职员至较高职位,升职关键依据:不拘一格用人才,着重于职员实际工作能力、敬业精神、道德品质、个人素质考评,并和其工作实绩结合。晋升后前三个月属试任期,试任期间,工作表现很好并能胜任,企业正式聘用新职,不然将酌情给予安排。(五)调动因工作需要在本厂内部调整工作岗位,经征求本人意愿后由厂长作出调动决定。被调整职员接到调职通知后,两天内办妥移交手续,到新部门报到,职员不得
15、借故推诿。(六)解聘、除名1、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2、包含刑事、民事、经济案件,有违法嫌疑者;3、企业业务性质变更或管理方针调整而产生冗员,需要淘汰职员人数,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相关人员。对于被淘汰人员企业依据职员在企业工作年限,发给一定数额赔偿金。离职前必需交回一切企业所属物品,付清相关费用。职员因受处罚而解聘、除名、不发赔偿金。(七)离职1.职员离职分为四种:(1)当然解职(2)辞职(3)自动离职(4)解聘2.凡职员身体残疾或心志丧失,不能胜职者为当然解职。3.职员辞职必需提前1个月,职员提前一个半月,并填写辞职申请书,交部门主管同意再转上级同意。4.未按企业辞职要求自动要求离厂
16、者,以请假逾期一星期,不返厂者为自动离职并不发放薪金。5.违反企业各项规则条例者,应给开除解聘,凡解聘者须扣除当月工资50%及废除全部应得之福利。6.通常离职人员均要办理移交手续,准许后方可离厂。7.当日结算工资,必需当日搬离宿舍,并到人事开放行条。四、 人员培训制度 为提升本厂职员素质,充实其知识和技能,以促进工作质量及绩效,特制订本制度。 第十七条 厂务部负责内容:(1) 全厂共同性培训课程举行、材料编撰和修改; (2) 全厂年度、月份培训课程确实定、呈报; (3) 各类培训制度制订及修改及审议; (4) 培训实施情况督导、跟踪、考评; (5) 外聘讲师联络和招待安排; (6) 全厂外派培
17、训人员审核和办理; (7) 外派受训人员所携书籍、资料和书面汇报管理; (8) 其它相关人才发展方案确实定和实施; (9) 各项培训计划费用预算确实定。 第十八条 各部门负责内容: a) 整年度培训计划汇总呈报; b) 专业培训规范制订及修改,讲师或助教人选推荐; c) 内部专业培训课程举行及结果汇报; d) 专业培训教材编撰和修改; e) 受训职员完训后督导和追踪,以确保培训结果。 第十九条 培训计划拟订:各部门依据岗位需要和市场、生产发展情况,确定各类人员培训方案, 作为培训实施之依据。厂办应就各部门所提出培训需求,汇编“年度培训计划表”,呈报总 经理核签。各项培训课程提报呈核后,厂办应于
18、定时内通知相关部门及人员。临时培训课程, 亦需填写“职员培训申请”,呈核后实施。 第二十条 培训主办部门应依据“年度培训计划表”和“职员培训申请”按期实施并负责该项培训之全 盘事宜,如培训场地安排、教材分发、教具借调,通知讲师及受训部门等。如有补充教材、讲 师应于开课前一周将讲义原稿送厂办统一印刷,方便上课发给学员。 第二十一条 各项培训结束时,应填写“职员培训统计表”举行测验,由主办部门或课题负责监考。 第二十二条 各项在职培训实施时,参与受训学员应签到,厂办应确实了解上课、出席情况。受训人 员应按时出席,因故不能参与者应办理请假手续。各项培训测验假如缺席,事后一律补考, 补考不列席者,一律
19、以零分计算。第二十三条 培训测验成绩结果汇报,作为考评及晋升之参考。 第二十四条 培训评定: (1)每项(期)培训办理结束时,主办部门应视实际需要分发“在职培训 意见调查表”,供学员填写后和测验卷一并收回,并汇总学员意见,报企业综合办。 (2) 厂办对各部评定培训成效,分析职员培训反馈情况,比较培训费用,并做书面 汇报,报总经理签字后,分送各部及相关人员作为再举行培训参考。 第二十五条 外派培训: (1) 因工作需要外派培训职员,应填写“职员培训申请表”,呈报厂长签字同意, 再经由总经理核准后方可外派受训,并依人事管理规章办理考勤手续。 (2) 外派受训人员返回后,应将受训之书籍、教材及资格证
20、件等相关资料送厂办 归档保管,其受训成绩亦应登录于职员培训档案。 (3) 如有需要,外派受训人员应将受训所学知识整理成册,列为讲习教材,并举 办讲习会,担任讲师传授相关人员。 (4) 办理差旅费报销手续时,应送厂办审核其外派受训之资料是否缴回,并于报 销单据上签注,如未经审核,财务部门不应予付款。 第二十六条 各项培训之举行,应尽可能以不影响工作为标准,如培训安排在假 期,应提供学员膳食,学员不得另报支加班费。 五、出入管理制度1. 上班时间有特殊事情需要外出者,事先写好申请同部门主管同意,交生产主管同意,在到门卫室登记才许离去。2. 职员携带物品(行李)要经值班门卫检验后凭放行条才准出厂。3
