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信保密协议 征信保密协议甲方:(以下简称“征信机构”)地址:_电话: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乙方:(以下简称“被查询人”)姓名(名称):_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地址:_联系电话:_经双方协商,为保护征信机构的商业秘密和被查询人的个人信息安全,特此签订本协议。第一条 征信机构应当依法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妥善保护被查询人的个人信息。第二条 被查询人同意征信机构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征信查询,并授权征信机构收集、使用、传输、存储、销毁其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信息。第三条 被查询人保证其提供给征信机构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并承担相应
2、的法律责任。第四条 被查询人同意征信机构将其个人信息提供给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征信机构的合作伙伴、监管机构、司法机关等,但应经过严格的安全保护和授权程序,并保证被查询人的个人信息不会被滥用、泄露。第五条 被查询人同意在征信查询期间不得向他人透露相关查询事宜和查询结果,不得披露征信机构的商业秘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六条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年/月/日,协议履行完毕后,被查询人的个人信息由征信机构予以销毁,但依法需要留存的除外。第七条 本协议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各自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征信机构):_(盖章)乙方(被查询人):_(签字)日期:_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