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5少年儿童研究 2023.03投稿邮箱:专题研究ZHuan Ti Yan Jiu互联网平台“青少年模式”的困境及优化策略陶贤都李美玲 摘要 互联网平台设立“青少年模式”是规范网络使用行为、加强网络保护的重要手段。然而,当前互联网平台的“青少年模式”存在一些问题,包括技术漏洞与知情障碍,易用性不高;内容呈现“一刀切”,用户自主选择驱动力较弱;功能阉割严重,缺乏实用性与创新性;平台主体责任意识淡薄,趋利性凸显。未来,国家应加强综合管理,建立平台“青少年模式”统一标准;平台应完善技术漏洞,促进用户知情与主体识别;家庭应更新媒介教育理念,帮助未成年人提升网络技能和素养。关键词 青少年模式;互联网平
2、台;网络生态;安全一、问题的提出互联网是现代社会的产物,作为网络原住民的青少年群体更是与互联网共同成长与发展的一代。2021 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显示,我国未成年网民达 1.91 亿,互联网普及率为 96.8%,远高于成年群体互联网普及率。另外,小学生的互联网普及率高达95.0%,28.2%的小学生在上学前就已经接触互联网1。事实上,互联网在未成年人的成长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这在新冠肺炎疫情蔓延的特殊背景之下尤为显著,网络空间俨然已成为未成年人家庭、学校、社会之外的生存与发展的“第四空间”。未成年人正处于心智发展的关键时期,好奇心强但辨别力与自制力较弱,互联网平台良莠不齐的信
3、息内容与泛娱乐化的趋势不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一些包含不良信息的网络内容很可能会阻碍未成年人形成正确的价值观。而且,“刷屏成瘾”与“游戏成瘾”等网络陋习大量挤占了未成年人的学习与休息时间,不利于其身心健康发展。因此,营造健康、文明、有序的“触网”环境,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引导互联网平台为他们的成长赋能而非“增负”,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重要话题。针对未成年人在使用互联网中出现的网络沉迷、非理智打赏、信息泄露等问题,国家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互联网行业进行规制,敦促平台逐步构建起青少年网络保护机制。2007年,关于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实施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的通知就要求网络游戏出版运营企业开发网
4、络游戏防沉迷系统,解决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的社会问题2。2019 年,国家有关部门以短视频直播平台为试点推动开发“青少年模式”,从使用时段、内容、功能、消费四个方面进行规范,防止青少年网络沉迷与违规用网。同年 12 月 26 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 12 个部门印发了健康中国行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方案(20192022 年),指出“新6 6少年儿童研究 2023.03No.03.20232023 年第 03 期闻出版、网信、广播电视等管理部门要加大对网络内容的监管力度打击网络赌博、血腥暴力、色情低俗等网站和 APP,为儿童青少年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3。面对日益严峻的青少年网络安全保护形势,国家不
5、断加大立法力度,2021 年 6 月 1 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新增设的“网络保护”专章是我国针对未成年人网络使用领域的一次专门立法,明确指出互联网信息内容产品与服务提供者在未成年人保护这一重要现实问题上具有预防与干预责任4。同年 9 月 15 日,关于进一步压实网站平台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的意见发布,要求平台加大投入,开发升级未成年人防沉迷系统、“青少年模式”等管理系统。由此,各互联网平台纷纷优化升级“青少年模式”,尤其是网络游戏、网络视听、短视频直播平台,其他平台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完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机制。目前,以未成年人为受众群体的互联网平台基本上均已配备“青少年模式”
