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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设计管理规定(修订版)
毕业设计是高等职业学院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最后一个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的重要手段。通过完成某一课题,学生可掌握基本的设计 ( 科研 ) 方法,受到初步的工程技术训练,既可以进一步检验学生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又可以综合衡量教学质量,以利于提高教学管理水平。
一、毕业设计的组织管理
毕业设计工作在主管教学副院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系部和专业教研室分级落实完成。毕业设计工作按照“选题→设计任务下达或论文开题→进度检查→成果验收→答辩→评审→归档保存”的程序进行。
(一)教务处职责
1.制定毕业设计工作的有关制度及规定,进行毕业设计工作宏观指导。
2.牵头成立毕业设计领导小组及答辩委员会。
3.协调院内有关部门,为正常开展毕业设计工作提供必要的场地、设备等方面的保障。
4.负责对各系毕业设计的开题、中期、答辩等教学环节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二)系部职责
1.贯彻执行学院关于毕业设计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系专业特点,制定毕业设计管理的实施细则。
2.成立毕业设计指导小组。
3.分配专业教研室毕业设计指导任务。组织学生召开毕业设计工作的动员大会,定期检查各专业教研室毕业设计工作的进度,包括做好开题、中期和答辩等环节的检查。
4.成立系部毕业设计答辩专业组。
5.做好本系毕业设计工作总结。
(三)专业教研室职责
1.制订专业《毕业设计标准》,对毕业设计环节的课题选择、实施流程和技术规范进行具体规定。
2.根据教学安排,事先公布各专业毕业设计题目及选题类型、指导教师、限选学生数及选题要求。
3.安排指导教师与学生见面会。学生选题、毕业设计任务下达和开题报告表格下发应在正式开始前三周内完成。
4.对本教研室毕业设计指导做好开题、中期和答辩等环节的检查。
5.负责设计任务书和开题报告意见的签署。
6.做好本教研室毕业设计工作总结。
二、对指导教师的基本要求
(一)毕业设计教学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应对整个毕业设计阶段的教学活动全面负责。
(二)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应由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中级以下职称的教师任导师时,应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共同指导。需要在工厂或校外其它单位进行毕业设计工作时,可聘请该单位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协助指导。
(三)指导教师组织做好学生分组及选题工作。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5人。
1.毕业设计:指导教师负责制定任务书和指导书,指导学生调研、收集资料以及进行必要的实验准备工作。
2.指导教师要根据学生的特点,指导学生制定毕业设计进度计划;定期对每个学生进行指导,尤其要抓好关键环节的指导。要认真检查学生的工作日志,填写检查意见并签字。
三、对学生的基本要求
(一)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做好选题。学生必须参加毕业设计的各个训练环节,按计划完成课题任务,整理毕业设计资料或撰写毕业论文,并参加答辩。学生应主动接受教师的检查和指导,定期向教师汇报课题进度,听取教师对课题的意见和指导。
(二)学生在完成毕业设计期间必须认真填写毕业设计工作日志,该日志作为各次检查和评分的依据之一。
(三)学生在完成毕业设计期间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无故离岗者按旷课处理。
(四)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抄袭他人成果。
四、毕业设计选题
(一)我院毕业设计按成果类型分为产品设计、工艺设计、方案设计三类。
(二)毕业设计选题应尽量从生产、科研和教学的实际问题中选定,要与所学专业及岗位要求紧密结合,其难度和工作量应适合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相应的实验条件,且能达到全面训练学生的目的。完成一个大题目中某一部分的同学应对整个题目有全面的了解,数名学生同做一个题目时要各有侧重,反映出各自的水平。
1.毕业设计选题保证每个学生能独立完成一个设计项目,难度较大的设计项目保证每个学生能独立完成一个子项目。
2.毕业设计可以分组进行,同一课题组原则上不超过15人。
3.注意每年应有一定数量的新题。
(三)毕业设计可以在校内或校外完成,可以采取工作项目成果形式, 结合企业的生产实践选题,由学校教师与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共同指导。
