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GF-1999-0201)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印刷厂印制
贵 州 省 建 设 厅
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一某些 合同书
发包人(全称): 遵义县遵南城建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东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她关于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遵义县龙泉大道道路工程四标段
工程地点: 遵义县龙坑镇桂花社区
工程内容: 按招标文献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设计图 (K3+700~K4+600)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遵县发改投资[]87号
资 金 来 源: 发包人自筹,已贯彻
二、工程承包范畴
承包范畴:按招标文献规定、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设计图施工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4月28日
竣工日期:10月19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175日历 天。
三、质量原则
工程质量原则: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原则
四、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伍佰肆拾捌万壹仟捌佰玖拾柒元零叁分 ¥: 5481897.03元
五、构成合同文献
构成本合同文献涉及:
1、本合同合同书
2、中标告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原则、规范及关于技术文献
7、图纸(龙泉大道道路工程)
8、分某些项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关于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合同或文献视为本合同构成某些。
六、本合同书中关于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某些《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定义相似。
七、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商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商定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她应当支付款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4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遵义县遵南城建有限公司
本合同双方商定 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所:遵义县龙坑镇桂花社区 住所:贵阳市忠华南路54号
(桂花社区D1栋2单元2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0852—7301276 电 话:0851—5815286
传 真:0852—7301276 传 真:0851—5815286
开户银行:工行遵义县支行营业部 开户银行:贵阳市商业银行金城支行
账 号:2700131账 号:
邮 政 编 码:563100 邮 政 编 码:
第三某些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献
2、合同文献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献构成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合同书、(2)中标告知书、(3)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原则、规范及关于技术文献、(7)图纸(龙泉大道道路工程)、(8)分某些项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3、语言文字和合用法律、原则及规范
3.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无 语言文字。
3.2 合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3.3 合用原则、规范
合用原则、规范名称: 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及国家现行关于原则和规范。
发包人提供原则、规范时间: \年 \ 月 \ 日
国内没有相应原则、规范时商定: 由发包人按商定期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规定,承包人按商定期间和规定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承认后执行。
4、图纸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4月\日此前提供招标施工图叁套
发包人对图纸保密规定: 未经发包人允许,不得对第三人予以复印等行为
使用国外图纸规定及费用承担: 无
二、双方普通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 监理单位委派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工程师
发包人委托职权: 负责现场工程质量监理、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检查工程技术资料、组织工程质量检查、负责隐蔽工程签证、工程资料收集归档
需要获得发包人批准才干行使职权: 无
5.3 发包人派驻工程师
姓名: 职务:工程师
职权: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负责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检查工程技术资料、组织工程质量检查、负责隐蔽工程签证、工程资料收集归档
5.6 不实行监理,工程师职权: 无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商定期间和规定完毕如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规定及完毕时间:
已具备开工条件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时间、地点和供应规定: 发包人协助承包人解决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通道开通时间和规定:
4月\日前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提供时间:
月 日前
(5)由发包人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名称和完毕时间: 月 日前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规定: 以开工前现场交验为准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开工前
(8)协调解决施工场地周边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发包人提供有关图纸,并由承包人按关于规定进行妥善保护
(9)双方商定发包人应做其她工作:现场双方协商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工作:
搞好现场道路施工进出口交通,做到文明施工,最大限度减少因施工对周边居民影响
9、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商定期间和规定完毕如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级别和业务范畴容许承包人完毕设计文献提交时间:无
(2)应提供筹划、报表名称及完毕时间:
每月二十五日前报已竣工程进度记录报表及下月进度筹划表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责任和规定:本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原则,搞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安全责任,非夜间施工照明责任由承包人负责
(4)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规定:
无
(5) 需承包人办理关于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管理等手续: 由承包人负责
(6)已竣工程成品保护特殊规定及费用承担:
由承包人封闭隔离,妥善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其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7)施工场地周边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保护规定及费用承担:
按通用条款9.1(7)执行,其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规定:
按通用条款9.1(8)执行,做到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十条”原则,按发包人规定,保证施工现场井然有序。
(9)双方商定承包人应做其她工作:
在施工过程中协商解决。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筹划
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筹划时间:
按通用条款10.1款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开工前,进度筹划每月25日前
工程师确认时间: 监理工程师收到后3日内
10.2 群体工程中关于进度筹划规定:
无
13、工期延误
13.1 双方商定工期顺延其她状况:
遇雨、雪、冰、冻等不可抗力因素,工程量增长或因发包人因素导致工期延误时工期顺延,除发包人批准外,承包人不得延误工期,必要保证工程准时竣工,否则,视为违约。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双方商定中间验收部位:按通用条款第17条执行
19、工程试车
19.5 试车费用承担:无
五、安全施工
承包人按国家有关安全规范施工,贯彻安全办法,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承包人负责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节
23.2 本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单价合同方式拟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涉及风险范畴:
