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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县中小学专业关键技术人员职务竞聘工作专项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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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建教()55号建宁县-中小学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竞聘工作方案各中学、中小(校、园):为深入完善学校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用制,充足调动广大老师教育教学工作主动性,全方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依据闽人发()144号相关机关实施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和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分开意见和建政()74号建宁县中小学老师队伍管理若干要求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相关文件精神,在总结中小学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竞聘工作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各中小学(含进修学校、幼稚园及特校)继续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现有空缺高、中级职务岗位竞聘上岗工作,特制订竞聘工作方案以下:一、竞聘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标准,严格竞聘条件和标准,科学设岗、竞争上岗、

2、按岗聘用、聘约管理,逐步打破老师职务终生制。二、组织机构1、学校成立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竞聘上岗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竞聘委员会)。主 任:由校长担任副主任:由副校长担任成 员:由单位领导、学校职能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组成(专业技术人员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竞聘委员会组员应挑选专业水平高、责任心强、廉洁公正同志担任。2、学校成立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竞聘上岗工作监督小组(以下简称监督小组)组 长:由工会主席担任副组长:由党支部纪检委员担任成 员:由老师代表若干人组成监督小组组员对竞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竞聘委员会组员和监督小组组员不能交叉兼任。三、竞聘条件1、符合下列条件者,方有资格参与高、中级专业技术

3、人员职务竞聘。(1)坚持四项基础标准,拥护党基础路线,遵纪遵法,含有良好职业道德;(2)胜任本职员作,推行岗位职责;(3)前两年度业务考评合格以上;(4)含有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及能力。2、下列人员,不参与此次竞聘。(1)受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以上,期限未满;(2)工作严重渎职、渎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影响很坏,群众意见很大;(3)竞聘前两年累计病假十二个月以上或事假两个月以上(法定假除外)或旷工半个月以上;(4)前两年工作考评有十二个月不合格(同一问题只影响竞聘一次);(5)不负担学校分配任务,不服从工作调动;(6)脱离教育系统外借人员;(7)上级职称聘用文

4、件要求属其它情形不能聘用。四、程序及措施1、学校公布拟聘用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职数;2、个人申请:老师应向学校竞聘委员会递交竞聘申请汇报,无申请汇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竞聘资格,学校不予聘用。3、量分公告:学校竞聘委员会对参聘人员工作情况进行量分,量分结果在校内公告(3天),参聘人员对公告情况有异议者应在公告期内书面汇报竞聘委员会,竞聘委员会对所反应情况应立即核实,并对所反应对象量分给予更正或说明。4、评议复核:竞聘委员会对申请参与竞聘人员任职资格和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复核量分结果,确定聘用条件。5、拟聘人员公告:竞聘委员会依据评议复核结果和空缺职务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名单

5、和相关材料在校内进行公告,参聘人员能够向竞聘委员会提出意见,竞聘领导小组对提出意见要作出说明。6、聘用:公告后,如参聘人员无异议或经竞聘委员会说明仍维持原拟聘决定,经县教育局和县人事局审核同意后,由学校给予聘用,并签署学校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用协议,工资待遇按新聘职务相关政策要求实施。7、任期:两年,从聘用之日起至9月30日止。8、续聘:凡8月31日前已聘用高、中级职称且能推行好岗位职责,聘用期满后,应立即办理续聘手续。9、解聘:受聘人员有省人事厅相关在机关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意见中所列解聘情形之一,聘用单位可随时解除聘用协议。五、量分措施1、教龄分:以县教育局核准教龄年限计算,教龄每十二个月得

6、0.7分。2、学历分:凡含有要求学历,中学大专、小学(含幼稚园)中专者,得3分。不含有要求学历者,得2分。每提升一个学历层次每满十二个月加0.2分,该项分最高不超出5分。3、任现职考评分:任现职以来每十二个月年度考评每次合格得1分、优异得1.5分、不定格得0分、不合格扣2分。4、表彰奖励分任现职以来在德育、教学、教改、教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共分两大类(综合奖类、单项奖类),分别取某类两次最高奖计算。(1)综合奖类(含特殊贡献奖):指取得学校及上级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表彰优异老师、优异班主任、优异教育工作者、优异德育工作者、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优异青年老师、优异少先队教导员、优异共产党

