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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一、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预防和降低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员和国家、企业财产安全,依据《中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企业设置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协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适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全体职员。
四、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基础工作,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方针。
五、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组织部门(或设置安全管理人员)设置;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成。
六、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企业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它职能部门按“谁主管,谁负责”标准,负责对应安全生产工作。
七、各级领导对所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必需认真落实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八、从业人员应提升对安全生产认识,在各自工作范围内,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九、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依据国家、本市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颁布,企业部门、人员设置变动,设备更新改造和在实施中发觉问题立即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第二章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一)领导机构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滕飞
组 员:李永昌、程家俊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本企业安全生产方面最高领导机构。
(2)全方面落实实施上级相关安全生产方面方针、政策及其决定。
(3)负责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长远计划及其费用审批工作,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验。
(4)对于本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急需处理问题,及重大安全技术方法工程项目,安全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及其费用等审批工作。
(5)定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听取安全生产主管领导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6)支持安全生产主管领导、主管部门和安全员工作。
(7)常常深入群众了解情况,听取职员对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和提议,发动群众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8)对于轻伤事故有权做出处理决定,对于重伤以上事故,要立即上报,并帮助上级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和制订并落实整改方法。
(9)对年底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考评工作进行审批。
(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设在行政部(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2、职责
(1)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全方面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2)帮助企业领导,认真落实实施国家、烟台市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负责制订本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中长久计划。
(4)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方法计划,并督促相关部门切实按期实施。
(5)组织和帮助相关部门制订或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6)对职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7)指导各部门和班组安全职员作。
(8)常常进行现场检验,帮助处理问题,碰到尤其紧急不安全情况,有权指令先行停止作业,并立即汇报企业领导,研究处理。
(9)督促和检验企业职员是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具。
(10)定时组织全企业性大检验,检验情况做好统计,向主管领导汇报。
(11)定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做好统计,对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和提议和存在问题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
(12)负责对危险作业审批和监管工作。
(13)有权向主管领导提出奖惩意见。
(14)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优异经验。
(15)参与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和大修设计计划,并按要求报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和参与工程验收及试运行工作。
(16)参与伤亡事故调查和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和汇报,帮助相关部门提出事故防范方法,而且督促相关部门按期实施。
(17)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未成年工保护工作。
(18)帮助主管领导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并做好统计。
(19)负责统计和搜集安全生产资料及其档案管理。
(三)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
1、安全生产专兼职人员:李永昌
2、职责
(1)帮助领导落实实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管理企业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方法计划,并督促相关部门切实按期实施。
(3)组织制订、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监督检验实施情况。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验。常常深入现场指导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遇有尤其紧急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汇报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优异经验,帮助相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与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与伤亡事故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和汇报,帮助相关部门提出预防事故方法,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依据相关要求,制订企业劳动防护用具、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实施。
