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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大学生物工程学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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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xx工业大学生物工程学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我院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强化教师教学工作职责和质量意识,建立和健全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突出教师教学工作业绩在教师职务晋升、岗位聘任、奖惩中的重要性,使我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xx工业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和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在编的承担学校教学任务的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其他人员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条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坚持有利于学生培养和教学质量提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重在激励的原则;坚持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实行教学效果优先制和一票否决制。 第三条 学院成立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党委书记、副书记、办公室主任、教学和专业教学负责人、督导组组长、工会主席等担任组员。 第四条 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组的职责是:(1)依据本办法制定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实施细则;(2)对承担本学院教学任务的教师进行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评定考核结果;(3)受理教师申诉并形成相应的处理意见。 第五条 考核内容,是指教师一年的教学业绩。主要包括以下三项:(一)教师教学工作量。(二)教师教学效果,主要包括:(1)学生评教、专家及同行评教;(2)指导学生获奖;(3)教学业务获奖。(三)教学改革与研究,主要包括:(1)在研的教学建设与教学研究项目;(2)教学研究论文及论著(教材)、教学改革与研究方面的奖励等。 教学工作量主要包括由学院安排的、在人才培养方案内的教师讲授和辅导的课程和承担的实践性教学(含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的工作量(含研究生教学工作量,不含研究生指导工作量)。 教学效果主要包括教师在承担课程、实践性教学等方面的评价效果、指导学生获奖情况、教书育人方面的奖惩情况,是学生评教、专家评教和同行评教等各方面的综合反映。 教学改革与研究主要包括教师承担的教学建设与教学研究项目、教学研究论文论著(教材)、教学改革与研究的奖励等。 第六条 教师工作业绩考核实行等级考核制,并进行比例控制。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在当学年学院参加考核教师人数的20%之内。 第七条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行分层分类考核,按教授、副教授、讲师及以下三个职称层次进行,各类等级在达到基本要求基础上,参照定量部分教学业绩分数及比例,并结合定性部分,经考核工作小组成员无记名投票确定各等级人员名单。 各等级评定的基本要求如下: 优秀:教师在评价每年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学研究这三方面中至少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教学工作量符合规定要求,每年至少主讲一门本科生课程,所主讲课程教学业绩测评优秀,未出现教学事故。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成绩突出者经本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考核小组遴选,可以认定其当年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为优秀(指标单列)。 合格:教师在评价每年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学研究这三方面中至少在某一方面表现比较突出,教学工作量符合规定要求,每年至少上一门本科生课程(讲师、助教可助课,态度认真并得到学生较高评价,具体评价方法参照学校的学评教办法;非教师职称系列教师可主讲实验课程,态度认真并得到学生较高评价,具体评价方法参照学校的学评教办法。所主讲课程教学业绩测评良好以上,未出现教学事故。 不合格:未达到学院教学工作要求,或总体教学效果评价较差(主讲课程的学评教在学院后5%并且得分低于60分),或出现教书育人中影响恶劣事件,或出现严重教学事故者,或拒不承担学院安排的教学任务者,或虚报教学业绩经查实者。 第八条 教师职称评定实行教学工作业绩一票否决制。 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教师近三年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必须有一年为优秀;近五年来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累计三学年为优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晋升高一级职称;近三年来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有不合格的教师,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对连续二年考核为不合格的教师,暂停安排其下一学年课程教学任务,经培训仍无法胜任教学工作者将建议取消其主讲教师资格。 