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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C管桩监理工作细则a.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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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锡天御商业广场 监理实施细则 (静压桩工程) 内容提要: 工程概况 监理工作依据和工程质量验收要求 监理工作步骤 监理控制关键点及目标值 监理工作方法和方法 旁站监理工作 安全生产监理方法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江苏省建设厅监制 PHC管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工程概况 江苏省无锡天御商业广场 工程采取 PHC 预应力管桩,7#楼设计总桩数 234 根,桩长 12 m有168根,桩长9m有66根桩顶相对标高-7.67m,-9.02m,-9.07m,-10.07m;(±0.000相当于 黄海高程绝对标高4.950 m)。8#楼设计总桩数 本工程主体结构形式为 框架结构 体系, 三 级抗震等级。建设单位:江苏省无锡北塘苏宁环球房地产开发 设计单位:上海三益建筑设计; 监理单位:南京公正工程监理; 施工单位:江苏省扬中市基础工程企业; 本桩基工程采取静载荷试验方法对桩承载力进行检验,设计极限承载力7楼2288 KN。 2.监理工作依据和工程质量验收要求 2.1监理工作依据: 2.1.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2.1.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 2.1.3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JGJ106- 2.1.4 《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GB13476- 2.1.5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10G409)(图集) 2.1.6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 2.1.7 《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 2.1.8 监理协议、施工协议和经监理认可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2.1.9 设计施工图纸、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纪要。 2.1.10政府相关政策法规等。 2.2验收要求: 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中划分要求,本桩基工程作为一子分部工程进行验收: l 验收不合格桩必需作处理,不符要求或龄期超出30天以上桩严禁使 用; l 在桩基工程验收前,须提供本桩基单桩承载力静荷测试汇报,和桩身 完整性小应变检测汇报或接桩探伤汇报。 2.3桩位和桩顶标高等实测实量项目标质量检验采取全数检验方案。 3.监理工作步骤: 3.1监理质量控制步骤 3.1.1成品管桩验收步骤 成 品 总承包自检后 送成品报验单 厂(场)方提供质保书 分包商自检 监理工程师审批 成品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总承包按要求批量自检并填写报验单 检测单位 专业监剪发觉有 疑问提出抽检 通知停止使用并运出现场 业 主 监理工程师审批 继续使用 上报 不合格 换 成 品 否 可 合格 3.1.2沉桩工程质量监理工作步骤 3.2.进度控制监理工作步骤 施工方上报桩基进度计划 调整进度计划(承包商) 桩基进度计划和总进度计划比较(监理) 不符合 符合 施工方按桩基进度计划实施 不符合 调整进度计划 符合实际进度和计划进度比较 完成施工 3.3投资控制步骤 3.3.1投资控制监理步骤月工程量审核步骤 施工方上报月完成工程量清单 监理现场计量,审核工程量清单 报业主 3.3.2工程变更监理审核步骤 工程变更 监理审核变更方案 不一样意 取消变更或调整变更 上报业主和设计审核 同意 工程变更实施 四、监理工作控制关键点及目标值 4.1.质量控制关键点和目标值 4.1.1质量目标风险分析 PHC管桩沉桩过程应控制关键是桩顶标高。 PHC管桩龄期过长,超出1个月以后,蒸压养护高强砼会疏散,脆性增加,影响桩强度,易引发桩身开裂。 因为地层情况不明或地下障碍物未清除使沉桩困难,造成桩身倾斜或桩身破裂等问题。