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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工程公司安全操作规程模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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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工程有限公司安全操作规程1 总 则1.0.1 为规范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控制和预防工伤事故,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依据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范,总结工程施工生产经验编写而成。1.0.3 本规程适用于工程施工的作业人员。1.0.4 作业中使用新技术、新工法、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遵守有关安全技术规定,执行安全技术交底。1.0.5 本规程条款与国家和行业现行法规、标准规范不符时,按照国家和行业现行法规、标准、规范执行。1.0.6 本规程未涉及的相关作业,如爆破等,必须遵守国家、行业和地方政府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2 一般规定2.0.1 作业人

2、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掌握本工种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1. 新工人或转岗工人必须经入场或转岗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实习期间必须在有经验的工人带领下进行作业。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主管单位颁发的资质证后持证上岗。3. 汽车司机必须取得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驾驶证后方可上岗。2.0.2 高处作业、尘毒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体检。患有禁忌症者不得从事作业。2.0.3 作业前必须听取安全技术交底,掌握交底内容。作业中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没有安全技术交底严禁作业。2.0.4 非机械操作工和非电工严禁进行需专业人员操作的机械、电气作业。2.0.5 电动机械应采取防雨、防潮措施。2.0.

3、6 严禁在高压线下堆土、堆料、支搭临时设施和进行机械吊装作业。2.0.7 作业时应保持作业道路通畅、作业环境整洁。在雨、雪后和冬期,露天作业时必须先清除水、雪、霜、冰,并采取防滑措施。2.0.8 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设备、现场环境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2.0.9 高处作业时,上下必须走马道(坡道)或安全梯。2.0.10 下沟槽(坑)作业前必须检查槽(坑)壁的稳定状况和环境,确认安全。上下沟槽(坑)必须走马道或安全梯,通过沟槽必须走便桥。严禁在沟槽(坑)内休息。2.0.11 雨期或春融季节深槽(坑)作业时,必须经常检查槽(坑)壁的稳定状况,确认安全。2.0.12 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

4、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严禁赤脚,严禁穿拖鞋。2.0.13 严禁擅自拆改、移动安全防护设施。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2.0.14 作业时必须遵守劳动纪律,精神集中,不得打闹。严禁酒后作业。2.0.15 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前严禁上架子作业。2.0.16 临边作业时必须在作业区采取防坠落的措施。施工现场的井、洞、坑、池必须有防护栏或防护篦等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2.0.17 严禁从高处向下方抛扔或者从低处向高处投掷物料、工具。2.0.18 夜间作业场所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设施。2.0.19 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

5、天气时,应停止露天的起重、打桩、高处等作业。2.0.20 沟槽边、作业点、道路口必须设明显安全标志,夜间必须设红色警示灯。2.0.21 施工过程中必须保护现况管线、杆线、人、消防设施和文物。2.0.22 水中筑围堰时,作业人员必须视水深、流速情况穿皮衩、救生衣,并佩戴安全绳等防护用品。2.0.23 作业中出现危险征兆时,作业人员应暂停作业,撤至安全区域,并立即向上级报告。未经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批准,严禁恢复作业。紧急处理时,必须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指挥下进行抢救。2.0.24 作业中发生事故,必须及时抢救人员,迅速报告上级,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如抢救工作可能造成事故扩大或人员伤害时

6、,必须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抢救。2.0.25 各工种人员从事壮工的有关作业时,必须遵守本规程第3章的规定。3 普 工3.1 一般规定3.1.1 新工人必须参加入场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3.1.2 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服从带班人员指挥。3.1.3 配合其他专业工种人员作业时,必须服从该专业工种人员的指挥。3.1.4 作业时必须根据作业要求,佩戴防护用品。3.1.5 作业时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动用各种机电设备。3.2 人工挖土3.2.1 作业前应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了解地下管线、人防及其他构筑物情况,按要求坑探,掌握构筑物的具体位置。地下构筑物外露时,应按交底要求进行

7、加固保护。作业中应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在现况电力、通讯电缆2米范围内和现况燃气、热力、给排水等管道1米范围内挖土时,必须在主管单位人员的监护下采取人工开挖。3.2.2 挖槽(坑)时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放坡、支撑或护壁。遇边坡不稳、有坍塌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3.2.3 槽上堆土应距槽边1米外,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米。堆土不得遮压检查井、消防井等设施。3.2.4 槽深大于2.5米时,应分层挖土,层高不得超过2米,层间应设平台,平台宽度不得小于0.5米。3.2.5 上、下沟槽必须走马道、安全梯。马道、安全梯间距不宜大于50米。3.2.6 作业时两人横向间距不得小于2米,纵向间距不得小于3

