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地产软件正版化管理规定
一.基本要求
1、为加强xx地产集团的软件正版化管理,切实增强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制定本办法。
2、各单位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方式使用盗版软件。
3、软件正版化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管理、物尽其用的原则。
4、公司正版化管理由成本管理中心统一记录造册,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执行,转交财务统一进行台帐记录。
5、正版化软件台帐主要记录软件名称、供应商名称、采购时间、许可节点数量。软件涉及的二次开发、服务推广、数据梳理、年度维护方面等费用按财务管理规定应不纳入固定资产台帐。
6、集团成本管理中心定期組织子公司进行正版化软件的清查,清查范围包括所有电脑(包括台式机、笔记本、服务器)上安装的所有软件,判别标准为每份软件有明确的授权文件(单独的授权证书或在最大授权数量范围内的批量授权证书)。
7、对于清查中发现的盗版软件或者没有明确授权证书的软件,如非工作必需则立即卸载,如确系工作所需,则应该先行卸载盗版软件后,尽快采购安装相应的正版软件(原软件或可用于替代该软件的其他软件)。
8、公司要求各单位全面使用正版软件,鼓励在同等条件下尽量采购使用国产软件。各单位根据自查结果以及预算安排上报通用软件的计划采购数量,公司将根据上报汇总情况不定期组织各下属企业统一参加国资委组织的正版软件集中釆购,以有效降低软件采购成本。
二.业务系统版权
1、 公司根据信息化建设发展目标和实施节点计划,进行信息化业务系统的开发、实施和推广工作。截至目前,根据公司业务体系及具体工作需要,已采购以下专业(集团版)系统:项目管理系统(明源)、销售管理系统(明源)、财务管理系统(用友)、物业管理系统(用友)、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万古)、图文档案管理系统(纬衡)、电子邮件系统(Coremail)、琶洲拆迁管理系统(思润)、视频会议系统(宝利通)。
2、 各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购买许可节点,或向成本管理中心提出申请要求协调供应商进行合理的二次开发。
3、 业务系统的硬件环境、操作平台、管理平台、数据库必须按合法渠道采购。对于环境软件整体采购价格超5万元,必须报集团成本管理中心备案;整体采购价格超10万元,必须由集团成本管理中心组织指导采购。
4、 各公司根据业务需要进行专业软件或定制开发的采购应执行上报机制,集团成本管理中心结合技术分析与供应商考察后,根据集团信息化管理思路进行统一协调。
三.预装软件管理
1、 集团进行办公设备的统一采购管理,计算机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及合法简版的办公软件,保证新采购设备正版化。
2、 购置的计算机等设备中预装的相关软件,原则上将其并入所购设备中进行资产登记,不再单独造册记录。
3、 单独采购新设备时,已预装相关软件的,要查核该软件是否已获得适当的特许使用权,及取得有关的证书。
4、 以团体许可采购的特许使用权软件,需确保已安装的软件数目与采购范围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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