应立即按实际情况作出判定,预防因沉桩不妥造成质量事故。 4.1.2桩位放样许可偏差以下: 群桩 20mm 单排桩 10mm 4.1.3桩基工程桩位验收,除设计有要求外,应按下述要求进行: 4.1.3.1当桩顶设计标高和施工场地标高相同时,或桩基施工结束后,有可能对桩位进行检验时,桩基工程验收应在施工结束后进行。 4.1.3.2当桩顶设计标高低和施工场地标高,送桩后无法对桩位进行检验时,对打入桩可在每根桩桩顶沉至场地标高时,进行中间验收,待全部桩施工结束,承台或底板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再做最终验收。 4.1.3.3压入桩桩位偏差,必需符合表2要求。斜桩倾斜度偏差不得大于倾斜角正切值15%(倾斜角系桩纵向中心线和铅垂线间夹角)。(强制性条文) 表2预制桩桩位许可偏差(mm) 项 项目 许可偏差 1 盖有基础梁桩: (1) 垂直基础梁中心线 (2) 沿基础梁中心线 100+0.01H 150+0.01H 2 桩数为1-3根桩基中桩 100 3 桩数为4-16根桩基中桩 1/2桩径或边长 4 桩数大于16根桩基中桩: (1) 最外边桩 (2) 中间桩 1/3桩径或边长 1/2桩径或边长 注:H为施工现场地面标高和桩顶设计标高距离。 4.1.4桩基承载力和质量检测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没有要求时,工程桩进行静载荷试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数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对砼预制桩桩身完整性检验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10%,且不得少于10根,每个柱子承台下不得少于1根。 4.1.5压桩停止条件必需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本工程对压入桩以桩顶标高控制为主。 4.1.6桩基工程质量控制关键点: 施工前:监理汇同承包人必需立即对平面控制点及水准点进行复核。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关键负责起始平面控制及水准点复核、审定承包人设置临时控制网点及其测量保护桩标志和结果、审批承包人建筑物或构筑物定位放样(轴线及轮廓点)、填写和整理多种测量控制及放样定位平行验测资料等。认真复查压桩设备各部分质量和性能,并监督试运行。对管桩生产厂家进行现场考察。检验进场管桩外观质量及产品等级、标识等。审核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关键审核施工单位施工流水线路。 施工过程中:压桩前,督促施工单位进行试压桩,以利初步确定承载力特征值。压桩过程中应常常观察桩身垂直度、桩身混凝土完整性、桩入土深度及统计该深度时压力值。 施工结束后,参与桩承载力及桩体质量检验,检测百分比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桩基检测和复测合格后,监理出具桩基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汇报,办理正式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证实单,报质监机构立案。 质量控制目标值为符合规范、标准及设计图纸要求。 4.2、进度控制关键点和目标值 4.2.1比较实际进度和计划进度差异 4.2.2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实施项目进度控制中,要尤其重视纷繁复杂影响原因对进度计划在实施过程展现可变性和不均衡性,要注意相关单位对进度影响,设计对进度影响、材料物资供给影响、不利施工条件影响、资金原因、技术原因、施工组织不妥、不可预见事件发生、对于上述影响要做到有估计并立即处理,对关键线路上影响原因要全力组织处理。进度差异造成多个平行分包商计划改变,总监理工程师通知总承包单位给予妥善处理。 4.2.3进度控制目标值为经审核同意计划进度完成节点。 4.3、投资控制关键点及目标值 4.3.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施工协议相关条款、施工图,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应制订防范性对策,作技术经济合理性估计分析,并宜在工程变更实施前和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变更价款。 