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 录1、项目部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制度2、项目部全体职员周一大会制度3、项目部安全生产碰头会议制度4、项目部作业班组班前会议制度5、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6、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考评奖惩制度7、项目部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8、项目部安全生产防护用具使用管理制度9、项目部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10、项目部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11、项目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2、项目部施工现场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制度13、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管理制度14、项目部施工现场动火审批制度15、项目部施工现场灭火器配置管理要求16、项目部氧气、乙炔瓶使用、贮存、运输要求17、项目部施工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8、项目部职业
2、健康监护管理措施19、项目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20、项目部施工班组安全生产活动制度21、项目部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要求22、项目部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23、中煤建安企业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和管理措施24、项目部安全技术交底制度25、项目部食堂卫生管理制度26、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27、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检验制度28、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汇报和调查处理制度29、项目部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30、项目部重大危险源管理措施31、项目部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措施32、项目部相关方管理措施项目部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制度第一条 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
3、上级相关安全生产各项要求,结合项目部实际,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办公会议每七天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为每七天星期一。第三条 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办公会宜结合每七天一次安全生产大检验进行。第四条 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由项目经理主持召开,如遇特殊情况(如因工外出等情况)由项目部分管安全副经理或分管生产副经理主持召开。第五条 参与会议人员:项目班子组员、技术、安监、质检、材料、设备、劳资、资料员、工长、班组长等。第六条 会议内容:(一)落实落实上级相关安全生产工作布署、事故通报等,落实项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总结上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处理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问题,安排部署本周安全生
4、产工作,研究确定安全生产工作具体事项,明确各自分工及职责。(三)研究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方案和方法,按“五定”标准抓好落实。(四)认真做好会议统计,对议定事项由安全副经理(安监员)督促落实。落实结果提交下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项目部全体职员周一大会制度 第一条 为落实落实上级指示精神,总结安排项目部安全、生产、质量、技术管理等方面工作,提升项目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全体职员大会于每七天一早晨班前召开,参与人为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及全体作业人员。第三条 会议由项目经理主持,或由分管生产、安全、技术工作副经理主持。第四条 会议内容:总结上周安全生产工作,结合上级要求和项目实际,安排布署本周
5、安全生产、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相关方面工作,提出具体方法和要求。第五条 做好会议统计并存档。 项目部安全生产碰头会议制度第一条 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要求,为认真落实各岗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项目部安全生产碰头会议标准上天天召开一次。召开时间:天天17:00(依据季节改变可提前或延后)。本会议可和项目部生产协调会合并召开。第三条 项目部安全生产碰头会议标准上由项目经理主持召开,如遇特殊情况(如因工外出等情况)可由分管生产副经理或分管安全副经理、技术经理主持召开。第四条 参与会议人员:项目班子组员、各业