(9)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制订预防职业危害方法,并监督实施。
(四)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总经理
主管部门责任人
销售部 财务部 行政部 售后部
安全员 安全员 安全员 安全员
客服部(组) 备件部(组) 维修车间 钣喷车间
安全员 安全员 安全员 安全员
二、劳动保护监督小组
(一)机构
组长:安全主管
组员:各部门组长
劳动保护监督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部
(二)职责
(1)向职员宣传相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监督检验落实实施情况。
(2)监督检验劳动保护计划、方法实施情况,检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隐患整改完成情况。
(3)监督检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实施情况。
(4)参与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方面负责。
2、认真落实实施国家相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对本企业全体职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安全和健康负全方面责任。
3、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置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企业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组织制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制订、审批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改善劳动条件计划及方法。
5、确保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
6、定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主管部门工作汇报,研究处理安全生产中存在重大问题。
7、督促、检验安全生产工作,立即消除生产事故隐患。
8、组织制订应抢救援预案,并定时演练。
9、立即,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主持职员因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制订防范方法,对造成重大伤亡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二)主管部门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帮助总经理领导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落实实施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企业管理关键日程。
3、每个月最少研究一次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针对存在问题,制订处理措施,在计划、部署、检验、总结、评选生产时候,同时计划、部署、检验、总结、评选安全生产工作。
4、负责组织制订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计划和中、长远计划。
5、组织并参与安全生产大检验,对查出隐患要采取方法,立即消除或临时控制,确保安全生产。
6、对于新建、改建、扩建、迁建和挖潜、革新、改造等工程项目,必需做到“三同时”。即劳动保护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7、督促、检验安全技术方法及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情况和技措经费有效使用情况。
8、发生事故后,根据“四不放过”标准,组织对事故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善方法,并督促实施。
9、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考评,向经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提出奖惩意见。
(三)行政部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全方面负责。
2、认真落实实施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企业管理关键日程。
3、在生产经营工作上,要做到“五同时”。
4、负责组织参与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检验,立即排除安全隐患。
5、定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处理安全生产中存在问题。
6、负责督促、检验安全技术方法及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情况和技措经费有效使用情况。
7、发生事故后,根据“四不放过”标准,组织对事故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善方法,并督促实施。
8、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考评,向经理安全领导小组提出奖征意见。
(四)售后部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制订本企业安全技术规章制度,并认真落实实施。
2、主持召开相关部门会议,研究处理安全技术问题。
3、对选购新产品和新设备时,必需进行可行性分析,安全装置必需齐全可靠,并在安装验收时把好安全质量关。
4、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时,同时研究和采取安全防护方法。
5、参与安全生产大检验,对设计技术方面重大隐患要审查制订整改计划,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6、参与重大事故调查,并做出技术方面判定。
(五)财务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实施国家相关企业安全技术方法经费提取使用相关要求,做到专款专用。
2、编制安全技术方法计划,并检验实施情况。
3、合理安排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竞赛等活动经费。
4、监督检验技术方法、劳动保护、职业健康等费用支出。
(六)部门(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1、部门经理(车间) 主任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全方面负责。
2、认真学习、落实、落实国家、本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3、认真组织本部门职员学习、落实实施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在生产计划、部署、检验、总结、评选中,同时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到每个具体步骤中去,做到安全生产常常化、制度化、具体化、标准化。
5、每个月最少认真检验、分析一次安全生产工作,针对问题采取具体方法,对于本部门处理不了,立即上报主管领导。
6、定时对本部门职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评,对新职员,复工人员、转岗人员进行车间级教育和考评,并做好统计。
7、教育职员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并进行监督检验。
8、编制本部门安全技术方法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9、做好本部门女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10、严禁对部门(车间)人员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11、发生职员因工伤亡,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帮助查明原因,采取方法,预防事故反复发生。
