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湖北省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完工验收工作程序要求(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全省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确保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及生产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标准,满足生产安全需要,依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湖北省实际,制订本要求。
第二条 全省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完工验收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要求。
第三条 以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须经过设计审查和完工验收。
(一)新设置矿井建设项目。
(二)矿井技术改造建设项目。指对原有生产系统进行改造、调整、完善,但不改变矿井规模建设项目。包含关闭旧坑开新坑、新打一个井筒、井筒功效交换、多套生产系统合并集中成一套系统、扩大生产系统原有开采范围、改变原同意开采煤层等。
(三)矿井改扩建项目。指对原有生产系统进行技术改造,同时提升矿井规模建设项目。
(四)进行资源整合、联营改造煤矿建设项目。
(五)其它煤矿建设项目。
第四条 煤矿建设项目应坚持科学计划布局、规模开采经营、安全有序发展标准,应符合湖北省及当地安全生产政策及矿产资源开采总体计划。
第五条 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全省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全省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完工验收工作。
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煤矿建设项目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建设项目建设开工安全条件检验和建设项目建设过程安全监管,配合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完工验收工作。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委托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汇报评审立案。
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为必需时,能够直接办理下一级承接事项。
第二章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第六条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安全专篇)在初步设计审查之前,报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建设单位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审查书面申请及申请表。
(二)建设项目标基础情况介绍材料及相关证实材料。
(三)相关证照。
(四)建设项目核准文件。
(五)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汇报及立案意见。
(六)提供井田地质勘查资料中包含安全条件相关资料。
(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一套(含关键附图和相关资料)。
(八)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四套(含关键附图和相关资料)。
(九)其它需要提交资料。
第七条 审查程序
(一)资料初审。对企业提交资料进行初审,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通知企业补充资料后重新申报。
(二)教授评审。
1、确定教授组或评审组织机构(统称评审机构),组织召开教授评审会,按要求程序对安全专篇进行评审。
2、设计单位会同建设单位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应在20个工作日内修订完成,报评审机构复核认可,没有按期提供修改文件或经复核不合格,重新申报评审。
3、评审机构制作评审汇报书,连同相关资料报送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三)审查审批。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据评审机构评审意见和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审查,经审查同意,以书面形式批复;不一样意,说明理由并以书面形式回复。
第八条 安全设施设计应严格实施国家法律法规和设计规范,应坚持科学优异、合理经济标准,应选择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表现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为评审、审查不合格:
1、安全设施设计由不含有对应资质设计单位负担。
2、关键灾难防治方法不符合要求。
3、安全设施设计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技术规范。
4、所确定设施、设备、器材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5、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
6、不符合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求其它条件。
第三章 施工监督
第九条 建设项目经审批后、在进行现场施工之前,应由同级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施工安全条件进行检验,合格,方可施工。
