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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方案样本.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2714361 上传时间:2024-06-04 格式:DOC 页数:11 大小:42.5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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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局、农办:现将石家庄市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落实实施。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石家庄市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方案为加强本市兽药经营质量管理,全方面施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农业部令3号,以下简称兽药GSP),依据农业部办公厅相关落实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通知(农办医12号)及河北省农业厅相关印发通知(冀农牧发16号)、河北省畜牧兽医局相关印发河北省兽药GSP检验验收措施通知(冀牧医药27号)和河北省畜牧兽医局相关印发通知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统筹计划、统一要求、分步实施、严格标准,稳步推

3、进”工作方针,依据自愿、公开标准,主动稳妥地在全市推进实施兽药GSP。经过在兽药经营企业依法推行兽药GSP检验验收制度,深入规范兽药经营行为,强化兽药经营质量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促进兽药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激励扶持兽药经营企业做大做强,激励兽药零售向连锁经营发展,完善兽药流通监管和方法,确保动物用药安全、有效及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二、工作目标经过全方面实施兽药GSP,统一和规范兽药经营许可条件,建立兽药产品追溯或确定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深入约束兽药经营企业行为,对兽药经营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预防质量事故发生,确保兽药产品质量,建立长久有效兽药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深入增强兽药经营企业社会责任感和遵法经

4、营意识,有效遏制销售假劣兽药违法行为,提升兽药产品合格率。2月底前,全市现有兽药经营企业全部达成兽药GSP标准。三、组织分工市局将根据省畜牧兽医局对兽药GSP实施工作统一要求,建立石家庄市兽药GSP检验员库,对兽药GSP检验员进行培训,组织开展兽药GSP现场检验验收工作,并对各县(市)区兽药GSP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验。各县(市、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兽药经营单位进行培训,指导监督其实施兽药GSP建设,负责兽药GSP验收申请初审工作,做好兽药GSP日常监管工作。四、实施步骤 是开启年,关键任务是验收标准、验收措施制订、检验员选派、培训、组织发动及兽药GSP工作试点年,要求每个县(市)

5、区选择不一样规模和区域兽药经营企业作为兽药GSP试点单位,并对申请验收企业立即组织检验验收。是攻坚年,要求继续从事兽药经营活动企业年底前完成兽药GSP建设。是综合执法年,要求各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兽药经营企业进行全方面检验,3月1以后对未经过GSP企业要果断给予取缔。(一)宣传发动及摸底调查阶段(7月-8月)市局将在8月底或9月初召开全市兽药GSP建设开启及培训会议,安排布署全市兽药GSP建设工作,培训全市兽药GSP建设技术骨干和检验验收员;经过印制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宣传材料,发放到各县(市)区全部兽药生产、经营单位。各县(市)区要利用多个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兽药GSP相关要求。根据石

6、牧渔46号相关开展兽药行业信息普查及规范管理通知要求,继续开展本辖区兽药经营企业调查和登记工作,填写兽药经营企业统计表,8月20日前报市局兽医处。(二)试点阶段(8 -12月)1、试点数量:每县(市)区选择3-5家规模较大、经营条件好和质量管理工作基础好,业主主动性高兽药经营企业开展兽药GSP试点。8月30日前将试点单位名单报市局兽医处。2、工作要求8月-10月份,试点兽药经营企业在市、县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做好兽药GSP改造和验收准备工作。11月份,市局召开全市兽药GSP建设试点现场会,并开启全市兽药GSP建设试点企业现场检验验收工作。12月20日前各县(市)区将兽药GSP建设试点工作总

7、结报市局兽医处。(三)全方面实施阶段(1月-12月),各县(市)区要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全方面推行和实施兽药GSP。推行中,根据“先易后难、先城市后农村,先申报再验收”标准,逐批指导原来已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企业进行全方面整改,符合申报条件后,向市局提出验收申请,市局组成兽药GSP检验组进行兽药GSP检验验收。对不含有条件引导其调整企业发展方向,走联合、重组或转行等道路。各县(市)区要在底前完成各兽药经营企业GSP改造建设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实施一季度一调度和月报制度。要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探讨处理问题措施和方法。同时,要立即将工作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和信息上报市局。1月至3月,各县(市)

8、区对辖区内兽药经营企业兽药GSP改造和验收准备工作进行检验指导;4-5月,省、市组织对已验收经过经营兽用生物制品企业进行抽查复核;1至2月,市局组织对辖区内兽药经营企业进行GSP验收工作;12月至2月,市局对辖区内已验收经过兽药经营企业兽药GSP进行抽查复核;同时,对验收未经过需要整改兽药经营企业进行复验。自8月20日起,新申办、兽药经营许可证到期、变更经营地址兽药经营企业,根据本方案要求,实施兽药GSP验收。(四)检验验收阶段(11月-2月)11月1日至12月10日前,市局从市兽药GSP检验员库中选派人员进行培训后,组成检验验收组,对试点企业进行现场检验验收工作。12月1日至20日完成兽药G