21、. 上班时间职员有特殊情况要进入宿舍要经部门主管同意,并告之保安,放能进入。4. 上班时间非特殊事由不准在大门会客。5. 下班时间或未上班职员除特殊事由外,不能私自进入厂房。6. 职员晚上外出不能超出12:00点,职员凡在厂外发生任何事情由本人负责,工厂概不负责。六、考勤管理要求第一条 职员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旷工、迟到、早退、工 作时间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和做和工作无关事。 第二条 上下班作息时间,依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厂办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实施。 第三条 考勤工作由各部门自行负责进行,车间工人由各班组长负责考勤。考勤员必需对考勤正确性负责。考勤内容包含:出勤、病
22、事假、迟到、早退、旷工、工伤、加班、公出等项目。 第四条 考勤统计表,由表勤员天天按时正点考勤,并正确填好统计表,经部 门责任人签字后,在次月5号前连同多种假条或相关证实,交财务作为核发资和扣罚款依据。 第五条 职员因病、因事请假,必需先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所在部门责任人审 核同意(急病、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病假应出示指定医院病假证实)。 第六条 职员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必需由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书面汇报,经厂办公室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报请厂长同意签字后,方可按工伤相关要求处理。凡未按上述要求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一概以 旷工论处。(对于责任不清工伤处理,需经过企业法务人员核准。)
23、第七条 一般职员请假1天向主管请假,向总经理立案;一般职员请假2天、主管请假1天向总经理请假;一般职员请假3天、主管请假2天及以 上向总经理请假,向董事长立案。全部请假需提前办理手续,提出书 面申请,突发情况可电话请假,但上班后1日内需补办请假手续。生产工人请假,需向班生产主管请假,并向厂办公室立案。(一)、劳动时间1、正常工作时间为早晨一线工人7:0011:30,下午1:306:00,行政人员为8:1511:30,下午1:005:30。乘开发企业班车以班车抵达、返回时间为准。2、职员每七天最少休息一日,因为工作需要而上班,企业将安排合适时间给调休。3、车间人员提前5分钟进入工作岗位,外出人员
24、(测量、安装、维修)8:00之前必需出发,借用开发企业车辆依据实际情况确定。(二)、职员考勤制度1、全部职员每日上下班由厂直接责任人考勤。2、职员考勤表由厂直接责任人于每个月结束后1天内完成。3、上班时间只准提前10分钟,不许可迟到早退,通常迟到者必需到办公室签卡,不许可连续打卡。4、 凡代打卡者,一经查实打卡者和被代打卡者二人各罚款50元。5、 未到下班时间到打卡钟等候打卡下班者,职员每次罚款50元,职员罚款100元。(注只限前三名)6、 因公事外出未曾打卡者,须经其部门主管拿到办公室签卡。7、 忘记打卡者,当日到办公室签卡,但该月签卡三次者扣该月津贴。8、 该月请假超出一天者,晚上加班请假
25、超出三次者取消该月津贴。9、 无故旷工三天或累计旷工一星期者作自动离职处理。10、 无故旷工一天扣当月二天工资,加班旷工扣当日工资。(三)、请假制度1、事假:职员事假一次不得超出一日,月累计不超出三天,整年不超出20天。事假需提前一天申请,经主管同意后方可休假;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请假立即间安排由厂长审批。整年事假超出20天者,除扣发当日工资外,不享受基础工资按年度晋级待遇。2、病假:职员因病必需诊疗和休息,需出示县级以上医院开具证实。病假七天以内(含七天)者享受当日基础工资;在企业工作二年以内者,整年病假不得超出三十天,病假期间工资按基础工资80计算;在企业工作二年以上,八年以下者,病假最长为
26、60天,病假期间工资为基础工资85;八年以上者,病假最长为90天,病假期间发给基础工资90;超出要求病假期者,不计算工资,不享受基础工资按年度晋级待遇。3、产假:女23周岁或以上生育第一胎,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产假期间,基础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四)、有薪假期1、法定假期:按国家要求,职员每十二个月享受“元旦”、“清明”、 “五一”、“端午”、“中秋”各一天,“十一”、“春节”各三天,累计十一天有薪假期。因为企业行业性质需要,以上假期若安排职职员作,企业将统一安排至春节调休。2、婚假:职员凭结婚证实可享受七天假期,晚婚(女满23周岁,男满25周岁)假期为十天,由厂长同意。