8、米。严禁掏洞挖土、搜底扩槽、在槽内休息。3.2.7 在竖井(坑)内作业时,必须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垂直运输时,作业人员必须立即撤至边缘安全位置。土斗落稳时方可靠近作业。3.2.8 隧道内掘土作业时,必须按照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操作,严禁超挖。发现异常时必须立即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出现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至安全位置,并向上级报告。3.2.9 使用钢钎破冻土、坚硬土时,扶钎人应在打锤人侧面用长把夹具扶钎,打锤范围内不得有其他人。锤顶应平整,锤头应安装牢固。钎子应直且不得有飞刺。打锤人不得戴手套。3.2.10 作业中发现地下管道等构筑物、文物、不明物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向带班人报

9、告,并按要求处理或保护。3.2.11 严禁在脚手架底部、构筑物近旁进行影响基础稳定性的开挖沟槽(坑)作业。3.2.12 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保持与高压线、变压器、建筑物、构筑物等的安全距离。3.3 人工回填土3.3.1 用小车向槽内卸土时,槽边必须设横木挡掩,待槽下人员撤至安全位置后方可倒土。倒土时应稳倾缓倒,严禁撒把倒土。3.3.2 取用槽帮土回填时,必须自上而下台阶式取土,严禁掏洞取土。3.3.3 人工打夯时应精神集中。两人打夯时应互相呼应,动作一致,用力均匀。3.3.4 使用电夯时,必须由电工接装电源、闸箱,检查线路、接头、零线及绝缘情况,并经试夯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3.3.5 蛙式夯

10、手把上的开关按钮应灵敏可靠,手把应缠裹绝缘胶布或套胶管。3.3.6 蛙式夯应由两人操作,一人扶夯,一人牵线。两人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牵线人必须在夯后或侧面随机牵线,不得强力拉扯电线。电线绞缠时必须停止操作。严禁夯机砸线。严禁在夯机运行时隔夯扔线。转向或倒线有困难时,应停机。清除夯盘内的土块、杂物时必须停机,严禁在夯机运转中清掏。3.3.7 人工抬、移蛙式夯时必须切断电源。3.3.8 作业后必须拉闸断电,盘好电线,把夯放在无水浸危险的地方,并盖好苫布。3.3.9 回填沟槽(坑)时,应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在构造物胸腔两侧分层对称回填,两侧高差应符合规定要求。3.4 人工运材料3.4.1 作业前

11、应对运输道路进行平整,保持道路坚实、畅通。便桥应支搭牢固,桥面宽度应比小车宽1米,且不小于1.5米,便桥两侧必须设护栏和挡脚板。3.4.2 穿行社会道路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听从指挥。3.4.3 用架子车装运材料,应两人以上操作,保持架子车平稳,拐弯示意,车上不得乘人。3.4.4 使用手推车运输材料时,在平地上前后车间距不得小于2米。下坡时应稳步推行,前后车间距应根据坡度确定,但不得小于10米。3.4.5 装卸材料应轻搬稳放,不得乱抛乱扔。运砖时应用砖夹子装卸、码放整齐,不得倾倒卸车。从料垛取料时,应自上而下阶梯状分层拿取。3.4.6 卸材料时,前方、槽下不得有人。槽边卸料时,车轮应挡掩。卸土方和

12、道路材料时,应待车挡板打开后方可扬把卸料。3.4.7 地上码放砖、砌块、模板的高度不得超过1.5米。架子上码砖、砌块、模板不超过3层。3.4.8 不得将材料堆放在管道的检查井、消防井、电信井、燃气抽水缸井等设施上。3.4.9 不得随意靠墙堆放物料。3.4.10 运输大石块、盖板等重物时,应事先确定装卸方法,并设专人指挥。装运石块时应插紧,并不得抛掷。人工抬运石料或盖板时,木杠、绳索应坚实,捆绑应牢固,抬运步伐应一致,起落应呼应。3.4.11 装、运、卸路缘石、大方砖等材料时,应按顺序搬运,码放平稳、整齐,卸车时严禁扬把倒料。3.4.12 运输管子时应遵守本规程等5.2节和第6.3节的有关规定。

