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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调度管理核心制度.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2717882 上传时间:2024-06-04 格式:DOC 页数:13 大小:44.54KB 下载积分:8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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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能信热电企业标准 Q/NX 2100.01- ━━━━━━━━━━━━━━━━━━━━━━━━━━━━━━━━━━━━━━━━━━━━━ 生产调度管理制度 -01-00 公布 -01-00 实施 ━━━━━━━━━━━━━━━━━━━━━━━━━━━━━━━━━━━━━━━━━━━━━━ 企业规章制度建设办公室 发 布 前  言 本标准依据省电力企业《电力调度规程》和国电企业、省电力企业《生产调度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Q/NX 2101.01《企业章程》、Q/NX 21010.02《企业工作规则》等管理要求,为了加强生产调度管理,严厉调度纪律,确保企业生产调度指挥系统正常运转,确保企业生产工作安全、稳定、有序地进行,结合本企业实际,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是在Q/NX 22601.01-《生产调度管理制度》基础上进行修订。此次修订关键是明确了各级人员职责,完善了考评标准。 本制度由企业规章制度建设办公室提出。 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技术部归口。 本制度起草:陈英杰 本制度审核:王志永 本制度审定:陈彦涛 本制度同意:殷成奇 本制度是第三次公布实施。自本制度公布之日起,原制度同时作废。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生产调度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要求了企业生产调度管理职能、管理内容和要求、检验和考评。   本标准适适用于河南能信热电生产调度管理工作。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使用于本标准。 2.1 调度规则 是指各级调度机构是该级电网或发电生产企业生产运行指挥机构,在电网或发电运行工作中行使指挥权。各级调度机构在调度业务中是上下级关系,根据要求调度范围及上级调度值班人员调度指令,维护、调整系统设备运行方法,在公布调度指令时应遵守发令、受令及填写操作票应使用调度术语和统一设备双重名称。 2.2 调度指令 是指调度系统调度值班人员依据国家授权,为维护电网或发电企业安全、优质、经济运行,依据电网或发电企业实际运行情况,由上级值班调度人员对调度系统中下级值班运行人员公布意在落实某种调度意图多种指令总称,电网调度系统惯称调度命令。 2.2.1 公布指令:值班调度员正式向下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或厂(站)值班运行人员下达调度指令。 2.2.2 接收指令:受令人听取指令步骤和内容,复诵并认可指令。 2.2.3 复诵指令:受令人依据指令步骤和内容,向发令人完整无误诵读一遍。 2.2.4 回复指令:受令人向值班调度员汇报调度指令实施完成步骤、内容和时间。 2.2.5 拒绝接收指令:受令人认为上级值班调度员公布调度指令会危害人身、设备和系统安全,表示不接收调度指令。 2.3 调度计划   是由电网或发电生产企业调度机构编制指导电网或发电生产企业生产运行、具体组织发、供电工作和检修工作计划。 2.4 调度管辖范围   是某级调度机构含有直接及间接指挥和调度权力管辖范围。 2.5 调度许可   下级调度机构、厂(站)管辖设备在进行相关操作前,下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人员、厂(站)值班调度人员向上级值班调度人员申请,取得了同意。 3 管理职能 3.1 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职责 3.1.1 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是企业生产调度总指挥。负责建立健全以值长为首生产现场运行指挥系统。 制订方法维护值长调度管理严厉性和权威性,确保生产调度政令通畅。 3.2  运行副总工程师职责 3.2.1 运行副总工程师负责帮助生产副总经理作好生产调度管理工作。 3.3 发电运行部职责 3.3.1 发电部是发电生产调度归口管理部门。发电运行部经理应常常检验值长、集控及其它运行岗位值班员严格实施各项调度管理制度情况,并负责运行部内部考评。 3.3.2 组织生产运行人员进行调度管理法规和本制度学习、培训。 3.4 值长职责 3.4.1 值长负责值班期间发电生产协调指挥工作。 