12、对安全生产有贡献者或对事故有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七)部门(车间)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部门(车间)安全员在部门经理领导下,负责本部门安全工作,帮助部门经理落实上级相关安全生产指示和要求,并检验实施情况。
2、在业务上受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指导,有权直接向主管安全生产部门汇报工作。
3、参与本部门制订、修订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检验实施情况。
4、负责编制本部门安全技术方法计划,并检验实施情况。
5、搞好本部门职员安全教育,督促检验班组,岗位安全教育实施情况。
6、落实并检验本部门危险作业安全方法,确保作业安全。
7、天天深入现场检验,立即发觉隐患,阻止违章作业,对紧急情况和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主管领导处理。
8、负责本部门安全设施,防护器材,灭火器材管理、检验工作。
9、检验、监督职员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八)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企业和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方面责任。
2、认真实施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班组职员在生产中安全和健康负责。
3、对新职员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和培训。
4、组织本班组职员学习安全生产规程,检验实施情况,阻止违章作业。
5、依据工作任务作业环境特点,具体布署安全工作。
6、上班前,对设备、安全装置、消防器材完好情况进行检验,并做好统计。发觉问题立即处理。对不能根本处理问题,要采取临时控制方法,并立即上报。
7、检验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具。
8、发生工伤事故,要具体统计,组织全组工人认真分析,吸收教训,提出防范方法。发生重伤和死亡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9、对安全工作中好人好事立即表彰。
(九)班组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帮助班组长做好本组安全生产工作,接收本部门安全员业务指导,帮助班组长做好班前安全工作部署,班中安全检验,班后安全总结。
2、组织开展本班组多种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活动日统计,提出改善安全工作意见和提议。
3、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4、严格实施相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权阻止,并立即汇报班组长或车间安全员。
5、检验督促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保用具和多种防护用具。
6、发生事故要立即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并向领导汇报。
(十)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从业人员根据“谁在岗、谁负责”标准,对岗位区域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在劳动过程中,严格遵守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具。
3、接收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员作所需安全生产知识,提升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变处理能力。
4、上班后,对自己操作设备进行检验,并做好统计,发觉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原因,立即采取方法并向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汇报;当发觉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可能应急方法后,撤离现场。
5、从业人员有权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6、从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要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她人,不被她人伤害;而且要做到自己不违章作业而且有权阻止她人违章作业现象。
7、下班前必需切断电源,汽源、熄灭火种,清理现场。
8、多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警戒标识、监测仪表、防雷装置和消防器材等,不得随意挪动、占用和拆除。
9、搞好文明生产,保持作业现场,库房和通道等整齐,清洁和通畅无阻。
10、一切电器设备、设施,非电气工作人员不准动用、操作和检修。
二、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行政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生产文档工作:(1)接到相关安全生产文件立即转送经理审批,需要落实实施立即打印、下发,并做好发文统计。(2)组织检验落实值班制度。(3)搞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并检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2、人事劳资工作:(1)不得将有残疾从业人员分配到其所禁忌工作岗位。(2)通知相关部门对新来职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3)搞好职员劳动纪律教育,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安全生产,提出处理意见。(4)依法参与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3、消防工作
(1)认真落实实施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做好消防工作。
(2)制订完善企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3)依据消防法和企业实际需要配置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更新工作。定时对消防设施防雷装置检验检测。
(4)掌握本企业消防关键部位,设置管理防火标志,制订关键部位动火管理制度,负责关键部位动火审批工作。
(5)对本企业职员进行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指导义务消防队训练工作。
(6)负责本企业危险化学品审批工作,对其运输、储存使用进行检验,并做好保卫工作。
(7)企业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责保护现场。组织火灾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8)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施、设备、防雷装置验收工作。
(9)建立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台账和档案。
4、行政工作
(1)供给符合卫生要求防暑降温饮料,合理使用防暑降温费用。
(2)做好炊事机具,取暖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做到岗位定人,维修检验定时,确保设备完好。
(3)对于因厂容管理不善而造成伤亡事故负责。
(4)加强对危险物品和库房管理工作。
(5)加强日常安全检验,确保安全。
(二)售后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企业机械,电气、受压容器等设备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2、确保新投产设备符合技术安全要求,并负责组织投产前判定验收。
3、组织制订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对机械、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和受压容器运行人员进行培训,考评。
4、负责企业配电室\烤漆等关键部位、关键设施安全运行工作。
5、对手持电动工具、检测仪器仪表等质量维修、管理、使用进行监督。
6、负责机械设备、电气等安全隐患、治理整改工作。
7、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等工程项目标设计,必需符合国家相关安全卫生要求,并按要求上报审核,同意。
