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新编公司员工招聘流程模板.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2707979 上传时间:2024-06-04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40.5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新编公司员工招聘流程模板.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新编公司员工招聘流程模板.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职员招聘步骤 1.0 目 为本企业职员招聘录用工作提供准则,确保录用职员符合企业要求岗位任职资格及基础业务素质要求。 2.0 适用范围 适适用于本企业全部职员招聘录用工作控制。 3.0 职 责 3.1 用人部门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经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实施人员招聘; 3.2 人力资源部依据企业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料搜集及初步考评; 3.3 用人部门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评; 3.4 总经理负责审核同意。 3.5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同意同意后人员办理入职录用及转正手续。 4.0 程 序 4.1 招聘 4.1.1 用人部门依据企业定员编制及实际情况提出用人计划,并具体填报《人员需求申请表》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依据企业在职职员情况确定职员招聘渠道,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实施招聘事宜。 4.1.2 应聘人员具体填写企业《应聘职位记录表》,人力资源部检验填写情况是否符合要求,搜集、归整应聘人员资料,具体搜集资料以下: 4.1.2.1 身份证复印件1张(验原件); 4.1.2.2 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1张(验原件); 4.1.2.3上岗证复印件1张(验原件); 4.1.2.4 近照2张; 4.1.2.5须担保职位,担保人必需亲临现场签字担保; 4.1.2.6全部职员均须持健康证; 4.1.2.7外籍户口须有当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统计证实”方可转正。 4.1.3 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价,考评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任职要求,对有特殊要求岗位进行笔试,并将结果交至人力资源部; 4.1.4 复审合格后由企业总经理进行审批; 4.1.5 审批合格应聘人员在企业指定医院进行身体检验,符合国家要求餐饮行业从业人员健康要求,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开具《到职通知书》并保留回执联; 4.1.7 用人部门责任人签署录用人员薪资登记交人事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立案。 4.2 劳动协议及试用 4.2.1 标准上企业劳动协议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以上; 4.2.2 试用期表现优异职员经用人部门申请,人力资源部核实,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办理提前转正; 4.2.3 试用期满不符合企业岗位要求职员,经本人和企业协商可进行延期转正,延长时间不得超出2个月;延长久结束尚不能符合岗位要求,将不予录用。 4.2.4 试用期内调换岗位职员,其在新岗位上试用期不得少于2个月,若试用期满不能满足岗位需求,可调回原工作岗位或由企业另行安排其它岗位。 4.2.5 试用期满符合转正要求职员需具体、真实填写《新职员试用期反馈表》,人力资源部或部门责任人指定相关管理人员对新职员进行入职指导,如实填写《顶峰餐饮职员入职引导确定表》,部门责任人和新职员进行转正面谈,如实填写《面谈表》及《转正审批表》,确定职员工资等级,填写《薪金调整审批表》,经人力资源部和职员面谈,总经理审批; 4.2.6 经过审批职员签署《劳动协议签署申明》、签署《劳动协议书》,由人力资源部办理转正相关手续,开具《薪资调整通知书》并保留回执。 4.3 凡有下列情形者,企业不予录用或经查实可解除其劳动关系 4.3.1 剥夺政治权力还未恢复者 4.3.2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还未结案者 4.3.3 吸食毒品者 4.3.4 拖欠公款、统计在案者 4.3.5 品行恶劣,曾被开除者 4.3.6 体格检验经本企业认定不适合者 4.3.7 资料填写不真实者 4.3.8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 4.3.9 严重违反企业纪律者 4.3.10 其它不宜录用情形 5.0 相关统计 《人员需求申请表》 《应聘职位记录表》 《到职通知书》 《新职员试用期反馈表》 《顶峰餐饮新职员入职引导确定表》 《面谈表》 《转正审批表》 《薪金调整审批表》 《薪资调整通知书》 《劳动协议签署申明》 《劳动协议书》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当前位置:首页 > 考试专区 > 中考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