3.4.2 领导全厂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 3.4.3 严格实施省调值班员调度命令,按省调下达有功和无功负荷曲线带负荷。 3.4.4 合理调度设备、确保我厂安全、经济、稳定运行。 3.4.5 严格管理、监督各专业运行人员,严格实施现场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3.5 企业各部门(含相关方)职责 3.5.1 企业各部门是本制度实施部门。部门责任人应教育和要求本部门职员在生产调度工作中,遵守本调度管理制度。 3.5.2 在设备消缺和事故抢修时,服从值长统一调度和指挥。 4 管理内容和要求 4.1 基础要求 4.1.1 生产调度实施统一调度、分级管理标准,该标准是本标准关键内容。 4.1.2 调度指挥主管部门和各调度指令实施部门在调度业务中是上下级关系,下级调度机构必需服从上级调度机构统一调度。 4.1.3 下级调度机构接令人在接收调度指令或在实施调度指令过程中,如认为调度指令不正确或发生疑问,应立即停止操作,向上级调度机构发令人汇报,说明存在问题,由发令人决定该调度指令实施或撤消;假如上级调度机构发令人反复该指令时,接令人员必需实施,但如按上级调度机构公布调度指令实施确将危及人身、设备或电网安全时,接令人应拒绝实施,同时应将拒绝实施理由及更正指令提议汇报上级调度机构发令人、本单位直接领导。 4.2 生产调度管理内容 4.2.1 值长在行政上归发电部领导,但值长当值期间,代表企业领导行使调度权利,是企业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指挥人,是本企业生产调度指令公布者,对上接收和实施省调和企业领导调度指令,对下向各相关运行值班员和协作部门公布调度命令。值长对其公布调度指令正确性、立即性、完整性负责。 4.2.2 对于省调、地调所管辖设备,没有接到对应省、地调值班调度员指令,值长不得私自下令本企业人员进行操作。但如遇有危及人身、设备及电网安全紧急情况时,值长及运行人员应按安全规程及运行规程要求先行处理。在处理同时及处理后,应立即汇报对应省、地调值班调度员。 4.2.3 对于本企业全部生产设施,没有接到值长调度命令,全部些人员不得私自操作或进行检修工作。但在遇有危及人身、设备和电网安全紧急情况,且来不及联络值长时,相关人员应按安全规程及运行规程等要求先行处理,同时立即汇报值长。 4.2.4 生产部门各级领导、技术人员公布一切相关调度业务指示和安排,必需经过值长下达给运行人员,不得直接向运行人员下令;没有取得值长同意,运行人员也不得实施该命令。但在遇有危及人身、设备和电网安全情况,且来不及联络值长时,各级领导、技术人员可直接指挥运行人员快速进行处理(下令人应对所下命令正确性负责),在确定实施该命令不会危及安全前提下,接令运行人员应立即实施,同时应立即将具体情况汇报值长。 4.2.5 不管接收和公布调度命令,值长及接令人员全部必需做好具体统计。 4.2.6 在公布和接收调度命令时,发令和接令双方必需主动向对方通告本人姓名。 4.2.7 各部门人员接收值长调度指令时,必需复诵调度指令,经核实无误后方可实施。各运行值班员接收班长命令,也必需复诵、核实无误,再按操作票、命令票实施。 4.2.8 值长接收省调、各级领导生产指令时,和在实施该指令过程中,认为指令不正确或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实施,向发令人汇报、说明存在问题,由发令人决定该指令实施或撤消。如发令人反复该指令时,则必需实施。但若实施该指令确将危及人身、设备或电网安全时,应拒绝实施,同时将拒绝实施理由及更正指令内容提议汇报发令人和发电部主管领导,重大问题至生产副总经理。 4.2.9 企业各部门人员不许可以任何借口拒绝实施和拖延实施当值值长调度指令。 4.2.10 各部门人员接收当值值长调度命令后,实施完应立即向值长汇报实施情况,未汇报视为没有实施或没有实施完成。 4.2.11 值长公布调度命令,通常应向运行值班责任人、维护责任人或各部门生产值班人员下达。但在遇有危及人身、设备和电网安全紧急情况时,值长能够越级向各部门经剪公布调度命令,各部门经理在接到调度命令后必需快速赶到现场组织相关人员处理险情。 4.2.12 值长有权在确保安全生产和完成调度负荷曲线前提下,依据生产实际决定是否签批各设备检修工作票,并对工作必需性、工期合理性和工作票中所列安全方法完整性负责。对于影响安全、影响负荷重大检修工作,工期超出一天,汇报发电部经理。 4.2.13 各部门向值长提交工作票及办理工作票许可、终止及延期手续,必需按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实施。 4.2.14 各类常规操作、定时工作和值长下达调度命令相抵触时,应先汇报值长,按值长调度命令实施。 4.2.15 对于设备变更改造检修工作,相关部门应提交经正式审批设备变更申请汇报,值长在收到汇报后,方可安排开工。 4.2.16 值长有权依据企业《重大操作和设备试验安全管理要求》要求相关部门领导及技术人员立即到现场进行工作监护。 4.2.17 在发生事故和重大设备缺点影响到机组安全和出力时,值长有权要求企业相关部门领导及人员快速到现场,在值长统一指挥下进行处理。 4.2.18 对于重大异常情况,值长应立即汇报相关领导。 