8、参与因为设备问题造成伤亡事故调查和分析,并提出防范方法。
9、建立设备台账和档案
(三)财务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根据国家要求或实际需要,按百分比提取安全生产投入经费、并单立科目,专款专用。
2、按时拨付安全投入资金
3、负责监督安全生产投入费用使用
(四)销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落实实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
2、负责销售区域电气、消防设施等安全管理,定时检验,发觉隐患立即整改,对处理不了隐患立即上报售后部,做好检验统计。
3、熟悉和掌握相关生产安全事故隐应预案,一旦发生问题责任人员疏散,参与救援和应急处理,并保护现场。
第四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一)依据《中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要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二)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从业人员包含关键责任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它从业人员。
(三)新职员岗前必需进行企业级、部门(车间)级,班组级三级(二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课时。
1、企业级安全教育和培训
由企业办公室组织,行政部、售后部等相关部门负责进行教育和培训。
教育和培训内容:
(1)企业概况,生产经营特点和危险场所及注意事项
(2)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相关事故案例
2、部门(车间)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由车部门(车间)经理组织,部门安全员,设备责任人、技术责任人等相关人员负责进行教育和培训。
教育和培训内容:
(1)部门工作环境及危险原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安全生产知识
(4)自救、互救、抢救措施,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具使用和维护
(6)部门安全生产情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
(8)相关事故案例
3、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由班组安全员负责进行教育和培训。
教育和培训内容:
(1)岗位生产特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安全和职业卫生事项
(3)设备安全设施,消防安全设施使用注意事项和保养知识
(4)相关事故案例
(5)其它需要教育,培训内容
(四)企业内职员转岗、复工采取新技术、新设备、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课时。
(五)本企业从业人员每十二个月接收在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课时。
(六)本企业行政部负责组织对本企业其它人员、部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教育和培训内容:
国家、烟台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相关安全生产消防、职业卫生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应急事件处理,中国外优异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行事故和应抢救援案例分析等。
(七)企业关键责任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参与市、区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教育、培训,含有和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八)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接收专门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评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九)企业办公室制订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内容应包含教育培训内容,人数培训时间、讲课、学习、讨论等培训地点、经营落实、组织部门等。
(十)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管理
1、企业各级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必需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包含个人培训记录表,教育培训卡、教育培训考试试卷、考试考评成绩,证件复印件复审教育记录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培训工作总结等。
2、档案管理按企业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实施。
3、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统计最少保留2年。
二、安全生产检验制度
(一)依据《中国安全生产法》、《中国消防法》、《国务院相关深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定》结合企业实际,制订本企业安全生产检验制度。
(二)安全生产检验形式和内容
1、企业级安全生产检验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领导和部门责任人、工会人员参与。
(1)综合安全检验:每个月一次,关键检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安全教育、劳动防护用具使用、违章行为等情况。
(2)关键节假日安全检验:节前安全隐患、应急准备,节中值班、节后设备重启和对关键危险部位进行安全检验。
(3)季节性安全检验:依据季节特点安排对关键部位和部门进行检验。雨季防雷电、夏节防高温、防汛、冬季防火、防冻。
(4)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企业组织相关人员对关键危险部位和设备进行检验。
2、部门综合安全检验,由部门安全主管人员组织部门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参与,每个月一次对所管辖作业场所安全生产、消防、职业卫生等进行检验。
3、专业性安全生产检验,按职责分工由企业主管部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包含聘用专业人员参与,每十二个月不少于2次。
(1)售后部门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压力容器、配电室、喷烤漆房等进行安全检验。
(2)行政部对消防设施、器材、危险化学品进行安全检验。
4、日常巡查:关键对关键部位、危险源等进行安全检验。
(1)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组织部门安全员每个月一次。
(2)部门安全员组织人员天天一次。
(三)安全检验表设计。各类安全检验表由安全检验组织部门组织相关人员依据检验关键、设计检验项目、内容、检验方法等,并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立案。
(四)隐患整改。对查出事故隐患要按“四定”标准:定整改内容、整改责任人、整改方法和费用,定完成期限。
1、企业主管部门组织各类检验发觉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责任部门限期整改。严重和反复出现安全隐患要认真分析、研究,制订切实可行整改方法,由主管部门组织整改。
2、车间、部门查出安全隐患,由车间、部门组织整改,整改有困难报企业主管部门组织整改。
(五)企业安全检验统计、部门安全检验统计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立案。车间班组检验统计,每十二个月交安全主管部门归档。
三、含有较大危险原因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我企业含有较大危险原因场所设备、设施有:配电室、喷烤漆房、压力容器。
(一)通常含有较大危险原因生产经营场所,全部必需设置警示牌,现场不能存放和工作无关物品。
(二)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通畅,设置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安全疏散门向外开启,并配有相适应灭火器材。
