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注:
1、此份为试运营文献,该流程/制度负责人为精细化管理领导小组组长,重要职责是修改、维护流程/制度运营、检查、培训指引、问题点收集、解决;
2、若在运营过程中遇到运作不畅等状况时,请及时知悉精细化管理领导小组指引;
3、精细化管理前文献若同本文献有冲突时,一律依本文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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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欧公司管理研究院
XX有限公司
1、目 :
为了规范管理,通过稽核使各项工作有序地开展,更好地激发公司全体员工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1通过稽核,提高执行力;
1.2检查发现公司各部门工作中存在问题,并协助被稽核部门分析因素促其进行改进;
1.3检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程序文献、管理办法以及会议决策执行状况及其工作进度;
1.4加强与增进公司部门之间协调、沟通;
1.5检查、跟进公司政策、方针、会议精神等信息贯彻执行和反馈状况;
1.6精确掌握全公司各部门、各岗位工作业绩,为公司绩效考核提供根据,增进公司各部门提高工作效率;
1.7建立、健全和完善公司责任制约机制;
1.8纠错纠偏,树立正面典型,弘扬正气;
1.9为公司发展培养并输送人才;
1.10增进公司和谐发展。
2、范 围:
2.1公司寻常工作稽核及专案稽核;
2.2涵盖公司各部门、各岗位。
3、组织架构
3.1 稽核中心直属总经理,对总经理直接负责;
3.2稽核中心由稽核总监、稽核专人构成;
3.3稽核中心人事任免由稽核中心总监提名,总经理批准;
4、稽核内容
4.1任务目的
4.2岗位职责
4.3作业流程
4.4规章制度
4.5管理办法
4.6作业指引书
4.7异常状况
4.8 “5S”
4.9劳动纪律
4.10绩效管理
4.11安全生产
4.12会议决策
4.13指令规定
4.14员工培训
4.15《内部联系单》执行
4.16工作总结、筹划
5、稽核作业程序
5.1稽核筹划制定
5.1.1 每月第二个工作日前,稽核中心总监制定稽核中心《稽核工作月筹划》,明确本月稽核工作总体思路,拟定本月稽核工作重点内容,并向总经理进行报告;
5.1.2 每周五上午下班前,稽核中心总监依照稽核中心工作月筹划内容,制定下周《稽核任务书》,拟定下周稽核中心详细工作内容,在稽核专项会议上进行讨论;
5.1.3 每周五上午下班前,稽核中心对《稽核点列表》、《乐捐单、乐捐单列表》、《整治告知书》列表等进行更新;
5.2执行稽核
5.2.1稽核专人依照《稽核任务书》所安排任务到有关部门稽核;
5.2.2 稽核专人规定被稽核部门提供有关证据以供稽核检查;
5.2.3 稽核专人将稽核事实客观详细填写在《稽核检查表》上,稽核内容栏应涉及事实描述、证据记录等,由被稽核单位有关负责人员签名确认,如负责人回绝签字,由其直接上级确认签字生效;解决成果栏应涉及惩罚、奖励、责令限期整治等内容(奖励、惩罚建议须有有关根据、证据);
5.2.4对于解决成果中有整治规定,由稽核专人填制《整治告知书》,由被整治部门负责人填写因素分析和整治办法后签名确认,第一联交被整治部门负责人实行整治;如果被整治部门负责人拒签,则由被整治部门负责人直接上级签字生效后,稽核中心转交被整治部门负责人进行整治;被整治部门负责人直接上级拒签者,由稽核中心总监确认生效;
5.2.5稽核专人在整治期限到后3个工作日内应再次进行稽核,并将整治稽核成果,如实填报在《整治告知书》整治稽核栏中;
5.2.6在稽核过程中检查出违纪状况,由稽核专人当场开具《乐捐单》,当事人签字确认。当事人回绝签字,由其直接上级确认后签字,直接上级回绝签字,由稽核总监确认签字。
5.2.7稽核中心成员每日下班前将当天稽核内容汇总成《稽核日记》,并负责对流程、制度、控制卡、方案等执行状况建立《稽核履历表》。
5.3稽核成果解决及贯彻
5.3.1每个工作日下班前半小时,稽核总监组织召开稽核内部会议,稽核专人将《稽核日记》交稽核总监,并向稽核总监报告本日稽核状况;
5.3.2 稽核专人每个星期必要收集二个详细典型案例,将案例填写在《稽核案例表》中,并分别在星期三、星期六交稽核总监;