6、,运用弹窗提示、限制时长、筛选内容等技术手段优化网络应用环境,引导未成年人健康“触网”。设立“青少年模式”是规范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行为、加强网络保护的重要手段,在理论上具有可行性。然而,现实中各平台对它的设计配置和对法律规定的执行力度各不相同,虽然几经优化升级,其保护效果也未能达到预期。更有甚者,部分平台“青少年模式”形同虚设,使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举措沦为行政指令下的应付之举。究其原因,除了“青少年模式”本身存在技术缺陷之外,缺乏统一的可操作评价指标、平台责任意识淡薄与监护人网络素养缺失也可能导致这一模式难以真正落实到位。二、“青少年模式”的实践之困由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到如今的“青少年模式”,各
7、平台青少年网络保护机制经历了由国家积极介入到平台自觉上线的发展历程。探究现有“青少年模式”在实践中存在的困境,有助于为其自身的优化升级提供参考。1.存在技术漏洞与知情障碍,易用性不高一般情况下,通过限制浏览时长、内容、消费等方式干预未成年人的网络使用行为,是“青少年模式”的常用手段。以短视频平台为例,有些平台通过设置“时间锁”来规定每日使用时长,单次使用时长封顶后需输入二级密码方可继续使用,且在夜晚时段禁止浏览。还有些平台在这一模式下限制充值、直播打赏行为,或直接取消直播板块。在实际使用中,部分平台的“青少年模式”存在明显的技术漏洞,未成年人可以通过卸载重装、忘记密码的方式绕开“时间锁”功能,
8、或选择 QQ、微信、微博等第三方账户进行登录,轻易破解网络监管模式。此外,有些平台并未明显提示“青少年模式”的功能与位置,少部分平台在用户每次进入应用后会进行弹窗提示,未成年用户与其监护人可在弹窗便捷开启干预功能。部分平台采取每日一弹窗的方式,而个别平台则需进入个人空间的相应模块才能找到模式的按钮并开启,入口设置比较隐蔽,程序相对烦琐。在“青少年模式”下,部分平台已经取消打赏功能,但在页面上仍存在诱导消费的信息,在交易时也无任何风险提示,甚至允许用户直接跳转到第三方支付页面,而且在交易时没有提出二次实名认证或核验的要求。可见,“青少年模式”入口之隐秘、设置程序之烦琐导致监护人存在知情障碍,易用
9、性与适用性都不高。2.内容呈现“一刀切”,用户自主选择驱动力较弱互联网平台的“青少年模式”主动屏蔽不适宜未成年人浏览的内容,这是无可非议的。然而,当前多数平台“青少年模式”下的内容存在低幼化、同质化、枯燥无聊等情况,没有考虑到未成年人的年龄跨度,在内容上“一刀切”,导致未成年人与其监护人对这一模式缺7 7少年儿童研究 2023.03投稿邮箱:专题研究ZHuan Ti Yan Jiu乏兴致。有些平台在开启“青少年模式”之后,相关板块会直接显示“暂时没有匹配内容”;有些平台对所有开启这一模式的用户仅统一推送少儿故事、幼儿动画、识字书法等低幼内容;有些平台仅对用户推送课堂学习相关内容,无视未成年人在
10、学习之余的娱乐需求。“青少年模式”不等于“婴幼儿模式”或“小学生模式”,其内容筛选与呈现应该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年龄差异,笼统地将未成年人当作一个静态的整体来看待、忽视他们对内容需求的差异是不恰当的。同时,“青少年模式”也不等于“学习模式”,对未成年人而言,娱乐与学习并不是互相矛盾、互相干扰的,统一推送学习相关的内容而忽视他们的多元信息诉求,容易导致未成年人产生抵触、反感心理。当前,只有少部分未成年用户会主动选择这一模式来规范自身的网络使用行为,“青少年模式”的选择权仍主要在其监护人手中。未成年人保护法第 71 条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具有“避免未成年人接触危害或者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
11、的责任义务5,然而,受制于“青少年模式”入口不明显、内容呈现单一枯燥以及用户自身网络素养缺失等原因,监护人对开启“青少年模式”的热情不高,信任度不强,自主选择的驱动力较弱。3.功能阉割严重,缺乏实用性与创新性部分互联网平台为了规避平台责任,不惜直接对平台产品进行阉割,将部分不必要完全删除的功能进行屏蔽。例如:在“青少年模式”下,有些平台完全取消“搜索”功能,未成年用户只能在平台设定的内容池中浏览,使用起来单调乏味;有些平台则隐藏“点赞、评论、分享”等社交功能,在使用过程中缺乏必要的互动场景,降低了未成年人的自我表达与自我呈现的愿望;部分平台甚至将最应升级维护的举报功能简化,缺少针对未成年人的专
12、属客服团队。这些平台为节省平台新功能开发、运营与维护成本,往往在相关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采取最有利于平台的改造举措,而没有从利于未成年人健康发展的角度考虑。值得注意的是,“青少年模式”下平台部分功能的直接阉割忽视了互联网平台在线教育的载体功能,以短视频平台尤甚。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促使“短视频+线上教育”的发展进入快车道,短视频直播平台在“停课不停学”时期服务全民教育方面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一些年轻人纷纷在短视频平台开启陪伴学习直播间,各大社交平台也开设具有陪伴学习性质的“网上自习室”,其用户群体不乏正在准备升学考试及其他利用空闲时间自主学习的初、高中生。“网上自习室”具有私密、安静、便捷的特