13、3.4.13 运输混凝土时应遵守本规程第12.1节和第12.2节的有关规定。3.4.14 运输砂浆、砖时应遵守本规程第15.2节的有关规定。3.4.15 运输石料时应遵守本规程第16.3节的有关规定。3.5 人机配合3.5.1 配合起重吊装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 作业时,必须服从信号工指挥。吊装前必须撤到吊臂回转范围以外。2. 给易滚、易滑吊物挡掩时,必须待吊物落稳、信号工指示后方可上前作业。3.5.2 配合挖土机作业时,严禁进入铲斗回转范围。必须待挖掘机停止作业后方可进入铲斗回转范围内清槽。3.5.3 配合推土机作业时,必须与驾驶员协调配合。作业人员应站在机械运行前方5米或侧面1.5米以外

14、。机械运行中,严禁上下机械。3.5.4 配合汽车运输作业时必须服从指挥,装卸物料应轻搬稳放,不得乱扔。物料需捆绑牢固。作业人员完成指定作业后,应站在车辆的侧面。汽车启动后严禁攀登车辆。3.5.5 指挥推土机、压路机、挖掘机、平地机等施工机械转移应遵守下列规定:1. 必须先检查道路,排除地面及空中障碍,并做好井、坑等危险部位的安全防护。2. 行进中必须疏导交通。需通过便桥时,必须经施工技术负责人批准,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穿行社会道路时必须遵守交通法规。3. 作业人员不得倒退行走。4. 转移中需要在道路上垫木板等物时,必须与驾驶员协调配合,待垫物放稳、人员离开后,方可指挥机械通过。5. 清扫压路机

15、前方路面时,应与压路机保持8米以上的安全距离。3.6 支搭临时设施3.6.1 作业中应设专人指挥,分工明确,协调一致。 3.6.2 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的程序进行作业。3.6.3 支搭工棚应遵守下列规定:1. 安装立柱、板墙和屋架(梁)时必须做好临时支撑,联结件应齐全,联结螺栓应牢固。2. 安装屋架(梁)和上、下屋面作业时,必须使用临时支架和马凳。3. 传递构件时必须上下呼应,待上、下方人员接稳后方可松手。严禁站在没有联结牢固的构件上作业。4. 在石棉瓦屋面上作业时,应铺设供作业用的木板,木板上应安装防滑条。严禁直接踩踏石棉瓦。3.6.4 严禁在高压线下搭建临时设施。临时设施应远离危旧建筑物

16、、沟槽(坑)。3.6.5 支搭围挡作业时,围挡结构的部件必须安装齐全并联结牢固。在有社会车辆通行的地段作业时,必须设专人疏导交通。3.6.6 暂停作业时,必须检查所支搭的临时设施,确认稳固后方可离开现场。3.7 砍伐树木3.7.1 作业前应遵守下列规定:1. 必须检查现场环境,观察风向,排除地面和空中的危险物。2. 应根据环境及风向选择树木倾倒方向。不得倒向墙、桥梁、栏杆、房屋等构筑物。3. 应确定作业区域,并设专人警戒和疏导交通。4. 应检查工具和控制缆绳,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作业。3.7.2 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 必须设专人指挥,作业人员应协调配合。2. 高处伐树枝时必须系安全带。3.

17、 应先砍树枝,后伐树干。4. 必须将控制缆绳拴牢后方可锯、砍树干,树林倾倒区域内不得有人。5. 锯口必须与倾倒方向相反。3.7.3 必须及时清理作业区域,待道路上的杂物清理完成后,方可解除警戒,开放交通。3.8 拆除构筑物3.8.1 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作业。3.8.2 两人作业时,应相互呼应、协调配合。多人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3.8.3 拆除作业区应设围档,负责警戒的人员应坚守岗位,阻止非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区。3.8.4 拆除旧路面和混凝土、圬工砌体等坚固构筑物应遵守下列规定:1. 拆除前必须检查所用的机具,确认安全。2. 用风镐拆除时,送风管的联结应牢固。作业时应佩戴防护用品,站立平

18、稳,握牢风镐。3. 用大锤、钎子拆除时,大锤必须安装牢固,钎子头上不得有飞刺。操作时,扶钎人应使用夹具,打锤人不得戴手套,不得与扶钎人面对面操作。4. 应及时清除拆下的碎块。3.8.5 拆除房屋应遵守下列规定:1. 拆除屋顶时,材料应溜放,严禁抛扔。2. 拆檩木前必须将屋架支撑牢固。3. 拆除中必须保持尚未拆除部分的稳定。4. 应及时清运拆除的物料,严禁在楼板上堆积大量物料。3.8.6 高处作业时应站在平台或脚手架上,上、下平台或脚手架必须走马道或安全梯,拆除作业区域下方不得有人。3.8.7 拆墙时严禁挖掏墙根,严禁用人工晃动的方法推倒墙体。4 筑路工4.1 搬运材料4.1.1 使用汽车、机动