5.3.3 稽核专人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将本周方案、流程及控制卡《稽核履历表》交稽核总监;
5.3.4 稽核总监每周五下午组织召开稽核专项会议:
1、稽核总监将本周稽核工作整体状况向总经理报告;
2、稽核专人依照本周稽核状况制作《稽核报告》交稽核总监,并向总经理、稽核总监进行报告;
3、稽核总监将下周《稽核任务书》向总经理陈述;
4、总经理对本周稽核工作进行点评,并下达有关任务;
5.3.5 每周三17:00前,稽核总监制作《周工作总结与筹划》、《周稽核战报》,并在精细化管理周例会上进行发布;同步,将《周稽核战报》发布在公司公示栏与公司邮件内
5.3.6稽核专人将一式三联经负责人或其直接上级签字确认《乐捐单》,在1个工作日内交稽核总监审批后,稽核中心将第一联存档备查,第二联转交给被惩罚部门或负责人,第三联转交财务部;
5.3.7稽核中心负责汇总、记录周、月奖罚状况,经稽核总监确认后转交财务部并督导执行奖罚,同步转交人力资源部将奖罚成果录入员工档案,稽核中心将《乐捐汇总表》存档备查,稽核中心每周、月向全公司通报稽核奖罚状况;
5.3.8对于已交辞职报告,但尚未离开公司员工惩罚,在办理辞职手续时由人事行政部在《离职审批表》中注明扣除该员工当月捐款,财务部依照《离职审批表》在结算工资时扣除捐款;
5.3.9稽核专人每周将《稽核任务书》、《稽核检查表》、《整治告知书》、《稽核报告》、《乐捐单》分类存档备查。
6、申诉程序
6.1被稽核部门及负责人对稽核解决成果有重大异议,可向稽核总监提出书面申诉报告,稽核总监审查与否受理,被受理由稽核总监在稽核专项会议上提出,根据有关制度讨论、表决,并形成最后解决意见。稽核中心要在稽核专项会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申诉者回答申诉解决成果,不予受理申诉,稽核中心总监应在接到申诉后2个工作日内在申诉报告上注明不予受理理由后退回申诉者;
6.2对于没有或缺少解决根据问题,由稽核专人或其他有关人员书面提交到稽核专项会议上讨论,依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稽核会议决策,由稽核总监向总经理申请修改文献或制定新制度;
6.3稽核总监依照稽核专项会议决策申诉解决成果,对申诉成功予以免除原有惩罚,对申诉失败维持本来惩罚。
7、申请稽核规定
7.1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有检查、督导下属工作责任,不得将本人职责内检查、督导工作提交稽核中心稽核;
7.2有关部门之间有互相协调职责,不得将本人职责内协调、沟通工作提交稽核中心稽核;
7.3属于行政投诉,稽核中心可先行接受,然后转交行政投诉受理部门(人事行政部)解决;
7.4以上范畴之外,需要稽核中心进行稽核,必要提交书面申请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转交稽核中心,由稽核总监决定与否受理或转交有关部门解决。
8、责任条款
8.1稽核中心责任
8.1.1 稽核总监未及时制定《稽核工作月筹划》和《稽核任务书》,向公司员工基金乐捐10元/次;
8.1.2稽核总监未及时对《稽核点》、《乐捐单》、《整治告知书》列表进行更新,向公司员工基金乐捐10元/次;
8.1.3 稽核总监未及时制作《周工作总结与筹划》、《周稽核战报》,向公司员工基金乐捐10元/次;
8.1.4稽核专人未能按期完毕《稽核任务书》或有漏掉,向公司员工基金捐款5元/单;
8.1.5稽核专人未按期提交上报《稽核检查表》、《整治告知书》、《稽核日记》、《稽核报告》,每延期一天向公司员工基金捐款5元/单;
8.1.6稽核专人未及时上交稽核案例,向公司员工基金乐捐10元/次;
8.1.7稽核专人接到公司各部门、各岗位书面投诉,未在稽核专项会议上提报,负责人向公司员工基金捐款5元/单;
8.1.8稽核专人在稽核工作中被投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偏袒一方等严重不良行为,经调查确认属实向公司员工基金捐款50元/次;
8.1.9稽核专人在稽核工作中,经申诉调查确认属稽核错误,稽核专人向公司员工基金捐款10元/单;
8.1.10稽核专人未将《稽核检查表》、《整治告知书》、《稽核报告》、《捐款单》归档管理,向公司员工基金捐款5元/项;
8.1.11稽核专人违背公司保密制度或其他保密合同,向公司员工基金捐款50元/次;或按公司相应制度进行解决;