13、征,多人陪伴式学习增加了学习的氛围感与仪式感,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自我监督。于是,在线陪伴学习成为初、高中学段学生应用互联网的又一重要场景。然而,平台在优化改造“青少年模式”时,为寻求方便或规避责任,常常禁止未成年人开启直播或进入直播间,忽视了自身作为在线教育重要载体的功能,未能发挥出互联网平台“青少年模式”的真正价值。4.平台主体责任意识淡薄,趋利性凸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 提出,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6。未成年人是互联网信息内容的重要接收者,更是数字娱乐产品以及网络游戏等网络文
14、化产业争相获取的重要受众群体。因此,作为网络文化产品重要提供者的互联网平台在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相关举措时,应该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促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互联网平台不仅要遵循经济规律,更要兼顾未成年人发展规律,完善“青少年模式”不应成为“被逼无奈”的应付之举。现实中,当平台生产经营的内在需求与青少年网络保护之间出现利益取舍问题时,部分平台仍然选择以经济效益为先,缺乏科技向善的理念,平台主体责8 8少年儿童研究 2023.03No.03.20232023 年第 03 期任意识淡薄。互联网平台的运营遵循“注意力经济”规则,内容创作者和平台对高点击率、高浏览量趋之若鹜。严格落实“青少年模式”
15、的相关规定,严格审核、筛选该模式下可呈现的内容与可提供的服务,将使得平台内容浏览量大幅下降,应用日活率降低,势必会对平台的流量产生一定负面影响。而且,“青少年模式”下平台商业广告受到屏蔽,直播间打赏功能被锁,也直接减少了平台的收益。在流量与经济收益的诱惑之下,互联网平台自我监管的效果大打折扣,部分平台勉强上线“青少年模式”,内容池中仅存放有少量视频以应付政府监管;部分平台则通过隐匿“青少年模式”入口来减少青少年用户流量的流失;部分平台在内容与服务的事前审核环节大开“绿灯”,不断降低准入标准。三、“青少年模式”的优化之策国家、平台、监护人与未成年人是“青少年模式”开发、使用、监督各环节中的利益相
16、关方,针对互联网平台现有“青少年模式”在实践中存在的困境,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协同考虑,提出改进思路。1.国家层面:加强综合监管,建立平台“青少年模式”统一标准目前,我国尚无保护未成年人网络活动的单行法律法规,对他们在线活动的保护穿插于社会保护之中7。虽然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设“网络保护”专章,但未明确说明相关规定的责任主体与处罚条款,“青少年模式”的构建与管理也尚未形成统一标准。对此,国家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惩处力度,严厉打击损害未成年人网络权益的平台、组织与个人。针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有关部门约谈各大互联网企业,促使平台主动担责,同时联合行业、平台、社会
17、组织、家庭、学校等,推动网络素养课程成为普及性课程,各方聚力形成综合监管。此外,国家相关部门可依照现行相关政策法规,指导、敦促行业协会制定互联网平台“青少年模式”统一评价体系,形成行业内“青少年模式”统一标准,从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内容管理、隐私保护等方面进一步细化“青少年模式”建设与维护要求,推动互联网平台在事前防范、事中审核、事后处理等环节织密、织牢青少年网络安全保护网。国家应推进平台“适小化”改造,发挥平台“青少年模式”的真正价值。2021 年 1 月,为解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上网要求,国家出台了互联网适老化改造的政策。在青少年网民逐年增多、“触网”低龄化趋势明显的背景
18、下,互联网应用不仅要“适老化”改革,还需进行“适小化”改造。青少年出生于网络时代,网络应用已经成为他们基本的生存和生活方式,对网络平台进行“适小化”改造,要求建设和完善“青少年模式”十分必要8。当前,部分平台为规避责任对“青少年模式”下的平台功能进行阉割,违背了引导青少年健康、正确使用互联网,利用互联网技术与资源赋能青少年成长的初衷。国家相关部门应积极引导、推进互联网平台进行“适小化”改造,敦促平台充分认识到构建“青少年模式”不是要盲目地层层加装过滤措施,而是要通过技术等手段优化互联网平台内容与服务的质量,在设计上更多地考虑功能实用性。2.平台层面:完善技术漏洞,促进用户知情与主体识别首先,针
