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氮肥行业清洁生产
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目 录
前 言
为落实落实《中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指导和推进氮肥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提升资源利用率,降低和避免污染物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制订氮肥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本指标体系用于评价氮肥企业清洁生产水平,作为创建清洁生产优异企业关键依据,并为企业推行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指导。
本指标体系依据综合评价所得分值将企业清洁生产等级划分为两级,分别为清洁生产优异水平和清洁生产通常水平。伴随技术不停进步和发展,本指标体系每3-5年修订一次。
本指标体系由化工清洁生产中心起草。
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本指标体系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1 氮肥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适用范围
本评价指标体系适适用于以煤、油(重油或轻油)或天然气(含焦炉气、炼厂气)为原料生产合成氨,进而生产尿素、碳酸氢铵氮肥企业。以煤、油或天然气为原料生产合成氨,进而生产硝酸铵、硫酸铵、氯化铵和磷酸铵化肥企业可参考实施。
2 氮肥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结构
本指标体系选择资源和能源消耗指标、产品特征指标、污染物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及环境管理和劳动安全卫生指标等5个方面共33项指标作为氮肥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这些指标高低将反应企业生产工艺水平、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水平和安全环境健康管理水平。氮肥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框架见图1。
评价指标分为正向指标和逆向指标。其中,资源和能源消耗指标、污染物指标、环境管理和劳动安全卫生指标均为逆向指标,数值越小越符合清洁生产要求;资源综合利用指标均为正向指标,数值越大越符合清洁生产要求。产品特征指标中现有正向指标,也有逆向指标。
3 氮肥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基准值和权重分值
在评价指标体系中,指标评价基准值是衡量该项指标是否符合清洁生产基础要求评价标准。本定量化评价指标评价基准值选择行业清洁生产优异水平,即:对于正向指标,评价基准值采取氮肥行业能达成最大值(即行业最优值);对于逆向指标,评价基准值采取氮肥行业能达成最小值(即行业最优值)。
各项指标权重值采取层次分析法(AHP)来确定。
以天然气、油和煤为原料氮肥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项目、各项指标权重及评价基准值分别见表1、表2和表3。
表1 以天然气为原料氮肥行业评价指标项目、权重及基准值
序号
评价指标
权重
单位
评价基准值
1
资源和能源消耗指标
综合能耗
21
GJ/吨产品
32
2
润滑油消耗量
3
千克/吨产品
2
3
催化剂消耗量
3
千克/吨产品
0.20
4
新鲜水消耗量
7
吨/吨产品
10
5
用电量
3
KW.h/吨产品
600
6
产品特征指标
尿素含氮量
4
%
46.2
7
尿素含水量
1
%
1.0
8
尿素缩二脲含量
1
%
0.5
9
碳铵含氮量
1
%
17.2
10
碳铵含水量
1
%
3.0
11
污染物指标
废水量
12
吨/吨氨
6
12
废水中氨氮
4
千克/吨氨
0.4
13
废水中COD
4
千克/吨氨
1.0
14
废水中氰化物
1
千克/吨氨
0.0015
15
废水中悬浮物
1
千克/吨氨
0.3
16
废水中石油类
1
千克/吨氨
0.05
