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农商行联合社项目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农商行联合社项目责任制实施办法》,细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农商行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项目责任制是指《农商行联合社项目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的“由项目工作小组对项目全过程负责,承办处室在项目工作小组的领导下牵头组织实施,相关处室予以配合”的工作机制。
第三条 项目全过程是指自项目提出和立项、计划和设计、实施和控制、完成和使用整个过程。
第四条 项目承办处室是指提出项目需求的处室。涉及多个处室或者不能明确承办处室的项目,按照项目审批权限,由省联社主任或主任办公会指定项目承办处室。
第五条 项目工作小组是指按照《农商行联合社项目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由省联社领导任组长,项目承办处室、相关部门参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履行各自职责、自项目完成之日起自行解散的阶段性的工作机构。
第六条 项目责任划分。项目工作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承办处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项目小组其他成员为相关责任人。
第七条 一般项目和重大项目
(一)投资在50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为一般项目,一般项目由承办处室分管领导为项目工作小组组长,承办处室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处室的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为项目小组成员。
一般项目工作小组名单应当在项目立项时一并报请省联社主任批准。
(二)投资在5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的重大项目,原则上由省联社理事长或者主任担任项目小组组长,也可授权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承办处室及相关处室的负责人为成员。
(三)投资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重大项目,由省联社理事长或者主任担任项目小组组长,分管社领导担任副组长,承办处室及相关处室的负责人为成员。
重大项目工作小组名单应当在项目立项时一并报请省联社主任办公会批准,由办公室以会议纪要、简报等形式公布。
第八条 项目提出和立项审批
(一)项目提出。承办处室在开展前期调研、考察、商务接洽及谈判的基础上,提出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项目名称、投资预算、技术参数及相关需求。2、项目工作计划。3、涉及相关部门的意见。4、依据相关规定,提出采购方式建议。5、项目工作小组名单。
(二)立项审批。
1、50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立项,报省联社主任审批。
2、5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立项,省联社主任办公会研究讨论。
第九条 项目采购和组织协调
(一)不进行集中采购的项目
项目工作小组在项目立项审批时,提出不进行集中采购意见,报省联社主任或主任办公会批准。项目按程序立项审批后,项目工作小组自行组织采购。
(二)委托招标代理公司招标采购的项目
1、项目工作小组在项目立项审批时,提出委托招标代理公司进行公开或邀请招标采购的意见,经省联社主任或主任办公会批准后,按照《农商行集中采购管理试行办法》和《农商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和程序执行。
2、招标前,项目工作小组组长要将前期调研、考察、商务接洽及谈判情况向省联社主任和理事长汇报。
3、集中采购管理部门接到承办处室项目立项批复后,按以下程序进行操作:
(1)协调确定招标代理机构,起草委托招标代理公司的请示报告,报分管领导审批后,签订招标代理协议。
(2)组织召开协调会,招标代理公司与承办处室、相关处室进行项目对接。参会人员包括项目工作小组成员、相关技术人员、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成员及招标代理公司人员。会议内容主要是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招标过程中的工作要求和协调配合、公告发布及开标日期、评委产生方式及项目工作小组参加评标委员会人选等事宜,进行讨论和安排,形成会议纪要。
参加评标委员会人选一般由项目工作小组组长及采购部门技术负责人担任,作为评委参与评标。
(3)协调项目工作小组、技术部门、纪检监察、风险合规部门有关人员参加开评标会,监督开评标过程。
(4)集中采购管理部门根据招标代理公司评标报告,起草招标情况报告,报省联社理事长(主任)或其授权人员审批,签发中标通知书。
4、项目工作小组组长、承办处室负责人和参与评标的评委,对委托的招标代理公司作出评价。
(三)不委托招标代理公司,由省联社组织集中采购的项目
1、项目工作小组在项目立项审批时,提出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且不委托招标代理公司、由省联社组织集中采购的意见,经省联社主任或主任办公会批准后,按照《农商行集中采购管理试行办法》和《农商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和程序,由省联社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履行招标代理机构的职能,由项目工作小组提出2-3名人选,参与省联社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的谈判或询价采购。
2、项目工作小组组长要将前期调研、考察、商务接洽及谈判情况向省联社主任和理事长汇报。
3、项目工作小组提供竞争性谈判(不少于3家)、询价比选(不少于3家)、单一供应商名单及推荐理由。
4、项目工作小组组长主持、集中采购管理部门组织召开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会议,参会人员包括项目工作小组人员、相关技术人员、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成员。