6、务组长、技术、安监、质检、资料、材料、工长、外协队伍责任人、班组长等(如需要,可要求作业班组代表及其它相关人员参与)。第五条 会议内容:(一)总结项目部当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指出存在问题,并分析原因,确定防范处理方法,安排部署第二天安全生产工作。(二)约定其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相关事项。第六条 由资料员做好会议统计并存档。项目部作业班组班前会议制度第一条 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要求,为愈加好地确保实现班组安全生产,落实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班组班前会议天天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为天天早上上班前。第三条 班组班前会议由班组长主持召开
7、。第四条 参与会议人员:班组长、作业班组全体人员,必需时项目部安监员、施工员、技术员等列席。第五条 会议内容:(一)部署落实上级相关安全生产要求及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安排。(二)坚持班前会“六必讲”制度。即:一是必讲上一班安全情况和遗留问题;二是必讲遗留问题处理方法;三是必讲当班安全技术方法;四是必讲跟班干部关键责任;五是必讲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要求;六是必讲可能发生问题处理意见。使安全工作各项要求,真正落实到作业层。(三)安排部署其它安全生产事项。第六条 由班组长(或指定专门统计人员)做好统计,安监员搜集整理并存档。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第一节 总 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提升职员素质,实
8、施安全工作有效控制,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确保安全目标实现,促进安全生产连续发展,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适用于本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第三条本制度要求了安全生产目标制订、目标分解、目标实施、目标结果考评评价、目标检验方法,将安全工作任务量化为明确安全工作目标。全体职员应严格自觉地根据所定目标进行工作。第二节安全生产目标制订和分解第四条项目部年初依据工程处下达安全指标,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订本项目标安全生产目标。安全指标分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用数量指标表示。第五条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具体表现在和工程处签署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责任书或“承诺书”中。
9、第六条 项目经理部依据工程处下达安全指标,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订本年度或本项目标安全生产目标。项目部安全生产小组提出初步意见,报项目经理审定、同意后实施。第七条 项目经理将安全生产目标深入分解到班组和职员,具体表现形式为项目经理部和班组和职员签署“安全管理协议”、“安全承诺书”、“安全自保书”。第三节安全目标实施第八条为了实现安全生产目标,项目部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并在实际中加强控制。目标管理体系最少包含:1、组织体系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是安全生产目标管理领导者。项目经理部成立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班组设置安全检验员,形成自上而下安全目标管理网络。2、制度体系在抓好安全法律、法规、标准、
10、规范等落实实施同时,抓好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为中心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落实,安全责任具体落实到人。上至项目经理,下到每位职员,人人全部有明确安全任务、职责和权限。第九条根据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或承诺书,对每位职员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定时和不定时检验,依据发觉问题和新情况,立即处理偏离目标问题,并进行阶段性考评、评定,以确保目标管理顺利实施。第十条建立通畅信息交流网,加强各层次间安全信息搜集、处理、传输、反馈。第四节安全生产目标考评、评定、奖惩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部每个月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一次考评、评选。第十二条考评关键是各岗位人员业务保安和推行工作标准及安全
11、生产指标实际完成情况。第十三条项目部依据考评评定结果对完成安全目标单位和个人给表彰和奖励,未完成目标,进行通报批评和罚款。对发生较安全事故,依据相关法规严厉处理。安全生产目标考评奖惩制度第一条依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检验标准(JGJ59-)要求,制订本制度。第二条考评内容(一) 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二) 杜绝重伤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三) 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达成安全质量标准化一级标准。(四) 创建文明工地和环境保护目标,按年度管理目标考评。第三条管理目标(一)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要求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工程项目开工前,制订工程项目安
12、全生产管理目标。目标分解到人,方法落实到位,实现目标管理。(三) 施工管理人员要按要求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持证上岗。(四)做好伤亡事故统计汇报工作。第四条考评措施(一)项目部接收工程处考评;项目部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评。(二)考评成绩和各级管理人职员作业绩挂钩。(三)考评结果作为年底经济兑现、评先和奖罚关键依据。第五条凡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含有下列条件之一单位和个人,项目部给表彰和奖励。(一)认真落实实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显著。(二)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善或提出重大合理化提议。(三)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 第六