27、3、丧假:职员直系亲属逝世,职员可享受三天丧假,由厂长同意;4、年假:工作满十二个月职员,可享受五天有薪假(整年事假超出20天,病假超出30天者,不再享受),休假时间由工厂统筹安排一次休完。(五)、其它要求1、全部休假全部必需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事先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或请假未经同意而私自休假者,视为旷工处理。2、凡无特殊理由,超出要求上班时间或提前离开企业,即视为迟到或早退,月累计迟到、早退超出3次,视为旷工一日。3、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企业按要求发放加班费用或给补休。因工作需要要求职员加班时,职员不得推诿,无故不参与加班者,视旷工处理。4、全部休假,如遇节假日、休息日,全部应包含在休假时间
28、内计算。病假、事假能够用补休冲抵。5、全部请假手续,每个月底随考勤汇总表,经厂长签字后存档。七、奖惩制度第一条 本厂对全体职员实施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 精神激励和物质激励相结合措施。对犯有过失职员,坚持思想教 育和处罚相结合标准。 第二条 对于有下列行为职员,工厂将给予奖励: 、 对本厂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价值意见提议, 经审核评定, 确能给企业生产经营, 管理带来实际效益; 2、 为本厂研制、开发适合市场新产品、新项目做出显著成绩; 3、 为本厂产品打开市场销路,对产品销售增加做出主动贡献; 4、 为维护本厂利益,在对外经济活动中能一次性为企业节省资金 3000元以
29、上或换回经 济损失5000元以上,经核实确有其事; 5、 对提出并实施重大技术革新,经评定,确含有实用价值,能节省资金或提升效率; 6、 为保护公共财产,预防或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本厂利益免受重大损失; 7、 对一贯忠于职守,主动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 8、 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 提升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方面, 做出显著成绩;第三条 对犯有过失行为职员,视情节轻重,给惩戒,分为警告、记过及免职三种,其处理范围以下: (一) 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有具体事证者,应予警告: 1、 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溜号; 2、 穿拖鞋或赤膊上班; 3、 工作时有非工作性窜岗、脱岗或有嘻闹、闲谈、看
30、无关书 报行为; 4、 厕所、浴室、洗盥处用水后龙头不关; 5、 乱丢烟蒂、果壳、纸屑;乱倒饭、菜、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攀折、损坏、挪用厂区树木、花草;涂写墙壁、 设备有碍观瞻者; 6、 门卫当班不严格实施门卫制度和巡查制度; 7、 有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行为,但未造成 不良后果; 8、 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成三次和旷工半天; 9、 工具、材料等,不按要求存放;擅用她人工具及设备者; 10、 拒绝警卫检验其携带之物品者; 11、 未经准许擅带外人入厂参观者;携带眷属、小孩在工作场 全部碍秩序者;12、 上班时睡觉、喝酒(业务接待例外); 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
31、者,给予记过处分: 1、旷工一天;谎报考勤; 2、在禁烟禁火区私自明火; 3、非紧急情况,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动用消防器材;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 4、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行为不检,有损工厂声誉者; 5、在工作场所喧哗口角者;对同事有胁迫、恫吓及欺骗行为者; 6、指挥不妥或监督不周,致部属发生重大错误,使工厂发生损失者; 7、有损害本厂利益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行为,及对有可能或已经发生损害本厂利益和声誉情况知情不报或隐瞒实情; 8、 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产管理制度,发生人身伤害或其它经济损失500元以下各类责任事故;发生产品质量事故,造成废品或其它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因工作渎