1、《采矿许可证》。
2、民爆物品使用相关许可证件。
3、开采设计及安全专篇批件。
4、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情况。
5、安全设施到位情况。
6、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情况。
7、矿长安全资格证、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持证情况。
8、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作业规程建立健全情况。
9、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情况。
10、职职员伤保险交纳情况。
11、和有资质矿山救护队协议签署情况。
12、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其它条件。
第十条 建设单位必需严格根据审查同意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建设,如需对安全设施进行修改,须经原设计单位变更设计文件,报审查部门同意、立案后方可实施。
第十一条 建设项目所属同级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进行跟踪监管,预防建设项目安全专篇未经审查同意或不按同意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建设,预防建设期间违法组织采煤。
第四章 试生产和联合试运行
第十二条 建设项目建设工期以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确定时间为准。
第十三条 建设项目基建完工后,由同级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检验,含有基础安全生产条件后,向主管部门申报试生产。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进行安全设施联合试运转,并做好统计,编制联合试运转汇报。
第十四条 联合试运转期限以满足生产和安全测试要求为标准,通常不超出3个月,最长不超出6个月;基建或联合试运转因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由建设单位报主管部门同意,并逐层上报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立案。
第五章 安全设施完工验收
第十五条 建设项目完工并完成安全验收评价后,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经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组织完工验收审查。应提交以下资料:
1、安全设施完工验收申请汇报及申请表。
2、安全专篇及设计文件1套。
3、联合试运转汇报。
4、安全设施完工验收评价汇报书。
5、施工期间安全事故及其它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相关资料。
6、反应矿井实际图纸。
7、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条件逐项对照自查情况汇报。
8、其它需提交材料。
第十六条 验收审查程序
(一)资料初审。对建设单位提交资料进行初审,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通知补充资料后重新申报。
(二)教授组现场验收和评审
1、确定教授组或验收评审机构(统称评审机构),组织教授按要求程序对矿井进行现场验收、对验收评价汇报进行评审。
2、建设单位汇报安全设施建设及联合试运转情况。
3、评价机构汇报安全验收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4、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介绍建设过程安全监管及安全设施完工初审情况。
5、教授组查看资料,进行生产系统安全设施现场检验,提出验收评审意见。
6、评审机构制作验收、评审汇报书,连同相关资料报送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三)审查审批。
1、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据评审机构意见和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研究确定是否经过验收意见,验收经过或标准经过,以书面形式批复;验收未经过,书面回复。
2、验收中发觉问题和隐患,由同级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监督整改,下达执法文书,限期整改,只给一次整改机会,限期未完成整改、未提出复查申请或经复查不合格,依法查处,直至提请地方政府依法关闭。
3、企业整改结束后,向同级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复查书面申请,同级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复查合格后,专题向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书面汇报整改复查情况,作为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要件之一。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完工验收合格后,煤矿企业根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措施》要求,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为验收不合格。
1、安全设施不符合安全专篇设计要求。
2、矿井生产大系统、关键步骤存在重大隐患。
3、不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条件。
4、提供虚假资料。