(三)采取对应安全防范方法。电气安装必需符合要求,动用明火时,按要求实施。
(四)加强安全检验和巡查,必需时设置专员看管。
(五)特种设备定时年检、操作者持证上岗等。
(六)操作危险设备要定人、定机,并严格实施安全操作规程。
(七)加强设备、设施日常检验,维护保养,并做好统计。设备、设施不能带病运行和使用。
(八)危险设备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安装,拆卸或改装。
(九)用电设备、设施必需有良好接地保护。
(十)室外设备、设施超出15米高时安装避雷装置,并定时检测。
(十一)室外设备、设施在遇恶劣天气时,停止使用。(按说明书或相关要求实施)。
四、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一)本企业危险作业有:电气维修、动火作业。
(二)依据对作业环境考察或危险原因检测结果,制订作业方案。
(三)危险作业前,必需到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审批、立案。
(四)为作业人员配置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防护设备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五)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经专门安全培训取得对应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
(六)作业前,对责任人、作业人员、监护人进行作业安全培训,做好安全技术交底、通知危险原因、交待作业程序和应急方法等。
(七)经检验作业人员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范方法设置合理可靠后方可作业。
(八)作业现场设置警戒线、设置醒目标警示标志牌,派人现场监护,不得在无监护人情况下作业。
五、劳动防护用具配置和管理制度
(一)为了保障人身安全和健康,依据《劳动防护用具监督管理要求》、《劳动防护用具选择规则》等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二)劳动防护用具配置。
1、依据国家劳动防护用具发放标准和本企业现场实际安全情况和安全健康需要,根据不一样岗位、不一样工种、不一样劳动条件,制订发放标准明细表。
2、职员变更岗位、工种,劳动条件,劳动防护用具发放标准随之变更。
3、危险作业和有害作业人员配置特种劳动防护用具。
(三)采购人员必需购置合格劳动防护用具,保管部门要进行验收,合格后分类存放,预防变质和失效,并建账登记。
(四)发放部门严格根据领用手续和标准发放。
(五)劳动防护用具管理
1、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需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具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具。
2、未按要求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具不得上岗工作。
3、从业人员所在部门主管领导,必需随时检验所在岗位人员劳保用具穿戴和使用情况。
4、因工作特殊或抢险、救灾后,劳保用具损坏或失去其应有功效时,本人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后能够提前报废更换。
(六)不得以货币形式或用其它物品替换劳动防护用具。
六、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制度
(一)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有效实施,依据《中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二)企业设置安全生产投入专题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三)企业在编制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时,应把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关键内容。
(四)安全生产投入专题资金应包含以下多个方面:
1、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及“安全生产月”活动所需资金;
2、配置劳动防护用具资金;
3、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方法费用,包含安全设备、设施配置、维护保养,特种设备检测,职业卫生方法,装修、改造等所需资金。
4、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费用。
5、职业危害等作业人员体检费用。
6、职业危害作业场所检测费用。
7、消防设施维护更新费用。
8、应抢救援预案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资金;
9、用于奖励安全生产优异部门或个人资金;
10、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资金。
(五)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年度计划编制,并监督专题资金有效实施。
(六)财务部门配合帮助年度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编制并确保专题资金合理调配。
(七)企业总经理负责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审查,并报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批。
(八)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超出年度计划,企业按审批程序立即给补充或合理调配。
(九)对重大专题安全生产技术方法资金制订,应进行可行性论证。
(十)企业在进行年度总结时,同时对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安全生产投入专题资金盈余部分转入下十二个月度安全生产投入专题资金。
七、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奖励
1、在企业生产活动中,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劳动过程中严格实施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显著部门、车间、班组和个人给表彰和奖励。
2、对在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等方面提出合理提议,被企业采纳给表彰和奖励。
3、对发觉安全隐患立即排除,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或生命财产免受损失给奖励。
4、对予阻止和抵制违章作业,预防工伤事故发生或企业财产免受损失给表彰和奖励。
(二)处罚
1、在生产过程中,不遵守劳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对所使用设备未认真进行日常保养和检验、检修或检验不合格将进行批评和处罚。
2、无证上岗操作特种设备或进行特种作业人员酌情给批评和处罚。
3、对于未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具者进行批评教育,不听劝说和一再违犯者酌情处罚。
4、对在生产过程中,发觉隐患不立即排除或发生事故后,迟报、谎报和隐瞒不报者将进行处罚。
5、对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事故原因分析,将对相关责任部门或个人,进行处罚。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6、对特种设备、劳动防护用具等未按要求进行检测管理部门和个人酌情给处罚。
7、对特种作业人员证照,未通知按要求时间进行检验管理部门和个人酌情处罚。
8、各级领导违章指挥,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加重处罚。
(三)奖励和处罚最高权力机构,为本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四)处罚款由财务部门单独立账,罚金用于安全生产工作。
八、生产安全事故汇报和处理制度
(一)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汇报和调查处理条例》制订本制度。
(二)生产安全事故等级
1、轻伤事故:造成职员肢体伤残,一些器官轻度损伤,劳动能力轻度或临时丧失,歇工在1个工作日以上,够不上重伤事故。
2、重伤事故:造成职员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引发人体长久存在功效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伤害事故。