32、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 9、 占用、挪用本厂原材料、设备、工具、上班干私活;无正当理由,延误公事致工厂发生损失者;未经准假,而擅离工作岗位者; 10、 非驾驶员或无证开铲车、汽车; 11、 六个月内受警告二次者; (对给工厂和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还可给一定经济处罚)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免职,对情节尤其严重,可送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 有赌博行为,教育后仍不改;有行凶斗殴、偷窃及其它违法行为; 2、 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者;私自挪用本厂资金和财产、经教育 不立即归还; 3、 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厂财产或职员生命蒙受严重损失; 4、 工作不负责任,产生废品,损害设备工
33、具、浪费原材料、 能源,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有意损害公共财物; 5、 连续旷工三天或30天内累计6天; 6、 经营违反本厂规章制度,屡教不改; 7、 利用工厂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散播有损工厂之谣言, 而防害工作秩序者; 8、 触犯国家刑事法律; 9、 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 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 10、 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使本厂经济和声誉蒙受 重大损失; 11、 对本身职务不能胜任,调岗后仍不能胜任者; 12、 胁迫上级主管或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或打骂欺侮主管 行为情节重大者;有意过失行为,而引发事故者; 13、 有煽动怠工或罢工之具体事实者; 1
34、4、 十二个月内记过三次者;八、职员工作、生产纪律1、全厂职员必需带厂牌上班。2、全厂职员必需按时上班、下班、不迟到、不早退。3、上班时间严禁抽烟、吃零食、撕打、聊天、打瞌睡等。4、职员上班时间不得接听私人电话,如有特殊情况可由受话人转告本人。5、凡属企业劳动工具,财、物未经办公室人员同意不准私自外借。6、职员上班时间不得做私事,干私活,不得外出探亲、访友等。7、职员在厂工作时,应节省用水、用电、用料、严禁浪费。8、下班后不得在车间逗留、休息、娱乐。9、职员不得无故拒绝所分配之工作必需服从,如确实有特殊情况不能实施者应立即向主管申述理由,但在未同意,变更之前应无条件服从。第二章 行政管理制度一
35、、 卫生管理要求 第一条 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齐,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各工作场所内之走道及阶梯,最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取合适方法降低灰尘飞扬。 第二条 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洗手间、厕所、更衣室及其它卫生设施,必需尤其保持清洁。 第三条 排水沟应常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通畅。凡可能寄生传染菌原料,应 于使用前施以合适消毒。第四条 凡处理有毒物或高热物体工作或从事于有尘埃、粉末或有毒气体散布 场所工作,或暴露于有害光线中工作等,须着用防护服装或器具者,应按其性质制备。 第五条 各工作场所窗面及照明器具透光部分,均须保持清洁,勿使有所掩 蔽。 第六条 食