7、员、劳动模范、师德之星荣誉或称号。获乡镇中学、中小表彰得0.5分,县直属学校表彰得0.7分;获乡(镇)党委、政府表彰得0.7分,县教育局表彰得1分;获市教育局、县委(政府)表彰得1.5分;获省教育厅、市委(政府)表彰得2分;获国家教育部、省委(政府)表彰得2.5分;获国家级(教育部和人事部联合)表彰得3分。(2)教育教学单项奖类由教育行政(或业务)部门组织,和任教学科相关教育教学、学科(竞赛)单项一、二、三等奖(指老师直接参与或教导学生);指导学生参与运动会指个人前六名、团体前三名主力队员(此项可由文体部门出具证实,学校认定)。指导老师均以荣誉证书或相关文件证实为依据。获县教育局(进修学校)单

8、项奖得0.2分;获市级单项奖得0.3分;获省级单项奖得0.4分;获省级以上单项奖得0.5分。说明:获党委、政府和教育部门其它项目表彰奖励,视表彰内容,属综合按综合奖计分,属单项按单项奖计分,由县教育局人事股负责认定。5、教育教学论文(经验总结)分任现职以来,由本人撰写(第一作者)联络本岗位教育教学经验总结(科研汇报、论文、论著),含闽教职改1998019、020号文要求视同作品,发表经验总结必需在教育刊物上(CN级除外)而且字数达800字以上,限计2篇。征集发表文章单位属哪一级管理,论文就属哪一级。校级(中小以上)汇编每篇0.2分;获县级(含进修学校)一、二等奖或汇编每篇0.4分;获市级一、二

9、等奖或汇编每篇0.6分;获省级一、二等奖或汇编每篇0.8分。CN刊物(报纸)上发表,市级每篇0.8分、省级及以上每篇1分。6、教育教学工作绩效分按前两年工作实际情况计分,量分措施由各校根据相关要求自行制订,应有层次差异,每年最高分不超出20分、最低分不低于10分。7、工作量分按前两年情况计分,达成学校基础工作量每年得4分。分学期统计,平均每七天超出1课时增加0.1分,每年加分不超出1分;不足周平均工作量每少1课时扣减0.1分。工作量计算措施由各校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制订。校级领导、处室主任(一中含副主任)及教育工委(教育局)任命教研职员作量按建政054号文实施。请法定分娩假女老师按达成学校老师平均

10、工作量计分。其它行政人员若计算了班主任分,不得再反复计算工作量分;若计算了工作量分,则不能再计算班主任分。无特殊原因,前两个年周平均工作量达不到本校老师工作量三分之二不能参与此次竞聘。8、班主任分任现职以来负担并胜任班主任含年段长、百人(小学为50人)以上寄宿生管理员、完小校长、处室正职(一中含副职)以上人员工作每十二个月0.3分;负担并胜任闽教职改199819.20号文要求其它班主任视同对象,每十二个月得0.2分。9、农村工作分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以来计分,现在乡村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按以下分值计分,现不在乡村从教人员按以下分值二分之一计分。乡(镇)所在地任教每十二个月得01.分;行政村所在地任

11、教每十二个月得0.2分;自然村任教上得0.3分。六、其它事项1、学校应将本方案在校内分示,并召开教代会或全体老师大会,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出学校竞聘实施细则并报县教育同意。各校竞聘工作应在10月底前完成,量分结果及聘用人员报县教育局人事股立案。2、以下人员,在推行好高、中级岗位职责前提下,学校如有职数可直接给予聘用(序号排前优先聘用)。退休前男满57周岁、女满52周岁以上在岗老师;已聘用学校科级领导和县委教育工委(教育局)任命中学、中小(校、园)正副校(园)长、书记;3、在此次聘用周期内,如出现岗位空缺,可以后次量分结果按排名前后次序递补聘用,但聘期终止时间和此次先期聘用人员一致。此次量分使用期至

12、8月31日。4、对现工作单位以前量分由原学校负责提供证实或进行审核,原学校现任校长应负责核实并在证实或原件复印件上署名、加盖公章。以上全部量分截止8月31日(每十二个月9月老师节表彰及考评结果列入上一年计算)。5、争议处理。学校和老师在推行聘约协议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平等协商处理,也可向县教育局申请调解,或依据相关要求申请仲裁。6、监督管理。县教育局将加强对各校开展竞聘工作指导和管理,学校应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认真组织实施老师职务竞聘工作,不得“暗箱操作”和违规聘用。对因谎报结果、伪造学历、资历、教学工作量、表彰、考评成绩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实取消当年及下一轮参聘资格,对其它人员参与弄虚作假要追究对应责任。7、各校应耐心细致地做好职务竞聘宣传解释工作,确保老师思想稳定和教学秩序稳定,立即处理竞聘过程中出现多种问题。学校应建立老师年考评长久有效管理机制,深入加强对竞聘上岗人员过程管理。 建宁县教育局 二00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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