13、条 对于下列行为之一人员,给处分。(一)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二)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三)发觉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方法又不立即汇报,而发生事故(未遂)。(四)存在事故隐患不实施上级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限期整改,造成事故。(五)发生事故后,不主动组织抢救;组织紧急避险不得力;不吸收教训,不采取方法,致使同类事故反复发生。第八条经济处罚要求项目部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受到上级奖励后,项目部依据目标考评结果,对相关人员进行奖励,对对在安全检验中发觉安全管理和现场安全防护中存在问题,依据相关要求进行处罚。第九条对有下列情节之一相关责任者加倍罚款。(一)违章操作,坚持
14、不改,造成事故者。(二)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三)隐瞒或谎报工伤事故,破坏现场,妨碍事故调查者。(四)不认真吸收伤亡事故教训,防范方法不落实,反复发生类似事故者。第十条因不可抗拒自然灾难而造成事故免予处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第一条为增强广大职员安全意识,增强遵章守纪自觉性,预防或降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依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筑职员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订本制度。第二条依据国家和省、市要求内容和时间,对全体职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考评,培训考评不合格者,不得上岗。第三条项目部在工程处进行培训基础上,对新入厂职员进行项目部、班组两级教育培训,建立教育统计卡,考试合格后
15、方可上岗。(一) 项目部教育:由项目部主管生产领导组织技术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教育。教育关键内容包含: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不安全原因、关键危险作业场所、特种作业场所及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安全注意事项、设备特点、安全生产基础知识;重大安全隐患排查结果及预防事故方法、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要求;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防护用具使用基础知识等。每十二个月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课时。(二) 班组教育: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教育关键内容包含:本班组作业特点、工作性质及施工范围、事故多发场所及危险场所;本工种使用机械设备、工器具性能、操作规
16、程及岗位责任;事故案例剖析;班组安全生产活动及纪律;珍惜及正确使用安全生产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具;易发生事故不安全原因及其防范对策等。每十二个月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课时。第四条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包含架子工、电工、焊工、司炉工、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厂内机动车驾驶员等,必需根据国家相关要求经过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每十二个月接收有针对性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课时。第五条工人调换工种时,必需对换岗工人进行换岗教育,在重新上岗前,必需接收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课时。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准上岗。第六条采取新工艺、新设备
17、、制造新产品时,必需根据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安全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等,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第七条项目部每十二个月年初或项目开工前制订项目安全培训计划。培训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批后上报工程处主管部门。第八条项目责任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需参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安全生产考评并取得考评合格证书方可上岗。同时要按要求接收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继续教育。专职安监人员每十二个月接收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课时;第九条对项目管理人员培训方法能够采取集中学习,或由到项目检验工作上级相关人员进行教导、培训等形式。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十二个