36、堂及厨房之一切用具及环境,均须保持清洁卫生。 第七条 垃圾、污物、废弃物等清除,必需合乎卫生要求,放置于所要求场所或箱子内,不得任 意乱倒堆积。 第八条 企业应设置甲种抢救药品设备并存放于小箱或小橱内,置于显著之处以 防污染而便利取用。每个月必需检验一次,其内容物有缺时应随时补充。 二、 电话管理要求 第一条 电话为办公配置、使用。不得打私人市话。 第二条 严禁职员为私事挂发长途电话。违者除补交长途电话费外,并给罚款 处理。确有急事者,应先请示部门领导同意,并按邮电部门要求交长途电 话费。 第三条 联络业务时应尽可能降低挂发长途电话,降低费用。 三、职员识别证使用准则 第一条 为配合人事管理需
37、要,促进职员相互了解,由人事单位制发职员识别 证。职员识别证为职员出入办公处所及厂区识别之用,不得作为其它身 份之证实。 第二条 职员出入办公处所及厂区,或在办公处所及厂区范围内,应按要求配 带识别证以资识别。未按要求配带识别证者,严禁出入。职员识别证不 得转借她人。 第三条 职员于离职时, 应将识别证交还人事单位注销。 职员识别证如有遗失, 应交附工本费向厂办申请补发。四、 职员就餐制度 第一条 凡停伙者、请假、外出、出差,必需提前一天上报厨房方便做好安排。第二条 企业职员未到要求时间不得离开工作岗位提前就餐。就餐人员进入食堂后,必需排队打饭, 不许插队,不许替她人打饭,不得拥挤。 就餐人员
38、必需按自己吃饭能量盛饭打汤,不许有意 造成浪费。 第三条 食堂内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不乱扔饭菜,剩下饭菜、洗碗水倒 入指定地方,不得四处随意泼洒。不准在食堂内追赶、打闹、嬉戏、高声喧哗,做到文明用餐。 第四条 在食堂用餐人员一律服从食堂管理和监督,珍惜公物,不得随意搬挪、拆卸、破坏公用设施, 不得在墙壁上乱写乱画。 第五条 就餐人员不准把食堂餐具带回办公室或宿舍占为已经有。 就餐后,应将餐具放到指定地点由专员负责清理。无故损坏各类设备、餐具者,要照价赔偿。 第六条 如有违反以上要求者,企业将给罚款处理,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情 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厂部将给严厉处理。 五、 食堂管理制度 第一条
39、 食堂工作人员必需证件齐全:健康证、上岗证等必备。每十二个月进行一次健康检验,检验不合格者,不准在食堂工作。食堂工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戴手套。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 第二条 食堂时刻保持清洁卫生,每餐后必需对食堂桌椅、地板进行清洗。 餐具清洗洁净后,统一消毒。平等候人,饭菜定量,食品足秤。 第三条 坚持实物验收制度,搞好成本核实。做到日清月结,账物相符。每个月盘点一次,每个月定时报财务部。 第四条 提前一天制订隔天食谱,品种式样多,考虑不一样地方职员习惯品味给于合适调整,改善职员伙食,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物,预防食物中毒。未烹调食物要生熟分类收藏好,预
40、防老鼠等害虫入侵。 第五条 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预防事故 发生。非相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和保管室。 第六条 厨工养成节水、节电习惯,如有发觉浪费水电情况,责任人罚款50元第七条 下班前,要关好食堂门窗,检验各类电源开关设备,做好防盗工作。 六、 职员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条 职员宿舍楼内一切设施属企业全部,珍惜宿舍内一切公物设施,损坏者照价赔偿。职员必需由正门进入,不得攀爬阳台、翻越窗户,未经宿舍保安检验并许可,任何人不得把东西搬离宿舍楼。 第二条 不准随地吐谈、乱丢东西,室内设施不准随便移动拆卸。一切日常见具要洁净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整齐美观,不准往窗外丢杂物,卫生间
41、要常常洗刷,垃圾要倒入指定垃圾桶。 第三条 职员所分配锁匙只准本人使用,不得私配或转借同宿舍职员以外任何人,放假职员要把自己东西交托她人看管,以免丢失。严禁在宿舍楼赌博,嫖娼、酗酒、偷窃及有伤风化其它行为。 第四条 注意节省用水、用电,做到水龙头有开相关,人离房间要关灯。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不准私自接电线,预防火灾事故,确保公私财产不受损失。 第五条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宿舍严禁放高声喇叭,不准打麻将、打扑克、酗 酒及大声喧哗,上下夜班职员要保持平静。严禁在宿舍区燃放烟花、爆竹,违者按企业相关要求处罚。 第六条 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床位。职员自己财物自己保管,任何人未经主人同意不得私自动用她人物