5、不符正当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其它条件。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由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一:申报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应提交资料
附件二:申报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完工验收应提交资料
参考附录:
1、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及完工情况汇报编写提要
2、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联合试运转汇报编写提要
3、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完工验收评价汇报编写要求
4、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完工验收评价工作汇报材料编写提要
附件一:
申报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应提交资料
一、建设单位向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出申报煤矿建设项目安全专篇审查书面申请。
二、安全专篇审查申请表。应由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签署对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政策及相关资料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建设项目标基础情况介绍材料及相关证实材料(包含资源保有储量、矿井走向长度、和周围矿井位置关系,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开采计划、安全政策等)。
四、相关证件:
1、和建设项目对应采矿许可证、开发利用方案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同意件。
2、安全生产许可证(改、扩建矿井前持有)。
3、煤炭生产许可证(改、扩建矿井前持有)。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改、扩建矿井前持有)。
5、矿长资格证。
6、矿长安全资格证。
五、由投资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委托部门出具建设项目核准文件,资源整合矿井须提供省安委会批复方案。
六、有对应资质评价机构编制安全预评价汇报及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立案意见。
七、井田地质勘查资料中包含安全条件相关资料。包含以下内容复印件:矿井瓦斯等级判定或涌出量估计、煤(岩)和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性估计、煤层自燃倾向性判定或估计、煤尘爆炸性判定或估计、矿井水文地质条件(涌水量估计、周围老窑情况)、冲击地压情况、工程地质及煤层顶底板相关岩石力学性质,地震烈度、周围矿井位置关系等关键开采安全技术条件。
八、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一套,安全专篇四套。含以下附图:
1、地形地质图。
2、井上下对照图。
3、开拓工程平面图。
4、矿井通风系统图。
5、矿井供电系统图。
6、矿井水文地质图(井田内和边界外100米内老巷、老空区必需标注清楚)。
7、矿井监测监控系统图。
8、井下机电设备部署图。
9、井下运输系统图。
10、井上下通讯系统图。
11、消防、防尘系统图。
12、排水系统图。
13、瓦斯抽放系统图。
14、避灾线路图。
15、地面工业广场部署图。
九、其它需要提交资料。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表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设计能力
项目法人
名称
地址
电话
项目核准单位
设计单位
项目总投资
安全设施投资
关键安全生产条件及安全设施设计情况说明:
项目法人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申报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完工验收应提交资料
一、建设单位向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出申报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完工验收书面申请。
二、安全设施完工验收申请表。应由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签署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完工情况及相关资料初审意见。
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及完工情况汇报(应有安全设施、设备实际完工情况和安全专篇设计要求对照表)。
四、联合试运转汇报。
五、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及修改文件1套(含图纸)。
六、反应井下实际情况图纸:
1、井上下对照图
2、采掘工程平面图(剖面图)
3、矿井通风系统图
4、排水系统图
5、矿井监测监控系统图
6、井下机电设备部署图
7、其它需要提供图纸
七、评价机构提供安全验收评价汇报书及验收评价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八、施工期间安全事故及其它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相关资料。
九、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条件逐项对照自查情况汇报。
十、采矿许可证复印件。
十一、其它需提交材料。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完工验收申请表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设计能力
项目法人
名称
地址