19、翻斗车搬运材料时,必须设专人指挥。指挥人员应与司机密切配合。装卸作业人员必须服从指挥,作业中必须避开车辆,站位安全。当车辆启动后,作业人员严禁攀登车辆。完成指定作业后,必须站在规定的安全位置。4.1.2 使用起重机搬运材料时,作业人员必须服从信号工的指挥。机械运转时,作业人员严禁攀登机械。完成指定作业后,必须站在起重机臂回转范围以外。4.2 路基与基层4.2.1 必须按照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保护地下管线、杆线和其它构筑物。4.2.2 清理路堑边坡突出的块石和修整边坡土方时,应自上而下进行,边坡下方不得有人。4.2.3 汽车在路基上装、卸料应设专人指挥。开关车辆槽帮应彼此响应。4.2.4 使用推

20、土机或平地机摊铺材料时,作业范围内不得有非作业的车辆、人员。4.2.5 人工摊铺材料时,应设专人指挥。运料的手推车、小翻斗车应按规定路线行走,车辆人员间必须保持一定的距离。4.2.6 检查井、闸井、雨水口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4.2.7 指挥压路机作业的人员应与驾驶员协调配合,并指挥周围人员避让。指挥时严禁在压路机前倒行。4.2.8 在有社会交通的现场施工时,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并设专人疏导交通。4.2.9 碾压填土方时,碾轮外侧距填土外缘不得小于50厘米。4.3 沥青洒布机喷洒沥青4.3.1 洒布机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作业人员不得在沥青洒布机下风向。4.3.2 试喷时,油嘴正前方3米

21、内不得有人。4.3.3 喷洒前,必须做好检查井、闸井、雨水口的安全防护。4.3.4 应设专人看管路口,指挥车辆和行人。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洒布机作业范围。4.3.5 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时,不得作业。4.4 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4.4.1 沥青混合料运输车辆、沥青混凝土摊铺机、压路机等作业时,必须设专人指挥。4.4.2 清除粘在车槽上的沥青混合料,必须使用长柄工具在车下进行。严禁在车槽升起时上车清除。4.4.3 摊铺前必须检查路面上方架空线路,沥青混合料车槽升起后与上方架空线必须保持本规程表14.1.6中的安全距离。4.4.4 铁锹铲运沥青混合料时,作业人员必须按顺序行走,并注意铁锹避开人员。使

22、用手推车运沥青混合料时,不得远扔装车。4.4.5 跟碾人员应与司机协调配合,碾前行时跟后轮,碾倒行时跟前轮,并注意碾子转向。4.4.6 作业人员应服从沥青混凝土摊铺机、沥青混合料运输车、压路机等机械指挥人员的指挥。沥青混凝土摊铺机、压路机运行时,不得攀登机械。沥青混合料运输车向沥青混凝土摊铺机卸料倒车时,车辆和机械之间严禁有人。4.4.7 加热沥青时,应遵守本规程第4.5.14条的规定。4.5 水泥混凝土面层4.5.1 装卸模板时应轻抬轻放,严禁抛掷。拆模板时,应将模板等料码放整齐。4.5.2 摊铺水泥混凝土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运输车辆。4.5.3 作业人员必须按安全用电要求使用振捣器、电抹子等

23、电动工具。4.5.4 使用平板或行夯振捣器时应理顺电线,不得压折、扭结电线或将电线挂绕在导电物体上。移动振捣器时不得硬拉电线。工作暂停或收工时,必须切断电源。4.5.5 使用水泥混凝土摊铺机时,必须设专人指挥,作业人员与驾驶员密切配合。4.5.6 真空吸水作业时,必须由电工安装电气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按照使用说明书及安全用电要求操作。4.5.7 抹平机作业时,连接螺栓应安装牢固。作业中应有专人收放电缆,电缆不得打结,不被砸压,发现异常时应立即停机。4.5.8 切缝机切缝时,刀片夹板的螺母应紧固,各联结部位和防护罩应完好,切缝前应开启冷却水,冷却水中断时应停止切缝。切缝时刀片应缓慢切入,并注意割切

