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融资性担保公司章程11.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2718916 上传时间:2024-06-04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50KB 下载积分:6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融资性担保公司章程11.doc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融资性担保公司章程11.doc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 章程   为维护*******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支持中小企业经济发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国家七部委联合发布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名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住所:******* 第三条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 公司宗旨:依法经营,服务中小企业,扶持优势行业,扩大经济总量,培植地方财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第五条 公司坚持以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为宗旨,坚持“安全性、盈利性、流动性”原则,建立市场化运作的可持续审慎经营模式。   第六条 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 公司的财产、合法权益及依法经营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和非法干涉。   第八条 公司自登记机关批准之日起正式成立运营。   第九条 公司章程自股东签字之日起生效,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的文件。   第十条 公司遵守国家、河北省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依法接受《办法》所称监管部门的监管。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经营范围: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等融资性担保业务,兼营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非融资性担保业务。   第十二条 需要调整经营范围时,经股东会讨论通过。 第三章 注册资本、出资方式 第十三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   第十四条 公司以股东出资入股的方式设立。   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法人入股,也可以自然人入股。   第十六条 公司股东为法人,全部为货币(人民币)出资。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占比(%) ******* 法人 10000 货币 100 第十七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等。   第十八条 公司配置股东名册,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1、股东单位名称和住所;2、股东的出资额;3、出资证明编号、日期。   第十九条 股东之间可以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也可以向股东以外的法人或自然人转让其出资,但必须经半数以上股东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购买人的姓名或名称、住址及授让人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将授让者在股东名册除名。 第四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出资人为公司股东,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有与其出资额相应的股东表决权;2、有选举和被选举董事权;3、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表;4、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5、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6、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二条 股东应承担下列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依其所认购的股权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3、按出资比例承担风险责任; 4、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股东会 第二十三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二十四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预算、决算方案; 5、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6、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7、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五条 股东会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第二十六条 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七条 股东会决议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决通过。   第二十八条 股东会对所议事项作出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六章 董事会 第二十九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原则由股东会根据股东出资额多少选举产生,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6、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清算方案; 8、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制定经理工资报酬标准); 9、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0、审议批准贷款额度在1000万元以上的担保业务; 11、决定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及公司的办公费标准; 12、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两人。董事会每届三年。   第三十二条 董事会原则上每个季度一次例会,听取公司经营情况汇报,处理有关事项。董事会超过三分之二方可形成决议。经股东大会同意可以聘任名誉董事长,名誉董事长可以列席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 公司设一名董事长,董事长为公司的法人代表人,也可委托经理为法人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董事会; 2、检查股东会、董事会; 3、代表董事会向股东会作出工作报告、财务报告; 4、审批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贷款担保; 5、董事会、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不是董事的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三十五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3、代表公司处理对外业务; 4、对贷款额度在100万元以下的担保,调查员、贷审员各有一票同意权,但总经理有一票否决权。 5、聘任和解聘公司工作人员; 6、定期向董事会汇报经营情况; 7、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章 贷款担保额度、手续及利润分配 第三十六条 公司一般为被担保企业提供贷款额度在1000万元以下、期限在12个月以内的流动资金担保。特殊情况,报董事长或董事会审定。 第三十七条 申请贷款担保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并办理年检手续; 2、生产经营合法合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 4、已在我公司协作银行开立基本结算帐户; 5、自然人应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完全民事能力;有合法的居留身份,有固定的住所,有合法的收入来源和充足的偿还能力;无逾期贷款、欠息、信用卡恶意透支等不良记录。   6、申请担保的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 第三十八条 贷款担保按下列程序进行: 1、贷款担保申请。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确定贷款意向后,向担保公司提出书面贷款担保申请和公司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 2、贷款担保审查认证。担保公司接到贷款担保申请后实地考察认证,三日内给予明确答复; 3、签订贷款担保契约。担保公司同意为其提供贷款担保后,与公司签订贷款担保和担保契约,收取担保手续费,向贷款银行出具担保。未经本公司同意贷款展期,公司不负担保责任,后果由有关方面自负。   第三十九条 担保手续费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30-50%交纳,并在担保时一次性交清。   第四十条 担保企业除按规定交纳担保手续费外,视风险度不同交纳担保贷款额3-10%的保证金。如贷款不能按期归还,除追查有关责任外,扣押全部保证金。   第四十一条 公司组成人员的工资待遇、办公经费等在担保手续费、担保资金银行存款利息中列支,开支标准由董事会决定。 第四十二条 公司实现的利润按下列次序分配: 1、弥补上年亏损; 2、提取50%作为风险金(总数达到资本金的10%后差额提取); 3、上交税金; 4、股东分红。 第八章 担保资金的管理 第四十三条 担保资金按规定的财务制度建账,并以担保公司名义存入有关金融机构。有关金融机构应经5到10倍放大担保比例。 第九章 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四十四条 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解散: 1、股东一致认为应当终止; 2、公司资不抵债、依法破产的; 3、依法责令关闭的。 第四十五条 公司解散时,成立清算小组,清算小组行使下列职权: 1、清产核资; 2、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解散从业人员; 3、偿还公司债务; 4、收取公司债权; 5、处理公司剩余财产; 6、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四十六条 清偿顺序: 1、支付公司组成人员的工资; 2、交纳欠税; 3、清偿债务; 4、清还股金; 5、股东分配财产。   第四十七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公司在业务上接受主管机关和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局的业务指导,但不接受任何方面的行政干预。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董事会修订、补充。   第五十条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经董事会讨论通过执行。   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董事会。 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一式三份,经监管部门核准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公司存档一份。   股东签字:                  9 / 9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