17
废水中挥发酚
1
千克/吨氨
0.0015
18
废水中硫化物
1
千克/吨氨
0.008
19
废水pH
1
6-9
20
废气量
3
Nm3/吨产品
7000
21
废气中氨
2
千克/吨产品
5
22
废气中氰化物
2
千克/吨产品
0.0001
23
废气中烟尘
2
千克/吨产品
0.02
24
废渣量
2
千克/吨产品
0.18
25
资源综合利用指标
水循环利用率
4
%
90
26
污水综合利用率
4
%
70
27
含氨废气回用率
2
%
95
28
废渣综合利用率
2
%
100
29
余热利用率
2
%
80
30
环境管理和劳动安全卫生指标
职员病假
1
小时/百万小时
0.5
31
职业病人数
1
人/生产工人数
0.001
32
伤亡事故
1
次/年
0.1
33
事故赔款总额
1
事故赔款额/产值
0.001
注:黑体指标为正向指标,即数值越大越好。其它指标为逆向指标,数值越小越好。
表2 以油为原料氮肥行业评价指标项目、权重及基准值
序号
评价指标
权重
单位
评价基准值
1
资源和能源消耗指标
综合能耗
21
GJ/吨产品
42
2
润滑油消耗量
3
千克/吨产品
2
3
催化剂消耗量
3
千克/吨产品
0.20
4
新鲜水消耗量
7
吨/吨产品
10
5
用电量
3
KW.h/吨产品
600
6
产品特征指标
尿素含氮量
4
%
46.2
7
尿素含水量
1
%
1.0
8
尿素缩二脲含量
1
%
0.5
9
碳铵含氮量
1
%
17.2
10
碳铵含水量
1
%
3.0
11
污染物指标
废水量
12
吨/吨氨
3
12
废水中氨氮
4
千克/吨氨
0.37
13
废水中COD
4
千克/吨氨
0.19
14
废水中氰化物
1
千克/吨氨
0.0015
15
废水中悬浮物
1
千克/吨氨
0.08
16
废水中石油类
1
千克/吨氨
0.05
17
废水中挥发酚
1
千克/吨氨
0.00008
18
废水中硫化物
1
千克/吨氨
0.008
19
废水pH
1
6-9
20
废气量
3
Nm3/吨产品
4060
21
废气中氨氮
2
千克/吨产品
5
22
废气中氰化物
2
千克/吨产品
0.0001
23
废气中烟尘
2
千克/吨产品
0.3
24
废渣量
2
千克/吨产品
0.205
25
资源综合利用指标
水循环利用率
4
%
90
26
污水综合利用率
4
%
70
27
含氨废气回用率
2
%
95
28
废渣综合利用率
2
%
100
29
余热利用率
2
%
80
30
环境管理和劳动安全卫生指标
职员病假
1
小时/百万小时
0.5
31
职业病人数
1
人/生产工人数
0.001
32
伤亡事故
1
次/年
0.1
33
事故赔款总额
1
事故赔款额/产值
0.001
注:黑体指标为正向指标,即数值越大越好。其它指标为逆向指标,数值越小越好。
表3 以煤为原料氮肥行业评价指标项目、权重及基准值
序号
评价指标
权重
单位
评价基准值
1
资源和能源消耗指标
综合能耗
21
GJ/吨产品
52
2
润滑油消耗量
3
千克/吨产品
2
3
催化剂消耗量
3
千克/吨产品
0.20
4
新鲜水消耗量
7
吨/吨产品
25
5
用电量
3
Kw.h/吨产品
1200
6
产品特征指标
尿素含氮量
4
%
46.2
7
尿素含水量
1
%
1.0
8
尿素缩二脲含量
1
%
0.5
9
碳铵含氮量
1
%
17.2
10
碳铵含水量
1
%
3.0
11
污染物指标
废水量
12
吨/吨氨
15
12
废水中氨氮
4
千克/吨氨
1.05
13
废水中COD
4
千克/吨氨
2.25
14
废水中氰化物
1
千克/吨氨
0.015
15
废水中悬浮物
1
千克/吨氨
1.5
16
废水中石油类
1
千克/吨氨
0.075
17
废水中挥发酚
1
千克/吨氨
0.0015
18
废水中硫化物
1
千克/吨氨
0.0075
19
废水pH
1
6-9
20
废气量
3
Nm3/吨产品
2300
21
废气中氨氮
2
千克/吨产品
5
22
废气中氰化物
2
千克/吨产品
0.0001
23
废气中烟尘
2
千克/吨产品
0.42
24
废渣量
2
吨/吨产品
0.015
25
资源综合利用指标
水循环利用率
4
%
90
26
污水综合利用率
4
%
70
27
含氨废气回用率
2
%
95
28
废渣综合利用率
2
%
100
29
余热利用率
2
%
80
30
环境管理和劳动安全卫生指标
职员病假
1
小时/百万小时
0.5
31
职业病人数
1
人/生产工人数
0.001
32
无伤亡事故
1
次/年
0.1
33
事故赔款总额
1
事故赔款额/产值
0.001
注:黑体指标为正向指标,即数值越大越好。其它指标为逆向指标,数值越小越好。