24、深度指示器,当遇有较大切割阻力时,应立即升起刀片检查。停止切缝时应将刀片提离板面后再停止运转。4.5.9 覆盖养护时,混凝土预留孔洞、井口等部位必须设明显安全标志。火源应远离覆盖养护物。4.5.10 蒸汽养护前,蒸汽管道必须连接牢固,覆盖严密后方可通汽。养护区域应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4.5.11 薄膜养护时,必须按照材料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贮运、调配材料。喷洒时,喷嘴不得对人,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站在上风向。操作现场严禁明火。4.5.12 浇水养护时,不得倒行拉胶管。4.5.13 用气泵等设备清除混凝土缝内杂物时,作业人员必须戴防护目镜和口罩。设作业时严禁喷气管口对人。4.5

25、.14 加热熔化沥青材料的地点与建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并远离易燃易爆物。严禁使用敞口锅熬制沥青,加热设备应有烟尘处理装置,沥青锅盖应用钢质材料。4.5.15 冷底子油宜用“冷配法”配制。4.5.16 使用可燃材料配制填缝材料时,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4.5.17 材料运输、混凝土搅拌、混凝土运输应分别遵守本规程第12.1、27.3、12.2节的规定。5 下水道工5.1 一般规定5.1.1 作业前应检查工具、机械、电气设备及沟槽边坡、支撑等,确认安全。5.1.2 作业中应经常检查沟壁是否存在裂缝、脱落、冻融等情况,支撑有无松动、变形等现象,发现异常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上级。5.1.3

26、作业中严禁掏洞挖土。5.1.4 应按照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做好沟槽的隔水、降水和排水工作。雨、雪后应及时排水、清除泥、雪,整修坡道,并采取防滑措施。5.1.5 上下沟槽应走马道或安全梯。马道、安全梯间距不宜大于50米。严禁攀登撑木或乘吊运机械上、下沟槽。通过沟槽必须走便桥。作业中不得碰撞沟槽支撑。严禁在槽内、管内休息。5.1.6 不得从槽上向下或者从槽下向上抛扔工具、物料。不得直接向槽内倾倒材料。沟槽边1米内不得堆土、堆料、停放机具。5.1.7 施工现场必须设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有人员、车辆通行地段的沟槽必须设不低于1.2米的防护栏,防护栏的横杆不少于两道。5.1.8 金属管施工作业时,应遵守规

27、程第6章的规定。5.2 混凝土管的运输、码放5.2.1 作业前应检查机具、绳索,确认安全。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5.2.2 装运管子时,绳必须系牢,并挡掩牢固。卸车前,必须确认管子无滚坍危险后方可松绳卸管。5.2.3 槽边码放管子时,管子不得平行于沟槽,管端与槽边的距离不应小于2米,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并挡掩牢固。5.2.4 槽边放置管子的场地应坚实平整,不得在有坍塌危险的槽边放置管子。5.2.5 人工推运混凝土管应设专人指挥,运输道路应平整坚实。推行速度不得超过人的行走速度。上坡道应指定专人备掩木,下坡道应用大绳控制速度,两管之间应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管子转向时,作业人员不得站在管子的前

28、方或贴靠两侧。5.2.6 自墙边向外推管时,必须在管子靠墙一侧进行牢固挡掩,推管人不得站在管子与墙之间。5.2.7 人工自管垛向下放管时,必须先检查底层管的挡掩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作业人员应协调一致。放管时前方不得有人,放管速度应缓慢。直径大于600毫米的管子不宜人工放管。5.3 混凝土基础及管座5.3.1 遵守本规程第12章的有关规定5.4 下管、稳管5.4.1 使用起重机下管、稳管应遵守下列规定:1. 严禁在高压线下方作业。在高压线一侧作业时,必须遵守本规程表14.1.6的规定.2. 应根据现场及槽帮的稳定情况将起重机停放在平整坚实的地方,起重机的支腿或履带与槽边

29、的距离应遵守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3. 听从信号工统一指挥,起重臂回转半径内严禁有无关人员。4. 管子起吊速度应均匀,回转平稳,下落应慢速轻放,不得忽快忽慢或突然制动。管子下到沟槽底落稳后方可摘钩。5. 使用起重机稳管时,应待管子下到离槽底0.5米时,作业人员方可站在管子两侧稳管,管子两侧应设掩木。管子就位后,应在两侧挡掩牢固后方可摘钩。5.4.2 人工下管应遵守下列规定:1. 必须设专人指挥、统一信号、分工明确。2. 直径500毫米以下(含500毫米)的管子可采用溜绳法下管。3. 直径600毫米以上(含600毫米)的管子可采用压绳法下管。当管径大于900毫米(含900毫米)时,应设马道。4.