8.1.12未遵守《稽核制度》其他规定,向公司员工基金捐款10元/次;
8.1.13稽核专人故意不执行稽核任务,取消其稽核专人资格;
8.1.14通过稽核工作开展,成绩突出或为公司解决重大问题、创造重大效益或挽回重大损失,对有关稽核人员予以不少于200元/次奖励。
8.2被稽核部门责任
8.2.1规定各部门负责人在每次精细化管理例会,即每个星期三17:00前向直接上级提交完整工作总结、筹划,经上级确认签字递交人事行政部,同步呈报一份至稽核中心,未准时提交向公司员工基金捐款20元/次;
8.2.2被稽核部门不配合稽核工作、态度蛮横、回绝提供稽核所需资料、回绝接受稽核调查,视情节责令被稽核部门相应负责人向公司员工基金捐款20~100元/次,情节特别严重,由稽核专人书面提报稽核总监、总经理核准,予以书面检讨、停职反省、降薪、降职、罢免或辞退解决;
8.2.3稽核工作中被稽核部门未准时完毕工作任务、筹划,按照相相应规章制度、程序文献、管理办法、作业流程中责任条款进行解决;
8.2.4稽核工作中被稽核部门未准时完毕工作任务、筹划,如相相应规章制度、程序文献、管理办法、作业流程责任条款中无明确解决根据,稽核专人对责任部门负责人责令向公司员工基金捐款10元/项;
8.2.5被稽核部门有关人员回绝在《稽核检查表》上签字确认,由直接上级确认属实后生效,处拒签负责人乐捐5元/单;
8.2.6被稽核部门有关人员回绝在《整治告知书》上签字确认或未进行因素分析、整治办法描述,视为不配合稽核工作开展,稽核中心按8.2.2进行解决;
8.2.6限期整治责任部门仍未在整治期限内完毕任务,处20元/单捐款,并再次下达《整治告知书》规定限期整治,限期整治责任部门仍未在整治期限内完毕任务,处负责人40元/单捐款,并对其直接上级处连带责任20元/单捐款;
8.2.7被稽核部门有关负责人或其直接上级回绝在《乐捐单》上签字确认,经稽核中心总监确认后对回绝签字当事人处以原乐捐金额双倍捐款。
8.2.8带班级以上人员捐款均以钞票方式缴纳,由稽核中心对负责人开出《乐捐单》并告知到负责人,负责人在2个工作日内到稽核中心进行交款,并规定稽核人员进行款项确认,逾期不交者每日追加滞纳金为5元,逾期5个工作日内负责人未到稽核中心进行捐款者,视为故意拒交,由稽核中心直接报财务部在当月工资内进行扣款;其她人员捐款由财务部直接从其当月工资中扣除。
9.0稽核时间、方式
9.1按照《稽核任务书》规定进行稽核;
9.2不定期专项稽核,同步对寻常工作采用抽查方式进行稽核;
9.3规定按期完毕稽核任务,因特殊因素需要延长完毕时限,必要经稽核总监批准后方可延期完毕;
9.4稽核内容涉及各种部门稽核专人要一查究竟,直到追究出最后负责人。
10.0其他
10.1稽核人员在进行稽核时,要认真细致,认真检查,耐心说服,有效沟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0.2在稽核工作中重事实、数据,对照相相应规章制度、程序文献、管理办法、作业流程,严格检查;
10.3稽核工作中涉及公司保密信息,由稽核中心向总经理提报,按总经理批示后确认与否稽核;
10.4公司全体员工和各部门负责人要积极支持、配合稽核工作,禁止对稽核人员进行吓唬、打击、报复,一经查实将予以辞退或开除解决。
11、有关表单
11.1《稽核工作月筹划》
11.2《稽核任务书》
11.3《稽核检查表》
11.4《稽核日记》
11.5方案、流程及控制卡《稽核履历表》
11.6《整治告知书》
11.7《乐捐单》
11.8《稽核报告》
11.9《稽核案例表》
11.10《周工作总结与筹划》
11.11《周稽核战报》
12、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备注:本稽核管理制度出自朗欧精细化管理征询公司.com所辅导项目(驻厂式征询),版权归朗欧企管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如需管理制度中附件文献,请关注朗欧企管微信号获取:langouq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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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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