电话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总投资
安全设施投资
安全设施设计、建设及完工情况说明:
项目法人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附录1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及完工情况汇报编写提要
(供建设单位参考)
一、矿井概况
1、煤矿由来、持证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体系运转情况等。
2、矿井开采技术条件。包含同意开采井田边界、开采煤层、主采煤层厚度、煤层倾角、顶底板情况、可采储量、瓦斯等级、煤层自燃倾向性、煤尘爆炸性指数、水文地质情况(涌水量、老窑积水情况)等内容。
3、矿井采煤方法、通风方法、运输方法等方面简单介绍。
4、矿井关键危险危害原因。
二、工程建设概况
1、建设项目核准、安全设施设计、初步设计编制审批情况。
2、建设过程施工组织情况。
3、关键工程建设完成情况。包含关键巷道施工、机电设备安装、采煤工作面形成情况等。
三、各生产系统安全设施完工及联合试运转情况(实际和设计对照叙述)
1、采掘系统部署。包含采区划分;采煤、掘进工作面个数、位置、关键参数;采煤方法、采煤工艺;支护方法;巷道断面及高度;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工作面生产能力等。
2、矿井通风系统。包含通风路线;防爆门设置;矿井主扇型号、关键参数、供电方法;采区通风方法;采煤工作面是否实现全负压通风;局扇型号、供电方法、电气保护;关键通风构筑物设置;瓦检仪数量;瓦斯探放设备、抽放;矿井通风能力等。
3、防排水系统。包含主水泵房位置、供电、通风安全要求;主副水仓位置、容量;水泵型号、数量、关键参数,水泵电机型号,电控设备;管路趟数、管径;探放水设备型号、台数;防水设施设置;矿井排水能力等。
4、提升、运输系统。包含矿井选择绞车型号、安装位置、安全装置;运输方法、运输设备;矿井提升、运输能力等。
5、供电系统。包含矿井上下供电方法、供电设备型号、中性点接地情况;备用电源;矿井电力负荷;井下采区供电方法、变配电设备、电气保护设备;井下机电峒室数量、位置、工程质量情况;井下电缆型号、下井主电缆趟数;主扇、排水等关键设备供电线路趟数;井下电气漏电、接地、过流保护设备装置安装;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型号、数量;避雷装置安装;井下电气设备选型、防爆性能情况;矿井供电能力等。
6、综合防尘、防灭火系统。包含防尘水池、管网设置、产尘点洒水降尘设施设置;关键部位防火方法及灭火器材配置情况、防火设施设置情况、隔爆设施设置情况等。
7、瓦斯监控系统。包含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型号、关键功效;回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其它关键地点瓦斯传感器数量、安装位置、功效是否完好,风速传感器数量、安装位置,风电闭锁装置数量、安装位置等。
8、防突系统。包含“四位一体”设备设施及方法落实情况。
综述生产系统是否达成了设计和生产安全要求。
四、存在关键问题及下步计划
附:安全设施、设备实际完工情况和安全专篇要求对照表
附录2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联合试运转汇报编写提要
(供建设单位参考)
一、矿井建设项目基础概况。
二、矿井联合试运转领导机组组员。
三、矿井联合试运转起始及终止时间。
四、矿井分系统安全设施设计要求及实际建设情况,列出测试和计算过程及结果,综合叙述矿井安全生产可靠程度。
五、联合试运转发觉问题及处理措施或方法。
六、联合试运转结论。
附表:1、采掘系统测试一览表
2、矿井通风系统测试一览表
3、排水系统测试一览表
4、提升运输系统测试一览表
5、供电系统测试一览表
6、防尘、防灭火系统测试一览表
7、瓦斯监控系统测试一览表
8、防突系统测试一览表
9、通信系统测试一览表
表1 煤矿采掘系统测试一览表
设计简况
包含:开拓方法、开采煤层、可采储量、服务年限、矿井定编定员、采煤方法、采区划分、首采面部署位置、采掘百分比等。
完工情况
包含:采区划分;采煤工作面个数、位置、关键参数;采煤方法、采煤工艺;支护方法;巷道高度及断面;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工作面风量、风速;工作面生产能力等。
掘进工作面位置、数量、断面、高度、支护方法、采掘百分比、日进尺等参数。
测试情况
标明测试过程及结果。
结论:
测试人员:
表2 矿井通风系统测试一览表
设计
简况
包含:通风路线;防爆门设置;矿井主扇型号、关键参数、主扇风机工况点、运行效率、供电方法;采区通风方法;采煤工作面是否实现全负压通风;局扇型号、供电方法、风电、瓦斯电闭锁;关键通风构筑物设置;通风路线;瓦斯探放设备、抽放设备;矿井通风能力等。
完工情况
测试
情况
标明测试过程及结果。
结论:
测试人员:
表3 煤矿排水系统测试一览表
设
计
简
况
包含:主水泵房位置、供电、通风安全要求;主副水仓位置、容量;水泵型号、数量、关键参数,水泵电机型号,电控设备;管路趟数、管径;探放水设备型号、台数;防水设施设置;防水煤柱留设;矿井实际排水能力等。
完工
情况
测试
情况
标明测试过程及结果。
结论:
测试人员:
表4 煤矿提升、运输测试一览表
设计
简况
包含:提升方法、设备型号、电机型号、钢丝绳型号;提升长度、坡度、安全保护装置;车场位置;运输方法、安全保护装置;运输能力等。
完工
情况
测试
情况
标明测试过程及结果。
结论
测试人员:
表5 供电系统测试一览表
设计
简况
包含:矿井上下供电方法、供电设备型号、中性点接地情况;备用电源;矿井电力负荷;井下采区供电方法、电气保护;井下机电硐室、井下电缆型号、下井主电缆趟数;主扇、排水等关键设备供电线路趟数;井下电气漏电、接地、过流保护设备、装置安装;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型号、数量;避雷装置安装;井下电气设备选型、防爆性能情况等。
完工
情况
测试
情况
标明测试过程及结果。
结论:
测试人员:
表6 防尘、防灭火系统测试一览表
设计简况
包含:防尘水池、管网设置、产尘点洒水降尘设施设置;防灭火系统:关键部位防火方法及灭火器材配置情况、防火设施设置情况、隔爆设施设置情况等。
完工
情况
测试
情况
标明测试过程及结果。
结论:
测试人员:
表7 瓦斯监控系统测试一览表
设计简况
包含: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型号、关键功效;瓦斯传感器设置地点、数量、功效、安全监控系统定时调试、校正、甲烷传感器定时调校;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设置等。