18、月接收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课时;第十条项目部建立安全培训制度,定时对职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一)培训关键内容:1、相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要求、指令等;2、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关标准。3、事故预防和处理计划;事故防范方法和应抢救援预案。4、自救、互救和创伤抢救基础知识等。(二)培训方法:采取脱产培训和业余培训,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相结合,做到急用先学、关键优先、深入浅出、理论联络实际。(三)危险性较大工程开工前,必需由项目部技术责任人和安监人员对职员进行必需安全知识培训,并向职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必需时应进行安全考评、考试。(四)对特殊工种,要结合施工具体情况进行关键培
19、训,全体岗位工做到持证上岗。(五)开工前依据施工条件,技术责任人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方法,审批后,组织职员学习。(六)培训工作要达成使全体职员从思想上重视安全工作,增强安全意识,熟悉相关事故发生征兆,熟练掌握事故预防和应急方法、本工种操作规程及自救和创伤抢救基础知识,牢靠树立“安全为天,生命至尊”安全理念。(七)实施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项目部要建立职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收安全培训教育职员,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管理活动。(八)依据季节改变,对职员进行夏季防雨、防雷电、防洪;冬季防冻、防滑、防煤气中毒、防火等季节性安全生产教育。(九)节假日前后,依据具体情况对职员进行节前法纪教育,节后开收
20、心会,教育职员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第十一条项目部在安全检验、安全质量标准化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检验中,要把安全培训作为关键内容,对不符合要求按相关要求给处罚。安全生产防护用具使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落实实施安全生产方针和劳动保护政策,依据国家相关加强防护用具保管工作相关要求,制订本制度。第二条安全防护用具包含各工种相关防护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及其它个人防护用具等。第三条施工现场必需按劳动防护用具选择规则(GB11651)和国家颁发劳动防护用具配置标准和相关要求,为从业人员配置劳动防护用具。第四条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具,必需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得超出使用期限。第五条建
21、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具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 第六条进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必需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及安全监督部门颁发准用证,“三证”不齐全安全防护用具,不得用于施工过程中。购置特种劳动防护用具须经本单位安全生产技术部门或管理人员检验验收。同时,对施工过程中使用安全防护用具进行定时抽查,存在隐患或不符合要求,应立即停止使用。第七条项目部应对从业人员人员进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相关知识培训教育。施工现场专职安监员必需监督现场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具,严禁随意使用。第八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需根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具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具;未
22、按要求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具,不得上岗作业。第九条安全防护用具应登记建帐入库、专员保管、发放,建立个人防护用具发放台帐,确保施工生产需要。任何人不得无故拖延、减免职员安全防护用具发放,做到工种明确,标准合理,发放立即。第十条工会对本项目劳动防护用具管理违法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并对纠正情况进行监督。第十一条做好防护用具资金管理,实施比价采购,保质、保量、按期组织货源,确保施工生产需要。第十二条防护用具库布局合理,储运方便,符合防火和安全要求;分类存放,上盖下垫,预防腐烂、锈蚀;做到“四定位”(即“定库位、定架位、定层位、定号位”),码放整齐,标识显著,帐、卡、物相符。第十三条仓库管理要做到:科学管
23、理、规格摆放、整齐卫生。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对施工现场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依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相关要求、条例,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施工生产过程中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有:油漆、稀料、油品、氧气、乙炔气、乙醇、乙醚、丙酮、乙二胺、强酸、雷管、炸药等。第三条在施工过程中能够用到易燃、易爆、危险品项目部应编制对易燃、易爆危险品控制方案或作业指导书,由项目技术经理同意后组织实施。第四条项目部依据工程所需提出易燃、易爆危险品采购计划,组织对易燃、易爆、危险品采购。第五条易燃、易爆危险品在运输、装卸时应轻拿轻放,包装容器不得倒置、重压、预防撞击,摔扔和地上滚动,以保持容器密封完好。对遇热遇