(四)对毕业设计的选题具体要求,各系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五、毕业设计检查
在开题、中期检查和答辩等重要环节,系(部)要组织深入到各专业进行监督和检查。
(一)设计任务书、开题报告一般在毕业设计开始后的第一周完成。
1.检查学生的设计论证,判断是否已充分把握毕业设计的内容和要求;
2.进度计划是否切实可行;
3.是否具备毕业设计所要求的基础条件;
4.开题检查不合格者必须在一周内重做;
(二)中期检查应在毕业设计阶段中期进行。
1.题目是否恰当,设计的内容与题目是否一致,设计的基本观点是否正确;
2.学生是否按计划完成规定工作,所遇到的困难能否克服;
3.学生在毕业设计期间的表现;
4.教师对指导工作是否认真负责。
(三)设计成果验收。
1.检查学生是否按毕业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全部工作;学生的设计图纸是否完备、是否合格;
2.工作项目成果验收;
3.检查工作日志及考勤情况。
六、毕业设计材料的组成
毕业设计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封面、目录、任务书、开题报告、进度检查表、说明书、评阅表、答辩记录、成绩评审表、设计成果等。
毕业设计说明书的撰写及装订应严格按照《毕业设计格式》的要求执行。
七、毕业设计的评审和答辩
各系(部)应根据《毕业设计评审和答辩工作管理条例》和本部门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有序组织毕业设计的评审和答辩工作。
八、毕业设计的保管
由系负责备份(电子)和保管(纸质),保存期为3年。各系应配备专门的保管室和保管设备,建立保管帐台。
附件:1.毕业设计组织机构
2.毕业设计封面
3.毕业设计任务书
4.毕业设计开题报告
5.毕业设计进度检查表
6.毕业设计评阅表
7.毕业设计答辩记录表
8.毕业设计成绩评审表
9.毕业设计格式要求
10.毕业设计评审和答辩工作管理条例
附件1
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毕业设计组织机构
为了保证毕业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毕业设计质量,学院特成立毕业设计组织机构。
一、毕业设计领导小组
组 长: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
副组长:教务处处长
成 员:各系主任及主管教学副主任、教务处副处长
职责:
(1)制定毕业设计规定,明确毕业设计选题原则,毕业设计指导与答辩等工作;
(2)抽查各系毕业设计课题和指导教师安排,检查执行情况,协调有关工作;
(3)负责毕业设计成绩管理。
二、毕业设计指导小组
系毕业设计指导小组
组 长:系主任
副组长:系教学副主任、各教研室主任、各专业负责人、教学秘书
职责:
(1)制定毕业设计工作实施方案;
(2)制定毕业设计指导与答辩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3)审批各专业毕业设计课题和任务书;
(4)审批指导教师资格;
(5)定期检查各专业教研室毕业设计工作进展情况;
(6)组织毕业设计答辩;
(7)毕业设计成绩评审;
(8)对毕业设计工作进行总结,做好相关资料归档。
附件2
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毕业设计
( 届)
题 目:
系(部):
专业班级:
姓 名:
指导老师:
年 月 日
附件3
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系
毕业设计任务书
设计题目
学生姓名
专业班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QQ
指导教师
教研室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QQ
设计内容
和目标
设计要求
进度安排
教研室审核
室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说明:此表一式两份,指导教师和学生各留存一份
附件4
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系
毕业设计开题报告
设计题目
学生姓名
专业班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QQ
指导教师
教研室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QQ
选题背景、意义
研 究
内 容
和方法
计 划
进 度
(根据系部毕业设计实施方案,结合本选题做出合理时间安排)
指导老师
意见
(对本选题的深度、广度及工作量的意见和对设计结果的预测)
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教研室
意见
室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说明:此表一式两份,指导教师和学生各留存一份
附件5
毕业设计进度检查表
系 专业班级 学生姓名
题 目
时 间
阶段工作内容
导师签名
检查日期
注:1.各阶段工作内容包括:查阅文献、调研、文献综述、开题报告、设计方案、过程计算、上机、绘图、实验、撰写毕业设计等。
2.指导教师在检查阶段工作进度完成情况后签名,本表由指导教师保存。
附件6
