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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清淤工程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因施工需要,将 等河道清淤工程承包给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 工程内容: 标段施工图纸内的河道清淤工程(不含清杂、围堰部分)
二、 承包形式:固定总价
三、 开竣工日期:暂定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 工程质量标准:验收合格
五、 本合同价款:一次性包定
六、 具体合同条款:
1. 双方所议定的合同价款一次性包定,合同价款中包含完成上述图纸内的所有河道清淤。订立合同前乙方已对施工图纸内清淤工作量、工作内容进行了认真复核,并充分考虑了相关风险,最终结算时除工作量增加经双方协商可进行调整外,合同价款不得因任何理由调整。
2. 双方必须严格按图施工,按期完成,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双方组织人员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整个工程验收不合格,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
3. 合同价款的支付:工程开工甲方保证乙方生活费。工程施工一半,甲方预付乙方工程款的50%。工程施工结束,甲方再支付乙方工程款的30%。余额款待工程验收合格一次性结算,工程款支付日期最迟不得超过 年 月 日。
4. 乙方在施工时应加强安全意识教育,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护,杜绝一切安全隐患,如有意外,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 甲方派专人现场协助乙方做好相关的协议事项,乙方必须积极配合。
6.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从甲乙双方签字开始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样本1
河道清淤工程协议书
甲方:江苏省泰州市水利局
乙方:江苏省泰兴市古溪双红水利工程队
甲方因施工需要,将泰兴市城东区1254号水域等河道清淤工程承包给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七、 工程内容:泰兴市城东区1254号水域 标段施工图纸内的河道清淤工程(不含清杂、围堰部分)
八、 承包形式:固定总价
九、 开竣工日期:暂定2011年 8 月 1 日至 2011 年 8 月 5 日
十、 工程质量标准:验收合格
十一、 本合同价款:一次性包定十万八千五百元
十二、 具体合同条款:
7. 双方所议定的合同价款一次性包定,合同价款中包含完成上述图纸内的所有河道清淤。订立合同前乙方已对施工图纸内清淤工作量、工作内容进行了认真复核,并充分考虑了相关风险,最终结算时除工作量增加经双方协商可进行调整外,合同价款不得因任何理由调整。
8. 双方必须严格按图施工,按期完成,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双方组织人员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整个工程验收不合格,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
9. 合同价款的支付:工程开工甲方保证乙方生活费。工程施工一半,甲方预付乙方工程款的50%。工程施工结束,甲方再支付乙方工程款的30%。余额款待工程验收合格一次性结算,工程款支付日期最迟不得超过 2012 年 6 月 30日。
10. 乙方在施工时应加强安全意识教育,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护,杜绝一切安全隐患,如有意外,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1. 甲方派专人现场协助乙方做好相关的协议事项,乙方必须积极配合。
1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从甲乙双方签字开始生效。
甲方(签字):江苏省泰州市水利局
乙方(签字):江苏省泰兴市古溪双红水利工程队
2011 年 08 月 01 日
样本二
河道清淤工程协议书
甲方:南通园林才艺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省泰兴市古溪双红水利工程队
甲方因施工需要,将园林才艺内5条鱼塘等河道清淤工程承包给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十三、 工程内容:园林才艺内5条鱼塘标段施工图纸内的河道清淤工程(不含清杂、围堰部分)
十四、 承包形式:固定总价
十五、 开竣工日期:暂定 2011 年 09 月 01 日至 2011 年 09 月 05 日
十六、 工程质量标准:验收合格
十七、 本合同价款:一次性包定十五万六千四百二十九元
十八、 具体合同条款:
13. 双方所议定的合同价款一次性包定,合同价款中包含完成上述图纸内的所有河道清淤。订立合同前乙方已对施工图纸内清淤工作量、工作内容进行了认真复核,并充分考虑了相关风险,最终结算时除工作量增加经双方协商可进行调整外,合同价款不得因任何理由调整。
14. 双方必须严格按图施工,按期完成,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双方组织人员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整个工程验收不合格,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
15. 合同价款的支付:工程开工甲方保证乙方生活费。工程施工一半,甲方预付乙方工程款的50%。工程施工结束,甲方再支付乙方工程款的30%。余额款待工程验收合格一次性结算,工程款支付日期最迟不得超过 2011 年 12 月 01日。
16. 乙方在施工时应加强安全意识教育,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护,杜绝一切安全隐患,如有意外,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7. 甲方派专人现场协助乙方做好相关的协议事项,乙方必须积极配合。
18.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从甲乙双方签字开始生效。
甲方(签字):南通园林才艺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江苏省泰兴市古溪双红水利工程队
2011 年 09 月 01 日
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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