4.2.19 当值值长在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前提下,应关键开展经济调度工作,提升企业经济效益。 4.3 调度管辖范围 4.3.1 属河南省电力调度中心直接调度管辖范围设备,按省调令实施调度工作。 4.3.1.1 220kV升压站设备。 4.3.1.2 #1、2主变中性点地刀投、退。 4.3.1.3 #1、2发电机-主变压器组,包含同期并列装置、电网稳定装置、励磁调整器、DEH、AVC、AGC等。 4.3.1.4 #1、2机、炉、发电机-主变压器一次系统运行方法、出力、主变抽头位置等。 4.3.2 不属河南省电力调度中心直接调度管辖范围设备,值长可直接开展调度工作。 4.3.2.1 启备变及以下厂用电系统;企业全部高、低压厂用变压器及6kV母线、380VPC段和各MCC盘、热控阀门盘、动力照明及检修配电箱等电气设备及其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 4.3.2.2 机组热力系统;循环水系统;工业水、消防水系统;补充水系统;生水、无盐水系统;供热系统;给水系统;雨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输煤系统;发电机氢系统;发电机内冷水系统;厂区采暖系统;锅炉除灰系统、除尘系统、烟气脱硫系统:燃油系统、排污系统;汽机补水系统、密封润滑油系统、EH油系统;对外供热主管道;压缩空气系统、冲洗水系统等。 4.3.2.3 机组供热方法及热能品质调度和分配。 4.3.2.4 机组烟气脱硫装置投退。 4.3.2.5 机组相关公用系统及设备。 5 检验和考评 5.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违反调度纪律 5.1.1 接令人员不实施当值值长调度命令。 5.1.2 接令人员拖延实施当值值长调度命令。 5.1.3 没有当值值长许可,各部门人员私自操作值长调度范围内设备,进行和值长下达调度命令相抵触常规操作和定时工作。 5.1.4 在非紧急情况下,各部门管理人员不经正常调度渠道,未经值长同意,私自下令运行人员操作值长调度范围内设备造成运行方法改变。 5.1.5 未经当值值长同意并未推行工作许可手续,各单位私自在值长调度设备上进行检修工作,或私自更改其工作票所列检修范围及检修内容,和未提前取得值长同意且拖延完成检修任务对生产运行造成影响。 5.1.6 对确属受令单位工作而受令单位不主动实施值长调度命令,对生产问题未快速进行处理,而是针对工作归属问题向值长进行推诿、扯皮或拖延实施相关工作。 5.1.7 不如实向值长反应设备和系统运行情况及实施值长调度指令。 5.1.8 不如实对生产运行情况做详实统计。 5.1.9 发生威胁机组安全和经济运行重大异常,部门经理接调度命令后未立即组织处理。 5.2 违反调度纪律考评 5.2.1 值长含有现场直接考评权,对违犯调度纪律任何人,视其情节轻重,有权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提出考评意见,由发电运行部汇总后提交人力资源部部进行考评。造成事件者,根据事件考评要求考评。 5.2.2 情节严重者,安环部、生产副总工共同调查考评,提出处理意见,报企业研究决定。 5.3 值长公布调度命令不正确、不立即、不完整而造成机组安全和经济运行受到影响者,视其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对应处罚。造成事件者,根据事件考评要求考评。 5.3 违反调度纪律考评标准 5.3.1接令人员态度恶劣不实施当值值长调度命令。考评责任人200-300元。 5.3.2 接令人员拖延实施当值值长调度命令。考评责任人100-300元。 5.3.3对工作归属问题向值长进行推诿、扯皮或拖延实施相关工作。考评责任人100-300元。 5.3.4没有当值值长许可,非运行人员私自操作值长调度范围内设备。视情节轻重考评责任人100-1000元。 5.3.5发生威胁机组安全和经济运行重大异常,部门经理接调度命令后未立即组织处理。 考评责任人300-500元。 5.3.6未经当值值长同意并未推行工作许可手续,各单位私自在值长调度设备上进行检修工作,或私自更改其工作票所列检修范围及检修内容,和未提前取得值长同意且拖延完成检修任务对生产运行造成影响。报安环部进行处理。同时值长能够视情节进行考评100-1000元。 5.3.7值长有权依据企业《重大操作和设备试验安全管理要求》要求相关部门领导及技术人员立即到现场进行工作监护。对无故不到现场进行工作监护考评责任人:100-200元。 5.3.8对检修单位未根据提前制订好检修计划按时进行检修,而造成中调对我厂超出负荷指令曲线考评,要对检修单位考评对应1-5%考评金额。 5.3.9值长所开考评单经相关领导签批后交厂办公室对外公布。 5.3.10其它未尽事宜依据现场生产情况立即修改补充。 另附:违反生产调度管理制度罚款单 违反生产调度管理制度罚款单 编号:0001 罚款单位(人) 罚款原因 事件简明概述: 年 月 日 值长: 依据河南能信热电《生产调度管理制度》 条要求,对 通报批评,罚款 元 。 年 月 日 生产副总工程师: 年 月 日 生产副总经理: 年 月 日 总经理: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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