4.3.2专业监理工程师在进行现场计量基础上,按施工协议约定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支付条款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审查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未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协议要求工程量,监理人员拒绝计量和该部分工程款支付申请。 4.4施工现场质保体系审核 4.4.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对应施工技术标准,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评制度。 4.4.2对桩基分包、总包单位项目班子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资质进行审核,并留下书面报审统计。 5.监理工作方法和方法 5.1监理质量控制方法和方法 5.1.1PHC管桩成品质量控制方法和方法 对每批进场成品桩质量进行验收关键检验产品出厂合格证(含砼强度、钢绞束镦头检验、钢筋复试等汇报)和外形尺寸和外观质量等。 a)外形尺寸许可偏差要求: 项 目 许可偏差 检验方法 桩径 ±5mm 用钢尺量 管壁壁厚 ±5mm 用钢尺量 桩尖中心线 <2mm 用钢尺量 桩体弯曲 <1/1000L 用钢尺量桩长 顶面平整度 10mm 用水平尺量 b)外观质量: PHC管桩外观质量要求无蜂窝、露筋、裂缝、色感均匀,桩顶无孔隙。 检验方法:采取直观方法,对桩顶处用小锤敲击听是否有空隙。 c)PHC桩运输、堆放、吊放要求 本工程所需PHC桩全部采取大型平车运输至施工现场。桩搁置点必需满足设计要求,搁置点误差宜控制在±25cm以内。桩在运输过程中应尽可能避免桩身跳动和冲撞。 堆桩场地要求平整、坚实,不能有沉陷,堆桩高度视施工现场场地情况,最高不宜超出3层,以预防桩堆下沉,对于局部较软弱场地,桩堆下应铺设路基钢板,桩堆应部署在沿道路边缘,(不影响施工为准)方便于运输和卸桩。 在管桩两侧用木楔塞牢,预防滑动,管端要挂标志给予标识。预防其它物件碰撞而损伤和便于施工现场识别。 5.2.沉桩施工监理工作方法和方法 5.2.1沉桩前准备工作 (a)沉桩准备阶段工作关键点是:核查各沉桩区地质勘察汇报,了解土层分布情况,判定沉桩可能性;进行沉桩试桩;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确定沉桩区域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保护等级。 (b)管桩基础施工前,应督促施工单位完成下列准备工作: 1)组织相关单位会审图纸; 2)调查场地及毗邻区域内地下及地上管线、地下建(构)筑物及障碍物; 3)可能受沉桩影响建(构)筑物,并提出对应安全方法; 4)场地面应平整,排水通畅,坡度小于1%,承压能力应满足桩机稳定要求; 5)在不受施工影响地方设置坐标、高程控制点及轴线定位点; 6)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7)供电、供水、道路、排水、照明、临设房屋等满足施工要求; 8)向操作人员作技术安全交底。 (c)管桩基础施工前,应督促施工单位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 1)建筑场地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 2)管桩基础施工图及会审纪要; 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压桩设备(桩机和压重等)技术性能资料; 5)管桩出厂合格证及产品说明书; 6)相关管桩承载力、施工工艺试验参考资料。 d)当施工可能影响周围建(构)筑物正常使用和安全时,应采取降低挤土影响方法。必需时,应对建(构)筑物进行加固处理并设点观察;在毗邻边坡压桩时,应随时注意沉桩对边坡影响。 e)桩尖应依据地质条件和设计要求选择。 f)地下管线保护: 为确保基础顺利施工和地下管线安全,必需督促施工单位对物探汇报进行仔细分析,在施工过程中应先开挖样洞,给予核实后再进行施工,避免损坏管线。对尤其关键地下管线如原水管、煤气管等必需督促施工单位采取必需监测手段。同时应督促施工单位和相关单位取得联络,调查周围管网情况,并采取对应方法。 g)地下障碍物清除: 沉桩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沉桩范围内地下障碍物清除。地下障碍物探查可采取打入钢筋法和轻便触探法等方法进行查明后给予清除。清除障碍物后场地应进行回填,回填须密实,回填料粒径£75mm,回填后场地必需满足桩机施工要求。 5.2.2测量放样控制 a)由测量控制网引测桩基轴线,桩基轴线定位点应设置在不受沉桩影响或受压桩影响较小地点,在施工过程中应常常检验,定位点需要移动时,应先检验其正确性,并作好测量统计。 b)轴线要定时复测校正,并以此为依据按设计施工图逐一定出桩位中心,每个桩以桩位中心为圆心,以管桩桩靴半径画圆,用石灰粉标出。 