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公司 安全保卫工作值班规定 编号:ZH-17批准: 制订部门: 综合管理部 批准日期: 年4月 1 总 则 1.1 为规范和督促*工程公司本部安全保卫值班人员自觉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安全保卫工作的值班要求,特制订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值班保安人员和节假日值班干部)。 2 值班保安人员要求 2.1 值班人员必须按时进行交接班,并认真如实填写值班记录。 2.2 值班时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岗位、睡觉、饮酒及从事其他与值班工作无关的行为。 2.3 严格遵守巡逻规定,按时对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巡视,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2.4 节假日期间,对进出办公区域内的所有人员要进行登记备案。 2.5 要确保
2、值班电话畅通。 2.6 值班期间接到重要信息或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后勤管理公司、综合管理部及有关公司领导报告,不得延误,并迅速处置和记录备案。 2.7 遇有紧急情况或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向后勤服务公司、综合管理部及有关公司领导请示报告,必要时可直接报警,不得延报、瞒报。发生事故或案件时应保护好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及善后工作。 3 值班干部和值班领导要求 3.1 值班干部和值班领导值班时间原则上为法定节假日期间和有特殊要求的时期。 3.2 值班干部值班当日8时至20时必须在公司本部办公区域值班,值班领导值班当日原则上不得离开杭州城区。值班干部和值班领导要确保个人手机畅通。 3.3 值班干部值
3、班当日上午和下午至少在整个办公区域内巡查一遍,包括A楼、B 楼、运动馆、车库等(重点关注有无“法轮功”人员活动情况或其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有无安全、保卫、保密等方面的异常情况)。 3.4 值班中遇有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当日值班领导报告,遇有紧急情况,应立即电告派出所(电话: 0)或直接拨打110、119报警。 3.5 值班记录本放在门厅值班台。值班当日结束离司前,值班人员应到前台保安处将当日值班情况记录在值班记录本上。 4 附 则 4.1 各子公司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本规定制订相应的安全保卫工作值班规定。 4.2 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制订并负责解释,经董事长批准后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