30、压绳法下管作业时必须听从指挥,两根大绳用力应一致,保持管体平稳。5. 应使用质地坚固、不断股、不糟朽、无夹心的大绳。6. 下管坡道的坡度不宜大于1:1,坡面宽度应大于管长1米。下管时,管端距坡道边缘应大于50厘米。7. 用三角架倒链下管时,必须搭设牢固平台,平台上应设防护栏。作业人员不得站在管上作业,管下严禁有人。5.4.3 人工推管作业时,管前及两侧均不得有非作业人员,预定位置应先放好档木。推管、转管(包括套环)时必须设专人指挥,作业人员应协调配合,相互呼应,慢推慢转。5.4.4 在垫块上稳管时,垫块应放平稳,垫块两侧应立保险杠。使用撬棍撬管时,支垫物应坚实,作业人员应相互呼应。对口时,两侧

31、人员应协调配合。管子稳定后,必须将管子挡掩牢固。5.4.5 在混凝土平基上稳管时,应立保险杠。使用撬棍窜管对口时,应相互呼应,管端两侧均应进行挡掩。管子就位后应挡掩牢固。5.4.6 稳管作业过程中,当管子两侧作业人员不通视时,应设专人高指挥。5.4.7 “四合一”安管时,必须相互配合,协调一致。管节人入位时,严禁将手指放在管节接缝之间,连接端严禁用手抬。5.5 接口、养护5.5.1 管口凿毛时打锤应稳,用力不得过猛。5.5.2 管径大于2米时,作业人员应使用安全梯上下管子。严禁从槽上或从槽帮上的安全梯跳到管顶。5.5.3 养护用的覆盖物用完后,应随时清理,集中到安全地点存放。5.5.4 柔性接

32、口作业时,应遵守本规程第6.6.4条的规定。5.6 管道勾头5.6.1 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作业,未经交底严禁作业。5.6.2 作业前必须做好通风及井口的防护工作。5.6.3 作业前必须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确认安全。5.6.4 应设专人指挥,分工明确,并设专人进行安全监护。井下严禁明火。5.6.5 作业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现场,并及时报告上级。6 管道工(金属管道工)6.1 一般规定6.1.1 应遵守本规程第5.1.1至5.1.7条的规定。6.1.2 应掌握电焊、吊运、起重等工种的安全技术基本知识。6.1.3 手持电动砂轮、切管机等电动工具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

33、上岗。6.1.4 钢管内有人时,不得敲打管道。6.2 非标管件的现场加工与安装6.2.1 现场量测应遵守下列规定:1. 高处临边量测应站在有护栏的平台上。2. 在沟槽内量测,当管道直径大于1.2米时,上、下管道应走安全梯。6.2.2 辅助电焊工的作业人员必须戴防护镜、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6.2.3 安装作业场地应平坦坚实,远离沟槽和临边,需在沟槽边或临边作业时,必须有防坠落的措施。6.2.4 安装作业前必须检查吊装设备、装置的安全状况,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6.2.5 安装作业时必须设专人指挥,先把主管安稳定牢,再吊支管安装。管件(管节)焊接时,两端未焊牢前,严禁拆除管件(管节)的支撑,管子周围

34、不得有非作业人员。6.2.6 使用起重机安装作业时,应遵守本规程第6.3.6条的规定。6.2.7 使用三角架倒链安装时,应遵守本规程第6.5.2条第3款的规定。6.3 管材的运输、码放6.3.1 遵守本规程第5.2.5、5.2.6条的规定。6.3.2 人工从管垛向下放管时,必须先检查底层挡掩情况,确认牢固后方可作业。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作业人员动作应协调一致,缓慢下放,管子滚动前方不得有人。6.3.3 码放管子的场地应平整坚实,管子与槽边应保持2米以上的距离,码放高度不宜大于2米,同时应挡掩牢固。6.3.4 放套环、短管等材料,必须采取防倾倒的措施。6.3.5 用车辆运输管件时,必须绑扎、挡掩

35、牢固,并设专人指挥。卸车前必须进行检查,确认管子无滚坍危险时方可卸管。6.3.6 起重机装卸管子时应有信号工指挥。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下方严禁有人,高压线下严禁吊装作业。在高压线附近作业时,必须保持本规程表14.1.6中的安全距离。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时严禁作业。6.4 钢管的除锈、防腐6.4.1 除锈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 除锈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2. 作业人员必须穿防护衣,戴防尘口罩、护目镜等。3. 喷砂除锈作业时,严禁将喷咀对人及设备。4. 喷砂除锈作业时,必须采取防尘措施。6.4.2 防腐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 室内防腐作业必须通风良好。2. 热沥青防