承包人在合同价款中应完全承担风险是技术风险和管理风险(管理费用和利润);应有限度承担是市场风险(材料价格)
风险费用计算办法:材料涨幅在10%以内风险、政策调节风险、图纸设计范畴以内任何施工风险,均不予调节。
风险范畴以外合同价款调节办法:无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节办法:
无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关于成本和酬金商定:
23.3 双方商定合同价款其她调节因素:
无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比例:
本工程发包人不支付工程预付款
扣回工程款时间、比例:无
25、工程量确认
25.1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竣工程量报告时间:
承包人应在每月25日前将该月实际完毕工程量(工程量涉及合同范畴工程量和增长工程量)报发包人派驻工程师或监理单位委派工程师确认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商定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1、工程进度款原则上按工程月进度60%支付,发包人资金不到位时,承包人不得停工。2、在每月30日前,发包人凭确认月实际完毕工程量(工程量涉及合同范畴工程量和增长工程量)60%拨付工程进度款给承包人,合计付至工程(工程涉及合同范畴工程和增长工程)总价60%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4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商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无
(2)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级别与一览表不符:
无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材料:
无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无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无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无
27.6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结算办法:
无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商定:
承包人自行采购,出具备关合格证书,质保书、现场抽样实验报告等资料,发包人方可确认
八、工程变更
以发包人书面告知为准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1、工程竣工后,由承包人书面报告发包人,发包人在7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将承包人报送竣工结算资料10日内送审计机关审计。2、本工程结算以审计机关审计结论作为最后工程报价支付根据,本年度内支付总价款60%,余款在次年扣除工程质量保修金后支付完毕
32、竣工验收
32.1 承包人提供竣工图商定:工程竣工后三十日内,一式四份
32.6 中间交工工程范畴和竣工时间:
按有关规范进行验收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详细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商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执行本合同商定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商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执行本合同商定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商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
违约责任: 执行本合同商定
双方商定发包人其她违约责任:无
35.2 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详细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商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执行本合同商定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商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
双方商定承包人其她违约责任:
承包人每延误工期一天按本合同价款0.5%支付违约金;发包人有实际损失,承包人还应承担补偿责任
37、争议
37.1 双方商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2)经协商不能达到一致,可向本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她
38、工程分包
38.1 本工程发包人批准承包人分包工程:
本工程不容许转包、分包
分包施工单位为:无
39、不可抗力
39.1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商定:按通用条款第39条执行
40、保险
40.6 本工程双方商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无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保险事项: 无
(2)承包人投保内容:由承包人按国家关于规定执行
41、担保
41.3 本工程双方商定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无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履约保证金54.00万元(已交纳)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双方商定其她担保事项: 无
46、合同份数
46.1 双方商定合同副本份数:正本贰份,副本陆份
附件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
名 称
建设
规模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结
构
层
数
跨
度
(米)
设备安装
内容
工程
造价
(元)
开工
日期
竣工
日期
附件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附件3: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遵义县遵南城建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东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为保证遵义县龙泉大道道路工程四标段(工程名称)在合理有效期限为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订立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关于管理规定及双方商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 工程质量保修范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畴涉及地基基本工程、主体构造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规定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商定其她项目。详细质量保修内容,双方商定如下: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保修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工程,按单项工成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依照国家关于规定,结合详细工程商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土建工程为 年,屋面防水工程 年;
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安装工程为 年;
3、供热与供冷为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室外上下水和市政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壹年
4、其她商定: 无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畴、内容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告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商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以委托她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在接到事故告知后,应当及时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工程合理有效期限内,承包人保证地基基本工程和主体构造质量。因承包人因素致使工程在合理有效期限内导致人身和财产损害,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补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支付
工程质量保修金普通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5%,本工程商定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5%,交付工程之日起壹年内退还。
本工程双方商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贰拾柒万肆仟零玖拾肆元捌角伍分(大写)。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无 。
五、质量保修金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返还承包人。
六、其她
双方商定其她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双方共同订立。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设行政主管理部门审查意见
年 月 日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证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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