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柘城县高级中学 学校校园网是为教学及学校管理而建立计算机信息网络,目标在于利用优异实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互联、资源共享,并为师生提供丰富网上资源。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应用和发展,确保校园网络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使用权益,愈加好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订以下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1、本管理制度所称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组成,为校园网络应用而服务硬件、软件集成系统。2、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应该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安全,保障信息安全和运行环境安全,保障网络系统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
2、统安全运行。3、网络中心负责对应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时对对应网络用户进行相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4、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校园网网络中心同意,不得私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5、全部上网用户必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实施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当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活动。6、进入校园网全体学生、教职职员必需接收并配合国家相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监督检验,必需接收学校网络中心进行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安全检验。7、使用校园网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和相关部门汇报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第二章 网络安全管理
3、1、校园网由学校网络中心统一管理及维护。连入校园网各部门、处室、教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需严格使用由网络中心分配IP地址。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使用者进行登记,由网络中心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验。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IP地址及用户帐号。2、和校园网相连计算机用户建设应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3、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安全工作,建立网络事故汇报并定时汇报,立即处理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各服务器发生案件、和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需立即立案并向公安机关汇报。4、对全部联网计算机要立即、正确登记立案。网络教室不准对社会开放。5、
4、校园网中对外公布信息Web服务器中内容必需经领导审核,由责任人签署意见后再由信息员公布。新闻公布、公文公布权限要经过校领导同意。6、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校园网及子网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方法。7、加强对师生用户上网安全教育指导和监督:(1)校园网内必需安装网络版监控和防范不良信息过滤软件系统,监控日志最少保留六个月。(2)加强对学生开放互联网和全校教职员上网监管。(3)专用财务工作电脑和关键管理数据电脑最好不要接入网络工作。8、网络中心统一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各部门、教研组、办公室
5、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方法,随时注意杀毒软件是否开启,立即在线升级杀毒软件,立即向网络中心汇报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9、严禁私自安装、卸载程序,在校园网上,严禁使用盗版软件,不许可玩电子游戏,不许可无关人员使用,也不许可进行和工作无关操作,严禁任意修改和删除计算机系统文件和系统设置。10、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软件或文件;对于外来光盘、优盘、软盘上文件应使用合格杀毒软件进行检验、消毒。1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信息。12、未经校园网络中心及各子网网管同意,不得将相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输到
6、校外。13、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数据,按要求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盘C盘区,私人文件不得保留在工作电脑中,由此造成文件丢失损坏等后果自负。14、保护校园网设备和线路,不准私自改动计算机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机箱,不准私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隶属设备,不准私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15、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必需加强对计算机管理,指定专员负责管理。管理员应常常测试计算机设备性能,发觉故障立即通知网络中心处理。16、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应认真做好本单位计算机养护和清洁卫生工作。第三章 网络用户安全守则1、使用校园网全体师生必需对所提供信息负责。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和其它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
7、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输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信息。2、除校园网责任人员外,其它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法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服务器或计算机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偷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破坏行为。3、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要求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户头借给她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常常更换口令,保护好户头和IP地址。严禁用多种手段破解她人口令、盗用户头和IP地址。4、网络用户不得利用多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
8、户权益侵犯。5、使用校园网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汇报违法行为和有害、不健康信息。第四章 处罚措施违反本制度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网,情节严重者给行政处分,或提交司法部门处理。1、查阅、复制或传输下列信息者: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3)捏造或歪曲事实,有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公然欺侮她人或捏造事实诽谤她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信息资源和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活动。3、盗用她人帐号或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者;4、有意制作、传输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者。5、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者。6、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她人信息者。7、有盗用IP地址、盗用帐号和口令、破解用户口令等危及网络安全运行和管理恶劣行径者。