42、品。室内不准张贴带画片、图像、放黄色录像带。 第七条 职员宿舍水管、电灯坏了,必需立即汇报宿舍保安请人修理,如不汇报出现事故由该房职员自行负责。职员不得私自违章维修,所以造成后果由责任人负担。第八条 保安队长及值班保安可定时或不定时检验宿舍卫生、水表、电表、电器线路,发觉违章线路立即拆除,经教育再次违犯者报企业办公室按企业相关要求处罚。 第九条 集体宿舍床位只限职员本人使用,不得带外人来宿舍住宿。探访者, 需凭证登记,经验证核实后方可进入。探访人员必需出示有效证件,并在来记录表上如实填写。探访人员不得私自进入非探访职员所住宿舍。 亲属留宿须经保安同意并登记,留宿期间发生异常事件,相关责任不能明
43、确时,由被探视职员负责。 第十条 职员退出宿舍时,必需到厂办办理退出登记手续,由保安清点宿舍一切物品,遗失、损坏则照价赔偿 七、 工厂警卫人员值勤准则 第一条 警卫勤务应每日二十四小时实施不辍,其各班服勤时间,由厂办制订, 报综合办同意实施。 第二条 警卫人员应恪守本企业一切要求,尤应严遵下列守则: 1、 应绝对服从上级命令,切实实施任务,不得偏袒徇私。 2、 平时应谨言慎行,实施职务时态度和蔼严正,不亢不卑。 3、 服勤中应整肃服装仪容,对于应急及防身器具等应常常佩带,或储 备齐全,以应不时之需。 4、 服勤中应时刻提升警觉,遇有重大灾变时,更应临危不乱,果断敏 捷,作合适之处理,并立即报
44、告上级。 5、 服勤中应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阅读书报、睡觉 等渎职情事。 6、 应熟记厂内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 以免临急慌乱,对关键路口电灯、门窗、篱墙等有缺损时,应即提议厂务单位处理。7、应管制入厂人、物、车辆,对未挂识别证或未办妥入厂手续者,一概不准入厂,并绝对严禁携(夹)带违禁品入厂,除工厂需料外对危险或易燃品应严拒携入。 8、 应遵照巡查路线按时或不定时巡查工厂各处。 9、 交换班时,应将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并将服勤中所见关键事项或事故,和巡查时间等统计在“警卫日志簿”,并附相关资料逐日分呈厂办核阅。 第三条 人员管制: 1、 教导职员遵守各
45、项要求,并阻止不法行为发生,维持工厂及办公处所秩序。 2、 外界贵宾到工厂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和厂商营业、采购、检验、安装人员等应至警卫室办理入厂手续,发给贵宾证,并联络相关单位接待。非经本厂人员接待,不得任其进入厂区。 3、 假日加班人员或因事需进厂者,应持相关申请单核准后,准予进厂。企业或其它各厂同仁得凭识别证办理登记后进厂。 第四条 物品管制:物品放行应凭核准“放行单”。经警卫签认后之放行单由警卫室按次序装订保管。放行物品分类(如材物料、半成品、成品、用具、资产、废料、机械设备等)及授权核准人员由各部门制订“责任人表”送警卫室实施。1、厂商交货时所随带运出物品,在进厂时先由警卫人员查验登记
46、,于离厂时再经警卫人员依原登记查对符合后始予放行。 2、离厂人员经警卫查获有私带公物或她人物品之嫌者,暂扣留物品,并以下列程序处理: 统计携带人所属单位、姓名、时间、地点。 由携带者叙述理由,注明品名、数量,由何处取得等。 情况严重时,不得让当事人离厂,应速呈报处理。 3、厂内住宿人员携带人个物品出厂时,按下列所定处理: 携带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应凭舍监室开立之放行单放行。携带通常日常见具者,由警卫人员查验后放行。 4、本企业职员及外宾不准携带摄影机进厂。如遇特殊情况,需先报综合办同意。 第五条 车辆管制:本厂各型车辆(汽车、机车)出厂须凭对应核实单据放行。 私人车辆须有企业开据通行证方可进出。进出工厂车辆应一律检验,进厂车辆当注意有没有载有违禁、危险或易燃物品,出厂车辆载有货物时,应凭放行单查验无误后放行。 第六条 紧急事件之处理: 1、 发觉窃盗时,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并应立即呈请处理。 2、 警卫人员应熟练安全装备使用。了解配置地点,紧急事发生时应 镇静以最有效方法使灾难降低至最低程度,不可慌张误事,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理:判定情况若尚可镇压消除时,速采取行动,并汇报上级及通知厂办。 判定事故无法镇压,应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