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评阅表
系:
学生姓名
学 号
班 级
专 业
评阅教师
设计题目
选题的专业性、实践性、工作量(15分)
分值:
设计实施的可行性、完整性、可靠性(35分)
分值:
作品质量的规范性、科学性、创新性(50)
分值:
合 计
分值:
评阅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7
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答辩记录表
系部名称
专业
班级
学生
指导教师
设计题目
答辩时间
答辩地点
答辩记录:
答辩记录人: 年 月 日
答辩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8
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系
学生毕业设计成绩评审表
姓名
专业班级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指导教师评价
(40%)
成绩评定为: 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评阅教师评价
(40%)
成绩评定为: 评阅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系答辩专业组评价
(20%)
成绩评定为: 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综合
成绩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附件9
毕业设计格式要求
为不断提高毕业生毕业设计质量,提高规范化程度,特制定学生毕业设计格式要求。
一、毕业设计项目组成
1.设计封面
2.设计目录
3.设计任务书
4.开题报告
5.设计说明书
6.设计图纸
7.参考文献
8.致谢
二、编排格式
(一)封面(统一模板,正方系统教学管理用表下载)
(二)目录
另起一页。
“目录”两个字用三号黑体加粗,居中,字间空两格。目录内容只列两级,要求写明页数,具体内容用小四号宋体,20磅行距。
(三)设计任务书(统一模板,正方系统教学管理用表下载)
(四)摘要
另起一页。
1.“中文摘要”四个字用三号黑体加粗,居中。
2.另起一行,空两格,摘要内容为300—500字,小四宋体,1.5倍行距。
3.另起一行,“关键词”三个字用四号黑体加粗,顶格排列。
4.关键词一般为3—5个,小四宋体,词间空两格。这部分与摘要内容部分中间空一行。
(五)开题报告(统一模板,正方系统教学管理用表下载)
(六)设计说明书
另起一页。
1.说明书正标题用三号黑体加粗、居中,设计题目不超过20个字。说明书标题段后18磅或1.5行。
2.说明书正文字数10000字以上,小四号宋体,1.5倍行距。正文内容每段首行起缩紧两格,回行顶格。毕业设计要求对设计计算作出完整的说明。
3.正文中各级标题标号从大到小(1—3级)的顺序写法为“1.1、1.1.1、1.1.1.1”,四号宋体加粗,每级标题下一级标题应各自连续编号。
4.一、二、三级标题需独占一行,顶格排列,末尾不加标点。标题内容用四号宋体加粗。四、五级标题可自行设定,若不独占行,标点后面需加句号。标题内容用四号宋体。
5.说明书中数字表示方式应前后一致。中英文标点符号加以区别。
(七)参考文献
另起一页。
1.“参考文献”四个字用三号黑体加粗,字间空一格,顶格排列。
2.另起一行,编号排列参考文献内容,小四号宋体,1.5倍行距。每项内容各占一段,每段首行缩紧两格。
3.参考著作时,排列顺序为:作者、书名、出版单位、出版时间,中间用逗号分隔。
4.引用文章时,排列顺序为:作者、文章标题、刊物名、期数,中间用逗号分隔。
5.书名、刊物名需用书名号标注。
(八)致谢
另起一页。内容采用小四号宋体,1.5倍行距。
(九)附录(可选)
另起一页,可附图表、数据。内容采用小四号宋体,1.5倍行距。
三、其它说明
(一)表格
1.表头标题居中。表号居左,全文表格连续编号。计量单位居右。5号宋体加粗。
2.表体的上下端线一律使用粗实线(1.5镑),其余表线用细实线(0.5镑)。表中数码、文字一律使用小5号宋体。表格中的文字要注意上下居中与对齐。
(二)图形
图形的插入方式为上下环绕,左右居中。文章中的图形应统一编号并加图名,格式为“图1xx图”,小5号宋体加粗,在图的下方居中编排。
(三)毕业设计中的图纸格式严格按照各专业的要求规范。
四、装订
(一)页边距与页码
1.页边距:上(2.54厘米)、下(2.54厘米)、左(3.17厘米)、右(2.5厘米)。
2.页码:说明书正文部分插入连续页码,单面页码位置在右下角。其它内容部分不标页码。
(二)说明书一律用A4纸,一式一份,可手工填写,也可打印。说明书组成部分需按序排列,统一左侧用塑料抽杆夹固定。
附件10
毕业设计评审和答辩工作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指导各系做好毕业设计的评审和答辩工作,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 毕业设计评审答辩的组织领导
第二条 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评审答辩委员会。各系成立由系主任、外聘专家、专业教研室主任、指导教师组成的评审答辩专业组。评审答辩专业组主要负责对毕业设计的成绩评定和答辩的组织领导工作。
第三条 由评审答辩专业组在答辩前分别邀请外聘专家、学院教师进行毕业设计评阅工作。