c)样桩测放时,应依据轴线用经纬仪(2²级)和钢卷尺测放,用小木桩等材料表示并用白石灰勾出其轮廓线,样桩测放后要做好样桩保护。每根桩在施打前,应检验其正确性,并做好测量复核验收统计。 d)沉桩过程中,由二台正交经纬仪和角度计测定桩精度和角度,以确保压入桩垂直度和斜桩角度,由一台水准仪观察沉桩深度及最终贯入度。经纬仪、水准仪均应放在不受桩机移动及压桩作业影响地方。 5..2.2 沉桩质量控制 对静压桩施工过程监理将采取巡视、旁站和公布通知等监理工作方法进行质量控制,并从事前、事中和事后制订针对性监理控制方法。 5.2.2.1事前控制方法 a)审核施工机械选择合理性,认真检验压桩设备各部分性能,尤其是压重安全性,确保机械正常运作; b)审核压桩作业线是否合理,应避免成单方向压桩而造成土体成单方向位移过大而影响已压桩体位移和周围环境。 c)施工前对成品桩(静压成品桩通常均由工厂制造,运至现场堆放)做外观及强度检验,并留下统计。 d)对压桩用压力表、规格及质量应进行检验,并审查压力表和油压系统配套校验证书。 e)检验施工单位依据施工图绘制工程桩位编号图; f)审查施工控制网设置方案是否合理,由专职测量人员分批或全部测定标出场地上桩位,其偏差必需符合规范要求;并对基准线、基准点进行复测,合格后复核小样桩放样精度。 g)复核施工单位在桩身上画出以米为单位长度标识,并按从下至上次序标明桩长度,方便观察桩入土深度. 5.2.2事中控制方法 a)压桩机行驶路线应有足够承载能力,以免压桩机倾覆。 b)桩基工程施工前,优异行压桩试验,以确定压桩相关参数。 试桩应符合下列要求: l 试桩规格、长度及地质条件代表性。 l 试桩应选在地质勘探孔周围。 l 施工条件应和工程桩一致。 c)压桩应一次到位,中途不得停顿。如特殊情况,中途必需停顿,应将桩尖停留在软土层,且停歇时间不得超出24h。 d)压桩应符合下列要求: l PHC桩桩顶标高控制:因为PHC桩桩顶锚固钢筋做法和钢筋混凝土桩不一样,其桩顶通常为无损桩顶,施工单位应采取锯桩器切割,桩顶标高应控制在±50mm,以避免以后和承台钢筋联结产生麻烦。 l 送桩留下桩孔,应立即用碎石或道渣回填密实; e)压桩次序速度确定,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应考虑尽可能降低拥土、挤土对周围环境影响;压桩速度依据对周围管线、建筑物监测情况调整; 压桩次序应综合考虑下列标准后确定: 依据桩密集程度及周围建(构)筑物关系,并要依据施工整体安排、施工现场条件及桩机运行路线等原因,督促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次序,要求施工单位依据地质情况采取分段试压措施进行。对密集桩承台(桩距在3~4d时)应跳打,以降低压桩挤土效应,具体次序按以下情况: l 若桩较密集且距周围建(构)筑物较远、施工场地较开阔时,宜从中间向四面进行; l 若桩较密集且一侧靠近建(构)筑物时,宜从毗邻建(构)筑物一侧开始由近及远地进行。 l 依据桩入土深度,宜先长后短。 f)当压桩下沉靠近设计标高时,不得过早停压,以免在补压时发生停止下沉或下沉难以达成设计标高现象。 g)碰到下列情况时,应暂停压桩,并立即和相关单位研究处理: (1)初压时,桩身发生较大幅度移位、倾斜,压入过程中桩身忽然下沉或倾斜; (2)桩顶混凝土破坏或压桩阻力剧变。 h)当桩顶未达成设计标高,经设计单位同意必需进行截桩时,截桩前必需先把桩端固定好,然后用凿子凿开3~5cm深槽,待露出钢筋后进行切割。严禁在桩顶悬臂状态下进行切除。 i)施工过程中必需做好压桩统计,关键统计压桩压力、桩垂直度及压入深度。 j)对承受反力结构应加强观察。 5.2.3. 事后控制方法 5.2.3.1施工结束后,应做桩承载力及桩体质量检验,检测百分比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 5.2.3.2当基桩桩头挖出后应复测桩位偏差和桩顶标高偏差,当发觉桩位超偏时,必需督促施工单位找设计确定,并拿出处理方案处理到位,方才能转入下道工序施工。 5.2.3.3桩基检测和复测合格后,由监理出具桩基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汇报,办理正式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证实单,报质监机构立案。 5.2.4 PHC管桩沉桩工程验收 5.2.4.1管桩基础工程验收程序应符合下列要求: l 当桩顶设计标高和施工现场标高基础一致时,可待全部管桩施工完成后一次性验收。 l 当桩顶设计标高低于施工现场标高需要送桩时,在送桩前应进行质量评定;待全部管桩施工完成并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再进行完工验收,绘制压桩工程完工图。 