24、潮轻易引发燃烧、爆炸和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品,在运输时应采取隔热、防潮方法,并设置危险品识别标志。第六条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分类按不一样材料性能存放,如有条件应设置专用库房、专用场地或专用贮存室内,并设专员管理,管理人员应对库房定时检验。对化学性质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材料,不得在同一库房内存放。第七条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在阴凉、干燥、通风条件良好库房存放,不得在露天潮湿、低洼积水地点存放,对光照敏感化学及有毒物品不得在露天存放,预防烈日暴晒。桶、罐装材料存放必需是硬地面或有防渗方法,包装容器要严密封闭,不能倒置,做到常常检验包装容器是否严密,有没有锈蚀,预防渗漏和挥发。如发觉渗漏应立即采取方法,
25、立即清理,确保不污染土地和水质。第八条易燃、易爆危险品在保管中要注意防火,存放地点应远离火种,并有显著严禁烟火标志,存放地点应设有消防器材。第九条仓库保管员必需做到“四懂四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方法,懂扑救火灾方法,懂自救;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早期火灾,会逃生。第十条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应远离生活区和办公区,严禁烟火。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存放在办公室及宿舍。第十一条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应标明名称和性质,分类、分堆存放。严格出入库检验、登记手续。第十二条发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应由专员负责,不许可使用人员随意动用。发放时应建立台帐,对领用物品数量、领用人及领
26、用日期进行登记。对使用不完,又无保留条件退回仓库代管,不许可把没使用完乱堆乱放,造成环境污染和不安全原因。第十三条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应实施现场用火管理制度。对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应按相关操作规程、管理措施或使用说明严格实施。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应有安全防护方法和适宜工具用具,以确保人员安全健康。第十四条 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内外设置防火标识,消防通道宽度不得小于3.5米,结合储存物品性质,配置对应消防器材。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施工现场消防管理,依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制订本制度。第二条项目经理负责安全防火工作,将防火工作列入施工(生产)计划。第三条施工现场在开
27、工前必需落实防火方法,对施工人员(包含分包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不停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第四条消防器材、设备由项目部统一购置管理,确保生活区、食堂、木加工(料)棚、库房、氧气乙炔库、油漆等装饰材料库、配电室等,关键部位和生产关键步骤配置足够消防器材。第五条消防器材由专(兼)职消防员负责检验保养,更换药品,确保消防器材保持完好性能。对不合格、过使用期灭火器随时进行更换。第六条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搬动或损坏,违者按消防安全相关要求进行处罚。第七条明火作业使用消防器材班组,使用前要经过专(兼)职消防员同意,方能使用。第八条常常对职员进行防火教育。施工现场作业场所严禁吸烟,违者视情节给批评或经济
28、处罚。第九条30米以上高层建筑施工,应随层辅设消防水源管道,用2立管,每层留消防水源接口,加压泵必需单独敷设电源。第十条电气焊割作业,必需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清理现场可燃物品。高处割焊时,派专员进行现场防火监护。第十一条工地电动机械设备必需设专员检验,发觉问题立即修理。第十二条不准在高压线下面搭设临建或堆放可燃物品。第十三条进入冬季施工,应加强多种火源管理。动用或增减多种生产生活设施,必需经项目经理或消防人员同意,不得在建筑物内随意点火取暖。第十四条凡明火作业,严格实施动火审批制度。第十五条施工现场使用电炉,必需经当地电业管理部门同意,不然一律不准使用。第十六条工项目部每个月组织一次消防工作检验
29、;班组防火责任人坚持每日班前、班后进行自查;专(兼)职消防人员常常深入现场检验消防工作,落实各项防火方法,立即消除火险隐患。第十七条项目部专兼职消防员定时对消防器材进行维修、保养,确保消防器材性能良好。第十八条项目部消防专兼职人员应建立项目消防器材台帐,注明规格型号数量使用期存放地点,并绘制平面部署图。第十九条项目部消防专兼职人员应定时检验消防器材管理情况,立即发觉和处理存在问题,并留有统计。第二十条专兼职消防员对义务消防小组组员每六个月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常常对职员进行上岗前、在岗中消防知识教育。第二十一条凡公安消防部门和上级部门检验提出火险隐患,必需按“三定”标准整改。逾期不改者,追究领导和
30、相关人员责任。第二十二条把安全防火列入安全生产会议内容,分析防火工作形势,通报防火工作情况,针对不一样季节、生产情况确定防火关键。第二十三条凡对安全防火工作有特殊贡献者,经领导同意给精神和物质奖励。第二十四条凡在火警、火灾事故中报警早、救火有功者,核实后给一定奖励。第二十五条对违反操作规程和渎职造成火警、火灾关键责任者,依据情节后果,按相关要求给处罚。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第一条依据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建筑施工安全检验标准(JGj59-99)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订本制度。第二条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项目标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第三条确定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目标,进
