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文件名称:合作采矿合同书 合作采矿合同书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采矿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合作采矿的地点和范围合作采矿的地点位于 ,范围为 。第二条 合作采矿期限和合作方式 1、合作采矿期限为3年。2、由甲方负责维护正常施工开采,乙方出资开发经营,开采出来的矿产品扣除租地、开采、磁选等成本后,所得利润甲方占25,乙方占75。第三条 合作采矿的成本构成及、所需资金的使用办法1、成本包含:租地费用、开采费用、磁选费用、管理人员和工人工资、理顺各种关系所需的费用、须甲乙双方处理矿山事宜所发生的
2、车油费过路费用等。2资金的使用办法:甲乙双方合作采矿期间,有关与采矿、选矿、销售矿产品等所需的费用须经双方同意并确认才能开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双方可委托本方人员负责对资金的管理、监督和使用,受委托人同意并确认使用的每一项资金即代表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受甲方委托的委托人姓名为: ,身份证号码为: ,其具体负责会计记账;受乙方委托的委托人姓名为: , 身份证号码为: ,其具体负责管理资金。第四条 人员安排及工资待遇 1、人员安排:甲乙双方各安排12名管理人员负责生产和销售,其工资待遇为2000元/人.月。工人人数根据需要进行招聘,其待遇在招聘时面谈确定。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
3、利和义务1、理顺矿区及周边村民的关系,保障乙方能正常施工。2、理顺各级政府、国土资源、安监、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关系,确保乙方日常的正常采矿不受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干扰。3、参与采矿工作,有权查看和监督资金使用情况。4、保障原有道路和水、电等基础设施正常使用。5、理顺锰矿产品的外调及纳税等,纳税费用双方按比例承担。6、负责安排勾机进场施工,租用勾机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尽快落实资金,一个月内必须组织机械和安排人员进场施工,否则合同自行终止。、由乙方自主管理、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如因管理不善引起的安全生产责任由甲乙双方按比例承担,即甲方承担25,乙
4、方承担75。、承担租地、采矿、运输、磁选及工人工资、理顺各种关系等前期所需的费用。5、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支付甲方应得利润。第六条 利润分配及操作方法 双方根据市场及经营需要进行矿产品销售,每批产品销售后即进行核算,销售利润按甲方占25%,乙方占75进行分配,由乙方扣除投资成本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如销售价格及运费等无法得到双方认可,则在中转地(南宁市金陵镇金道海锰业公司内)按比例分配矿产品,由甲乙双方自行销售,投资成本按比例折扣。第七条 违约责任、因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如因甲方未能理顺矿区及周边村民的关系,致使乙方无法正常施工,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
5、偿,乙方可从应支付给甲方的利润中扣除,如利润不足,则由甲方补足。3、如甲方未能理顺各级政府、国土资源、安监、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关系,致使乙方无法正常施工,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可从应支付给甲方的利润中扣除,如利润不足,则由甲方补足。4、除甲方原因外,乙方应按时支付甲方应得利润,如逾期,则由乙方按甲方应得利润支付每天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给甲方。第八条其它约定1、合同履行期间,如一方的法定代表人变更、分立或合并,其权利义务由承受人继续承受,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及继续履行。2、甲乙双方合作采矿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双方享有和承担。3、如在开采过程中碰到大矿脉,需办理采矿证的由双方按比例共同
6、出资,即甲方承担25,乙方承担75。如要转让矿山,其收益甲方占25%,乙方占75%。4、在甲乙双方合作采矿期间,如在合作采矿周边发现新的锰矿点,双方按本合同的约定继续合作开采,甲方不能引进其他单位、集体或个人合作开采,合作期限顺延。5、合作结束后,甲乙双方合作期间所修建的设施、购买的设备双方共同拥有,即甲方占总价值的25%,乙方占总价值的75%。第九条合同的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由于甲方无法理顺各种关系,造成乙方无法正常施工超过30天的,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接到甲方催交利润分红的书面通知后,逾期超过 15天不支付利润分红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以解除合同。4、发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解除合同的事由。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 方: 乙 方:代表: 代表: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第 4 页 共 4 页 合同编号: 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