5.2.4.2管桩基础工程完工验收时,施工单位应含有下列文件和资料: l 桩基设计文件和施工图,包含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书等; l 桩位测量放线图,包含工程基线复核签证单; l 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汇报; l 经审定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包含实施中变更文件及资料; l 管桩出厂合格证及管桩技术性能资料(产品说明书); l 管桩施工统计汇总,包含桩位编号图等; l 管桩工程完工图; l 成桩质量检验汇报; l 单桩承载力检测汇报; l 质量事故处理资料。 5.2.4.3静压桩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5要求。 表5 静力压桩质量检验标准 项 序 检验项目 许可偏差或许可值 检验方法 单位 数值 主控项目 1 桩体质量检验 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2 桩位偏差 见表1 用钢尺量 3 承载力 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项 序 检验项目 许可偏差或许可值 检验方法 单位 数值 一 般 项 目 1 成品桩质量:外观 表面平整,颜色均匀,掉角深度<10mm,蜂窝面积小于总面积0.5% 直观 成品桩外形 表面平整,颜色均匀,掉角深度<10mm,蜂窝面积小于总面积0.5%。 直观 成品桩裂缝(收缩裂缝或起吊、装运、堆放引发裂缝) 深度<20mm,横向裂缝不超出边长二分之一 裂缝测定仪,该项在地下水有侵蚀地域及锤击数超出500击长桩不适用 成品桩尺寸: 横截面边长 桩顶对角线差 桩尖中心线 桩身弯曲矢高 桩顶平整度 mm mm mm mm +5 <10 <10 <1/1000l <2 用钢尺量 用钢尺量 用钢尺量 用钢尺量 用钢尺量 强度 满足设计要求 查产品合格证书或钻芯试压 2 压桩压力(设计有要求时 ﹪ +5 查压力表读数 3 桩顶标高 mm +50 水准仪 5.3监理工作音影资料管理。 5.3.1专员负责监理工作音影资料管理,对照片或电子文档进行编号、排序、统计。 5.3.2对下列部位或监理工作过程进行拍摄统计 l 开工前全场平面。 l 桩机安装调试完成。 l 监理桩位复核。 l 监理检验压桩时压力表、垂直度。 l 土方开挖后监理检验桩位偏差情况。 l 工程设计变更处理情况。 l 工程施工遇障碍物及处理情况。 5.4 对周围环境保护方法 l 审核压桩方案,关键审查压桩流向,对保护要求高部位先压桩,然后逆向压桩,即先压关门桩。 l 沉桩开始前,应充足了解周围环境;包含地下障碍物,周围管线、建筑物 等,必需时落实保护方法; l 压桩前督促施工单位将轴线控制桩移至沉桩影响范围以外,免受沉桩影响移位,并落实保护方法; l 合理安排压桩步骤,严格控制压桩速度,以防挤土过快。 l 沉桩过程中对尤其关键地下管线如原水管、煤气管和工地周围关键建筑物等,必需督促施工单位采取必需监测手段,定时向业主及监理汇报监测结果,以做到信息化施工。 l 对很近管线,应采取开挖暴露方法给予保护,并掏空管道四面土体。 l 加强信息化施工,实施实时同时检测,动态指导天天压桩数量。 6.旁站监理工作: 依据国家建设部及本市相关法规、监理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对本桩基工程应严格实施旁站监理,为确保工程达成预期质量目标,为此监理项目部对桩基工程以下工序做全过程旁站监理: 6.1试打桩 监理人员应对试桩进行全过程跟踪,包含插桩、打桩、接桩、送桩和停打收锤,配合检测部门做好多种数据统计。 6.2电焊接桩隐蔽过程 监理人员在电焊接桩时,应依据规范要求,对焊接质量进行全方面检验,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办理书面验收统计,并对接头打入全过程进行跟踪监控。 6.3对沉桩标高、桩位偏差监理人员必需严格按规范要求要求实施。 6.4送桩和停打收锤 对沉桩停打收锤进行旁站,严格控制桩顶标高和最终贯入度,以确保符合设计要求,桩顶标高误差±50mm范围内,最终贯入度应符合试打桩和设计要求。 7.安全生产监理方法: 7.1督促和审查总承包商和其分包商纳入安全管理系统,并签署安全生产协议书; 7.2凡市建委和劳动局要求持证上岗人员,必需持有上岗证; 7.3严禁桩架不带路基箱下地直接行走,要求施工方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7.4起重高空作业时,要求施工方用显著标识定出安全区域,以防坠物伤人; 7.5吊运驳桩严禁操作摆幅度过大、过快必需时应设置溜缆; 7.6在电焊接桩过程中必需等焊完一层焊缝后方能放松大钩,并要求焊工暂避,以防吊扣滑落伤人; 7.7对易燃易爆物品应按相关要求存放,作出显著标志,严禁在此区域内明火作业; 7.8监督施工单位加强对施工人员安全及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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