第四条 为了对毕业生学习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适当聘请企事业单位管理技术人员、兄弟院校教师参与答辩和毕业设计评阅。聘请的管理技术人员和教师应具备:学术作风正派,对有关业务知识有较深的造诣,对学校教学情况较熟悉,身体健康等条件。每个专业邀请一至二人为宜。
第五条 各有关部门对受邀请参加毕业设计答辩的校外评阅人要热情接待,尽量创造较好的工作、生活条件,并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酬金。
第六条 各评审和答辩专业组须向学院推荐优秀毕业设计, 以便编印《毕业设计选编》。
第三章 毕业设计成绩的评定办法
第七条 毕业设计按“四级制”(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评定成绩。每个毕业生必须独立完成一份设计项目,不允许用集体成绩代替个人成绩。
第八条 评审答辩专业组应主要根据设计和答辩情况确定成绩,也可适当考虑评阅人和指导教师的意见。
第九条 为了实事求是反映学生的学业成绩,防止评分偏高或偏低,现提出“四级制”评分标准。各系可根据各专业具体情况制定详细评分细则。
1.优秀:能优异地完成任务书所规定的任务,设计的方案、结构与成果比较先进,在某些方面有独特的见解;毕业设计或设计报告内容完整,论述详尽,设计正确,图纸符合规范且质量高;完成的实物性能指标达到甚至高于规定要求;独立工作能力强;答辩时概念清楚,回答问题正确。
2.良好:能较好完成任务书所规定的任务,设计的方案、结构与成果较好;毕业设计或设计报告内容完整,论述详尽,设计正确,图纸符合规范且质量较好;完成的实物性能指标基本达到甚至规定要求;有一定的工作能力;答辩时概念清楚,回答问题基本正确。
3.合格:勉强完成任务书所规定的任务,设计的方案、结构与成果存在个别原则性错误;毕业设计或设计报告不够完整;计算有错误;图纸有错误且质量较差;完成的实物性能较差;独立工作能力较差;答辩时概念不够清楚,回答问题有错误。
4.不合格:未能及时完成毕业设计所规定的任务,设计方案、结构与成果错误较多;毕业设计或设计报告与图纸质量较差,错误多;完成实物性能不符合要求;答辩时概念不清,回答问题原则性错误多。
第十条 学生的毕业设计成绩评审表见附表, 毕业设计成绩由指导教师根据指导教师评价(40%)、阅评教师评价(40%)和答辩评价(20%)三部分综合评定。
第四章 毕业答辩的要求
第十一条 学院一般不组织全院性的毕业答辩会,各系根据实际情况,可采用大组、小组答辩,每个答辩小组至少应有三名教师或专家。
第十二条 为了统一评分标准,各系可先组织全体毕业设计评审人员参加二至三人的大组答辩评审,待全体评审人员掌握毕业答辩评审要求后,再分组进行。
第十三条 为了培养和考核学生表达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求每个毕业生都要进行答辩。
第十四条 毕业设计不合格的学生要限期重作,在2个月后重新组织答辩,仍不合格者不能正常毕业。
第五章 毕业答辩会场规则
第十五条 毕业答辩是教学最后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也是对学生的最后一次考试,与会人员都应严肃对待,慎重其事。
第十六条 答辩会场必须庄重、整洁、肃静,参加答辩及旁听的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在答辩会主持人讲话时,或在学生答辩过程中,都不准随便进出会场。旁听学生不准向正在答辩的同学递纸条或作各种示意。
第十七条 参加答辩的学生必须将本人的设计文件(图纸、说明书、研究报告、软件或媒体资料等)交指导教师评阅签字,并请有关评阅人审阅鉴定。
第十八条 参加答辩的学生必须事前做好充分准备,如答辩的汇报提纲、必要的挂图和表格等。答辩要按规定的时间完成,不经答辩主持人同意,不得延长时间。
如需多媒体设备及相关支持软件,应提前三天向评审答辩专业组出书面申请。
第十九条 参加答辩的学生必须按照要求进行答辩。在答辩时,先对本人论文(设计)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和原始资料等作必要说明,然后,应认真听取答辩会评审答辩委员和与会教师提出的问题,并作好记录,再按先后次序认真回答,答辩的学生对所提的问题不得回避,确实解答不了的应予说明,直至答辩主持人认为答辩可以结束为止。
第二十条 答辩的学生必须讲究文明礼貌,谦虚谨慎。答辩要严肃认真,有根有据地回答问题,不应把答辩当作辩论,更不得强词夺理。否则,答辩会主持人可按情节轻重,向答辩学生提出警告,降低答辩成绩,中止答辩,直至取消答辩资格。
第六章 毕业答辩程序
第二十一条 毕业答辩会由系(院、部)毕业设计评审答辩专业组负责人(或其指定成员)主持,程序如下:
1.主持人宣布如下内容
①毕业答辩会开始;
②毕业评审答辩专业组成员名单;
③毕业答辩“会场规则”;
④毕业答辩顺序,内容包括:
学生答辩的先后次序;
学生答辩的时间安排:每个学生答辩的总时间为30~50分钟。
2.答辩
①答辩学生:报告设计题目,并简明扼要地汇报本设计的主要内容(时间15~20分钟);
②评阅人提出问题(3~5分钟);
③答辩学生作答辩准备(不超过5分钟);
④学生依次回答所提问的问题(10~20分钟)。
第二十二条 答辩休会
评审答辩小组召开小组会议,初步评定已答辩学生的毕业设计成绩。
第二十三条 评审答辩专业组举行全体会议,平衡与最终确定各个毕业学生的毕业设计成绩,并由评审答辩专业组组长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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