31、行目标分解,实施目标管理,确保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目标实现。第四条创建省级文明工地工程项目,在工程开工时列入计划,立即向当地安监站申报,接收安监站监督考评。第五条项目部依据现场实际,结合上级要求和工程处相关制度,制订本项目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方法,组织落实。关键内容包含:(一)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二)治安防范方法或治安保卫制度。(三)消防工作安全方法。(四)保健抢救方法。(五)防粉尘、防噪声及防扰民方法。(六)宿舍保暖,防煤气中毒,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方法。(七)门卫制度,食堂、厕所卫生责任制等。第六条项目部在检验安全生产同时,结合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和自评,检验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
32、,一直保持较高文明施工和良好环境保护状态。第七条施工现场人员应佩戴工作卡,特种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需持证上岗。食堂应明示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持健康证。第八条坚持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会议制度,定时分析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情况,协调处理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中出现问题。第九条施工现场围栏作业(一)施工现场应根据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设置围档,围挡坚固美观。(二)施工现场进出口按要求设置标准大门,门头设置企业标志,门柱书写宣传口号。(三)在大门口处设置七牌两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纪律牌、三清六好牌、文明施工管理牌、十项安全技术方法牌、工地消防管理牌、佩戴安全帽牌,施工现场平面图、现场安全标志部署图。合
33、适位置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安全口号等。(四)现场门口设警卫室,警卫人员佩戴警卫标志。第十条施工现场管理(一)施工现场应做到:道路通畅,排水完善,无浮土,防扬尘,不积水。对关键道路、加工场所、机械基础等进行硬化。(二)建筑物主体施工,采取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三)建筑材料、构件、料具等,按施工平面图堆放整齐,注明标识。建筑废料和建筑垃圾分类堆放,立即清理。(四)施工机械设备,按施工平面图部署,悬挂操作规程和性能状态标识。中小型机械应搭设防护棚,棚内地面硬化,组织排水。(五)保持场容场貌整齐,做到活完场清。(六)设吸烟场所,严禁随意吸烟。(七)搞好绿化美化。第十一条现场生活及办公设置(一)显
34、著划分施工区和办公、生活区界限,设置坚固美观导向标识。(二)严禁在在建工程中安排职员集体住宿。(三)宿舍应含有坚固、美观、保温、通风等条件,住宿设单人床或双层铺,严禁采取通铺。整齐放置生活用具,保持环境卫生,确保宿舍安全。(四)宿舍严禁使用电炉或私拉乱挂电线。(五)会议室(办公室)整齐悬挂岗位责任制、管理体系图。(六)有条件时设水冲式厕所,不然要加强管理,确保环境卫生。(七)食堂透气窗高度不低于2.8米,墙面抹灰刷白,地面抹水泥砂浆,灶台贴瓷砖。组织排水,设有防尘、防鼠害设施,符合卫生标准。(八)有条件时设置职员淋浴室。(九)现场和生活区建立职员活动室。(十)设置饮水处,确保供给卫生饮用水。(
35、十一)生活垃圾装袋或盛放在带盖容器内,立即清运。(十二)配置保健医药箱,配置专用抢救器材和抢救人员,常常开展卫生防病、防疫宣传。第十二条施工现场治安综合治理(一)加强对职员政治思想和治保教育,严禁赌博、酗酒,传输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二)加强对施工人员管理。掌握人员底数,立即按相关部门要求办理暂住证。(三)将现场治安保卫责任分解到人,方法落实到位,严防偷窃、破坏等治安案件发生。第十三条防治环境污染方法(一)妥善处理施工废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或河流。(二)不得在现场熔融沥青或焚烧油毡、油漆和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物品。(三)使用密封式圈筒管道或采取其它方法,处理高处废弃物
36、,严禁由高处向下抛撒任何物体。(四)采取有效方法控制施工(生产)过程中扬尘。(五)妥善处理有毒有害废弃物,严禁用作土方回填。(六)对产生噪声、振动施工(生产)机械,应该采取有效控制方法,减轻噪声扰民和职业危害。(七)运输散体、流体建筑材料或清运垃圾等,载体要严密,装运要适量,运输中不得撒漏飞扬,污染市容。建筑垃圾清运到当地要求地点。(八)因为受技术条件限制,不能满足环境保护要求时,事前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第十四条建筑施工噪声应符合国家要求建筑施工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对高噪音设备操作人员,配置必需劳动防护用具。第十五条 本制度可结合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标准
37、要求给予实施。施工现场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制度、项目经理(党支部书记)为施工综合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项目部治安保卫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加强对职员进行法律、法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思想教育,提升职员觉悟,营造良好内部环境。、立即了解和施工区域周围公安部门联络方法,方便发生重大治安事件时取得联络。、加强对施工人员管理,随时掌握施工人数,对全部施工人员造册管理。、合理安排职员业余文化生活,收看中央及地方电视节目,组织各工种业务培训。、严格控制赌博、酗酒、收看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等违法违规现象发生。、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合理安排各类护厂人员。对仓库、生活区及现场实施二十四小时值班。保卫人员随时检验其工作情况,预