会议内容包括:(1)项目工作小组组长或承办处室负责人介绍项目概况及前期考察供应商的情况;(2)介绍同类项目市场情况及同类企业取费标准;(3)谈判组或询价组成员进行谈判或比选,发表意见;(4)谈判组或询价组成员投票表决,当场唱票;(5)确定中标单位;(6)形成会议纪要。
5、集中采购管理部门根据谈判和询价会议结果,起草会议情况报告,报省联社理事长(主任)或其授权人员审批,签发中标通知书。
第十条 项目合同签定
根据中标通知书,承办处室起草项目合同,风险合规部门审核,承办处室依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无异议后,报省联社法人或授权人与中标单位签署合同。
第十一条 项目实施及控制
(一)项目工作小组对项目全程控制,包括项目工期、安全操作、费用拨付、风险控制等环节实时管控,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二)项目工作小组对项目质量严格把关,安排专人对项目环节进行质量控制,保证符合项目质量标准及合同约定。
(三)发生影响项目推进实施的不利情形时,项目工作小组应当及时研究解决,或者提出解决方案,报请省联社主任、理事长协调解决。
(四)项目工作小组定期就项目推进展开情况向省联社理事长、主任进行汇报和反馈。
第十二条 项目测试和试运行
(一)系统开发项目,项目工作小组应组织专门技术力量对项目进行测试,不能满足需求的,要求供应商补充完善和整改,直至符合合同约定及实际需求。
(二)测试完毕进入试运行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的问题应及时解决,或按合同约定处理。
第十三条 项目验收
项目工作小组按照合同供货清单、技术标准要求等内容进行项目验收,对于技术性和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需要专家论证的,聘请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确保项目质量。验收合格后,项目工作小组在验收清单上签字确认,出具书面验收合格证明。
第十四条 项目审计和结算
(一)项目验收合格后,承办处室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稽核审计部门递交审计申请,稽核审计部门应在7个工作日内开始组织或委托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专项稽核审计,审计工作结束后出具稽核审计报告。
(二)承办处室根据稽核审计部门审计定案金额,写出项目决算报告。
(三)项目决算报告报请省联社领导审批,财务部门据此支付项目款项。
(四)项目工作小组对项目采购的发票、结算凭证等相关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
第十五条 项目监督与检查
纪检监察、风险合规、财务管理、稽核审计部门对项目运行中商务谈判、集中采购的合法合规、费用及风险控制、合同及项目工期、程序及效能等按职责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项目推广和使用
项目在满足各项应用需求,符合科学性、实用性、实效性、前瞻性的要求,经过测试、试运行及验收合格后,项目工作小组制定推广应用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全系统的推广应用。
第十七条 项目完成后,项目工作小组向省联社主任或主任办公会提出工作报告,项目工作小组自工作报告批准之日起自行解散。
第十八条 本细则由省联社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细则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 1、项目立项申请的主要内容
2、项目完成情况报告的内容
3、采购部门对招标代理公司评价意见表
项目立项申请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背景
(一)简述项目提出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二)简述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前期调研和市场考察情况。
(三)提出项目名称和项目预期目标。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规模
(二)项目主要内容
三、投资预算及资金来源
(一)简述项目投资预算。详细列出每个子项目的类别、规格及配置、数量、单价及预算金额。
(二)资金来源。明确资金筹措方式: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
四、项目需求。
(一)商务需求。提出项目建设的必需条件、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项目时长等基本要求。
(二)技术需求。
(三)服务需求。提出产品要求、售后服务及其他方面要求。
五、涉及相关部门事宜。项目需要科技等其他部门协调配合的,提出具体需求。
六、项目工作小组组成情况。提出项目工作小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名单。
七、项目采购方式。提出项目采用的采购方式。其中采购方式分为:不进行集中采购、委托招标代理公司招标采购及不委托招标代理公司,由省联社组织集中采购。
八、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一)明确项目实施的各个阶段、实施进度及项目工期。
(二)明确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
(三)项目实施费用控制和风险控制的具体方法和操作流程。
九、其他方面情况说明。
十、其他附件。项目设计方案作为立项申请附件一并呈批。
项目完成情况报告的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项目立项及工作小组组成情况
三、项目采购情况
四、项目实施及控制情况。包括实施程序、质量控制、各阶段进展情况、项目成效等。
五、项目测试和试运行及验收情况
六、与中标供应商合作情况及评价建议
七、项目审计和结算情况
八、项目付款情况
九、项目自评情况
采购部门对招标代理公司评价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公司名称
项目工作小组组长
对招标代理公司评价
□ 满意 □ 不满意
意见
项目工作小组组长签字:
承办处室负责人
对招标代理公司评价
□ 满意 □ 不满意
意见
承办处室负责人签字:
参与评标评委
对招标代理公司评价
□ 满意 □ 不满意
意见
参与评标评委签字:
参与评标评委
对招标代理公司评价
□满意 □不满意
意见
参与评标评委签字:
备注:对招标代理公司的评价在所选项前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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