9、SP建设试点企业检验验收工作。1-12月,各县(市)区畜牧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辖区内兽药经营企业GSP改造,完成改造企业兽药GSP申报材料受理及上报工作。市局负责派出人员对申报兽药经营企业进行兽药GSP检验验收。3月1日前,全市完成兽药GSP检验验收和换发证工作。(五)非兽药GSP经营企业清理阶段(3月1日起) 市局将3月份作为“非兽药GSP经营企业清理月”,从3月1日开始,强制全方面实施兽药GSP,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整理活动,对没有经过兽药GSP检验验收仍在开展兽药经营企业,依法给予取缔,并按要求进行处罚。(六)工作总结阶段(3月)各县(市)区要对辖区内开展兽药GSP工作情况进行梳理和总

10、结,立即上报各个阶段实施兽药GSP工作情况和总结材料。市局将对实施兽药GSP过渡期内经验、成绩和经典事迹进行宣传和推广。五、保障方法和要求(一)加强领导,提升认识。兽药GSP实施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县(市)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充足认识兽药GSP实施工作关键性、紧迫性和艰巨性,高度重视加强对兽药GSP实施工作组织领导,将此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各县(市)区畜牧部门关键领导要亲自抓好这项工作,把推进兽药GSP工作和兽药监管人员岗位设置、兽药市场日常监管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建立、扩充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兽药监管人员队伍。要认真组织学习兽药GSP各项要求,深刻领会兽药GSP精神实质,正确把握

11、兽药GSP基础内容,严格落实兽药GSP各项方法,切实把兽药GSP落到实处。(二)明确职责,认真检验。各县(市)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以对确保本市畜牧业健康、连续、稳定发展高度负责精神,增强实施兽药GSP实施工作责任感,把实施兽药GSP包含相关工作分解到各相关工作岗位,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岗,落实到人。要根据公平、公开、公正标准,认真做好兽药GSP各项工作,严把审查关,严格验收关,确保检验验收工作质量。兽药GSP检验员在现场检验工作中要恪尽职守,严格标准,不徇私情,公正廉洁,绝不能让验收工作流于形式。(三)广泛宣传,争取主动。各县(市)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活动,既

12、要营造声势,更要重视实效。要在宣传广度和深度上下工夫,经过广播、电视、杂志、报纸等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通俗易懂形式,对社会公众做好宣传普及工作,使兽药经营者熟悉了解兽药GSP内容和要求,赢得兽药经营者了解、支持和大力配合。(四)加强培训,提升素质。各县(市)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主动做好兽药GSP专题培训,努力营造实施兽药GSP良好气氛,同时为兽药经营企业实施兽药GSP提供必需服务和帮助。各县(市)区兽药GSP检验员要注意加强学习,确保全部能胜任兽药GSP现场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五)先易后难,稳步实施。兽药GSP实施是一项关乎行业发展、政策性极强工作。各县(市)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13、要根据兽药GSP总体要求,因地制宜地抓紧制订本辖区兽药GSP实施方案,主动稳妥地开展兽药GSP检验验收和整体推进工作。要加强新设置兽药经营企业资质审查,对新创办兽药经营企业要严格根据兽药GSP所要求条件和程序从严审批。对兽药GSP施行前已经有兽药经营单位,要做好和兽药GSP对接工作。要依据辖区兽药经营主体数量和分布情况,本着先易后难、先城市后乡村标准,逐步对现有兽药经营单位进行清理检验,成熟一批,验收一批,达不到兽药GSP条件要限期整改完善,整改后含有条件要立即换发兽药经营许可证。要主动支持、引导有条件兽药经营企业进行兽药GSP改造,对不含有条件兽药经营企业应引导其调整企业发展方向,走联合、重组或转行等道路。努力争取经过兽药GSP制度实施,淘汰不符合兽药GSP标准零售企业,有效调整兽药经营业结构。(六)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兽药GSP实施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较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用于此项任务完成,各县(市)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强化资金筹措,为有效开展工作提供必需条件,列支专题资金用于宣传发动、技术培训、检验员差旅等费用支出,确保检验验收工作深入开展。专题词:动物 防疫 通知 抄报:河北省畜牧兽医局 抄 送:市畜牧行政执法支队、市兽药监察所 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石家庄市畜牧水产局办公室 8月24日印发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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