38、防偷窃事件发生。尤其要注意内外勾结进行偷窃。、项目经理、党支部书记要常常检验项目部治安管理状态,检验各级人员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发觉玩忽职守,对不负责任人员要停止工作。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管理制度第一条凡施工现场所用安全标志图形、颜色及材质,必需符合国家宣贯标准安全标志(GB2894-1996)和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形象识别手册要求。第二条工程所用安全标志牌在开工前应准备就绪,依据工程特点和施工不一样阶段,按安全标志位置平面图在相关位置及要求地方整齐挂设。第三条各施工阶段安全标志应依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进行增补或删减,其变动情况可在安全标志记录表中注明。第四条项目安监人员应建立安全标志记录表,并绘制安
39、全标志设置位置平面图。第五条项目安全标志牌应有专员负责保管、按要求挂设。并教育职员人人珍爱安全标志牌,对有意损坏者严厉处罚。施工现场动火审批制度为加强施工现场动火管理,严防火灾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制度。第一条动火三级审批制度1、一级动火。即可能发生通常火灾事故(没有显著危险场所),由动火人提出申请,安监员审批。2、二级动火。即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动火人提出申请,主管安全副经理审批。3、三级动火。即可能发生特大火灾事故,由动火人提出申请,项目经理审批。第二条施工现场需要动火,如焊、割作业、熬制沥青等,必需实施动火作业“三级审批”要求,领取动火作业许可证并配置足够适用消防器材后方能动火。第三条连
40、续作业一级动火,可一项任务一审批,改变任务或作业地点时重新审批。二级以上动火必需逐次审批。第四条动火作业前必需查看现场,清理动火场所周围易燃物品。高处动火作业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等,应检验分析,并采取方法,以防火花溅落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第五条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品容器、设备、管道等,必需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第六条高处动火作业要有专员监焊。落实预防焊渣、切割物下坠安全方法。第七条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严禁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一级审批。第八条动火作业完成后要再次清理现场,确定无起火危险后方可撤离现场。第九条动火
41、作业完成后,动火人员要将动火审批单立即交审批人。第十条实施焊、割作业人员必需由取得上岗资格证书人员操作。第十一条施工场所建设单位(甲方)对动火另有要求,实施建设单位(甲方)要求。施工现场灭火器配置管理制度为加强本单位消防器材管理,确保消防器材良好效能和有效利用,依据相关要求特做以下要求:一、新购置灭火器使用年限1、干粉灭火器贮压式:出厂五年后或压力指针指向红色区域时应进行维修;贮气瓶式:出厂五年后或贮气瓶内气体总重量降低10克时应进行维修。推车式:出厂五年后应进行维修。2、二氧化碳灭火器出厂五年后或每次使用后应进行维修;灭火剂总重量降低50克以上时应进行维修。推车式:出厂五年后或每次使用后应进
42、行维修;推车式泡沫灭火器使用两年后应进行维修;清水灭火器. 水成膜灭火器出厂三年后应进行维修。二、维修后灭火器使用年限1、贮压式干粉灭火器:维修后两年应进行再维修;压力指针指向红色区域应进行维修。2、贮气瓶式干粉灭火器:维修后两年应进行再维修;贮气瓶内气体重量降低10克以上时应进行维修。3、二氧化碳灭火器维修后两年应进行再维修;当灭火剂总量降低50克以上时应进行再维修。推车式:出厂五年后或每次使用后应进行维修;推车式泡沫灭火器维修后每十二个月应进行更换药剂;清水灭火器. 水成膜灭火器维修后每隔两年应进行再维修。三、灭火器报废年限1、干粉灭火器贮压式手提干粉灭火器出厂应报废;贮气瓶式手提干粉灭火
43、器出厂8年应报废;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出厂应报废。2、二氧化碳灭火器出厂后应报废钢瓶残余变形率大于6%时应报废;推车式泡沫灭火器出厂8年应报废;清水手提式灭火器出厂6年应报废;水成膜手提式灭火器出厂6年应报废;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筒体总面积三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应报废。灭火器上使用说明脱落或严重损坏(损坏程度至不能说明使用方法,适用扑救物质火灾)应报废。四、灭火器配置选型固体物质,液体物质,气体物质,带电设备火灾场所选择磷酸铵盐(ABC)干粉灭火器。液体物质,气体物质,带电设备火灾场所选择碳酸氢钠(BC)干粉灭火器。液体物质,气体物质,600V以下带电电器,珍贵
44、设备,精密仪器仪表火灾场所选择二氧化碳灭火器。固体物质,油类物质火灾场所选择推车式泡沫灭火器,清水灭火器。五、灭火器配置要求施工现场关键部位要按要求配置一定数量灭火器材。如:现场材料库、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配电房、垂直运输设备、木工房、油料仓、集体宿舍、办公区、食堂、临时动火作业场所、在建建筑物内等。六、灭火器管理1、现场消防人员要建立本项目消防器材管理台帐,台帐要注明消防器材规格型号、数量、存放位置、发放日期及使用期。2、项目部要绘制消防器材分布图,明确消防器材存放位置。3、主管人员对消防器材使用、保管情况要定时检验,确保消防器材处于良好状态,附件齐全,处于使用期内。4、灭火器设置位置,顶
45、部不超出1.5米,底部不低于0.15米,每处不少于2具,小于5具,存放在便于取用位置。5、各岗位灭火器由岗位责任人负责日常维护保养,不许存放在超温、暴晒、雨淋环境下,不得被杂物遮挡或不便取放。6、经维修灭火器应立即填写维修保养统计,并在灭火器标签上合适标识。无维修标签或未注明使用期视为未维修。7、各岗位相关人员必需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掌握相关消防知识。消防主管部门对相关人员培训负责,建立相关统计。氧气、乙炔瓶使用、贮存、运输要求第一条氧气、乙炔瓶安全使用要求:1、在使用时正确操作,气瓶开阀时,应缓慢开启,不能用铁扳手等铁器敲击瓶阀和瓶体。2、氧气瓶严禁沾染油脂,不准用带有油脂手、工具去操作氧气瓶。乙炔瓶使用时严禁卧放。3、气焊、割作业时,气瓶阀和减压器漏气时不准使用,压力表不准,气体软管有破损、捆不紧、不准使用。4、在使用中严防气瓶受明火烘烤、太阳曝晒及蒸气管、暖气片等热源,使气瓶受热。气瓶和明火距离应在10米以上,氧气、乙炔两瓶间距离应大于5米。5、气瓶用完后,应留用余压。6、气瓶如有裂纹、变形、壁厚减薄及被火烧过应为报废瓶。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