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全日美实业(福建)有限公司---1#车间
消
防
设
计
文
件
福建晨光建筑设计院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
全日美实业(福建)有限公司--1#车间设计人员名单:
法定代表人:丛中杰
技术负责人:靳文国
项目负责人:黄颖星
建筑专业负责人:黄颖星
构造专业负责人:靳文国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冯敏智
电气专业负责人:陈诚
目 录
一、 设计根据
二、 设计规模和设计根据
三、 总指标
四、 总平面布置图
五、 建筑设计
六、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七、 建筑电气
消防设计阐明
一、设计根据
1、龙海市角美工业综合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批准总图。
2、全日美实业(福建)有限公司1#车间提供设计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规范和原则消防安全体系。
3、甲方提供1#车间重要生产材料资料。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及国家和地方关于规范和规定。
二、设计规模和设计范畴:
全日美实业(福建)有限公司-- 1#车间是由全日美实业(福建)有限公司兴建,基地位于漳州台商投资区吴宅工业园。1#车间为纸尿裤生产车间,每层使用人数各为20人。该车间占地面积为3120.6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205.28平方米,为丙类厂房,耐火级别为二级,该建筑三层,为框架构造,建筑高度为23.7米。
本设计承担该建设用地范畴内总平面布置,1#车间土建及公用工程涉及水电、消防及电话等,二次装修由业主另委托专业设计单位设计,我院关于专业予以配合。
三、总指标:
1、总建筑面积
1#车间 9205.28平方米。
2、建筑占地面积
1#车间 3120.68平方米
3、建筑层数
1#车间 三层
四、总平面布置图
1、概括:1#车间位于龙海全日美实业(福建)有限公司厂区内,南面为1#成品仓库、北面为1#原料仓库,东面为拟建厂区道路,西面为2#车间。
2、防火间距:
1#车间南面与拟建1#成品仓库(丙类)间距10米,与南面拟建1#原料仓库(丙类)间距12米,别的两面与厂区拟建道路间距均在10米以上,间距均满足消防规范规定。
3、消防车道:
1#车间东面和西面均为拟建道路,道路宽度均为6米,南面有6米道路到达厂房门口,转弯半径不不大于9米,满足消防车通行规定。
五、建筑设计
1、防火分区: 1#车间为丙类厂房,耐火级别均为二级,依照防火分区最大容许建筑面积,1#车间每层防火分区面积为3120.68平方,满足消防分区最大容许建筑规定。
2、安全疏散:1#车间首层防火分区均设有三个3.2米宽X3.2米高铝合金平开门作为疏散口;二层防火分区均设有两个1.2米宽X2.1米高乙级防火门通向楼梯间作为疏散口,三层防火分区均设有两个1.2米宽X2.1米高乙级防火门通向楼梯间作为疏散口,每层防火分区2个疏散口水平距离不下于5米,每个疏散口可作为安全出口。
3、厂房防火解决:厂房2、3及维修车间均用190多孔砖墙作为内外墙分隔,依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第3.2.1条、第3.2.5条、第3.2.6条、第3.2.7条、第3.2.8条及第3.2.9条规定,二级耐火级别厂房上人平屋面,其屋面板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4、室内装修也必要按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六、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1、 设计根据及工程概况
1.设计根据:
1).现行国家关于设计规范及规程,省内地办法规。
2). 业主提供关于市政给水管网资料。
3). 国标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4). 国标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备设计规范》。
2.工程概况:
1#车间为纸尿裤生产车间,耐火级别为二级,火灾危险类别为丙类。
2、 消防水源
由不同方向市政给水管引入两条DN200给水管,在本厂区周边形成环网并作为本工程室内外消防及生活水源。
3、 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
室外消火栓用水量40L/S(火灾延续时间为3小时),由距本建筑150米之内3个SS100-1.0型室外消火栓供应 .室外消火栓详甲方另行委托设计。
4、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消防系统由市政给水管网及屋面10T消防水箱供应。本工程室内消火栓用水量10L/S,每股5L/s,二股同步使用。室内消火栓布置保证有两支水枪充实水柱同步到达室内任何部位。室内消火栓用明装,单出口箱内设有消火栓SN65;直流水枪QZ19 ,水龙带DN65长25米各一件。
4、 灭火器设立:
1#车间中危险级别,火灾类别为A类,每具灭火器最小配备级别为2A,最大保护面积为75平方米/A,选用3KG磷酸铵盐手提式干粉灭火器(2A);底边距地0.2米挂墙设立。
七、建筑电气
1、 设计根据
国标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 电源设立
消防设备用电为二级负荷,电源由厂区配电室提供。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批示标志采用蓄电池作为备用电源,持续供电时间不不大于90分钟。
3、 配电线路
消防用电设备采用专用回路供电,消防配电设备设立明显标志,其配电线路及控制回路按区划分。消防用电设备线路暗敷时,应穿金属管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构造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不大于30mm。明敷时(涉及敷设在吊顶内),应穿金属管或封闭式金属
线槽,并应采用防火保护办法。消防用电设备配线导线均采用
阻燃型电缆(线)。用电设备专用配电线路过负载保护仅作用于信号不作用于切断电路。
4、 火灾应急照明:
1).封闭楼梯间、疏散走道及人员密集公共活动场合设立应急灯。
2).疏散走道、楼梯间及其转角处等部位,距室内地面0.3米嵌墙设立疏散方向批示灯,车间内无墙及无柱处距地面2.5米吊装设立疏散批示灯。并在各安全出口门上设立出口批示标志灯。
3). 所有“出口标志灯,应急灯,疏散批示灯”均要采用带非燃保护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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