4 氮肥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考评评分计算方法
4.1 定量评价指标考评评分计算
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考评评分,以企业在考评年度(通常以一个生产年度为一个考评周期,并和生产年度同时)内各项指标实际数值为基础进行计算,综合得出该企业定量评价指标考评总分值。考虑到正向指标和逆向指标差异,对各项评价指标实际数值依据其类别和不一样情况分别进行标准化处理。
对正向指标,按式(1)计算:
…………………………………………………(1)
对逆向指标,按式(2)计算:
…………………………………………………(2)
式中:
Si——第i项评价指标单项评价指数;
Sxi——第i项评价指标实际值;
Soi——第i项评价指标评价基准值。
本评价指标体系单项评价指数在0-1.0之间。
对于不生产碳酸氢铵产品企业,其碳铵含氮量和碳铵含水率两项指标标准化值Si均取1。
对于不生产尿素企业,其尿素含氮量、尿素含水量、尿素缩二脲含量三项指标标准化值Si均取1。
对于pH指标,若企业排放废水中pH在6-9之间,标准化值Si取1,不然取为0。
企业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按式(3)计算:
…………………………………………(3)
式中:
P1——定量评价考评总分值;
n——参与考评定量化评价二级指标项目总数;
Si——第i项评价指标单项评价指数;
Ki——第i项评价指标权重分值。。
定量评价考评总分值P1介于0至100之间。
4.2 企业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考评评分计算
对于氮肥生产企业,企业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P经过其定量评价指标P1即可全方面反应,即P=P1,企业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值P介于0至100之间。
4.3 氮肥行业清洁生产企业评定
本评价指标体系将氮肥行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划分为两级,即中国清洁生产优异水平和中国清洁生产通常水平。对达成一定综合评价指数企业,分别评定为清洁生产优异企业或清洁生产企业。
依据现在中国氮肥行业实际情况,不相同级清洁生产企业综合评价指数列于表4。
表4 氮肥行业不相同级清洁生产企业综合评价指数
清洁生产企业等级
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
清洁生产优异企业
P≥90
清洁生产企业
80≤P<90
被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关键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未“达标”企业和继续采取严禁和淘汰生产工艺和装备企业,不能被评定为“清洁生产优异企业”或“清洁生产企业”。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分值)低于清洁生产企业综合评价指数(80分)企业,应类比本行业清洁生产优异企业,主动推行清洁生产,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强化全方面管理,提升清洁生产水平。
5 指标解释
《氮肥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部分指标指标解释和《中国化学工业统计》和《化工企业环境保护统计》中指标概念一致,其它指标解释以下:
5.1 合成氨综合能耗
是指合成氨工艺消耗多种能源转换为GJ之和和汇报期合成氨产量之比。其计算公式为:
5.2 新鲜水消耗量
生产每吨氨所消耗生产用新鲜水量。其计算公式为:
5.3 水循环利用率
指工业企业循环冷却水循环利用量和外补新鲜水量和循环水利用量之和比,以百分比计。其计算公式为:
5.4 污染物产生指标
包含水污染物产生指标和气污染物产生指标。水污染物产生指标是污水处理装置入口污水量和污染物种类、单排量或浓度。气污染物产生指标是指废气处理装置入口废气量和污染物种类、单排量或浓度。其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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