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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标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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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要求》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程度 违法情节 处罚标准 1 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未根据要求办理立案;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要求》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要求,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更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根据要求办理立案;    轻微 两部以下建筑起重机械未根据要求办理立案 责令限期更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罚款 通常 两部以上五部以下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未根据要求办理立案 责令限期更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0元以上7000元以下罚款 严重 五部以上建筑起重机械未根据要求办理立案,或造成安全事故 责令限期更正,给予警告,并处以7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程度 违法情节 处罚标准 2 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未根据要求办理注销手续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要求》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要求,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更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二)未根据要求办理注销手续;    轻微 两部以下建筑起重机械未根据要求办理注销手续 责令限期更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罚款 通常 两部以上五部以下建筑起重机械未根据要求办理注销手续 责令限期更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0元以上7000元以下罚款 严重 五部以上建筑起重机械未根据要求办理注销手续,或造成安全事故 责令限期更正,给予警告,并处以7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程度 违法情节 处罚标准 3 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未根据要求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要求》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要求,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更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三)未根据要求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 轻微 两部以下建筑起重机械根据要求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 责令限期更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罚款 通常 两部以上五部以下建筑起重机械根据要求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 责令限期更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0元以上7000元以下罚款 严重 五部以上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根据要求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或造成安全事故 责令限期更正,给予警告,并处以7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程度 违法情节 处罚标准 4 安装单位未推行第十二条第(二)、(四)、(五)项安全职责;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要求》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要求,安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更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推行第十二条第(二)、(四)、(五)项安全职责; 第十二条 安装单位应该推行下列安全职责:   (二)根据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验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   (四)制订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抢救援预案;   (五)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题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通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轻微 未推行其中一项 责令限期更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通常 未推行其中两项 责令限期更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全部未推行或造成安全事故 责令限期更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程度 违法情节 处罚标准 5 安装单位未根据要求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要求》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要求,安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更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二)未根据要求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 轻微 安装单位未根据要求建立两部以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 责令限期更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通常 安装单位未根据要求建立两部以上五部以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 责令限期更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安装单位未根据要求建立五部以上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或造成安全事故 责令限期更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程度 违法情节 处罚标准 6 安装单位未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题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要求》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要求,安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更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三)未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题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 轻微 未造成安全事故 责令限期更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通常 造成通常安全事故 责令限期更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造成较大以上安全事故 责令限期更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程度 违法情节 处罚标准 7 使用单位未推行第十八条第(一)、(二)、(四)、(六)项安全职责;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要求》第三十条 违反本要求,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更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推行第十八条第(一)、(二)、(四)、(六)项安全职责;   第十八条 使用单位应该推行下列安全职责:   (一)依据不一样施工阶段、周围环境和季节、气候改变,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对应安全防护方法;   (二)制订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抢救援预案;   (四)设置对应设备管理机构或配置专职设备管理人员;   (六)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轻微 未推行其中一项安全职责 责令限期更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通常 未推行其中两项安全职责 责令限期更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全部未推行安全职责或造成安全事故 责令限期更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程度 违法情节 处罚标准 8 使用单位未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验;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要求》第三十条 违反本要求,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更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二)未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验; 轻微 未造成安全事故 责令限期更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通常 造成通常安全事故 责令限期更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造成较大以上安全事故 责令限期更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程度 违法情节 处罚标准 9 使用单位私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标准节和附着装置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要求》第三十条 违反本要求,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更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三)私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标准节和附着装置。 轻微 未造成安全事故 责令限期更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通常 造成通常安全事故 责令限期更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造成较大以上安全事故 责令限期更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程度 违法情节 处罚标准 10 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推行第二十一条第(一)、(三)、(四)、(五)、(七)项安全职责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要求》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推行第二十一条第(一)、(三)、(四)、(五)、(七)项安全职责,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更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该推行下列安全职责:   (一)向安装单位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基础施工资料,确保建筑起重机械进场安装、拆卸所需施工条件;   (三)审核安装单位、使用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四)审核安装单位制订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题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抢救援预案;   (五)审核使用单位制订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抢救援预案;   (七)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应该组织制订并实施预防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安全方法。 轻微 未推行其中两项安全职责 责令限期更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通常 未推行其中三项安全职责 责令限期更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未推行其中三项安全以上职责或造成安全事故 责令限期更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程度 违法情节 处罚标准 11 监理单位未推行第二十二条第(一)、(二)、(四)、(五)项安全职责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要求》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要求,监理单位未推行第二十二条第(一)、(二)、(四)、(五)项安全职责,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更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 监理单位应该推行下列安全职责:   (一)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实、立案证实等文件;   (二)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使用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三)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题施工方案;   (四)监督安装单位实施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题施工方案情况;   (五)监督检验建筑起重机械使用情况;   (六)发觉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该要求安装单位、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对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立即向建设单位汇报。 轻微 未推行其中一项安全职责 责令限期更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通常 未推行其中两项安全职责 责令限期更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全部未推行安全职责或造成安全事故 责令限期更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程度 违法情节 处罚标准 12 建设单位未根据要求协调组织制订预防多台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安全方法;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要求》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要求,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更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责令停止施工:   (一)未根据要求协调组织制订预防多台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安全方法; 轻微 未造成安全事故 责令限期更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通常 造成通常安全事故 责令限期更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造成较大以上安全事故 责令限期更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程度 违法情节 处罚标准 13 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汇报后,未责令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要求》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要求,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更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责令停止施工:   (二)接到监理单位汇报后,未责令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轻微 未造成安全事故 责令限期更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通常 造成通常安全事故 责令限期更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造成较大以上安全事故 责令限期更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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