19、对“青少年模式”的技术漏洞,各大平台应加大技术投入予以弥补,如提高二级密码难度,同时避免卸载重装后便可绕开“青少年模式”的系统缺陷。在消费方面,平台应严格检测、严厉打击诱导未成年人进行消费的内容创作主体,当跳转到第三方支付平台时应进行显著的风险提示,或增设身份验证关卡,9 9少年儿童研究 2023.03投稿邮箱:专题研究ZHuan Ti Yan Jiu必要时可设置“付款冷静期”。在促进知情方面,用户每次进入应用时,平台均应进行弹窗提示,简化功能说明,表述时避免使用烦琐、晦涩难懂的语言,以吸引、督促未成年人与其监护人主动选择该模式。在身份识别方面,除了限制低龄未成年人注册平台账号、推进全平台实名
20、制注册机制、为实名注册的未成年用户主动开启“青少年模式”之外,还需在使用过程中提高未成年群体用户识别的准确率,发现账号实际使用者为未成年人时,平台可启动强制干预机制,代替用户开启“青少年模式”。其次,平台可建立“内容+账号”分级机制,优化“互联网+教育”应用场景。针对当前“青少年模式”下平台内容良莠不齐、单一枯燥的问题,平台应采取技术措施清理、屏蔽低俗、色情、暴恐、赌博等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有害信息,建立“内容+账号”分级机制,针对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差异性和不同年龄段的媒介需求,提供有梯度的、匹配度更高的网络内容,增强内容的吸引力,激发未成年人选择“青少年模式”的内在驱动力。在实施中,平台可
21、按照年龄、学段将未成年用户划分为不同的层级,为他们提供个性化内容或产品。平台或内容创作者应按照相关标准对内容进行分类,做出适龄标注,最大限度地照顾未成年人在不同发展阶段的异质需求。除了改进内容的筛选与呈现规则,平台还可以邀请学校、相关组织机构为青少年群体定制开发一批具有优质内容的产品,丰富未成年人专属内容池,增强“青少年模式”下内容的多样性,帮助其探索健康的兴趣爱好,培养良好的审美情趣。在进行“青少年模式”的优化与升级时,一方面要维护平台产品使用的核心场景,另一方面要开发、优化平台产品使用的其他重要场景。近年来,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足不出户的未成年人纷纷拿起手机通过网络传播、分享知识,“短
22、视频+教育”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未来,以短视频平台为主的互联网平台将成为重要的教育阵地,平台内容也将成为教育资源9。因此,平台“青少年模式”的升级需重点关注“互联网+教育”多种应用场景,营造一个开放、自由、共享的在线学习氛围,发挥好网络信息技术促进基础教育教学发展的有益作用。最后,平台应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坚持主流价值导向。2016 年 4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指出“一个企业既有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也有社会责任、道德责任”,应当“增强互联网企业的使命感、责任感”10。互联网平台作为网络内容与服务的提供者、监管者,应平衡“青少年模式”的趋利性与平台逐利性目标的关系,深刻认识
23、到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顺应国家与社会治理潮流的必要性,自觉完善、维护“青少年模式”,主动承担起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社会责任。另外,互联网行业要树立可持续发展眼光及战略,不能为追求平台短期利益而经营运作,需摒弃“数据至上”“流量为王”的价值取向,对主流价值观应有清晰的认知和判断,以主流价值取向为引导,强化自我监督与管理,建立便捷、合理、高效的投诉和举报渠道,优先处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投诉与纠纷,严厉打击诱导打赏等违规行为。3.家庭层面:更新媒介教育理念,帮助未成年人提升网络技能和素养对于大多数未成年人来说,家庭是他们首次“触网”的第一场所。因此,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体系中,家庭抚育是未成年人教育中最关键也
24、是影响最深远的因素,应重视父母对子女的数字抚育和陪伴11。部分家长将孩子学习成绩下降、精神不振简单归因为上网,为避免孩子遭受网络诈骗或沉迷网络,对其采取严格控制上网的强硬手段,试图将其隔离在网络世界之外。这种处理方式并不能帮助未成年人提升抵御网络安全风险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可能使他们错失个人发展机会。有研究表明青少年网络使用程度与其网络技能素养得分之间呈1010少年儿童研究 2023.03No.03.20232023 年第 03 期正相关12。父母应充分认识到这一点,积极更新媒介教育理念,主动开启、陪伴孩子使用“青少年模式”,强化对其网络使用的科学监管,同时主动提升网络素养,培养科学上网习惯