36、腐作业必须采取防烫伤的措施。3. 作业中使用玻璃布时,必须戴口罩、手套、护目镜。4. 接触环氧煤沥青、固化剂、樟丹油等有毒物质时,必须戴胶皮手套,作业区域空气必须流通。5. 钢管内喷浆防腐作业时,电气设备必须由电工安装,经检查确认机械运转正常、管路接口牢固后,方可作业。管内应通风良好。作业中严禁将喷咀对人。管路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卸压、停机。作业后,管内人员必须撤出。6. 泵送水泥砂浆时,管内、外应保证联络通畅。7. 轨道车输送水泥砂浆时,距轨道端头0.5米处应设牢固的车挡,运输车的制动装置应灵敏有效。6.5 排管、下管6.5.1 排管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 在沟槽一侧排管,管子应与槽边保持1

37、米以上的距离,并挡掩牢固。金属管子在沟槽上架空排管所用横担木的断面尺寸、间距应符合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不得使用槽朽、开裂、有结疤的木材,严禁使用桦木用作横担木。横担木两端在槽上与地面支承长度均不得少于80厘米。2. 沟槽内纵向移管时,管子两侧必须采取防止横向滚动的措施。6.5.2 下管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 压绳法下管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 马道坡度不宜过大于1:1,坡道宽度至少大于管长1米。下管时,管端距坡道边缘应不小于50厘米。2) 下管前应检查绳索,绳索应完好。绳索的破断力必须大于管重的6倍。3) 下管作业时,必须设专人指挥,统一信号,分工明确。管前、槽内不得有人。作业人员应服从指挥。

38、系放时两端用力应均匀,速度一致。2. 使用起重机下管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 起重机应停置在坚实平整的地方。起重机的支腿或履带与槽边的距离应符合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严禁在高压线下使用起重机下管。在高压线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本规程表14.1.6中的安全距离。2) 作业中必须听从信号工的指挥。待管子放至离槽底0.5米时,方可在管子两侧稳管。管子下至槽底落稳后方可摘钩。3) 吊臂的回转范围内、管子下方严禁有人。4) 使用三角架倒链下管时,不得站在管上操作。使用多个倒链下一根管子,应设专人指挥,倒链升降应同步。管下方严禁有人。6.6 接 口6.6.1 油麻接口、水泥封口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 蘸油麻

39、时必须戴防护手套,使用夹具轻拿轻放。2. 作业前应检查锤子、錾子,锤头应连接牢固,锤柄无糟朽、裂痕,錾子无裂纹、毛刺。6.6.2 石棉水泥接口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 拌合石棉水泥灰、填打石棉水泥时,必须佩戴手套、眼镜、口罩。2. 锤打工具应符合本规程第6.6.1条款的规定。6.6.3 铅接口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 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分工明确,互相呼应,协调配合。2. 熔铅作业时,严禁将带水或潮湿的铅块放入已熔化的铅液内。3. 抬运铅液的道路应平坦,从槽上到灌铅管顶应搭设平稳、牢固的平台、马道,马道宽度应大于1.0米。容器灌装铅液量不得超过容器高度的三分之二。不得肩抬运铅液。4. 安装卡箍

40、前,必须将管口内的水分吹干。灌铅口必须留在管子的正上方。卡箍应安牢,四周必须用泥封严。5. 灌铅作业人员应戴防护面具,全身防护,站在管顶,将灌铅口朝外,从一侧徐徐灌入,随灌随排出气泡。一旦发生爆声,必须立即停止作业。6.6.4 胶圈接口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 操作前应检查倒链、钢丝绳、索具等工具,确认安全。2. 撞口作业时,手应离开管口位置。6.6.5 钢管焊接接口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 使用电动工具打磨坡口的作业人员必须了解电动工具的性能,掌握安全操作知识。2. 稳管对口点焊固定时,管道工必须戴护目镜,应背向施焊部位,并与焊工保持一定距离。6.6.6 法兰接口:窜动管子对口时,手不得放在

41、法兰接口处,动作应协调。6.7 试压、吹扫、消毒、冲洗6.7.1 试压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 作业前必须根据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检查后背的安全性。后背土体应稳定;材料应合格;后背与管堵应平行;后背、管堵与支撑柱应垂直;支撑柱应有托木。2. 打泵试压时,应明确联络信号,统一指挥。3. 打泵升压时,管堵正前方严禁有人。4. 试压中,不得带压补焊或进行焊接作业。5. 试验压力超过0.4兆帕时不得再紧固法兰螺栓。6. 试压时,发现管堵、后背异常,必须卸压后再进行修整。7. 高压管道试压时,应设专人警戒,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试压区。升压或降压应缓慢进行。6.7.2 吹扫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 应设专人指挥,