第九条 学院对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程序 1. 在每年12月底教师本人根据实施细则,填写《教师教学工作业绩定量评分表》,交教学单位(系)负责人处,由教学单位(系)汇总审核后交填汇总表,汇总表交学院考核工作组。 2. 学院考核工作组对教师上报材料进行审核与评议,确定等级后公示3天。教师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可向学院考核工作组提出复议申请。学院考核工作组予以受理,并作出相应处理意见。 附:教师教学工作业绩量化办法 一、按教授、副教授、讲师及讲师以下三个职称层次进行分类等级划分,具体根据各层次在参加年度考核教师的总分值排名,结合定性指标,通过评议分别确定相应层次等级。具体比例:优秀占年度参加考核教师的20%,合格和不合格占年度参加考核教师的80%。 二、总分值的组成,按百分制计算,总的业绩分为: Sum = X(教学工作量)+ Y(教学效果) +Z(教学研究) 其中:X 满分为10分,非满分具体计算见下面说明; Y 满分为80分,非满分具体计算见下面说明; Z 满分为10分,非满分具体计算见下面说明。 (一)X 教学工作量分值满分为10分,参照学院的《生工学院教师工作业绩计算办法》中内容,计算教学业绩点。 1、若:教师完成的教学工作量教师所聘岗位应完成工作量 则为10分 2、若:教师完成的教学工作量<教师所聘岗位应完成工作量 则按比例折算,具体折算公式为: 注:1. 本科教学工作量指采用年终计算的,包括本科生、研究生教学安排中的理论课、实验课、实践课程等。 2. 对全职在学校管理岗位工作并承担教学任务的双肩挑教师,所承担的管理工作可折算为所在部门教师平均工作量的80%。 (二)Y 教学效果满分为80分,包括Y1(学评教)、Y2(指导学生获奖)、Y3(教学业务获奖)三类分值之和。 1. 若多名教师上同一门课,只有一个学评教成绩,则其他教师均参照这个学评教成绩。具体计算如下: Y1=本科生课程学评教成绩/本学期本科生全院学评教平均成绩×60 或Y1=研究生课程学评教成绩/本学期研究生全院学评教平均成绩×60 若同一教师有多项学评教成绩,取Y1平均值;若某门课该教师只挂名不上课该课程的学评教成绩不计入内。 2. Y2,满分为10分,包括教师指导本院学生获奖(学科竞赛、挑战杯、运河杯),同一项目取最高分,不累计重复计分,教师填报凭证书由学工部认定。具体如下: ①作为第一指导老师指导学生获国家级奖励:特等奖 4分/项;一等奖 3分/项;二等奖 2分/项;三等奖1.5 分/项; ②作为第一指导老师指导学生获省级奖励:特等奖 3分/项;一等奖2分/项;二等奖1.5分/项;三等奖1 分/项; ③作为第一指导老师指导学生获校级奖励:特等奖 2分/项;一等奖 1.5分/项;二等奖 1分/项;三等奖0.5 分/项; ④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院级奖励:获院级一、二、三等奖:0.5 分/项。 其他学生竞赛参照以上方式。 3. Y3满分为10分,教学业务获奖包括 由教育部及下属司局、省教育厅及下属处室、学校教务处和学院组织发文的奖励,如教学质量优秀奖励、教学成果奖、优秀教学软件奖、讲课比赛奖、教学名师、教坛新秀等。 ①获国家级奖励:一等奖4分/项;二等奖 3分/项;三等奖2分/项; ②获省级奖励:一等奖 3分/项;二等奖 2.5分/项;三等奖1.5分/项; ③获校级奖励:一等奖 2分/项;二等奖1.5分/项;三等奖1分/项; ④院级讲课比赛一等奖:1分/项。 若获得的奖没有分等级的按一等奖取值。 如果有教师指导学生获奖与教师教学业务奖分值之和超过10分按10分计,不足按实际计。同一奖项取最高分,不累计重复计分,所有获奖时间都应在考核年度内。 (三)Z教学改革研究满分为10分。 1. 教学建设与研究项目包括国家级、省级、校级和院级。立项当年计总分的50%,结题当年计总分的50%;计分标准如下: ①获得国家级项目:4分/项; ②获得省级项目:3分/项; ③获得校级项目:2分/项; ④获得院级项目:1分/项; 2. 出版的教学论著与教材,计分标准如下: 出版教材计分以第一作者为生工学院教职工为标准值,第一作者非本学院的著作,按学院教职工执笔部分字数占全书总字数的百分比乘标准值计算或者按多人合作分摊系数乘标准值计算。有出版合同、正式出版的光盘版著作,按标准值60%计;同一书号、不同印刷批次的著作,不重复计分。不同书号、但内容基本相同的著作,不重复计分。 ①教学论著及教材作为排名第一作者在中央级出版社出版:4分/篇; ②教学论著及教材排名第一作者在地方级出版社出版:3分/篇; 3. 教学研究类论文 ①教学研究论文作为第一作者在校定核心A类期刊发表(SCI或EI收录等同A类):3分/篇; ②教学研究论文作为第一作者在校定核心B类期刊发表;2分/篇; ③教学研究论文第一作者在在一般刊物上发表:1分/篇。 另外:同一作者在正式出版的同一论文集中发表的论文,最多只计2篇;发表在光盘版期刊或被光盘版论文集收录的论文按同级期刊和论文集的50%计;同一作者,发表在非核心期刊上的论文,当年累计论文最多只计2篇。 4. 获教学论著与教材奖励,指由教育部、省教育厅、学校教务组织发文的奖项。计分标准如下: ①获国家级奖励:3分/项; ②获省级奖励: 2分/项; ③获校级奖励:1分/项。 所有教学改革与研究分值之和不能超过10分。 (四)多人合作业绩的分配 1. 各项目总分的分配,由项目负责人按课题组成员的实际贡献大小分配; 2. 多人合作完成且未明确注明分工的论文、著作、获奖项目等,按照“多人合作成果分摊系数表”计算各自分值; 3.论文、著作、获奖等合作完成人中含正在指导研究生、本科生时,按取消学生后的排名顺序分配分值。 多人合作分摊系数: 完成人数 排 位 1 2 3 4 5 6 及以后合计 1 1 2 0.6 0.4 3 0.5 0.3 0.2 4 0.4 0.3 0.2 0.1 5 0.4 0.3 0.15 0.1 0.05 6及以上 0.4 0.3 0.15 0.07 0.04 0.02 生物工程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定量评分表 姓名: 总分: 业绩等级: 考核内容 指标 分值 具体内容计算 测评 形式 项目 得分 1 教师 教学 工作量 10分 以学院统计的教师工作当量为准 2 教 师 教 学 效 果 按公式算实际分值 60分 学评教 Y1=本科课程学评教成绩/本学期本科全院学评教平均成绩×60 根据教务处测评结果,学院提供数据 20分 指导学生获奖 (满分为10分) 查看证书、以学工部认定为准 教学业务获奖 (满分为10分) 查看 证书 3 教学 改革 与 研究 10分 教学建设与研究项目 查看 材料 出版的 教学论著与教材 教学研究论文 教学论著与 教材奖励 合 计 基层教学单位(系)负责人审核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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