3、通常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尤其重大事故,根据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汇报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要求划分。
(三)生产安全事故汇报
1、发生轻伤事故后、重伤事故,事故现场相关人员立即向本部门责任人汇报,并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部门责任人接到汇报后,应到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企业责任人汇报。
2、发生通常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尤其重大事故后,事故现场相关人员立即向本企业责任人汇报,企业责任人接到汇报后,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街、乡办事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消防大队,区技术质量监督管理局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相关部门汇报。,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相关人员能够直接向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相关部门汇报。
3、汇报事故应该包含以下内容:
企业概况:发生时间、地点和事故现场情况;初步原因分析;造成或可能造成伤亡人数和初步估量直接经济损失;采取方法。
(四)事故现场保护和清理
1、企业责任人接到事故汇报后,应开启事故对应应抢救援预案,或采取有效方法,组织抢救,预防事故扩大,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发生事故后,行政部组织人员保护事故现场,抢救组立即抢救伤员,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时,行政部做出标识、拍照、书面统计等,并妥善保留现场相关证据。
(五)事故调查
1、发生轻伤事故,企业责任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发生事故部门及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调查处理意见汇报企业责任人。
2、未造成人员伤亡通常事故,受政府委托,企业组织事故调查组调查,如实写出事故汇报报当地政府。
3、企业主动配合当地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对通常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等调查工作,并按事故调查组要求对企业和个人了解事故相关情况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企业和个人不得以多种理由拒绝。
4、在事故调查期间,企业责任人和相关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并应该随时接收事故调查组问询调查,如实提供相关情况。
(六)事故处理
1、企业落实落实“四不放过”标准,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四处理不放过,整改方法未落实不放过,相关人员及职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2、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企业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对在安全生产管理及处理生产安全事故中做出较大贡献部门及相关人员,企业给予表彰和表彰。
4、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有意拖延汇报,企业要追究部门和个人责任,从严处理,对渎职、渎职行为相关人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条例相关要求负担法律责任。
九、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安全生产信息沟通,消除安全生产中不安全原因,我企业决定,定时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一)企业定于每个月第一周星期一下午2:00为安全生产例会时间(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二)地点:总经理办公室。
(三)参与人员: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组员和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
(四)主持人:总经理或安全生产责任人
(五)会议内容:
1、学习或传达上级相关安全生产方面文件和指示精神。
2、听取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责任人,对上一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汇报。
3、讨论目前安全生产方面存在问题,并研究整改方案或方法。
4、听取其它部门相关安全生产方面意见和提议。
5、研究或讨论本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应给奖励或批评教育及处罚部门、车间班组或个人。
6、安全生产主管领导对上一周情况进行总结并布署下一阶段工作。
7、对于隐患排查情况,进行分类,属于非本企业隐患,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属于本企业安排计划给予排除。
8、每次会后,写出会议纪要,发放相关部门。
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依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要求》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订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级(分类)
1、通常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觉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该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隐患,或因外部原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本身难以排除隐患。
(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
1、企业关键责任人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每三个月、节假日前、长假复工后,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相关人员,排查本企业事故隐患。
2、起源于多种渠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企业关键责任人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相关人员排查事故隐患。
(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管理和治理
1、企业关键责任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布,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可能性和危害程度。
2、对通常事故隐患可按企业级、部门级、班组级,由相关部门安排人员立即组织整改,整改后进行复查。
3、对重大事故隐患,由安全生产责任人组织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制订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内容包含:治理目标、治理方法和方法、整改资金和物资落实、负责治理部门和人员、治理期限和要求、预防事故隐患方法和应急预案。
4、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制订防范方法进行监管。
5、对重大事故隐患或发觉事故征兆可能危及人员生命和造成财产损失,应局部或全部停止生产经营活动,经整改治理,复查合格后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6、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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