42、分工明确。2 吹扫前,必须对吹扫设备进行检查,确认安全。3 吹扫出口的防护区域内严禁有人,并设专人值守。6.7.3 消毒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 操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2. 使用泵输送消毒液前,应检查泵,确认安全。6.7.4 冲洗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 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作业,并设专人指挥,专人巡线,由专人开启、关闭阀门。2. 放水口处应设明显标志、围栏,设专人值守,夜间设警示灯及照明灯具。3. 放水前应检查泄水线路,泄水线路不得影响交通、杆线、管道、建筑物及构筑物的安全。4. 配备通讯设备、规定联络方式,随时掌握冲洗情况。7 顶管工7.1 一般规定 7.1.1 上下工

43、作坑必须走安全梯。安全梯应固定在支撑上,并设置扶手或护圈。严禁运输料斗乘人。7.1.2 顶管作业必须执行交接班制度。7.1.3 因故停顶后恢复顶进前,必须对支撑、平台、支架、电气设备、吊索具进行检查,并对氧气和用有毒有害气体含量进行检测,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7.1.4 非机电人员不得从事机械、电气作业。7.1.5 作业中必须明确联络信号及报警方法。7.1.6 作业中传递工具、材料必须轻拿轻放,稳妥传递,严禁从坑上向下或者从坑下向上抛扔。7.1.7 在顶管作业过程中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保护地下管线和构筑物,作业人员不得踩踏被保护的地下管线和构筑物。7.1.8 作业面遇不明构筑物(管道)时应立即

44、停止作业,报告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经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7.2 工作坑7.2.1 严禁在高压线下方设工作坑。 在高压线附近设工作坑时,必须遵守本规程表14.1.6中的规定,保持安全距离。7.2.2 开挖工作坑土方前应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了解地下管线、人防等构筑物的情况,按要求坑探,掌握管线、构筑物的具体位置。作业中应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在现况电力、通讯电缆2米范围内和现况燃气、热力、给排水等管道1米范围内开挖工作坑时,必须在主管单位人员的监护下采取人工开挖。7.2.3 开挖工作坑土方作业前必须检查工作坑周围场地,场地应符合排管、运管、吊运、出土、排水、防汛的安全要求。7.2.4 工作坑应分层

45、开挖并及时分层支撑。支撑前必须检查坑壁土体的稳定性,确认安全。7.2.5 工作坑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安装支撑。安装工作坑支撑时必须设专人指挥。工作坑四壁支撑框架必须牢固,支撑结构必须符合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前方管口可拆卸支撑板必须使用整板。7.2.6 在挖土、支撑等作业中,不得碰撞已安装好的支撑件。发现有松动、变形情况,必须及时加固处理。7.2.7 撤除工作坑时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拆除工作坑支撑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自下而上逐层进行,并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及时回填。在下层完成填土前严禁拆除上一层支撑,必要时应设临时支撑。拆撑确有困难或拆撑后可能影响附近建筑物(构筑物)安全时,应停止拆撑并

46、报告施工技术管理人员。7.2.8 拆除工作坑支撑作业中,无关人员不得在坑内。7.3 平台、立架、工作棚7.3.1 安装平台作业时应按照安全技术的要求选用材料。主梁不得直接放置在坑壁土体上,支承结构应符合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平台方木应满铺,梁、方木必须固定,平台防护栏不得低于1米。作业人员出入口应设不低于1.2米的护身栏。7.3.2 立架安装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7.3.3 利用四脚架吊运的工作坑必须设活动平台,活动平台必须设定位锁固装置。活动平台就位后必须立即锁固。7.3.4 支架的底脚必须固定在梁上,支架的横拉杆不得少于四道。7.3.5 顶管坑应设工作棚。工作棚应覆盖至工作坑防汛埂以外。7.3.6 拆除作业应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拆除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自上而下进行,工作坑内不得有人。平台上不得有非作业人员。7.4 运管、下管7.4.1 管材堆场与运输道路应坚实平整。堆放与推运管材应遵守本规程第5.2节和第6.3节的有关规定。7.4.2 下管作业必须统一指挥。下管前必须检查起重设备、卡环、钢丝绳、吊钩、支架、平台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下管。7.4.3 吊运管子时,吊管的索具不得直接捆绑在管子上,应用可塑性材料衬垫。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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