完工情况
测试
情况
标明测试过程及结果。
结论:
测试人员:
表8 防突系统测试一览表
设计简况
包含:防突计划方法;防突设计:关键巷道部署位置、采煤工作面部署;局部防突方法;安全防护方法;瓦斯抽放系统设施;井下临时抽放瓦斯泵站;抽放瓦斯泵站防护设施等。
完工情况
测试情况
标明测试过程及结果。
结论:
测试人员:
表9 通信系统测试一览表
设计
简况
包含:矿井地面、井下采取通讯方法、设备、安装地点、数量等。
完工简况
测试
情况
标明测试过程及结果。
结论:
测试人员:
附录3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完工验收评价汇报编写要求
一、安全验收评价汇报编写必需以事实为依据,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规程标准、同意安全专篇为准绳,内容真实,严禁弄虚作假、回避问题。
二、汇报编写应符合《煤矿安全评价导则》要求。
三、验收评价汇报要关键突出以下内容:
(一)验收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包含:历次到矿井进行现场评价时间、人员、发觉关键问题等及企业整改情况。
(二)矿井开采技术条件介绍。包含同意开采井田边界、开采煤层、主采煤层厚度、煤层倾角、顶底板情况、可采储量、瓦斯等级、煤层自燃倾向性、煤尘爆炸性指数、水文地质情况、开拓方法、采煤方法、通风方法、运输方法等内容。
(三)关键危险危害原因分析。要求要在充足调查研究基础上确定,要突出关键、层次分明,有针对性。
(四)对矿井生产系统进行评价。首先应分别对矿井各个生产系统进行评价(系统划分供参考),要求实际情况和安全专篇、煤矿安全规程相对照进行评价,作出评价结论,明确指出存在关键问题(提议图表并茂);其次,在此基础上,对矿井生产系统提出评价综合意见;第三,针对性提出整改方法意见和加强工作提议。
1、采掘系统。包含采区划分;采煤、掘进工作面个数、位置、关键参数;采煤方法、采煤工艺;支护方法;巷道高度及断面;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等。
2、矿井通风系统。包含通风路线;防爆门设置;矿井主扇型号、关键参数、供电方法;采区通风方法;采煤工作面是否实现全负压通风;局扇型号、供电方法、电气保护;关键通风构筑物设置;瓦检仪数量;瓦斯探放设备、抽放设备及管理;矿井通风能力;瓦斯检验牌板设置、瓦斯检验制度实施、瓦斯防治方法落实情况等。
3、防排水系统。包含主水泵房位置、供电、通风安全要求;主副水仓位置、容量;水泵型号、数量、关键参数,水泵电机型号,电控设备;管路趟数、管径;探放水设备型号、台数;防水设施设置;矿井排水能力等。
4、提升、运输系统。包含矿井选择绞车型号、安装位置、安全装置;运输方法、运输设备等。
5、供电系统。包含矿井供电方法、供电设备型号、中性点接地情况;备用电源;矿井电力负荷;井下采区供电方法、变配电设备、电气保护设备;井下机电峒室数量、位置、工程质量情况;井下电缆型号、下井主电缆趟数;主扇、排水等关键设备供电线路趟数;井下电气漏电、接地、过流保护设备装置安装;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型号、数量;避雷装置安装;井下电气设备选型、防爆性能情况;停供电等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实施情况等。
6、综合防尘、防灭火系统。包含防尘水池、管网设置、产尘点洒水降尘设施设置;关键部位防火方法及灭火器材配置情况、防火设施设置情况、隔爆设施设置情况等。
7、瓦斯监控系统。包含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型号、关键功效;回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其它关键地点瓦斯传感器数量、安装位置、运行情况,风速传感器数量、安装位置,风电闭锁装置数量、安装位置、运行情况等。
8、防突系统。包含“四位一体”设备设施及方法落实情况。
9、通信系统。包含通讯联络网络、通讯设备设施、井上下关键地点通讯是否通畅等。
10、爆破器材存放、使用及运输。爆破器材类型、井上井下爆破器材库、爆破作业规程编制、“一炮三检”等制度实施情况等。
11、其它系统。自救器材配置、救护协议签署等。
四、矿井关键生产系统存在重大缺点不能经过评价。如:高瓦斯、煤和瓦斯突出矿井采煤方法不正规、采煤工作面不能确保2个安全出口,未能实现全负压通风;矿井没有设置水仓、没有固定排水设备设施;没有可验收采煤工作面;关键生产系统、设备设施和设计不符,等等。
五、应附机电设备清单。要求实际和安全专篇相对照。
六、对照《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措施》对矿井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评价。要列出标准,逐条对照检验,突出描述实际情况和存在问题,实事求是确定评价结果。
七、国家另有要求从其要求。
附录4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完工验收评价工作
汇报材料编写提要
(供安全评价机构参考)
一、煤矿及改扩建项目标基础情况介绍
1、煤矿基础情况及改扩建项目标设计、审批、建设施工、试运行等方面介绍。
2、矿井开采技术条件介绍。
3、矿井采煤方法、通风方法、运输方法等方面简单介绍。
4、矿井关键危险危害原因介绍。要求关键突出、层次分明,有针对性。
二、安全验收评价工作介绍
简单介绍验收评价对象、依据、方法及评价过程,介绍历次到矿井进行现场调查时间、人员、发觉问题及整改复查情况等。
三、生产系统安全验收评价情况
1、介绍各个生产系统评价情况。说明各个系统安全专篇要求,安全设施实际到位情况,评价机构意见,评价结论,存在关键问题(可参考附录3要求)。要关键突出采掘、通风、防水、提升、电气等关键生产系统汇报。
2、介绍安全生产管理评价及存在问题。关键包含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制度健全完善及实施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制运行情况。
3、介绍评价综合意见。
4、关键工作方法提议。
四、评价结论
1、安全验收评价结论
2、提出对策方法及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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