25、,使网络成为辅助其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有力工具。防范未成年人不良网络使用行为不能仅靠“青少年模式”,父母应发挥表率作用,加强亲子陪伴。部分家长网络保护意识淡薄,在孩子面前沉迷于观看直播,存在不良示范,或因工作繁忙而无暇顾及孩子,放纵其使用电子产品,导致孩子沉迷于网游和短视频。有研究表明,父母“言而不教”或“不言不行”更易加剧青少年的网络使用13。因此,家长应规范自身在家庭的网络使用行为,为孩子树立合理使用网络的榜样形象。此外,监护人应注重加强现实世界中的亲子陪伴,积极改变简单强硬的亲子沟通方式,加强对孩子的心理疏导,采取更为民主的网络使用监控方式,教育、引导孩子主动选择“青少年模式”,与学校、
26、社会组织等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切实尽到保护职责。未成年人自身也应树立正确的媒介使用观念,在家长和学校老师的引导下健康上网,提高对网络信息的甄别能力,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的侵蚀,多关注现实生活,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社交关系、师生关系等,逐渐放弃对虚拟网络世界的依赖。总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青少年模式”是互联网平台青少年网络保护机制的重要内容。只有通过多方协作与联动,才能促进“青少年模式”的全面升级与推广,为青少年营造一个健康、文明、有序的网络环境。本文系湖南省社科联课题多元主体协同的中国互联网内容分类治理机制研究(项目编号:XSP19YBZ169)和长沙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互
27、联网信息内容安全风险生成及生态治理机制构建研究(项目编号:kq2202181)阶段性研究成果 陶贤都:湖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李美玲:湖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硕士研究生责任编辑/弓立新参考文献:1 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21 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http:/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关于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实施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的通知.http:/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方案(2019-2022 年)的通知.http:/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未成年人保护法 修订:十大制度亮
28、点推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进入新阶段.http:/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https:/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http:/ 季为民.互联网媒体与青少年基于近十年中国青少年互联网媒体使用调查的研究报告J.青年记者,2019(25):9-14.8 胡正荣.“青少年模式”有必要在网络平台强制推行.https:/ 黄楚新.我国移动短视频发展现状及趋势 J.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22(5):91-101.10 习近平: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http:/ 蒋俏蕾,陈宗海.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理念、内容与路径 J.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2021(1):28-36.12 田丰,王璐.中国青少年网络技能素养状况研究 J.中国青年社会科学,2020(6):74-84.13 章丹,刘馨月,徐志刚.青少年成瘾行为与家庭教育方式选择言传与身教的比较 J.世界经济文汇,2022(1):89-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